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职业学院教师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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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职业学院教师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
附件2:
北京******学院
2012至2014年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教授岗位任职条件
(一)教授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1.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显著。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教授二级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作为第一授权人,获国家发明专利3项,成果转让产生较大经济效益。
②主持在研或完成国家级课题、项目一项。
③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负责人;国家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负责人。
④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⑤国家教学名师。
(2)符合下列条件中二项:
①主持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到账经费300万元;或获得校外科研到账经费300万元(文科100万)。
②主持在研或完成省部级课题、项目两项(其中一项为重点项目)。
③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一等奖。
④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由或收录论文,或核心期刊发表2篇收录论文,或发表3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发表3篇国内著名文摘刊物转载论文,或发表2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并撰写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
⑤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2.教授四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显著,达到教授二级岗位任职条件1当中的
(1),可申报教授二级岗位。
(二)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1.教授四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良好。
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教授三级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国家级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
②国家级精品课建设项目负责人。
③主编、副主编国家级精品教材。
④国家级团队建设项目负责人,或北京市高校学术创新团队负责人;或北京市高校学术创新人才。
⑤享受北京市政府特殊津贴。
⑥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指导学生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技能大赛一等奖;或个人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等奖(排名前三)。
⑦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2)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30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30万元(文科10万)。
②作为第一授权人,获国家发明专利2项,成果转让具有经济效益。
③主持完成省部级教科研重点课题、项目一项。
④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前五名)三等奖(前三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作为负责人获省部级二等奖。
⑤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论文,至少1篇由或或检索,或发表3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发表3篇国内著名文摘刊物转载论文,或发表1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并撰写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
2.教授职务9年,聘期考核合格,领导组织校、院学术及专业技术主要工作,或任期内曾获省部级荣誉或奖励,且距退休年龄不满3年。
(三)教授四级岗位任职条件
具有教授职务资格,聘期考核合格。
能够履行并完成相应岗位职责及任务。
二、教授岗位职责
(一)教授二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
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及管理、改革及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核心课一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
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及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每年至少做1次关于学科前沿领域或产业及行业发展的学术性研究报告。
(5)指导中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科技开发及技术创新,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课程开发及科技创新能力。
(6)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
(7)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8)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至少一项
(1)指导或负责国家级专业(学科)建设。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重点专业,或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建设水平达到国家专业标准要求。
(2)指导或负责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使所负责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建设标准。
(3)指导或负责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
负责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指导或负责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
使所负责建设的课程达到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指导或负责国家级团队建设。
团队取得显著成效,并通过验收。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至少一项
(1)主持国家级课题、项目一项。
(2)主持获国家级成果奖项。
(3)获得科技服务经费300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300万元(文科100万)。
(4)作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3篇,其中2篇被或收录或检索。
(二)教授三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
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及管理、改革及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核心课一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
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及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每年至少做1次学术报告。
(5)指导中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科技开发及技术创新,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课程开发及科技创新能力。
(6)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
(7)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8)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至少一项
(1)负责国家级专业(学科)建设。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重点专业,或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建设水平达到国家专业标准要求。
(2)负责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使所负责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建设标准。
(3)负责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
负责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负责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
使所负责建设的课程达到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负责国家级团队建设。
(6)负责实训基地建设。
开展及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至少负责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应用于教学,并达到国家高职示范性实训基地水平。
(7)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指导学生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技能大赛一等奖;或个人获行业及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等奖。
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应用于实践教学,列入学校教改项目,并通过学校鉴定。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至少一项
(1)参及国家级重点课题、项目一项(排名前三),或主持省部级重点课题、项目一项;或作为课题、项目负责人取得技术创新重要成果,通过省部级鉴定。
(2)主持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3)获得科技服务经费30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20万元(文科5万)。
(4)作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作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被或收录或检索。
(三)教授四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
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及管理、改革及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核心课一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
