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教材.docx
- 文档编号:26022389
- 上传时间:2023-06-17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37.61KB
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教材.docx
《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教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教材.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教材
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
●四部分容:
●什么是卫生监督协管
●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主要任务
●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具备的工作能力
●职业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及协管工作主要法律依据
什么是卫生监督协管
根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解读》:
1、卫生监督协管不是行政行为,其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2、卫生监督协管以开展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协助行为调查为主。
对区县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
3业务上接受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与管理,并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反馈各种卫生监督协管信息。
二者是协助关系,共同完成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主要任务
●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流程图
1、可疑职业病信息报告
(1)信息来源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诊医师在接诊患者过程中,如发现就诊者为企业工人,应询问以下问题:
工作单位和工作场所、工种和工作时间、可能接触的危害因素、发病过程(特别是接触危害因素与发病的时间先后)、同伴发病情况等,如上述问题,回答都是肯定的,则初步考虑其为可疑职业病。
(2)可疑职业病患者的识别与判定程序:
●第一步:
患者的疾病是否属于《职业病目录》
●(常见职业病:
尘肺、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正已烷中毒、二甲基甲酰胺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氯气中毒、职业性中毒性肝病等)。
●第二步:
患者是否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第三步:
患者的工作场所是否存在可导致此类疾病的危害因素;
第四步:
患者所患疾病是否在接触危害因素之后发生。
(3)可疑职业病患者的登记和报告
●可疑职业病患者登记、报告的容
●、性别、年龄、号、工作单位、工种、接害时间、可疑职业病名称、个人及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见表1)。
●表1.可疑职业病患者登记与报告记录表
●可疑职业病患者报告的方法
采用报告或书面报告形式。
●可疑职业病患者报告的程序
第一步:
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后,做好登记,并向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第二步:
告知患者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或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规体检,以确定是否为疑似职业病。
2、职业病防治健康
教育、咨询、指导
(1)门诊职业健康教育、咨询指导
针对有职业危害就诊者职业健康教育,结合本次就诊者的目的,指导时间不少于5分钟;职业健康教育或指导的主要容,均应记录在就诊者的诊疗记录中,如应记录职业健康教育题目和重点讲解的容小标题。
(2)职业卫生宣传
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的卫生宣传栏,包括卫生墙报、宣传橱窗和流动宣传展板等宣传辖区存在的常见职业病危害知识,结合每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法制宣传日活动,配合辖区卫生监督机构采取向社区职业人群发放宣传传单、小册子、小折页,贴宣传画等形式,集中开展2次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
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利用触摸式电子屏幕、闭路电视、宽带网等现代媒体开展职业健康知识的普及活动。
容要精炼、通俗易懂,可请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提供业务支持。
表2.职业卫生服务宣传
教育、咨询、指导记录表
协管人员职责(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建立健全协管围管理相对人的本底资料档案,收集、核实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并做好日常监督巡查、巡访记录。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3.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4.对管理相对人不符合卫生规的行为及时提醒其纠正;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监督机构调查处理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5.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工作任务。
协管机构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站应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职责
(四)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五)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六)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七)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八)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九)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十)卫生监督信息员工作职责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
(十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例会制度
(十三)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轮岗、转岗制度
卫生协管档案管理
(一)卫生监督站应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巡查、巡访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二)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管理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容包括:
1.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工作计划、检查安排等。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汇报、宣传资料、日常检查执法文书及其他相关工作小结、图片资料等。
