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工程设计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路面技术状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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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工程设计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路面技术状况
江西省高速集团2019-2021年养护工程设计、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路面技术状况检测、桥梁及隧道定期检查等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关键内容公开
1、养护工程设计类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段
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SJ1、SJ2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段
业绩要求
SJ1、SJ2
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并完成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高速公路路面养护或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1项(含)以上业绩和合同金额不小于20万元的桥梁养护维修或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1项(含)以上业绩。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段
信誉要求
SJ1、SJ2
①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②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③最近3年(指2016年1月1日以来,下同)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④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不存在江西省纪委驻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或认定)涉案金额累计在1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记录。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路桥工程设计相关工作经验8年(含)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内(2013年11月1日以来)担任过1项合同额不小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或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无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文件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承诺了中标优先顺序;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
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每项单项费率均不超过招标费率上限。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5分
主要人员:
20分
技术能力:
5分
业绩:
15分
)履约信誉:
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对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7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报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平均值的计算,但小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75%的投标报价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1)
技术
建议书
45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4分
对项目的全面理解: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1项内容阐述,对本项目的全面理解合理得6.4-8分,较合理得5.6-6.3分,一般得4.8-5.5分。
对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1项内容阐述,设计思路合理得4.8-6分,较合理得4.2-4.7分,一般得3.6-4.1分。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6分
对本项目的设计特点: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2项内容阐述,本项目勘察设计特点合理得3.2-4分,较合理得2.8-3.1分,一般得2.4-2.7分。
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2项内容阐述,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合理得9.6-12分,较合理得8.4-9.5分,一般得7.2-8.3分。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7分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3项内容阐述,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6.1-7分,较合理得5.1-6分,一般得4.2-5分。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6分
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5项内容阐述,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得1.8-2分,较合理得1.5-1.7分,一般得1.2-1.4分。
进度保证措施: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5项内容阐述,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得1.8-2分,较合理得1.5-1.7分,一般得1.2-1.4分。
安全保证措施: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5项内容阐述,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得1.8-2分,较合理得1.5-1.7分,一般得1.2-1.4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2分
后续服务人员安排及设施投入: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6项内容阐述,后续服务人员安排及设施投入合理得0.8-1分,较合理得0.7分,一般得0.6分。
后续服务保证措施: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6项内容阐述,后续服务保证措施合理得0.8-1分,较合理得0.7分,一般得0.6分。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2)
主要
人员
20分
项目
负责人
20分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得12分;
①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职务1个以上的,
每增加1个项目加3分,最多加6分;
②受省级政府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或国家级设计协会表彰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2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
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E2。
本项目E1=0.3,E2=0.2。
其中:
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
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
点的扣分值。
但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2.2.4(4)
其他
因素
技术
能力
5分
资质能力
5分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3分;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监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以上资质和省级计量认证证书,加2分。
业绩
15分
类似项目业绩
15分
满足最低业绩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近5年(2013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里程不小于35km的高速公路土建设计或里程不小于100km的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养护专项或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加6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2.2.4(4)
其他因素
履约
信誉
5分
获得荣誉
和其他认
可证书及
资质
5分
①近5年投标人受省级政府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国家级设计协会表彰的,每次得1分,最多得4分。
②投标人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2000万元得1分,最多得1分。
2、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类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JL1、JL2、JL3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JL1、JL2、JL3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3年10月1日至今,下同)至少独立完成1个里程不少于20km的高速公路新建工程或监理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合同。
说明:
此处近5年内指投标人业绩的交工日期在2013年10月1日至今。
上述业绩中独立完成指工程完成时间在2013年10月1日至今,并经发包人交工验收通过,以交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为准。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JL1、JL2、JL3
1、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2、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4、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5、最近3年(指2015年10月1日以来,下同)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6、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7、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8、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近3年不存在江西省纪委驻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或认定)涉案金额累计在1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记录。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具有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类似工程监理工作8年以上,年龄55周岁以下,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或养护工程的总监、副总监、代表、副代表、高级驻地、副高级驻地、驻地、副驻地及以上岗位职务。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说明:
1、投标文件中主要人员汇总表及主要人员履历表只需对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填报;
2、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条件不作为本次招标的评标依据,只需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具体人选在后期各路段管理单位合同谈判阶段进行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承诺了中标优先顺序;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己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分
主要人员:
25分
业绩:
15分
履约信誉:
1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对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7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报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平均值的计算,评标价平均值为在以上范围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但小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75%的投标报价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1)
技术建议书
35分
监理工作程序
20分
本项基本分为12分。
①施工期监理方法、流程和措施(10分)
方法好、程序清晰、措施得力,得8.8-10分;较好,得7.4-8.7分;一般,得6-7.3分。
②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方法、流程和措施(5分)
方法好、程序清晰、措施得力,得4.4-5分;较好,得3.7-4.3分;一般,得3-3.6分。
③工作管理制度(5分):
制度制定的合理可行,落实制度措施有力,得4.4-5分;较好,得3.7-4.3分;一般,得3-3.6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分
本项基本分为6分。
投标人技术建议书阐述中工作重点、难点分析透彻、把握准确,得8.8-10分;分析较透彻、把握较准确,得7.4-8.7分;一般,得6-7.3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本项基本分为3分。
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等提出具有实效的合理化建议,较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对发包人更有利的服务工作承诺,得4.4-5分;较好,得3.7-4.3分;一般,得3-3.6分。
2.2.4
(2)
主要人员
25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15分。
①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总监、副总监、代表、副代表、高级驻地、副高级驻地、驻地、副驻地岗位之一,每增加1个项目加3分(必须有已完监理工程交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本项最多加6分;
②获得交通部(或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授予的交通建设优秀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优秀人物,加2分;在高速公路建设中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劳模,每次加1.5分;先进个人,每次加0.5分;本项最多加4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为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为F+偏差率×100×E2。
其中:
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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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养护 工程设计 工程施工 监理 以及 路面 技术 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