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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明心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模板
资中县明心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资中县明心寺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
资中县明心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规划编制单位:
资中县明心寺镇人民政府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
资中县国土资源局
规划技术编制单位:
成都科地国土资源研究所
规划编制时间:
二○一一年四月
前言1
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3
第一节镇域概况3
第二节土地利用情况3
第三节土地利用特点4
第四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4
第二章规划目标4
第一节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4
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和目标5
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定位6
第四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6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8
第一节调整原则8
第二节调整方案8
第四章主要用地安排9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9
第二节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10
第三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10
第四节土地生态建设11
第五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11
第五章土地利用分区与分区管制规则12
第一节土地利用分区12
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16
第六章村土地利用控制18
第七章近期用地安排19
第一节耕地保护任务及措施19
第二节建设用地控制任务和措施19
第三节土地整治任务20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0
第一节法律措施20
第二节行政措施21
第三节经济措施21
第四节技术措施22
附表:
23
表1.明心寺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3
表2.明心寺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24
表3.明心寺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24
表4.明心寺镇土地整治规划表25
表5.明心寺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25
表6.明心寺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26
说明28
第一章上轮规划实施评价29
第一节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29
第二节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30
第二章规划修编的基本情况30
第一节规划修编过程30
第二节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原则31
第三章规划数据说明33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基数33
第二节社会经济及人口数据34
第四章文本主要内容说明35
第一节规划主要指标说明35
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36
第三节基本农田布局的调整及弹性37
第四节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39
第五节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39
第六节土地整治40
第七节村土地利用控制40
第五章规划协调论证与公众参与41
第一节与相关规划的协调41
第二节公众参与42
前言
为了加强全镇土地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协调各业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为全镇土地的利用与管理提供更为科学合理的依据,促进全镇国民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依据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控制和指导下,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编制《资中县明心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阐明了明心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背景,明确了土地利用战略定位与目标,制定了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方案,划定了土地利用分区,制定了分区管制规则,确定了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安排了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协调了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提出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二、国家政策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三、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2、《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四、相关规划
1、《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明心寺镇小城镇规划。
五、依法组织开展并公布的调查评价成果
资中县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成果。
《规划》期限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远期目标年。
规划范围为明心寺镇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
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
第一节镇域概况
明心寺镇位于资中县中部,距县城11公里,北与沱江河相依。
东临苏家湾镇、银山镇,西接水南镇,南连公民镇,北靠重龙镇。
地属浅丘,西北偏高,东南偏低,河流呈西北往东南流向。
属厚砂岩出露的地段,多形成方山与单面山,坡度较缓,土壤有水稻土,砂黄泥土,石灰黄泥土,暗紫泥土,冷沙黄泥土。
境内最高海拔646.5米,最低海拔328米。
成渝高速公路、成渝铁路、321国道横贯全境,有明显的交通区位优势。
全镇辖20个行政村。
2005年末总人口32178人,其中:
农业人口30865人,非农业人口1313人。
全镇国内生产总值10815万元,农村人均纯收入2692元。
幅员面积37.99平方公里。
第二节土地利用情况
明心寺镇土地总面积3799.29公顷。
2005年全镇农用地面积3009.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22%;建设用地55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59%;其他土地234.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8%。
农用地中,耕地1962.9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5.21%;园地139.0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62%;林地582.0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5.02%;其他农用地455.9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5.15%。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446.4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0.52%;交通水利用地107.8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9.4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1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03%。
其他土地中,水域179.78公顷,占其他土地的76.56%;自然保留地55.03公顷,占其他土地的23.44%。
第三节土地利用特点
根据明心寺镇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其土地利用特点如下:
一、全镇人均占有土地面积0.12公顷;人均占有耕地面积0.06公顷。
二、全镇土地利用率93.72%。
三、全镇土地垦殖率69.83%。
四、全镇森林覆盖率11.90%。
五、全镇农村居民点人均占地面积121平方米。
第四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耕地面积逐年锐减,农地过度垦殖,造成水土流失。
二、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农田污染现象日趋严重,特别是硫酸厂的“三废”,加剧了污染。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一节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持续推进“工业强镇、农业稳镇、科教立镇、招商兴镇”的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优化区域空间布局,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快市级小城镇试点镇建设。
二、基本原则
1、服从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
2、协调建设与土地利用的关系的原则;
3、严格保护耕地,提高耕地质量的原则;
4、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
5、优先保障重点区域与重大项目用地需求的原则;