3.县以上卫生监督机构转交的案件、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管理相对人基础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容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5.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市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
1对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
指导、稽查、绩效考核与评估
2稽查和考评结果向
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
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
派出监督人员进驻各监督站
对各监督站进行业务指导与管理
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在职培训和实习
查处涉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案件
对卫生监督站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卫生监督站职责:
1健全组织机构
2工作制度、工作流程
3配备专(兼)人员
4明确责任分工
5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协管工作的考核与评估
●考核方法
1.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季度对卫生监督站,提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进行1次考核,考核结果定期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2.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各县(区)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落实情况每年进进行1-2次考核。
3.省卫生厅对各地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落实情况每年进行1次抽查。
●考核指标
1.协管围学校、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的建档数。
2.开展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咨询、指导人次和参加人数。
3.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注:
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4.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
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具备的工作能力
鉴于以上工作任务,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具备的业务能力:
1、熟悉职业卫生基本知识;掌握基本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的相关知识;
2、掌握主要的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依据,熟悉相关的容;
职业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及协管工作主要法律依据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职业病危害
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法定职业病
●定义: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所谓法定职业病,是指由国家确认并经法定程序公布的。
–在职业活动中产生
–接触职业危害
–列入国家职业病围
–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
–法定职业病的围
卫生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职业病分为10类115种。
行业举例:
有害因素名称行业工种
硫化氢腌鱼、腌菜、池糟、窑井、污水泵站、下水道清理
紫外线医药卫生消毒
滑石尘日用化工粉饼制备、香饼压制
汞医药卫生补牙
氯气自来水加药
二氧化硫饮料制造加工果汁
氨食品制造发酵
正己烷食品制造粗油浸出
汽油加油站加油工
三氯乙烯服装干洗干洗
行业工种举例
炭采选业
采煤
采煤凿岩、岩巷掘进--矽尘、噪声、振动
岩巷爆破--矽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物、噪声
煤巷打眼--矽尘、煤尘、噪声、振动
煤巷爆破--矽尘、煤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物、噪声
采煤打眼--煤尘、一氧化物、噪声、振动
机械采煤--煤尘、硫化氢、甲烷、噪声
采煤装载--煤尘、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
选煤
煤块破碎--煤尘、噪声
选煤运输--煤尘、噪声
电力
上煤--煤尘
磨煤--煤尘、噪声
司炉--煤尘、高温、噪声
汽机发电--高温、噪声
水处理--氢氧化钠、盐酸、氯气
炼焦
●原煤输送—煤尘、噪声
●炼焦干馏---煤尘、一氧化碳、焦油、高温
●煤气制备
●煤气净化—一氧化碳、甲烷、3、4苯并笓、焦油
●煤气脱氨—氨、一氧化碳、甲烷
●煤化工
●煤焦油制取---苯、3、4苯并笓、吡啶、酚、焦油
职业危害因素
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与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前提:
存在于工作场所
与特定职业相伴随
后果:
健康损害发病
健康影响降低生活质量
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生产工艺过程中有害因素
化学因素
物理因素
生物因素
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
●有些劳动者,由于处在特殊生理状态或者病理状态,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这种特殊的生理或者病理状态称为职业禁忌
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常用的)
1、法律:
《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2012年颁布实施)
2、法规: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
3、部门规章及规性文件:
(常用的)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3号)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4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文)
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卫法监发2002108号文)
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
4、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GBZ188-2007
职业病诊断标准
5、其他
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
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手册
《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护的类别
●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离岗后医学随访职业健康检查
●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的健康监护
