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维修加固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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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建筑维修加固工程招标文件
文物建筑维修加固工程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3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4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9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18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9
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方法…………………………………………30
图纸(另附)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
依据某市财政局洛购通【2014】322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某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某关林管理处的委托,就某关林一期文物建筑维修加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1、招标编号:
洛公交易采购[2014]301号。
2、技术规范:
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3、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含图纸资料。
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费。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9月4日-9月13日18:
30。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次招标通过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9月26日上午9:
30。
7、投标及开标地点: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三室(某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某市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
8、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9、户名: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某建行古城路支行
10、本次招标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某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4日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1、工程概况
某关林位于某市关林镇,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本次招标为关林一期文物建筑维修加固工程,主要有舞楼、钟鼓楼、东西焚香炉、拜殿大殿、三殿(寝殿)、碑亭等八个单体维修加固工程项目。
施工内容:
拆除更换屋面局部损毁的瓦件、椽子、外墙破损的砖,修复局部破损的柱子、柱础、额枋、平板枋、梁架、檩条、斗拱等部件(以施工图为准,油饰不做)。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共一个标段。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
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开标时外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还须按豫文物保【2012】125号文件规定提供“外地文物建筑保护工程企业进豫备案登记表”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
3、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经验和能力。
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技术力量强;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设备必须满足本工程需要;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5、投标报价计算办法及承包方式:
5.1本工程承包方式为中标价加变更签证。
设计变更和预算外签证增减部分按投标时承诺的设计变更及预算外签证优惠率计算。
工程竣工结算以财政审核为准。
工程变更、签证和合同管理按某市财政局、发改委洛财办〔2008〕1号、洛财综〔2009〕119号、洛财办〔2011〕29号、洛财建〔2012〕33号文执行。
设计变更和预算外签证增减部分按投标时承诺的设计变更及预算外签证优惠率计算。
变更签证中外购土、垃圾外运、余土外运价格按洛财综〔2012〕118号文件执行。
5.2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5.2.1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设计研究中心设计的本项目的施工图。
5.2.2该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
工程依据《河南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综合单价》(2009)及相关配套文件等计价标准报价。
税金依据洛建〔2011〕146号文件执行。
企业管理费、规费等执行洛建【2014】259号文,即豫建标【2014】29号文有关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洛建【2012】455号文。
本工程人工费执行豫建标定〔2014〕14号文,人工费指导价格为70元/工日。
工程结算时,合同内人工费不再调整;变更签证部分人工费超过部分依实调整;跨季度施工时,按人工费指导价适用的时间长短加权平均计算;非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实际施工工期超过合同约定工期的,按原合同工期人工费标准计算,超工期部分人工费增加因素不计算。
5.2.3投标人在所编预算的基础上,按照《河南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规定》,根据现有市场行情、场地状况、工期及企业自身的实力报出合理的投标报价;
5.2.3.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自行考虑并计取材料价格风险系数金额,依据市场情况自主报价。
5.2.4土建所有调差材料及安装工程未计价材料依据市场价计入,并标明生产厂家、品牌和产地,中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中标后不再调整。
5.2.5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列(不计入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竞价。
5.2.6本工程按规定在使用商品砼范围内。
5.3按照某市财政局、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的通知》(洛财建〔2012〕33号)文件规定:
5.3.1工程为政府投资项目,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5.3.2单项变更签证增加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或占合同价10%以下的,须就变更签证内容和说明报财政部门备案;累计变更签证增加金额占合同价10%以上且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须就变更签证内容和说明上报主管副市长批示;单项变更签证增加金额超过100万元(含)以上的,由主管副市长批示后转常务副市长审批。
新区项目按照该办法报新区管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批示。
未按以上规定执行的,变更无效。
5.3.3工程结算经财政部门评审后,以审减额超过送审造价10%部分为基数,按4%计算审减追加审核费,从施工单位工程价款中扣除,并在《工程结算评审意见书》中明确。
5.3.4工程结算经财政部门评审后,审减额超过送审造价20%以上,且同一家施工企业在一年内(自发生之日起)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列入不良诚信记录。
同时,该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由市本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6、中标人必须依法接受业主(最终用户)委托的监理公司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理、签证后方可作为工程最终结算依据。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中标人根据中标价及变更签证所发生的费用编制工程结算书,报业主、财政部门审查确认后作为结算拨款依据。
7、要求执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和规范验收。
8、质量等级标准:
合格。
工程竣工后,经有关部门综合评定验收。
如达不到合格,罚中标人总造价的2%并无偿整改至合格。
投标人须报出该工程竣工后达到的质量等级及为达到该质量等级所采取的保证措施。
9、现场考察:
投标人在得到招标文件后到拟建本工程工地察看施工现场(不集中看现场),2014年9月15日上午11:
00前将图纸、现场及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及电子版的形式报到某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答疑纪要的形式形成书面材料于2014年9月16日下午18:
00前发给各投标单位。
招标文件内容不全或解释不清者,以答疑纪要为准,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考察现场的责任、失误、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投标有效期为2014年9月25日起60天。
1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五万元。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通过转账的形式最迟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户名: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某建行古城路支行,账号:
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保证金缴纳后请及时登录会员系统,将系统提示已收到的保证金和具体项目进行关联绑定,系统将提示“已绑定”(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业务操作手册)。
12、工期:
120天。
13、合同由中标人和业主(最终用户)签订。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业主(最终用户)签订合同。
本工程严禁分包或转包,中标人如有分包或转包行为,一经发现,业主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14、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派投标时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的技术人员(其中必须有建筑工程师一名,水、电工程师各一名)。
在工程施工期间不经业主允许不得更换,否则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同时该项目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保证每月法定工作日在施工现场,否则将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业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15、中标人在工程竣工后要提交装订完整的竣工资料三套(含交工资料、施工日志、竣工图)、决算书及附件一式两份。
16、因施工造成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并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费用计入清单报价。
施工所用水电由业主装表计量,按规定计费。
高压、低压等涉及临时供电的安装、确认、租用等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17、工程材料供应管理办法:
除不发包材料外,其余材料均由中标人自供,中标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是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并且附有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市场准用证。
材料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报监理、业主认可,实行进场申报签证制度。
18、付款办法:
按工程形象进度80%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送达财政部门评审后,工程款支付到合同内的80%;待财政部门对竣工决算审核批复、有关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后,工程款结算至合同内的95%;质保期(一年)期满后,验收合格手续办理后方可全部结清。
19、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
20、安全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
21、文明工地目标:
市级文明工地。
22、凡属业主采购供应的材料需有投标人现场保管时,投标人不得收取保管费及二次搬运费。
23、投标人如中标,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进入施工现场,如今后在施工现场检查中发现不一致,将取消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半年到一年的投标资格。
24、于2014年9月16日公布预算控制金额(拦标价)。
25、履约保证金:
按中标金额的5%由业主收取。
以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最终用户提交,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6、现场自然地面标高投标人自行测量,由此产生的垃圾外运、土方回填、购土、倒运、挖土及垃圾外运均含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再调整。
27、文物不可再生,投标人应具有强烈的文物保护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文物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文物本体的破坏。
除自然剥离因素外,因投标人的文物保护意识不强、保护措施不力、使用工具不当等因素造成文物损毁的,业主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邀请函中所述的工程招标。
2、定义
2.1招标人--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某市政府采购中心)。
