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工作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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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工作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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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工作制度汇编
财务科工作制度
一、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财经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
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二、严格执行国家对药品作价的规定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基准价格》等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
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
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保证临床和科研经费的需要,办理会计业务。
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决算)。
四、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院领导提供有价值的财务分析资料,以便领导正确决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五、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
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
凡白条子、三联收据、自制收款收据等一律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六、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七、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和流动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八、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
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
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九、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报告、财务决算等,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十、加强住院费用管理,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
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
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
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
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
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
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保证单位会计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1、所有会计事项必须经两人以上经办;
2、审批与经办分管;
3、钱与账分管;
4、账与物分管;
5、钱与物分管;
6、对各项会计业务的处理必须进行稽核。
二、各会计岗位设置、职责和权限划分应遵守以上各原则。
三、凡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及转账业务,在会计处理手续上必须做到:
1、上级审批、下级经办,使上下级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
2、主管部门审批,有关部门经办,使部门之间受到监督与牵制。
3、一个岗位经办,另一个岗位复核,使岗位之间受到监督与牵制。
四、凡涉及材料、物资设备的进出业务,在经办手续上必须做到:
1、审批、购买、验收各环节独立进行,专人负责,使各环节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
2、保管、领用、核算、财产清查各环节独立进行,专人负责,使各环节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
五、出纳岗位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六、审核结算岗位不得兼任工资、公积金和各项收费的管理工作。
七、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维护和开发岗位人员不得从事前台会计账务处理系统的操作。
八、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九、各会计岗位严格履行其岗位责任制,严守工作纪律,按照会计法规制度和工作程序办理会计业务,不得超越岗位职责权限。
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的情况下,必须符合上述各项原则。
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纪律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财产清查制度
1、定期对固定资产、其他财产物资、材料、药品进行清查。
2、财产清查小组必须有会计参加。
3、根据各科室的需要,中小型器械由设备采购小组集中采购。
4、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由采购员进行采购。
5、财产物资的维修由设备和后勤人员根据分工负责。
6、购入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由专人管理,材料的领发必须符合有关手续。
7、大型的固定资产报废,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8、在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药品、材料的溢亏必须报告主要领导。
物资的溢亏要查明原因。
对物资管理人按其责任给予奖励或惩罚。
9、大型设备、贵重仪器要有专人保管。
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强化责任意识,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提供的诊疗服务、药品和医用材料的收费(价格)行为,包括特需医疗服务。
三、建立健全我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届定追究依据,设立追究程序,确定追究方法,明确追究责任。
四、建立健全我院价格管理责任制度,确保依法收费,医院设立收费管理办公室并配备专职的物价管理员负责全院价格管理制度落实及考核、培训;各科室主任对本科室价格管理工作负总责;院长对全院价格管理工作负总责。
五、建立健全医院内部价格行为监督机制,我院的医药价格管理部门、行风监察部门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
及时、如数退还查出的违法收入并向患者致歉。
同时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的指标之一。
六、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我院在门诊大厅和住院大厅分别设置了物价查询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随时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
价格变动时,及时变更相应的内容。
七、增加医院医疗费用透明度,完善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复核制度,由住院收费处主动为住院患者提供每日费用清单(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患者出院时,由住院收费处审核患者住院期间的每笔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帐手续,同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对门(急)诊患者提供医药每笔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
八、建立医药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制度。
我院由收费办公室定期进行自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规收费现象。
九、完善投诉管理制度。
在医院门诊大厅及住院病人日清单中公布医院收费办公室电话,设立举报箱、意见簿。
由医院收费办公室负责患者对医院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
医院收费办公室要认真对待患者的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当事人。
