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中心部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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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中心部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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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中心部手册
目录
前言.......................................................................................2
第一章职责及定位..................................................................2
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
法务中心构............................................................................3
岗位职责...................................................................................3
日常工作管理及流程.................................................................5
绩效考核.................................................................................6
薪酬与晋升..............................................................................7
奖惩规定..................................................................................7
附则..........................................................................................7
前言
为规范法务中心管理工作,为法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全面的操作指导,特制定本手册。
法务中心中心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决策、分层管理、有效控制的管理原则。
本手册主要介绍了法务中心职能、架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内容。
第一章职责及定位
第1条定位
法律风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部门,为集团提供法律支持的服务性部门。
第2条法务中心的职责
1.建立和改善法务中心部组织架构,制度与流程等;
2.控制集团整体法律风险,建立法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
3.修订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
4.参加项目谈判和重大经营决策,就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建议;
5.参与合同及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6.代理公司诉讼和仲裁;
7.公司内部文件、制度的合规性审核;
8.法律知识培训;
9.建立培养企业诉讼律师;
10.集团指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3条法务中心基本职务权利
1.经营战略规划建议权
2.合同、内部制度合规审核权;
3.用印审核权;
4.对外法律事务联络处理权;
5.法律风险提示权;
6.法律事务筹划、制度完善建议权;
7.对各部门、子公司合规检查权;
8.集团批准赋予的其他权限。
第二章法务中心架构
第4条法务中心部架构
集团层面职责:
主要负责法务中心工作标准的制定,监督、检查各部门、子公司的风险控制人员的工作的职责;
第5条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法务中心架构
各部门、子公司层面:
在集团的统一规划下,承担本公司制度补充,具体处理本公司各类风险控制事务工作的职责;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6条法务中心总监
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本各项工作制度及相关流程;
2.统畴审查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3.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4.统畴法律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工作;
5.处理公司重大法律事务;
6.建立培养企业诉讼律师工作;
7.统筹安排法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部门、各子公司的对接工作;
8.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7条法务中心经理
1.审核公司各种合同文本;
2.协助各部门处理法律纠纷;
3.代表公司处理各类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4.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法律知识的宣传与培训;
6.协助公司各部门完善制度;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日常工作管理及流程
第8条合同起草、审核:
详见《法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及《合同制定、评审流程》。
第9条法律纠纷处理:
详见《法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二章及《法律纠纷处理流程》。
第10条诉讼案件处理:
详见《法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二章及《起诉、应诉案件处理流程》
第11条法律培训:
参照《培训管理制度》执行,需要律师讲课的须提前7个工作日告知律师。
第12条撤单审核:
由各部门、子公司法务中心人员进行审核,并提供法律意见。
第13条对各部门、子公司的支持:
1.根据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需求,及时出具律师函的须登记备案;
2.有诉讼需求的要求律师出具起诉、应诉意见书,及时反馈至涉案部门,经过审批后方可委托代理。
3.与各部门、子公司交接资料时,应做好交接记录。
第14条律师工作建议、交流:
案件讨论、合同审核、新政策法规的分析等。
第15条工作总结
1.法务中心人员应填写四制四力周工作计划/总结,每日工作量化。
1)周总结:
须在每周五当天上提交领导。
内容围绕四个方面:
本周
引领性指标、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下周工作计划。
上级应在下周一检查周总结执行情况,并对重要问题进行在线点评。
2)月总结:
于次月10日之前上提交领导。
月总结包括五个方面:
引领性行为、本月工作情况,工作计划完成度,出现的问题,次月工作计划,个人发展与提升(或工作心得)。
月总结完成质量作为当月绩效/考核的依据。
2.部门人员须认真对待工作总结。
总结内容要求做到简洁明了、格式清晰,无错别字及不通顺语句。
第16条案件资料管理
案件材料在需要与其他部门发生交接情况时,须做好案件资料交接登记工作。
第17条统计报表
1.每日应做好工作量化表
2.每周一对上周的工作进行汇总,形成周总结,各类数据须在周总结中体现。
3.每月初统计上月工作情况,制作每月一期的法务中心数据分析报告,于当月10日前制作完毕,并发送至部门负责人邮箱和领导邮箱;
第18条合同检查情况通报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周进行合同例查工作,统计违规行为及现象,视情节进行通报、处罚。
第19条案例汇总
每月必须提交一个案例,应包括案件情况、结果分析、改进措施等内容。
第五章绩效考核
第20条考核对象:
法务中心部人员。
第21条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
自评+上级评价;
2.法务中心人员由法务中心部管理和考核;
3.各部门、子公司风险控制人员,日常行政管理由各部门、子公司代为考核,绩效考核由法务中心部会同各部门子公司共同进行,其中法务中心的权重为60%,各部门、子公司为40%。
第22条考核指标:
1.胜任力-KPI指标:
公司法律纠纷次数,法律纠纷解决质量,无合同法律审核重大纰漏,重要任务完成情况。
2.执行力-边际指标:
各部门、子公司合作满意度;领导交办任务完成情况。
3.领导力-能力指标:
分析、判断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专业知识及技能。
第23条考核书面材料
1.四制四力工作量化表;员工须自行在日常工作中统计自身工作情况,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依据。
2.周、月工作总结与计划表。
第24条考核可分为以下等级:
1.杰出:
工作成绩优异卓越,对组织、公司作出较大贡献;
2.优秀:
全面完成工作成绩且在大多方面超出标准;
3.胜任:
工作完成合乎要求,达到标准;
4.需改善:
尚有未达标准方面,但经努力可改进;
5.不合格、工作差:
经过提醒教导后仍未改善;
6.考绩结果为“需改善”或“不合格”的,均属“不能胜任工作”,建议转岗或辞退;
7.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工资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第六章薪酬与晋升
第25条各岗位的薪酬参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执行以下薪酬。
总监:
10000元
经理:
8000元
主管:
5000元
第七章奖惩规定
第26条处罚细则
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审批的,处以10元/次罚款;
2.未及时跟进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处以20元/件罚款;
3.与各部门交接资料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处以10元/次罚款;
4.未及时提交工作总结的,处以20元罚款;
5.因工作态度问题被投诉至上级负责人的,处以20元/次罚款;
6.应具有节约意识,对故意浪费办公资源的,视情节予以警告或者罚款;
7.在案件经办过程中,因个人工作疏忽遗失证据材料的,处以500元罚款,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8.有其它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第27条奖励规定
1.在工作中提出建设性意见被采纳的,奖励20元,对公司主营业务向提出建设性意见被采纳的可向公司申请专项奖励;
2.有其它被奖励情形的,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28条本手册由法务中心部负责修订与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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