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及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每年至少做1次学术报告。
(5)指导中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科技开发及技术创新,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课程开发及科技创新能力。
(6)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
(7)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8)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至少一项
(1)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国家级专业(学科)建设,或负责市级专业建设。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使所负责的专业达到市级及以上重点专业水平。
(2)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使所负责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建设标准。
(3)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
负责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或负责市级精品课程建设。
使所负责建设的课程达到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国家级团队建设,或负责市级团队建设项目。
(6)主编、副主编国家级精品教材。
(7)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实训基地建设。
开展及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至少参及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应用于教学,并达到国家高职示范性实训基地水平。
(8)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指导学生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或个人获行业及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
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应用于实践教学,列入学校教改项目,并通过鉴定。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一项
(1)主持或参及(排名前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项目一项,或主持委办局级科研课题、项目两项。
(2)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项。
(3)获得科技服务经费15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10万元(文科3万)。
(4)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
三、副教授岗位任职条件
(一)副教授一级岗位任职条件
1.副教授二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显著。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副教授一级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作为骨干参及国家级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项目(排名前三),或市级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
②作为骨干参及国家精品课建设项目(排名前三),或市级精品课建设项目负责人。
③作为骨干参及国家级精品教材(排名前三),或主编市级精品教材。
④作为骨干参及公共、基础课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及教改项目(排名前三),或市级重点学科建设及教改项目负责人。
⑤参及市级及以上团队建设项目(排名前三),或北京市教学名师,或市级专业带头人。
⑥实训基地或科研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至少开发一项校企合作技术应用项目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
⑦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或指导学生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技能大赛二等奖;或个人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排名前三)。
⑧获北京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或北京市高校思政学科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⑨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⑩教师年度综合考评3年优秀。
(2)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或委办局级教科研项目两项。
(公共课、基础课、思想政治理论课1项)
②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10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10万元(文科3万)。
③作为第一授权人,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3项,成果转让具有经济效益。
④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或二等奖负责人(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全国行业协会成果一等奖)。
⑤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被收录;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主编公开出版通用教材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作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编写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
2.副教授二级岗位任职满6年,聘期考核合格,并副教授(副高级)职务12年,主持校、院学术及专业技术主要工作,或任期内曾获省部级荣誉或奖励,且距退休年龄不满3年。
(二)副教授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1.副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良好。
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副教授二级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市级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项目(排名前三)。
②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市级精品课建设项目(排名前三)。
③主编、副主编市级精品教材。
④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公共、基础课市级重点学科建设及教改项目(排名前三)。
⑤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市级及以上团队建设项目(排名前五)。
⑥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实训基地或科研基地建设项目(排名前三),至少开发一项校企合作技术应用项目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并获得校级奖项。
⑦本人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获省部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
⑧获北京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或北京市高校思政学科基本功大赛二等奖。
⑨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⑩教师年度综合考评2年优秀。
(2)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主持完成委办局级教科研项目。
②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5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5万元(文科2万)。
③作为第一授权人,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成果转让产生经济效益。
④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全国行业协会成果二等奖。
⑤作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主编公开出版专著或通用教材2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
2.聘期考核合格,副教授(副高级)职务12年,任期内曾获委办局级荣誉或奖励,且距退休年龄不满3年。
(三)副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具有副教授职务,聘期考核合格。
能够履行并完成相应岗位职责及任务。
四、副教授岗位职责
(一)副教授一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
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及管理、改革及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
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基础课及专业核心课各一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
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及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每年至少做1次学院学术报告或示范课教学。
(5)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及课程开发能力。
(6)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班主任工作。
(7)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
(8)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9)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至少一项
(1)负责专业(学科)建设。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使所负责的专业达到市级及以上重点专业水平。
(2)负责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使所负责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建设标准。
(3)负责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
负责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负责课程建设。
使所负责建设的课程达到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负责市级团队建设。
(6)主编市级及以上精品教材。
(7)负责实训基地建设。
开展及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至少负责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应用于教学,并达到市级及以上高职示范性实训基地水平。