十、本规定由我院收费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
1.统一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如:
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
2.专用票据是指统一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
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
专用票据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两种。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的收款票据
包括就餐券、洗澡票等;指与服务对象发生经济往来,在医院内部使用的收款凭证。
二、费票据的购置、领用登记、核销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
1.医院使用的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科派专人,持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量《票据准购证》。
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当地财政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
2.医院内部收款票据,由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科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
医院所有票据必须由财务科统一购买、保管、领用、核销。
2.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收款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按人设分户帐。
3.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只能由出纳领用。
(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的退费):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有交款凭证(如化验单)”,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及收款收据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流程如上。
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重开实收收据。
(4)退费票据连同收款日报表交财务科。
2、作废的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
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3、重置票据的规定
重置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的姓名、收费项目、金额必须与重置票据保持一致。
4、挂号收据作废、退号的规定
要求收回就诊联、报销联,且检查号码、姓名是否一致,只有当天的可以作废、退号。
作废、退号的挂号收据粘贴的挂号员报送的结帐单上一起交财务科。
(四)收费票据的核销
1、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核销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销号时必须以存根联(或记帐联)及日报表为依据,具体依据如下:
(1)门诊收款收据:
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结帐单(经确认缴款,下同)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
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员日报表中的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
以经审核后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号码及结帐单为依据。
(4)行政事业统一收款收据:
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金额逐张核对,不能以财政核销替代单位核销。
使用电脑收费票据的,其收费票据号码必须与电脑核销号码一致。
2、自制定额票据销号时,以票据存根及经确认已收款的凭证为核销依据。
3、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票据,核销员要查明原因。
4、生退费、作废、重置票据等情况,核销人员应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三、收款票据的管理
(一)收款票据由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验收、保管、核销。
出纳不得兼任保管或核销。
(二)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收费票据和存根。
(三)票据保管员对收费票据的库存数要每月核对一次,每季编报收款票据收、发、存报表和已领未销号收款票据明细表(按类别和领用人分别列示)。
领、发、存帐表按规定存档,至少保存5年。
(四)使用收费票据的单位,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五)未用完的订本式收据不得跨年使用,年度终了应收回并对空页逐张盖“作废”戳记。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
1、所有上机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经相关部门主管认可后方可上机操作。
2、明确各操作人员的上机操作权限,电算维护人员一般应由软件操作岗位以外的人员担任,凭证输入人员不得兼任稽核、数据维护或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也不得兼任凭证输入、报表操作及数据维护等工作。
3、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不能据以登记机内账簿。
4、各上机操作人员应设置操作密码,至少半年更换一次,并注意安全保密,操作人员离开工作站时应退出会计软件,以防他人越权操作。
5、每月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定期打印输出会计数据(记账凭证、报表及时输出,账簿至少一年输出一次),防止系统出现故障时造成数据丢失。
6、定期检查计算机病毒,各工作站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在读取外来磁盘数据时,必须在清查病毒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各工作站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7、凡装有会计软件的计算机,除工作必需并征得相关部门许可同意外,不得上网,上网后除指定内容外不得下载任何信息。
(二)电算化档案管理
1、存在硬盘、磁盘、光盘等介质中的会计数据和打印输出的会计数据作为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
2、计算机输出的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纸介质会计档案的管理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要保存在防磁、防尘、防火、防潮的场所。
4、对磁性介质存放的会计档案要定期检查并复制。
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为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防止会计事务处理中发生的失误和差错以及舞弊行为,特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1、现金、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主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出纳人员付款。
2、医院购入材料、药品,应由院长审批,采购员采购,药品检查员、仓库保管员、采购员验收入库,会计登记入帐。
3、用材料、药品,由库管人员发货,经办人员领用,会计入帐。
4、发放工资,由工资核算会计编制工资表,会计主管审核后,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分发工资。
5、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6、会计不得兼任现金及实物的保管工作。
财务稽核制度
稽核制度是指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帐证进行审核、复查的一种制度。
1、会计凭证稽核:
原始凭证所记载经济事项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等是否一致;原始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所具要素是否齐全;应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记帐凭证是否连续编号;记帐凭证所附单据张数是否正确等。
2、会计帐簿的稽核:
校核会计帐簿的登记是否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是否逐项记入帐册;记帐凭证上的签章是否齐全、记帐符号是否注明;是否顺序、连续登记;是否按规定过次承结帐帐页;总帐与明细帐是否相符等。
3、会计报表的稽核:
