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监理工程师培训讲义见证取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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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监理工程师培训讲义见证取样
二、见证取样
1.取样的概念:
是指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测对象中抽取检测样品的过程。
2.见证取样和送检概念:
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
(1)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钢筋焊接合连接件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上海、江苏、书)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4.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送检是提高质量数据公证性的重要措施。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建建字[2000]211号文件对此作出了具体规定。
汇总目前政府文件和国家标准的各项规定,施工现场应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主要项目,目前共计约有17项: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上试块(28天标养);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上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上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九)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依据GB50204-2002第10.1.1);
(十)后张法施工的预应力张拉施工记录(依据GB50204-2002第3.0.3及6.4.3);
(十一)重要钢结构用钢材和焊接材料(依据GB50205-2001附录G);
(十二)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依据GB50205-2001附录G);
(十三)网架节点(承载力)(依据GB50205-2001附录G);
(十四)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依据GB50210-2001第3.2.6条);
(十五)对材料质量发生争议需要进行仲裁时可采取见证检验(依据GB50210-2001第3.2.6条);
(十六)用于幕墙的结构胶;
(十七)用于桩接头的硫磺胶泥试块;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石材、人造木板和饰面人造木板(依据北京市建委发布的京建质[2002]908号文件。
5.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序:
1)、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及“见证员证”编号,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5)、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附件一:
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7.常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
1)混凝土:
●普通混凝土试样取样的依据: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普通混凝土试件的取样: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规定,混凝土标准养护是在20±1℃的空气相对湿度≥95%的空气环境中养护。
或在20±1℃的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养护。
◆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抗冻性和劈裂抗拉强度试块为正方体,试件尺寸按下表采用。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允许最小尺寸表
试件尺寸(毫米)
骨料最大粒径(毫米)
100×100×100
31.5
150×150×150
40
200×200×200
50
当混凝土强度<C60时,可采用非标准试件100mm×100mm×100mm和200mm×200mm×200mm立方体试块确定强度时,必须将其抗压强度值分别乘以系数0.95和1.05,将其折算成标准试件的抗压强度值。
当混凝土强度≥C60宜采用标准试件。
普通混凝轴心抗压强度试验和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采用150X150X600的棱柱体作为标准试件,前者每组3块,后者每组6块。
普通混凝土抗折强度试验,采用150mm×150mm×600mm小梁作为标准试件,每组3块。
普通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试件采用顶面直径(d)为175mm,底面直径(D)为185mm,高度(h)为150mm的圆台体或直径与高度均为150mm的圆柱体试件,每组6块。
试块在移入标准养护室以前,应用钢丝刷将顶面的水泥薄膜刷去。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
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交货检验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及坍落度试验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20min内完成,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
交货检验的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输车中抽取,混凝土试样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采取。
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2m3。
混凝土强度检验试样,其取样频率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用于出厂检验的试样,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
每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
用于交货检验的试样应按GB50204规定(1-5条)进行。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检验试样的取样频率应与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一致。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渗检验的试样,用于出厂及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均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次。
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预拌混凝土的含气量及其他特殊要求项目的取样检验频率按合同规定进行。
对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冻检验的试样,用于出厂及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均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次。
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防水混凝土抗(GB50208—2002)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
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
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GB50209—2002)检验水泥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强度试块的组数,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m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
当改变配合比时,亦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试件制作要求试件用人工插捣时,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试模,每层装料厚度应大致相等。
插捣用的钢制捣棒应为:
长600mm,直径16mm端部磨圆。
插捣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
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底面;振捣上层时,捣棒应穿入下层深度约20-30mm。
插捣时振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并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入数次。
每层的插捣次数应根据试件的截面而定,一般为每100cm2截面积不应少于12次。
插捣完后,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膜。
拆膜后应立即放入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度为20±2℃的不流动的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
标准养护室内的试件应放在支架上,彼此间隔10~20mm,试件表面应保持潮湿,不得被水直接冲淋。
◆采用与构筑物或构件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成型后即应覆盖,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须保持同条件养护。
◆坍落度与坍落扩展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湿润坍落度筒及底板,在坍落度筒内壁和底板上应无明水。
底板应放置在坚实水平面上,并把筒放在底板中心,然后用脚踩住二边的脚踏板,坍落度筒在装料时应保持固定的位置。
2把按要求取得的混凝土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人筒内,使捣实后每层高度为筒高的三分之一左右。
每层用捣棒插捣25次。
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
插捣筒边混凝土时,捣棒可以稍稍倾斜。
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应插透本层至下一层的表面;浇灌顶层时,混凝土应灌到高出筒口。
插捣过程中,如混凝土沉落到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
顶层插捣完后,刮去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3清除筒边底板上的混凝土后,垂直平稳地提起坍落度筒。
坍落度筒的提离过程应在5-l0s内完成;从开始装料到提坍落度筒的整个过程应不间断地进行,并应在150s内完成。
4提起坍落度筒后,测量筒高与坍落后混凝土试体最高点之间的高度差,即为该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值;坍落度筒提离后,如混凝土发生崩坍或一边剪坏现象,则应重新取样另行测定;如第二次试验仍出现上述现象,则表示该混凝土和易性不好,应予记录备查。
5观察坍落后的混凝土试体的黏聚性及保水性。
黏聚性的检查方法是用捣捧在已坍落的混凝土锥体侧面轻轻敲打,此时如果锥体逐渐下沉,则表示黏聚性良好,如果锥体倒塌、部分崩裂或出现离析现象,则表示黏聚性不好。
保水性以混凝土拌合物稀浆析出的程度来评定,坍落度筒提起后如有较多的稀浆从底部析出,锥体部分的混凝土也因失浆而骨料外露,则表明此混凝土拌合物的保水性能不好;如坍落度筒提起后无稀浆或仅有少量稀浆自底部析出,则表示此混凝土拌合物保水性良好。
6当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大于220mm时,用钢尺测量混凝土扩展后最终的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在这两个直径之差小于50mm的条件下,用其算术平均值作为坍落扩展度值;否则,此次试验无效。
