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幼儿园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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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幼儿园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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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幼儿园管理制度
新源县幼儿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幼儿园教育行政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保教质量,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职工队伍,以适应新形式下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幼儿教育市场中求生存、求发展,根据《新源县关于加强教职工管理若干问题暂行规定》(1999)38号文件和幼儿园的具体情况,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将工作职责和激励机制结合起来,特制定如下奖惩规定和考核细则,望广大教师和职工遵照执行:
第一部分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班额超员奖
(1)各班级教师和保育员拿幼儿超人头费(小班27人、中班32人、大班37人、学前班42人),超1人补5元。
后勤按各班级教师的平均数.
(2)幼儿在园就餐人数与食堂工作人员比例为100:
1(没有现代化设备,三餐一点不在外购买熟食的情况下),每月按规定比例,平均人数少于100人,减少食堂工作人员,超过100人增加工作人员或按幼儿超员奖励教职工的平均数进行奖励,一个学期核算一次。
2、卫生评比奖
每日卫生检查实行扣分制,每周卫生检查实行加分制(占总分60%),每月卫生检查实行加分制(占总分40%)。
3、比赛竞赛奖励
(1)积极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园内大型幼儿活动获第一名,奖励指导教师80元(奖品),依次递减20元,比赛取前3名。
(2)积极参加园外大型幼儿活动,获第一名奖励指导教师100元,依次递减20元。
(3)凡被评为优秀观摩课的教师奖励50元。
(4)凡承担州以上教学接待任务的,教学效果好,评价高的奖100元。
(5)辅导幼儿参加园外活动,获单项、个人奖励的第一名奖励80元,依次递减20元。
(6)教职工参加县以上单位举办的各种活动中,获奖者按名次分别奖50、40、30元(不占用当班时间)。
(7)积极鼓励教师参加业务进修、学习(美术、舞蹈、钢琴、音乐)获县以上奖励的第一名200元,依次递减50元。
(8)教职工积极撰写论文,获全国级别的,一等奖奖励200元,依次递减50元,获自治区级的,一等奖奖励100元,依次递减20元,获州级的奖励80元,依次递减20元。
优秀奖奖励10元。
凡上交论文者,评审费的50%由单位承担。
(9)在教职工参加园内各类竞赛中得前三名的,分别奖50元、45元、35元。
4、岗位津贴
(1)凡担任教研组长、炊事班长、教师兼工、青、妇主要工作的每月补助100元。
(2)凡被园方聘任为班主任的每月可得到班主任津贴100元,配班教师津贴50元。
(3)外出学习,下乡支教,量化按平均值,上岗费按全勤,无人头费。
5、创新奖
(1)积极主动探索、研究幼教改革,向幼儿园每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奖励100元。
(2)教职工主动承担研究课题,在本班开展实验项目,课题由园方课题组、家长进行综合评定,取得显著效果的奖励班级200元,奖励承担课题的教师100元。
(3)教职工制作玩、教具每月展示有创新、废物利用,适宜教学活动的,获得一等奖一次奖励20元,依次递减5元。
6、奉献奖
(1)工作之余根据园里或领导安排的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勇于奉献,加班加点,可酌情加分,或给予加班费20—50元。
(2)在完成本人值班工作外,顶一个班奖励50元。
7、团结、先进、安全奖
年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奖励100至150元(奖品)。
8、全勤奖
(1)全月无迟到、旷工、事病假者,奖励40元。
(2)全学期无迟到、旷工、事病假者,奖励100元。
(根据工作量权衡此项,不包括门卫值班人员和配班人员)
9、慰问补助费
(1)凡教职工生病住院一周以上,单位慰问补助500元/次;
(2)凡坐月子(人流不算),慰问补助200元。
(3)凡教职工直系亲属的丧事,补助慰问200元/人。
二、惩罚制度
1、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一分钟扣1元,并扣除本月全勤奖。
开会、学习、劳动、集体活动缺到一次按一天旷工处理,迟到一分钟扣两元,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2)职工上班期间有特殊急事外出,一周准一次假,1小时之内不扣工资,超过两小时每分钟扣1元,月累计8小时为一天事假,此假不允许用作购物,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一学期外出累计6次以上,没有学期奖,如果不经请假自行外出,一次扣20元,当班时间外出按旷工处理,有病需要打吊针,必须有医院证明,可在不当班时打。