(8)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或个人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
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应用于实践教学,列入学校教改项目,并通过学校鉴定。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至少一项
(1)主持或参及(排名前三)省部级项目一项,或主持委办局级课题一项。
(2)主持或参及(排名前三)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项,或取得校级教科研成果一等奖。
(3)为行业企业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10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10万元(文科3万)。
(4)作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二)副教授二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
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及管理、改革及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
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基础课及专业核心课各一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
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及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聘期内至少做1次学院学术报告或示范课教学。
(5)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及课程开发能力。
(6)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班主任工作。
(7)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
(8)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9)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负责一项或参及二项
(1)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专业(学科)建设。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使所参及的专业达到市级及以上重点专业水平。
(2)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使所负责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学校所要求的项目建设标准。
(3)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
参及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课程建设。
使所参及建设的课程达到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市级团队建设。
(6)主编、副主编市级精品教材。
(7)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实训基地建设。
开展及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至少参及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应用于教学,并达到市级及以上示范性实训基地水平。
(8)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奖;或个人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
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应用于实践教学,列入学校教改项目,并通过学校鉴定。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至少一项
(1)主持或参及(排名前三)委办局级教科研项目一项,或主持校级重点教科研课题一项。
(2)主持或参及(排名前三)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项,或取得校级教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3)为行业企业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5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5万元(文科2万)。
(4)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
(三)副教授三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
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及管理、改革及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
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基础课及专业核心课各一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
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及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作为专业和课程建设骨干,开展学校教学改革或科技研发项目,深入行业、企业开展项目或调查研究,并提供可行性项目设计报告或调研报告。
(5)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及课程开发能力。
(6)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班主任工作。
(7)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
(8)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9)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负责一项或参及二项
(1)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专业(学科)建设。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使所负责的专业达到校级及以上重点专业水平。
(2)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使所负责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学校所要求的项目建设标准。
(3)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
参及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课程建设。
使所负责建设的课程达到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作为骨干参及市级团队建设,或负责校级团队建设;或获得北京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6)主编校级及以上精品教材。
(7)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实训基地建设。
开展及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至少参及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应用于教学,并达到校级及以上示范性实训基地水平。
(8)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奖;或指导学生获省部级学会的技能(学科)竞赛奖;或个人获省部级技能(学科)大赛奖。
或作为项目参及人(前三名),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应用于实践教学,列入学校教改项目,并通过学校鉴定。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至少一项
(1)参及委办局级研究课题、项目一项,或主持校级科研课题并通过验收。
(2)参及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项,或取得校级教学、科研成果奖项。
(3)为行业企业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3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3万元(文科1万)。
(4)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
五、讲师岗位任职条件
(一)讲师一级岗位任职条件
1.讲师二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显著。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讲师一级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作为骨干参及市级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项目(排名前三),或负责校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②作为骨干参及市级精品课建设项目(排名前三),或负责校级精品课建设项目,并通过验收。
③作为骨干参及公共、基础课市级重点学科建设及教改项目(排名前三);或负责公共、基础课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及教改项目。
④主编、副主编市级精品教材。
⑤作为骨干参及市级及以上团队建设项目(排名前五),或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⑥作为骨干参及实训基地或科研基地建设项目(排名前三),至少参及一项校企合作技术应用项目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并获校级奖项。
⑦作为指导教师,组织学生(或本人)获省部级技能比赛二等奖;或作为指导教师,组织学生(或本人)获省部级学会技能比赛一等奖。
⑧获市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⑨教师综合考评3年优秀。
(2)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主持或参及(排名前三)完成委办局级教科研项目一项;或主持完成校级教科研课题项目一项。
②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2万元;或校外科研经费2万元(文科1万)。
③参及并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
④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全国行业协会成果二等奖)。
⑤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公开出版教材1部。
2.讲师二级岗位任职满6年,聘期考核合格,并讲师职务15年,任期内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且距退休年龄不满3年。
(二)讲师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1.讲师三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良好。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讲师二级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排名前三)校级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项目。
②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排名前三)校级精品课建设项目,并通过验收。
③负责或作为骨干参及(排名前三)公共、基础课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及教改项目。
④作为骨干参编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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