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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费项目
2018年度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2018年度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费项目
项目单位:
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
评价机构:
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12日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摘要
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13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68号)、《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金山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等文件的要求,2018年金山区生态环境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依托第三方环境服务提供商的优势资源和专业性,基于易扬尘单位的类型、规模、分布,每月从金山区辖区内抽取200个易扬尘单位或场景(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水泥搅拌站、码头、道路)实施扬尘第三方监管,监管频次为每月一次,服务周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将结合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降尘点位置,优化监管对象和监管频次,实施分级监管。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作为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负责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运行,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入扬尘监管第三方,上海飞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对辖区内易扬尘单位或场景开展扬尘污染第三方监管服务工作。
重点聚焦本区4个环境空气质量分区评价点自动监测站(金山新城站、金山朱泾站、金山廊下站、金山枫泾站)周边5km范围,进行排摸巡查。
利用激光雷达扫描技术、结合无人机定期排摸及第三方工作人员的巡查排摸,全面开展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费项目是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新项目,列入金山区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易扬尘单位现场日常巡查服务、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分析服务费等。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为项目预算单位,对项目经费进行预算编制及申请。
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负责预算的审核以及资金的拨付。
2018年度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费项目预算232万元,该项目实际发生经费支出230万元,政府采购节约2万元。
二、评价结论
运用由评价组研发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实地调研及访谈,对金山区生态环境局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费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
总得分为91.16分,属于“优”。
其中:
项目决策类指标权重为12分,得分为10.5分,得分率为87.5%;项目管理类指标权重为28分,得分为27.95分,得分率为99.82%;项目绩效类指标权重为60分,得分为52.71分,得分率为87.85%。
三、主要业绩
(一)创新管理运行模式,完善扬尘污染多方共管、共治机制,基本实现扬尘污染全覆盖监管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将扬尘监管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开招投标购买第三方专业的监管服务,项目的实施构建了易扬尘单位或场景(包含工地、水泥搅拌站、码头、道路)、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主管部门、第三方服务方的“四位一体”的新型环境监管模式,初步实现对金山辖区内各类易扬尘单位的监管覆盖,解决了区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和建管委等行业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数量偏少,无法对全区易扬尘单位实现全覆盖监管的困难。
这种扬尘污染多方共管共治的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模式,可调动易扬尘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积极性,提升了金山区生态环境局政府监督管理职能,提升区域扬尘监管效率和防治效果。
(二)监测设备规范性进一步提升
扬尘在线监测数据的应用和现场巡查等服务,推动了易扬尘单位运维台账不规范、缺失、扬尘监测设备安装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已安装设备的各类易扬尘单位监测点数据异常比例较监管前降低约20%,设备规范性、运维规范性、设备正常运行情况均明显改善。
(三)监管手段的专业化水平提升
重点区域扬尘污染采用无人机巡查、移动监管APP的局部试点,视频后续处理的环境VR、专项分析等,丰富完善了监管技术手段,提高了环保监管巡查效率,增强了监管威慑力。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第三方针对区域易扬尘问题、整改反馈情况清单反馈频次稍低
2018年第三方服务单位按合同约定每月提供一次区域易扬尘问题、整改反馈情况,但是对于当前在金山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镇(工业区)等单位对扬尘污染防治重视度进一步提升背景下,在后续工作中须进一步提高问题、整改反馈情况清单的反馈频次,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相关数据的开发应用,便于扬尘污染管理相关主管单位及时监管和督促整改,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整改进度。
2、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尚不够完善
2018年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属首年启动项目,项目实际开展了针对服务方的监督、考核,执行了对易扬尘单位的扬尘污染问题整改监督,针对秋冬重污染期间的保障工作也有部署,但相关监督考核制度、重度污染应急预案机制、问题整改监督配套制度还须书面建立并进一步完善。
2018年,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第三方服务方的配合下,对易扬尘单位开展了扬尘污染防治的专项培训和联合执法巡查,多以法规宣贯、防治指导和整改督促为主,扬尘污染责任追究还须进一步强化。
2018年,易扬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三方服务方当前初步形成了线上(微信工作群)和线下(现场)两个管理闭环,但易扬尘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第三方服务方之间的联动的连续性和即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建议
1、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问题及整改反馈频次,提高问题整改率