审计会计报表是否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会计报表是否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帐簿记录进行编制;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整;有关责任人的签章、单位公章是否齐备等。
4、稽核人员发现不真实的会计凭证、弄虚作假、隐瞒篡改会计记录的行为,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及时报告财务责任人和单位领导。
5、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
6、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实是否相符;不符时应责令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会计监督制度
1、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
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2、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
在制定各级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3、各级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
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4、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
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5、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
对外地的一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6、财务处长应对基层单位如营养室、职工食堂、服务公司、后勤等单位的会计及药品会计,器械科会计,收款处、住院处工作人员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对于大型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
超计划、无计划、无审报手续自行购置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8、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科不予报销。
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审计、纪检工作,建立医院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管理,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
医院成立内部审计、纪检小组,内部审计小组将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药品采购、大型医疗设备采购的真实、合法、规范性进行监督审核。
二、内部审计的职能和要求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纪检准则和内部审计、纪检人员职业道德,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三、内部审计的职责和任务
(一)拟定医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五)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六)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七)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八)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其他审计事项。
四、内部审计程序
(一)拟定审计项目计划;
(二)实施审计前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科室,有关科室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底稿,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对审计事项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意见。
被审计的相关科室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送交医院审计组;
(五)医院内部审计小组应定期向院长提交工作报告;
(六)医院内部审计小组应督促被审计的相关科室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
(七)医院内部审计小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善的审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保存。
审计要求:
1、内部审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建设计划的落实、概预算的执行、经费及物资的管理、工期与质量的控制等实施跟踪审计。
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
2、发挥对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审监督作用审计时应进一步扩大审计的深度与力度,防止出现逃避审计的现象
3、遵循合同审计程序审计时必须严格按规章办事,执行送审合同登记、审结签收制度,做到审计工作无遗漏。
4、坚持合同审计的原则
5、加强资产购置的审计对医院大型器械、设备的购置,内部审计必须实施定期的审计制度。
6、充分发挥医院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医院成本核算规程
一、成本核算组织
医院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落实。
医院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的成本核算人员负责实施具体的成本核算工作,主要任务是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消耗定额,健全成本核算体系,编制成本报表,确保成本数据的真实和完整。
信息科、总务科、药剂科、设备科、统计室等相关科室要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完善包括验收、计量、定额、消耗统计等各项原始记录。
医院各业务科室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科室的成本核算工作,合理控制本科室的成本费用,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工作。
二、成本核算对象
医院成本核算的对象包括医院总成本、科室总成本和项目成本三个层次。
1、医院总成本按以下类别进行归类:
人员经费、材料消耗、药品费、折旧费、修理费、水电气消耗、日常公用经费、其他费用。
2、科室总成本根据医院科室的设置情况,把核算对象分为医疗、药品、辅助、行政四类。
医疗类包括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医疗组;药品类包括药剂科所属的所有部门;辅助类包括供应室、换药室、维修组、总机室、空调机房、洗衣房、供水、供电、门诊挂号收费处、住院进出院处等部门;行政类包括各岗位责任制科室。
详细分类比照医院奖金核算划分的核算单位。
3、项目分类的具体划分原则是:
一级项目可根据会计核算收入科目划分;二级项目可结合科室核算划分;三级项目可结合业务技术特点划分。
三、成本核算期
医院成本核算的分期与会计核算月、季、年期间的划分一致。
医院成本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和费用确认配比原则,注意划清本期和下期成本的界限。
四、成本项目设置及开支范围
1、人员经费:
包括工资、国家规定的各项津贴补贴、批准额度内的奖金和加班费、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按规定标准支付的防暑降温费、托幼费、独生子女补贴、探亲路费、丧葬怃恤费、医药费等。
2、材料消耗费用:
工作中实际消耗的卫生材料、消耗性药品、其他材料、低值易耗费用:
工作中实际消耗的卫生材料、消耗性药品、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维修费:
包括所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提取费和日常维修费。
4、水、电、气、油等燃料、动力消耗费。
5、日常公用经费:
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宣教学习费、印刷费、培训费、科研费、装卸费、运杂费等公务及业务开支。
6、药品费:
指医院药品销售成本。
7、业务招待费:
规定额度之内实际开支的业务招待费。
8、其他费用:
指上述内容之外应计入成本的费用。
五、不得进入成本的项目
1、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
3、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被没收款及支付的各项滞纳金和罚款;
4、医院的捐赠和赞助支出;
5、应在职工福利基金中开支的支出;
6、财产物资盘亏损失;
7、医疗赔偿支出;
8、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六、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的原则
1、按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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