(3)事假期限及审批办法
教职工请事假,应严格控制,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准假,若确有重大私事必须请假的,由本人申请,说明事由,方可请假。
教职工请假半天,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由园长批准,一周以上的由幼儿园领导班子讨论审批,凡请假者必须由批假领导报值班领导处登记,不履行请假手续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处。
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享受事假待遇。
请事假正式在编职工每天扣80元工资,临时工每天扣30元。
(4)病假期限及审批办法
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请病假,需要幼儿园保健医证明、或医院证明,一星期以上必须有医院证明。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请病假一天扣50元工资,临时工每天扣20元。
(5)由于幼儿园的工作性质,大龄教职工怀孕期间身体原因不能上班,需要长期请假的,需要医院证明,经领导班子讨论同意,可按病假处理。
(6)探亲假:
父母、配偶不在本地,又不能利用周末团聚的,探亲假应放在1、2、7、8月寒、暑假享受,如有轮休假,和轮休假合并使用。
(7)婚假:
上班时间婚假含周六、周日共5天,提前上班按加班对待进行奖励每天50元,无特殊情况不再准事假。
(8)丧假:
(子女、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5天,提前上班按加班对待进行奖励。
外地区加往返路时间,不超过4天,外省不超过7天。
提前上班按加班对待进行奖励50元,无特殊情况不再准事假。
(9)产假:
按国家规定执行。
计划生育手术15天,第一次按产假对待,以后按病假对待。
教职工哺乳期间,九个月以内,喂奶时间为每次40分钟,上午、下午各一次。
(10)护理假:
(子女、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凭医院护理证明以及住院手续证明,全年享受23天护理假,每天扣30元(不分年龄)。
(11)教职工子女在幼儿园到高中期间,允许调班开家长会,上午开会算一小时。
2、卫生保健制度
(1)保健医负责每日检查各班卫生、消毒工作,园内大小事故都必须登记在册并及时处理,工作不及时,一次扣20元,离岗一次扣罚50元。
(2)保育员要求做到本班餐具、毛巾、茶杯每天一洗一消毒,发现一种用具没清洗、消毒各扣10元,不让幼儿使用加倍处罚(扣工资20元)。
幼儿、保育员饭前洗手、擦桌子,一次不按规定操作,扣保育员10元,教师5元。
(3)保育员不及时供开水,茶桶内有水垢,床铺不整洁,一次扣2元。
(4)保育员不及时清洗幼儿拉屎、拉尿衣裤,私下打电话让家长带回家者,一经查实罚50元。
教师值中午班时发生的应由教师处理。
3、安全制度
(1)园内幼儿无论发生什么事故,教师和保育员首先应迅速请保健医生到场并如实向领导汇报,不汇报者一旦发现,加重处理。
有意事故扣钱不扣分,隐情不报者扣20元,小事故有伤痕的扣工资10元,中事故每缝一针扣工资5元,大事故缝五针以上或骨折、烫伤、烧伤,医疗费由教师、保育员共同承担,造成不良后果,由园委会决定处500元—1000元罚款。
当班者不在现场加倍处罚。
中事故2起或大事故1起,本学期不评先。
(2)教师和保育员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一经查实,罚当事人50元,在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有反映的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自动待岗,等候处理,调整工作。
(3)班级发生跑水、不关灯现象,罚当班人50元,后果严重者重罚,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负。
(4)走失孩子,或教师没发现幼儿不在班,扣罚当事人20元,幼儿走出园外或家长送回,罚值班教师和值班门卫各50元,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二人共同承担。
(5)夜班人员禁止酒后上班、睡觉、脱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午睡离岗、睡觉、干私活者扣50元。
(7)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教学用具必须在备课期间准备好,如发现班级无人管理,罚当班人50元,并扣1元。
(8)门卫做好交接登记,园内停放车辆要清点交清,如有丢失,当班者照价赔偿,交接不清大家共同赔偿。
(9)教职工值班期间接打手机,或者上网聊天,罚款50元起,由此造成幼儿的疏于管理,工作滞后,可以加重处罚,至500元。
如果教师需要向家长交代事情,不值班的老师可以到行政办公室打电话。
4、财产管理制度
(1)凡负责保管使用的物品,发现遗失或不正当损坏的都要视情况按一定比例赔偿。
(2)爱护教学和办公设备,学习正确使用,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教学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赔偿或修理。