6、公众参与和技术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和目标
明心寺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为: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资中县“建设四川丘陵地区经济大县文化名城”发展战略,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工业强镇、农业稳镇、科教立镇、招商兴镇”战略,发挥资源优势,培育支柱产业、壮大特色经济,以项目为支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设一个和谐、美丽、繁荣的“东大门”。
1、人口发展目标
2005年明心寺镇人口为3.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13人,农村人口3.08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1%。
规划至2010年,明心寺镇总人口为3.3万人,城镇人口为1800人,农村人口为3.14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4%。
规划至2020年,明心寺总人口为3.6万人,城镇人口为2851人,农村人口为3.28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0%。
2、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2005年明心寺镇全镇国内生产总值为10815万元。
规划至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将达到1.9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000元。
规划至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将突破5.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600元。
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定位
优先安排城镇用地,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提升城镇的集聚规模,促进快速交通的发展,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统筹城乡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为明心寺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用地保障。
第四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
一、约束性指标
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005年耕地保有量为1962.92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1862.92公顷。
规划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891.2公顷。
2、城乡建设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指标
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446.47公顷,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51.47公顷以内。
2005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74.93公顷,规划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9.93公顷以内。
3、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
规划到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5公顷。
4、土地整治控制指标
规划到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达到38公顷。
(二)预期性指标
1、园地
规划期内适当增加经果林面积。
规划到2020年,园地增加到314.03公顷。
2、林地
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到2020年,林地达到582.06公顷。
3、建设用地指标
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61.5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面积327.20公顷。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一节调整原则
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在充分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基础上科学预测各业用地;
2、以供给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3、盘活存量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4、注重土地管理,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根据土地管理的目标和任务,为保障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结合明心寺镇实际,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方案。
第二节调整方案
一、农用地
2005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为3009.98公顷,规划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3014.99公顷,规划期内增加5.01公顷。
其中,规划到2020年,耕地面积为1862.92公顷,比基期年减少100公顷;园地面积314.03公顷,比基期年增加175.01公顷;林地面积582.06公顷,比基期年增加130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98公顷,比基期年减少200公顷。
二、建设用地
2005年建设用地面积为554.5公顷,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561.50公顷,规划期内增加7公顷。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451.47公顷,比基期年增加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09.86公顷,比基期年增加2公顷。
三、其他土地
2005年其他土地面积为234.81公顷,规划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222.80公顷,规划期内减少12.02公顷。
明心寺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见表1。
第四章主要用地安排
按照明心寺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战略,提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基础设施建设等的规模布局和管控措施,合理安排各项用地。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到2010年和2020年,明心寺镇耕地保有量1942.92公顷和1862.92公顷。
各村均有分布,加强对耕地开发的管理等,严格按照年度土地开发利用计划使用耕地;在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外严格控制使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积极开发耕地后备资源,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采用生物、化学、物理等多种措施提高耕地质量。
规划到2010年和2020年,明心寺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891.2公顷,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为929.72公顷,多保护38.5公顷。
多保护的基本农田用于在规划期内不确定性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包括交通、水利、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污染企业搬迁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占用基本农田。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规定;严格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用地审批管理;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进行质量的改造;实行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违反规定破坏基本农田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明心寺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见表2。
第二节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
为了保证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同时提高建设用地的集约节约水平,规划到2010年明心寺镇城镇用地60.7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371.54公顷,到2020年城镇用地65.7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371.54公顷。
农村建设用地在全镇各村均有分布,中心村分布较多。
根据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用地的征用;村庄应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制定建设规划;鼓励对闲置的农村居民点进行复垦,改造旧村、建设新村。
明心寺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见表3。
第三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
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农村安全饮水、沼气、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等建设,加强通村公路、桥梁等交通建设,加强农民新村和扶贫新村建设;加强文教、卫生、城市道路、专业批发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小城镇承载能力,改善投资环境。