第三方服务单位可在今后监管工作中适当提高区域易扬尘问题、整改反馈情况反馈频次,因很多问题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有必要半月反馈一次,提高区域反馈及时性,便于进一步协助区生态环境局加速区域问题整改。
为进一步强化数据开发应用力度,建议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服务第三方按易扬尘单位的类别(工地、搅拌站、码头、堆场)分别创建对应的扬尘监管群,易扬尘单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服务第三方相关人员均在工作群中,加强扬尘污染防治问题即时整改指导和督促;建议进一步推广扬尘监管APP的使用,可发布并试点易扬尘单位专用版本,由其自主查看自身扬尘污染防治问题情况、即时整改并自主上报,进一步完善监管闭环,并提升数据应用水平。
2、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打好扬尘防治持久战
第三方扬尘监测服务项目是2018年新增项目,需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建设,尤其是在监督考核发现问题监督整改方面更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实施的连续性,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效果,打好扬尘防治持久战。
为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责任追究,建议定期组织多部门现场会商,参与会商部门宜尽可能覆盖扬尘污染涉及的所有委办局;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其与市级主管部门之间的联动和配合;建议多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强化监测设备规范性和监测数据异常执法巡查,重污染天气期间或其他特殊时期可酌情开展机动联合执法巡查,问题即查即改,现场笔录、现场处罚。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和规范金山区生态环境局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区生态环境局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绩〔2014〕2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13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68号)、《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金山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等文件和项目相关申请审批材料等等文件的规定,在实施了必要的绩效评价基础上,编制了本绩效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和目的
(1)立项背景:
近年来,上海市空气质量形势日益严峻,扬尘污染作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其中房屋建设工程扬尘污染、市政工程扬尘污染、水泥搅拌站扬尘污染、码头扬尘污染、道路扬尘污染又是扬尘污染重要组成,金山区扬尘污染控制、减排任务较重,此外还有很多扬尘监管和防治上的困难和问题。
主要如下:
1、扬尘防治主管部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监察支队信访及其他执法任务重,很难大范围保持一定频次对辖区内工地现场勘查;住建、交通部门管理人力紧缺,无法开展一对一的指导、监督工地进行扬尘防治,环保部门管理也无法全覆盖开展扬尘运行管理考核;住建、交通部门更关注行业管理需求、生产安全、存在人力紧张问题,且文明施工达标率任务逐年加重;街道、镇管理人员,缺少专业知识,工作内容也较为驳杂,很难在扬尘监管上持续专注;扬尘监测及数据执法、防治涉及很多新法规、标准、通知以及新技术,有一定专业门槛。
2、易扬尘单位开展扬尘防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信息不对称,易扬尘单位(工地、水泥搅拌站、码头)或场景(道路)管理部门对扬尘防治相关规定和要求不了解或理解不透彻;对扬尘在线监测设备不了解,对监测数据异常情况无认知,对数据审核不够重视;缺乏扬尘防治专业性了解、对扬尘防治新技防设备和针对性防治措施知之甚少;环保意识较弱,大多易扬尘单位还处在不管不动、不催不治、不罚不改阶段;环保责任感欠缺,扬尘防治工作缺乏持续性和连续性,阶段性防治效果差异大;缺乏有效的环保投入产出核算机制,不了解扬尘防治第三方服务能节约投入成本。
基于上述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13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68号)、《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金山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等文件的要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计划采购扬尘污染第三方监管服务,依托第三方环境服务提供商的优势资源和专业性,基于易扬尘单位的类型、规模、分布,2018年计划每月从金山区辖区内抽取200个易扬尘单位或场景(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水泥搅拌站、码头、道路)实施扬尘污染第三方监管,监管频次为每月一次,服务周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将结合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降尘点位置,优化监管对象和监管频次,实施分级监管。
(2)立项目的:
扬尘污染第三方监管服务即由当地政府或扬尘数据管理部门向第三方环境服务提供商购买以监测数据分析服务为核心的针对工地扬尘综合控制的精细化、全过程辅助监管服务,构建易扬尘单位或场景(工地、水泥搅拌站、码头、道路)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三方环境服务提供商、工地的“四位一体”的新型环境监管模式,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要组成部分。
该项目目标为通过购买针对易扬尘单位第三方监管服务,梳理金山区全区已安装或待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的易扬尘单位分布和现状,优化监管资源投入,了解易扬尘单位扬尘污染动态,评估易扬尘单位扬尘污染控制情况,分析易扬尘单位扬尘在线监测数据与污染现状的对应关系,为金山区环境监测站扬尘数据审核提供技术支持,为金山区环境监察支队数据异常或超标执法提供技术支持,为金山区扬尘污染防治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3)项目历史:
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费项目为2018年新增项目。
2、项目立项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2)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13号)
(3)上海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68号)
(4)《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8〕140号)
(4)《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5)《金山区<关于印发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沪府发〔2018〕25号)
3、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
(1)项目预算
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费项目经专家评审预算232万元(详见附件10专家组评审意见书),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现场巡查、扬尘在线检测数据应用、扬尘防治效果考核评估、扬尘防治过程跟踪报告编制等。
具体明细如下:
表1-1项目经费预算情况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与工作量
服务费用单价
工作量
费用
(万元)
1
易扬尘点现场巡查服务
易扬尘场景(工地、码头、道路监测点)扬尘污染现场日常巡查服务(含摸底调查,包含人员费用、交通费用、餐补、管理费、高温补贴、耗材费和月度/季度/年度报告编制等费用,200个易扬尘场景点每月一次巡查)
9800元/点.年
200个点.年
196
2
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分析服务费
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分析服务费(基于当前在线点数和后续趋势,按100个扬尘监测点估算,每月两次数据分析,合计后覆盖100个扬尘监测点)
3600元/点.年
100个点.年
36
合计:
232万元
(2)资金来源
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费项目由金山区生态环境局作为预算单位,向金山区财政局申请预算专项资金。
(3)资金使用
2018年度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费项目共使用预算资金230万元,具体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2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
序号
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使用金额(万元)
预算执行率
1
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费
232.00
230.00
99.14%
合计
232.00
230.00
99.14%
4、项目实施情况
(1)招投标及项目进展情况
2018年2月,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委托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通过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2018年3月项目招标完成,中标价230万元。
由上海飞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并签约,签约后及时启动第三方监管工作,服务期限:
2018年3月7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3月-12月,每月按合同执行项目工作量,出具相应月度监测成果报告;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每月接收、审核第三方工作定期提交的工作成果(月度工作简报、月度监管报告),月度监管报告留用、存档,月度工作简报由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通报各行业主管部门:
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绿化市容局以及各街镇(工业区)、区环境监察支队、区环境监测站,并抄送分管副区长、区政府办公室、区房管局、区农委、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以便让各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及时了解金山区及辖区内易扬尘单位扬尘污染情况,便于对每月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指导、督促、整改。
区生态环境局阶段性作为牵头部门召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及第三方进行扬尘污染形势研判和重点问题聚焦,及时调整监管重点,梳理区域扬尘防治新策略,并根据工作需要牵头组织扬尘防治专项培训、易扬尘单位联合执法巡查工作,上述事务第三方全程参与并提供技术支持,完善了金山区扬尘污染多方共管、共治机制。
2018年12月31日前,结束年度监管工作,汇总年度成果报告,及时进行项目验收。
扬尘第三方监管流程具体如下图:
(2)项目完成情况
自2018年1月始,至2018年12月,第三方机构每月对金山区辖区内约200个易扬尘单位或场景进行第三方监管(含摸底调查),年度已开展超2326点次现场巡查,此外,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工作需要,另开展应急专项巡查、联合执法抽查约20点次,11月1日-13日配合进博会和秋冬空气质量保障巡查约140点次。
针对易扬尘单位或场景除采取现场巡查外,还采取了电话交流、微信互动、治理引导和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辅助开展第三方监管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
实际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表:
第三方机构派遣数名专业技术人员多次协助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对数据异常工地开展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联合检查、会商和专项培训,协助区生态环境局、建管委、交通委先后对部分工地、码头、搅拌站进行了联合抽查,提供设备安装规范、运行维护、监测数据分析评估、扬尘防治措施落地等技术支持,并为主管部门提出了部门管理建议。
2018年在金山区开展了无人机巡查试点(针对部分大气监测点)和监管APP(针对部分易扬尘单位)试点,协助区生态环境局和被监管对象进一步理清了对应场景扬尘相关污染因素和问题焦点,并督促企业重视扬尘监测数据和防治工作,同时增强监管威慑力、体现专业水平。
2018年11月15日,由金山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金山区扬尘污染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专家验收会。
此次验收会共邀请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和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的3位专家组成专家验收组,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和部分镇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经过专家组讨论,扬尘污染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验收通过。
5、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1)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主体
1.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主体
(1)金山区生态环境局为尘第三方监管服务费项目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负责政策的宣传和解释,以及负责做好复核、汇总和专项资金的拨付工作。
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以确保项目落实到位。
(2)区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为项目具体实施部门,负责项目前期的摸底调研、统筹规划,负责落实项目的经费到位,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组织考核等管理工作
(3)上海飞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单位。
上海飞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成立于2011年03月23日,营业期限2011年03月23日至2021年03月22日,持有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70813935P《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常飞;住所:
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28幢2148室;经营范围:
从事环保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环保实时在线监测系统集成,环保仪器设备、计算机、软件、通讯设备、安防设备、机电设备、车辆检测设备的设计、安装、维修、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具体如下:
2.项目的资金管理
(1)资金拨付及使用流程
1、资金拨付及使用流程:
金山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以及预算的审核;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根据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具的发票填写经费报销单,经项目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向财政局请款,财政局审核同意后进行直接支付。
同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管。
(2)主要业务及财务管理制度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制定了《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参照执行,未设置具体项目制度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本项目目标为通过购买针对易扬尘单位第三方监管服务,梳理金山区全区已安装或待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的易扬尘单位分布和现状,优化监管资源投入,了解易扬尘单位扬尘污染动态,评估易扬尘单位扬尘污染控制情况,分析易扬尘单位扬尘在线监测数据与污染现状的对应关系,为金山区环境监测站扬尘数据审核提供技术支持,为金山区环境监察支队数据异常或超标执法提供技术支持,为金山区扬尘污染防治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2、项目的产出目标
(1)完成易扬尘点日常巡查服务:
每月≥200个点;
(2)完成易扬尘点在线监测数据分析:
每月≥100个点;
(3)监测数据分析报告:
1次/月;
(4)综合分析报告:
1次/年;
(5)合同约定内容实行及时性:
及时;
(6)项目一次验收合格:
一次验收通过;
(7)监测数据有效性:
有效;
(8)监管流程设计情况。
3、项目的效果目标
(1)易扬尘单位扬尘污染考核评估覆盖率:
90%及以上;
(2)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改善;
(3)购买方满意度:
≥95%;
(4)行业使用部门满意度:
≥95%;
(5)制定长效管理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目的和依据
1、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是为了金山区生态环境局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费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对环保项目的促进和推进作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的效益和效果;进一步总结金山区生态环境局项目在决策、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不足,提出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从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山区生态环境局的预算管理工作。
评价重点包括:
相关制度是否建立,资金使用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理,预算的支出与项目执行进度是否相符;项目年度预算安排的合理性;社会效益、功能使用情况。
2、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3、《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
4、《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绩〔2014〕22号);
5、《金山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金财〔2015〕55号);
6、《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7、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13号);
8、上海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68号);
9、《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10、《金山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
11、《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
180********1001);
12、财务凭证及相关资料。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金山区生态环境局作为预算主管部门的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费项目,项目年初预算金额为232万元、实际执行预算支出为230万元、政府采购节约2万元。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立项、申请、监督和管理职能。
评价范围为该财政专项资金产生的绩效,以及产生绩效所需要的各环节过程。
具体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包括投入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绩效(包括项目产出、项目效果)。
(三)评价时段
本次绩效评价的时段为: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四)绩效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的原则包括:
1、科学规范原则。
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2、公开公正原则。
客观、公正,数据资料真实正确,标准统一,公开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
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绩效评价指标的研发遵循定量为主,定量、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参照项目实际情况及采集的相关数据材料制订评价标准;经过了数据采集、访谈调查、实地核查、数据分析等环节进行综合评价;由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
(五)资料收集方法
1、政策、项目资料研究法
通过现场资料查阅及调查,主要了解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实施过程记录和实施成果等内容。
解读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立项资料、合同资料等,以及项目组通过网络等媒体收集到的评价相关资料。
2、实地核查法
通过对金山区生态环境局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费项目相关工作开展与实施记录、财务支出凭证的抽查,获取指标评分和分析所需依据。
3、现场访谈法
通过对金山区生态环境局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访谈,进一步获取项目相关数据与重要信息,并对指标体系评价结果起到进一步论证作用。
4、调查问卷法
通过对购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问卷调查,以获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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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尘 第三 监管 服务费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