(3)值更人员应视园为家,如园内物品丢失照价赔偿。
5、食堂管理制度
(1)教师和保育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私自吃、藏、拿幼儿食品者,发现一次扣50元,知情不报者扣20元,领导发现不报扣领导40元,并在全园通报。
(2)幼儿午餐时间,值班教师和保育员认真指导幼儿就餐,幼儿午睡后,教师才能吃午餐,违反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
(3)食堂工作人员吃、拿幼儿食品者,扣当事人100元,其余在场工作人员扣50元,扣组长50元,不服处罚者加倍处罚,以上当事人、在场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4)为保证幼儿食品卫生安全,严禁教师和保育员等到食堂闲谈、游逛,一经发现中,罚当事人50元,罚组长30元。
(5)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允许带大包,只能带装钥匙手机的小包。
(6)食堂工作人员要讲卫生,工作期间着工作服、工作帽,勤洗手,违者一次罚款20元。
(7)管理员按食谱采购,要求价廉物美,新鲜适量。
因购物不及时、失误,造成浪费、缺金少两或价格不符合市场行情的一次扣50元。
(8)食堂工作人员按食谱和幼儿人数计划做饭,保证饭菜质量,严禁浪费,造成浪费按责任主次扣20—30元,班长重罚。
严格执行转班及时增添饭菜,空班罚20元。
(9)食堂工作人员需每日将幼儿人数公布并抽查核实。
(10)食堂工作人员私自改饭谱,不按时开饭,一次扣5元。
(1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洗二清,尤其是蛋类(带壳),发现一次清洗不合要求,罚当班人员30元。
6、保教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保教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制度,不服从工作分配,按自动待岗或旷工对待,自动待岗发总工资的30%,不接受临时性的工作,一次扣50元。
(2)保育员每日11点30分之前向食堂工作人员报本班幼儿人数,不报或虚报扣5元。
(3)值班期间不干与教学无关的事,接待幼儿必须热情,如有家长投诉,一经核实罚款10元。
(4)工作人员之间严禁吵架、骂人、传闲话,严禁与家长吵架,造成影响工作和团结的扣50元。
领导安排工作,工作人员不服从罚50元,吵架者罚100元。
(5)工作期间职工子女不得进园、进班、进餐或提前接到办公室或本人班级,有违反规定的的一次扣罚50元(被罚者包括门卫),并在全园通报。
(6)为了安全和便于检查,上课、吃饭、睡觉期间教室不得扣门、锁门,发现一次扣罚10元。
(7)幼儿活动期间教师不组织教学,幼儿图书玩具不使用,教师每人扣10元。
、
(8)老师不组织晨间、课间活动扣10元。
(9)保育员户外活动和上课不配班或配班不负责任罚20元,因此造成的事故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
(10)凡不执行一日活动各环节,不按时上课扣罚5元。
(11)随意调课扣5元,并通报批评。
(12)无计划、无备课临时编排课目、无教具上课扣罚5元。
(13)教师两周不备课,年度考核缓评半年,三周不备课,年度考核不合格。
(14)教职工要团结,不允许拉帮结派,更不允许搞民族帮派,如果有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不利于团结的事,造成不良后果者,罚款100元,影响严重者勒令待岗反省,并扣工资50%。
(15)财务人员在每月10日前和20日前两次将未交款幼儿名单做好统计,以备各班查询收款,如做不到罚款10元。
(16)落聘人员安排临时工作,第一次扣月总工资30%,第二次扣月工资50%,第三次上报上级部门处理,工资停发。
(17)违反计划生育的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罚,未婚先孕者扣罚1000元。
第二部分幼儿园教师保育员量化考核方案
教师量化考核(总分)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育教学的科学管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育保育质量,便于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奖金发放等方面的实际操作,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奖优罚劣,有利于奖勤罚懒,有利于教师和保育员队伍素质的提高。
为此,幼儿园根据本考核细则,对全园教职工的工作试行量化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存入教师和保育员工作业务档案。
一、考核原则:
1、考核要公平、公正、公开。
2、考核内容应是常规的、稳定的、机会均等的、易操作的。
3、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全部以量化考核评估为依据表示出来,并与学期效益奖金直接挂钩。
4、考核方案可试行后经教代会通过执行,有些预想不到的问题,由园委会在征求教职工代表意见后修改。
二、考核机构
为做好教师保育员考核工作,幼儿园建立教师保育员工作量化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小组由幼儿园领导、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保育组长直接参与教师和保育员的考核。