交通项目:
成渝铁路客运专线(省级重点项目)。
水利项目:
老寨子水库。
其他项目:
生物制品项目、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敬老院、村级活动中心、中心村、村卫生室、集中供水站。
明心寺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见表5。
第四节土地生态建设
严格控制对天然林、天然草地和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对沼泽、滩涂等土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
规划期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和部分未利用地的比例要保持相对稳定。
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支持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以较大面积的森林、草地和基本农田作为绿心和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土地生态安全屏障。
第五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规划期内,明心寺镇应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
规划到2020年,整治补充耕地38公顷。
2005-2020年,拟在明心寺镇的吴家山、老寨子、土墙堰、王岗坪、潮水屋基村,莲池铺、新糖坊、矛店子、牌合、明心坎和黄坭埂、田坝、凉风坳、天灯坝、塘明渡实施土地整理项目,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51.23公顷。
管控措施:
依法实施。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划要求,依法实施土地整治;规范管理。
制定项目实施办法,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监督考核。
根据土地整治年度实施计划安排,县镇人民政府定期对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明心寺镇土地整治规划见表4。
第五章土地利用分区与分区管制规则
第一节土地利用分区
按照土地利用的不同用途,将全镇划分为七种用途区,即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林业用地区和其他用地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本用地区土地面积929.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47%。
基本农田各村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和未列入项目清单的其他非农建设项目。
──在不突破多划的基本农田规模的前提下,列入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不再补划,简化相应用地报批程序。
二、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本用地区面积1730.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54%。
主要分布在各村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三、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本用地区面积65.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3%。
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田坝村、茅店子村。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四、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本用地区面积371.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8%。
各村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村镇体系建设规划;
──区内村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五、独立工矿区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独立于城镇村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的区域。
本用地区面积14.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7%。
主要分布于田坝村。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坍塌、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
六、林业用地区
本区域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林业发展。
本用地区面积452.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9%。
各村均有分布。
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鼓励林业用地区内影响林业生产的其他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化为林地;
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明心寺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见表6。
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一、允许建设区
1、空间区域
允许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预期用地区。
允许建设区规模451.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88%。
范围主要包括城镇和中心村建设等地区。
2、管制措施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
──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1、空间区域
有条件建设区包括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
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域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本区面积为611.7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6.1%。
本区域指标主要通过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置换解决。
2、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
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认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1、空间区域
限制建设区是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
限制建设区规模2736.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02%。
主要任务是强化生态保护与整治,引导人口向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转移。
2、管制措施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六章村土地利用控制
结合各村实际,确定各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并与建设用地布局、土地整治安排相衔接,确定耕地保护地块,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按照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控要求,确定各村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合理确定拆除、保留和适当扩大的村庄规模和范围,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统筹特色产业、乡村旅游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建设用地。
一、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全镇规划期末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862.92公顷,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目标929.72公顷。
依据全镇所辖各村规划基期年的耕地保有量情况、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增量情况以及土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水土保持建设等规划利用情况,科学合理的将县级的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分布至各村。
二、各类建设用地新增及规模控制指标
对乡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指标主要包括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三大强制性控制指标。
按照本次规划的用地安排,至2020年末,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61.50公顷。
其中2020年末的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51.4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9.93公顷以内。
规划按照村镇的发展用地需求及重点建设项目的布局情况,结合上级下达资中县的城镇工矿控制规模,合理安排各村镇的城镇发展用地指标及采矿用地、独立建设用地指标。
各村须严格按照规划分解下达的各项建设用地控制规模,科学实施城镇工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的新增用地安排。
第七章近期用地安排
根据明心寺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城乡建设部署和土地供求状况,对近期土地利用做出安排,重点确定近期耕地保护、建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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