2.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施工单位。
2.3业主、最终用户、采购人—某关林管理处。
2.4公章--指投标人的行政章,招标人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投标文件。
2.5天(日)——指日历天。
3、合格的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2凡符合“招标项目要求”条件,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施工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3.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B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该工程、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招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评标标准和方法,图纸(电子版)。
6、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6.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皆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向招标人提交。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澄清文件)予以答复,同时将澄清文件发给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招标人不再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用补充说明书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6.4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该补充说明书以书面的形式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到的每一份补充说明书。
6.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6.6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C投标文件的编写
7、要求
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7.2投标文件文字:
投标文件均为中文印刷体,中文以外的文字应附以中文译文,中外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
7.3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4投标文件中用小写表示的数额与大写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7.5投标文件中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细目总价不一致时,以该行填报的单价为准。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8.1.1投标书(按照第五部分的格式)
8.1.2完整的工程预算书(有详细的编制说明、取费依据、工程预算单等,须经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签章);
8.1.3投标报价表
8.1.4资格审查资料和文件汇总
8.1.5施工组织设计
8.1.6辅助资料表
8.1.7其他资格资料
8.1.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8.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胶装),有目录。
9、投标文件格式
9.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可列备注栏。
10、投标报价
10.1投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10.2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和总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0.3除非文件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单价和总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费、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含各项施工措施费。
10.4投标人没有填入的报价,在实施时最终用户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细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价之中。
10.5投标文件如有漏项,应视为已包括在相关工程项目的费率和造价之中,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0.6投标人填写的投标报价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填写。
10.7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0.8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一次性报价。
11、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1.1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且一旦其投标被接受,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
11.2投标人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能力、施工能力。
11.3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规定的由投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等义务。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人民币五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2.3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通过转账的形式最迟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户名: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某建行古城路支行,账号:
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保证金缴纳后请及时登录会员系统,将系统提示已收到的保证金和具体项目进行关联绑定,系统将提示“已绑定”(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业务操作手册)。
12.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定标后5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人逾期未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不支付资金占用费。
12.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业主(最终用户)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凭合同退还。
投标人逾期未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不支付资金占用费。
12.7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7.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2.7.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12.7.3中标人因其自身原因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60日。
13.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
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使用不能擦掉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14.3投标文件中不应有加行、涂抹或改写,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为了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15.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邀请函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招标人。
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以标志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6.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人在招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人。
17、迟交的投标文件
17.1招标人将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招标邀请函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价格的修改应附有相应细目的单价和总价。
18.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4条和第15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
18.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4在招标邀请函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根据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E开标和评标
19、评标委员会
19.1招标人将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最终用户代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9.2评标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随时接受评委会的质疑。
20、开标
20.1招标人在招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仪式。
20.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由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拆封唱标。
但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20.3按本须知要求已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开封。
20.4招标人当众宣读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并由工作人员作好记录。
21、投标文件的审查
21.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21.2开标后,招标人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已恰当地签署等。
21.3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如果确定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对资格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21.4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
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1.5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21.6评标委员会判断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
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指派授权代理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2.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2.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2.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23.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23.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
23.3投标文件中在同一个项目中有两个同类数字又未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
23.4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
2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出具授权委托书和相应的证件的;
23.6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3.7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正副本及相关内容的;
23.8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3.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23.10外地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
23.1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某市建设工程廉洁自律承诺书》、《某市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自律告知书》的;
23.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评标标准和方法
详见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方法”。
25、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5.1评标前后可视情况必要时根据需要可安排最终用户、投标人双方作技术和商务交流。
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投标人进行询问,请各投标人予以答复。
重要或复杂问题回答后,须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回答文件将作为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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