考核人员要遵守考核纪律,要认真负责,主持公道,平时做好记录。
教师和保育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三、考核项目及办法:
从工作态度、学习情况、工作情况、工作成绩等方面考核(基础分130分)。
(一)政治思想:
(10分)
1、违纪违法,受到司法机关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者,本项记零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扣2分,违反以下条款3次以上的职工(含3次),年终考核不合格。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在幼儿及家长中散步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抵触言行,造成不良影响者;
(2)违反《师德八条》之规定者;
(3)体罚幼儿或变相体罚幼儿,侮辱幼儿者;
(4)酗酒闹事,有失教师形象者;
(5)在幼儿园正常工作期间,未经幼儿园允许,在园外兼课或谋求第二职业者;
(6)不按幼儿园规定擅自向家长收取费用者。
(二)出勤情况:
(15分)
1、每学期出满勤者,得15分。
2、旷课一节(或迟到、早退3次)扣2分。
3、事假每天扣1分,病假一天扣0.5分。
4、教研组、年级组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3分。
5、每学期脱岗一次扣1分,事假累计达到一周的工作量或病假累计达到两周的工作量扣1分,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年满45周岁的教师病假另行考核)。
(三)教学工作情况:
(25分)
1、工作计划(2分)
能按时完成并上交各项工作计划、进度、总结、表册等(各处室要求上交的),缺一个扣2分,迟交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教学工作量(4分)
保教处安排其临时带班或从事其它工作,不服从者视其情节扣1—2分。
3、编写教案(5分)
(1)按时制定各项活动计划,活动方案,总结,合格者得2分。
(2)保教处每学期对教师教案进行检查评比,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得3分、2分、1分、0分,组长未签字按0分计。
4、公开课、听课情况(5分)
每位教师完成听课任务者,得3分,听课每少一节扣0.5分,听课记录须有交流意见及讲课人签名方为有效。
(听课节数规定:
教龄在20年以上者,每学期听课10节,教龄在10年以上者,每学期听课15节,教龄在5年以上者,每学期听课20节,教龄不足5年者,每学期听课30节)。
5、教学论文、经验总结、教育教学笔记(5分)
每位教师每学期须交一篇以上的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教育教学笔记,及时完成者得3分,不交者不得分。
(四)教研组考核(7分)
在教研组组织的比赛中,班级总分获第一、二的负责老师分别得1分、0.5分。
(五)安全考核(扣分共12分)
(1)园内幼儿无论发生什么事故,教师和保育员首先迅速请保健医生到场并如实向领导汇报,不汇报者一旦发现,加重处理。
有意事故扣分扣钱,小事故扣1分,中事故扣2分,大事故扣3分。
隐情不报者扣5分,当班者不在现场加倍处罚。
中事故2起或大事故1起,本学期班级不评先。
(2)教师和保育员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一经查实,罚当事人2分,在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有反映的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自动待岗,等候处理,调整工作。
(3)班级发生跑水、不关灯现象,罚值班教师(含保育员)2分,后果严重者重罚,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负。
(4)走失孩子,或教师没发现幼儿不在班,扣罚当事人2分,幼儿走出园外或家长送回,罚值班教师和保育员3分。
(5)工作期间干私活者扣3分(接打电话及上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加班、开会、集体活动不允许带孩子,否则按干私活处理)。
(六)奖励分(42分)
(1)承担师父任务的教师加1分。
(2)园级获奖者加1分,州级获奖者加2分,(同一个人以上不累计加分)。
(3)本学期教育教学论文在州级、省级、国家级正规刊物上发表(或获奖)分别加1分、2分,有稿费通知单的加3分。
(4)积极开展专题讲座、幼儿大型活动的有关教师加1分(必须有书面计划、实施过程和结论等),承担对外观摩课的老师加1分,班级其他人加0.5分。
(5)学期末根据本学期个人总体工作总结,由幼儿园考评组评议加1—10分。
(6)教师辅导、训练幼儿,在县级、州级、省级获第一名者,分别加1分、2分、3分。
(7)凡被园方聘任为班主任的每月可得1分,组长1分,最高1.5分。
(七)扣分标准(23分)
1、不按教学计划(教案)上课,每次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
2、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者每次扣2分。
3、幼儿园交办的各项工作不能认真完成者每次扣2分。
4、无故不上课每次扣3分,旷工每次扣5分。
5、不经过保教处自行调班扣1分。
6、升旗、课间操迟到或不到位者每次扣1分。
保育员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