1)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等情况;
2)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情况;
3)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4)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情况;
5)劳动者健康监护一定要到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健康监护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6)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职业病诊断期间医疗观察费用、职业病诊断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目录
●尘肺(13种)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职业中毒(56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3种)
●职业性皮肤病(8种)
●职业性眼病(3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职业性肿瘤(8种)
●其他职业病(5种)
2002年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将导致职业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十大类:
1、粉尘类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
3、化学物质类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1、粉尘类
(1)矽尘(游离SiO2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2)煤尘(煤矽尘)(3)石墨尘
(4)炭黑尘(5)石棉尘(6)滑石尘(7)水泥尘(8)云母尘(9)瓷尘
(10)铝尘(铝、铝合金、氧化铝粉尘)
(11)电焊烟尘(12)铸造粉尘(13)其他粉尘
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
可能导致放射性职业病的各类放射性物质
3、化学物质类
(1)铅及其化合物
(2)汞及其化合物
(3)锰及其化合物(4)镉及其化合物
(5)铍及其化合物(6)铊及其化合物
(7)钡及其化合物(8)钒及其化合物
(9)磷及其化合物(10)砷及其化合物
(11)铀(12)砷化氢
(13)氯气(14)二氧化硫
(15)光气(16)氨
(17)偏二甲基肼(18)氮氧化合物
(19)一氧化碳(20)二硫化碳
(21)硫化氢(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
(23)氟及其化合物(24)氰及腈类化合物
(25)四乙基铅(26)有机锡
(27)羰基镍(28)苯
(29)甲苯(30)二甲苯
(31)正己烷(32)汽油
(33)一甲胺
(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
(35)二氯乙烷(36)四氯化碳
(37)氯乙烯(38)三氯乙烯
(39)氯丙烯(40)氯丁二烯
(41)苯胺、甲苯胺、二甲苯胺、硝基苯、硝基甲苯、对硝基苯胺、二硝基苯等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
(42)三硝基甲苯(43)甲醇
(44)酚(45)五氯酚
(46)甲醛(47)硫酸二甲酯
(48)丙烯酰胺(49)二甲基甲酰胺
(50)有机磷农药
(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52)杀虫脒
(53)溴甲烷
(54)拟除虫菊酯类
(55)导致职业性中毒性肝病的化学类物质:
二氯乙烷、四氯化碳、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丙烯、氯丁二烯、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三硝基甲苯、五氯酚、硫酸二甲酯
(56)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的危害因素:
刺激性气体、窒息性气体、有机溶剂、急性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溶血性毒物、高分子化合物单体(热裂解气)、氰及腈类化合物(丙烯腈)、农药、
金属类金属化合物等。
4、物理因素类
(1)高温
(2)高气压
(3)低气压
(4)局部振动
5、生物因素
(1)炭疽杆菌
(2)森林脑炎病毒
(3)布氏杆菌
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1)导致接触性皮炎的危害因素
(2)导致光敏性皮炎的危害因素
(3)导致电光性皮炎的危害因素:
紫外线
(4)导致黑变病的危害因素
(5)导致痤疮的危害因素
(6)导致溃疡的危害因素
(7)导致化学性皮肤灼伤的危害因素:
硫酸、硝酸等
(8)导致其他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1)导致化学性眼部灼伤的危害因素
(2)导致电光性眼炎的危害因素:
紫外线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的危害因素
(1)导致噪声聋的危害因素:
噪声
(2)导致铬鼻病的危害因素:
铬及其化合物、铬酸盐
(3)导致牙酸蚀病的危害因素:
氟化氰、硫酸酸雾、硝酸酸雾、盐酸酸雾
9、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的危害因素:
石棉
(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的危害因素:
联苯胺
(3)苯所致白血病的危害因素:
苯
(4)氯甲醚所致肺癌的危害因素:
氯甲醚
(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的危害因素:
砷
(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的危害因素:
氯乙烯
(7)焦炉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
焦炉烟气
(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
铬酸盐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1)氧化锌
(2)二异氰酸甲苯酯
(3)嗜热性放线菌
(4)棉尘
(5)不良作业条件(压迫及摩擦)
职业病名单(10类115种)
一、尘肺13种
二、职业性放射疾病11种
三、职业中毒56种
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
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六、职业性皮肤病8种
七、职业性眼病3种
八、职业性耳鼻3种
九、职业性肿瘤8种
十、其他职业病5种
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劳动者可以在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
职业病诊断
–诊断人员
●执业医师
●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
●三人以上集体诊断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诊断医师共同签署
●诊断机构审核盖章
职业病诊断鉴定
●对诊断有异议时,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30日)
●鉴定的地域管辖:
当事人向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地市级、省级设诊断鉴定委员会
●对市级鉴定不服,可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15日)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设专家库,随机抽取鉴定专家
●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考试习题
●大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职业 卫生 监督 协管 工作 培训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