如果发现粗骨料在中央集堆或边缘有水泥浆析出,表示此混凝土拌合物抗离析性不好,应予记录。
◆处理程序
根据《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规定:
(1)对不合格批混凝土制成的结构或构件,应进行鉴定,并及时处理。
(2)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从结构或构件中钻取试件的方法或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
(3)结构或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以及施工期间需短暂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或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2)混凝土外加剂:
(1)、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阴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和引气剂共九种GB8076-1997
取样及编号: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参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t,参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每一编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的外加剂量。
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GB8076—1997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复验和仲裁也可现场取样。
(2)、混凝土泵送剂JC473-2001
批量: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年产不小于500t,每一批号为50t;年产500t以下,每一批号为30t,每批不足50t或30t的也按一个批量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混凝土泵送剂》(JC473—2001)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3)、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1999
批量: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年产不小于500t,每一批号为50t;年产500t以下,每一批号为30t,每批不足50t或30t的也按一个批量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1999)用作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一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4)、混凝土防冻剂JC745-2004(提前60天做实验)
批量:
同一品种的每50t为一批,不足50t也可作为一批。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液体防冻剂取样时应注意从容器的上、中、下三层分别取样。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15t水泥所需用的防冻剂量(以其最大掺量计)。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复验或仲裁用。
(5)、混凝土膨胀剂JC476-2001
膨胀剂出厂前按同品种编号和取样。
袋装和散装膨胀剂应分别进行编号、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膨胀剂出厂编号按生产能力规定:
日产量超过200t时,以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不足200t时,应以不超过日产量为一编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小于10kg。
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混凝土膨胀剂》(JC476—2001)用作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6)、砌筑砂浆增塑剂JC/T164-2004
批量: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于5%的,每200t为一批号;掺量小于5%并不大于1%的增塑剂,每100t为一批号;掺量小于1并大于0.05%的增塑剂,每50t为一批号;掺量小于0.05%的增塑剂,每10t为一批号。
不足一个批号的应按一个批号计。
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每一编号取样量不少于试验所需数量的2.5倍。
(7)、建筑砂浆用FA胶结材JC/T3062-1999
相同品种、相同等级的成品为一批,,不足200t时也视为一批,从每批不同部位随即抽取10份试样,每份不应少于10kg,混合均匀按四分法取至试验量的二倍作为试样。
FA胶结材出厂前应按同品种、同等级编号取样,袋装FA胶结材和散装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编号数量不超过300t和不超过3d产量为一个编号。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每次1kg,够10kg作为一个化验批样。
(8)、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GB18445-2001
批量:
同一类型、型号的50t为一批量,不足50t的亦可按一批量计。
一个批量为一个编号。
取样:
可以在产品包装时,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分10次随机取样,也可在包装后10个不同部位随机取样。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每次取样10kg;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每次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的外加剂量。
取样后应充分拌和均匀,一份为二,一份按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一年,以备复验或仲裁用。
(9)、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同种类的粉煤灰为一编号,不足200t按一个编号论,粉煤灰质量按干灰(含水量小于1%)的质量计算。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理至少3kg。
(10)、混凝土速凝剂JC477-1992)
每20吨为一批,不足20吨也作为一批。
每一批应从16个不同点取样,每个点取样250g,共取4000g,将试样充分混匀。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喷射混凝土速凝剂》(JC477—1992)用作试验;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3)砌筑砂浆:
(1)、砌体工程砂浆(GB50203-2002)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抽检数量: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检验方法:
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最后检查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单。
制作试块:
⑴制作试块时,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性较好的普通粘土砖或其他材料,试模内壁可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
⑵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插捣25次。
⑶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15—30mi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部削平抹光。
⑷试块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2h)。
当气候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块进行编号拆模。
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到28d,然后进行试压。
(2)、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浆(GB50209-2002)
检验水泥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强度试块的组数,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m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
当改变配合比时,亦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4)水泥:
(1)、混凝土工程用水泥(GB50204-2002)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砌体工程用水泥(GB50203-2002)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GB50210-2001)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4)、取样原则
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检。
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5)、取样数量
袋装水泥取样:
采用取样管取样。
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
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散装水泥取样
采用槽形管状取样器取样,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采用槽形管状取样器取样。
通过转动取样器内管控制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
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5)骨料:
(1)、砂
执行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
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取样规定: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
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
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
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
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1)、石
执行标准:
《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
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取样规定: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
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共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石子8份,组成一组样品。
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6份,组成一组样品。
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
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6)钢材:
1.原材料:
(1)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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