10分
1、违纪违法,受到司法机关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者,本项记零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扣2分,违反以下条款3次以上的保育员(含3次),年终考核不合格。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在幼儿及家长中散步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抵触言行,造成不良影响者;
(2)违反《师德八条》之规定者;
(3)体罚幼儿或变相体罚幼儿,侮辱幼儿者;
(4)酗酒闹事,有失保育员形象者;
(5)在幼儿园正常工作期间,未经幼儿园允许,在园兼职或谋求第二职业者;
(6)对已通知应参加的活动,会议或学习,未经请假或未准假,无故不参加者;
(7)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未完成者;
(8)不按幼儿园规定擅自向家长收取费用者;
(9)违反幼儿园规章制度者。
(二)出勤情况:
10分
1、每学期出满勤者,得10分;
2、旷课一节(或迟到、早退3次)扣1分,私自调课调班者(年级组落实,并做好记录),一次扣0.5分;
3、幼儿园、保育组活动每缺席一次(或迟到、早退3次)扣1分;
4、每学期脱岗一次(或迟到、早退3次)或事假累计达到一周的工作量或病假累计达到四周工作量,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年满45周岁的教师病假另行考核)。
2、保育员工作量:
(2分)
(1)服从幼儿园安排并完成其承担的教学保育工作者,每学期得2分;
(2)达不到本工作量者,应服从保教处安排其代课或从事其它工作,不服从者视其情节扣1—2分。
3、卫生评比奖
每月卫生检查,月末评出一、二、三名,分别加3分、2分、1分。
4、比赛竞赛奖
(1)积极协助教师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园内外大型幼儿活动获第一、二、三名,分别得2分、1.5分、1分。
(2)保育员参加县以上单位举办的各种活动中,获奖者按名次分别加2分、1.5分、1分。
(3)积极鼓励保育员参加业务进修、学习(美术、舞蹈、钢琴、音乐、汉语)获县以上奖励的分别得3分、2分、1分。
(4)本学期教育教学论文在省级、国家级正规刊物上发表(或获奖)分别加1分、2分,有稿费通知单的加3分。
(5)在教职工各类竞赛中得前三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6)凡担任保育组长、保育员兼任工、青、妇主要工作的加1分。
(7)积极主动探索、研究幼教改革,向幼儿园每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加1分。
(8)保育员协助教师制作玩、教具每月展示有创新、废物利用,适宜教学活动的,加2分。
(9)工作之余根据园里或领导安排的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勇于奉献,加班加点,可酌情加分。
(10)年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加0.5分。
(11)全学期无迟到、旷工、事病假者,加2分。
(三)惩罚制度
1、卫生保健
(1)保健医负责每日检查各班卫生、消毒工作,园内大小事故都必须登记在册并及时处理,工作不及时,一次扣罚2分,离岗一次扣罚5分。
(2)保育员按要求做到本班餐具、毛巾、茶杯每天一洗一消毒,发现一种用具没清洗、消毒各扣0.5分,不让幼儿使用加倍处罚。
幼儿、保育员饭前洗手、擦桌子,一次不按规定操作,扣保育员1分,教师0.5分。
(3)保育员不及时供开水,茶桶内有水垢,床铺不整洁一次扣0.5分。
(4)保育员每月督促家长拆洗被褥后,应及时铺套整齐,从拆洗当日起两天后如不铺、不套,发现一次扣1分。
(5)保育员不及时清洗幼儿拉屎、拉尿衣裤,私下打电话让家长带回家者,一经查实扣3分,教师值中午班时发生的应由教师处理。
(6)卫生月末倒数第一、二、三名者,扣1分、0.5分、0.3分。
连续两次倒数后三名,班级可重聘保育员。
(7)保育员有多余的情况下可以实行末位淘汰。
2、安全制度
(1)园内幼儿无论发生什么事故,教师和保育员首先迅速请保健医生到场并如实向领导汇报,不汇报者一旦发现,加重处理。
有意事故扣分扣钱,小事故扣0.2分,中事故扣0.5分,大事故扣1分;当班者不在现场加倍处罚。
中事故2起或大事故1起,本学期职工不评先。
(2)教师和保育员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一经查实,罚当事人2分,在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有反映的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自动待岗,等候处理,调整工作。
(3)班级发生跑水、不关灯现象,罚当班人2分,后果严重者重罚,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负。
(4)走失孩子,保育员(打饭、打扫卫生时除外)或教师没发现幼儿不在班,扣罚当事人2分,幼儿走出园外或家长送回,罚值班教师3分。
(5)工作期间干私活者扣1分。
(6)保育员户外活动和上课不配班或配班不负责任扣2分。
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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