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比赛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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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比赛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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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比赛规程
附件:
山西省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比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赛项名称:
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
赛项组别:
高职学生组
二、竞赛目的
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竞赛,培养高职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学生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产品开发意识和用户体验设计能力,激发其对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领域的学习和研究兴趣,提高其软件编程能力和职业素养,使学生顺应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为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输送新鲜血液。
此外,通过本次大赛,搭建校企合作的平台,提升高职计算机类专业学生能力素质与企业用人标准的吻合度,将行业资源、企业资源与教学资源相整合,引领高职院校在计算机类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改革方向。
同时,提升技能大赛与产业发展相同步的水平,推动两化融合,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能力。
三、竞赛内容
参赛选手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以下任务。
(一)竞赛内容
移动互联应用软件开发赛项以智能交通行业应用为考核点,采用实际操作形式,现场编程。
比赛通过“系统文档”、“程序排错”、“功能编码”及“创意设计”四种形式,考查参赛选手实际工程项目的编码能力、文档编写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技术架构设计能力、创意创新能力、大数据分析能力。
考核技术点包括:
UI、Activity、Service、BroadcastReceiver和ContentProvider四大组件、资源使用、网络编程、Handler/多线程/定时器、多媒体、手势识别、数据存储、业务逻辑。
竞赛项目比赛内容及分值比例如下:
1.系统文档(6%)
系统文档模块重点考核参赛选手的系统设计能力,比赛时由赛项执委会给每队参赛选手提供完整的系统需求说明书及需要进行系统详细设计的功能模块清单。
参赛选手完成清单中所述模块的概要及详细功能设计并根据所给模板要求输出设计文档。
2.程序排错(20%)
程序排错重点考核参赛选手的代码阅读能力及缺陷修改能力,比赛时由赛项执委会提供部分智能交通项目代码及相应缺陷报告单。
参赛选手根据缺陷报告单中所描述的缺陷现象,定位该问题所处的代码位置并修改代码以实现正确的功能。
3.功能编码(68%)
功能编码模块重点考核参赛选手的代码编写能力,比赛时由赛项执委会给每队参赛选手提供完整的系统需求说明书及相应App框架代码,参赛选手根据试题要求,参考所提供的文档,完成8个功能模块或方法的编码工作。
4.创意设计(6%)
创意设计模块重点考核参赛选手的创意设计能力,比赛时由赛项执委会给每队参赛选手在系统的某个界面提供一个“创意”的入口,参赛选手通过该入口进入到自主设计的创意模块,然后按照指定要求完成该模块的创意设计。
(二)竞赛时间
比赛时长:
4个小时,参赛队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内容并提交相关文档。
四、竞赛流程
日期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第一天
08:
30-15:
00
各代表队报到
15:
30-16:
30
领队会议
16:
30-17:
30
裁判会议
17:
30-18:
00
开幕式
18:
00-18:
30
选手熟悉场地
18:
30之后
封闭赛场
第二天
07:
30
选手检录
8:
00-12:
00
领取任务书、竞赛
12:
00-14:
00
评委评分
15:
00-16:
00
1.汇总成绩,评委签字
2.比赛结果交组委会审定
16:
30
闭幕式
五、竞赛方式
1.竞赛以团队方式进行,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须为同校
在籍学生,其中队长1名,性别和年级不限,可配2名指导教师。
参赛选手为2017年在籍的高职高专学生,性别不限。
2.3名选手共用一套智能移动应用开发实训系统,包含:
1台移动互联开发平台,1套智能交通应用后台服务系统,1个智能交通仿真沙盘。
3名选手自行分配程序排错,功能编码,系统文档和创意设计四个部分的任务,以保证整个团队并行开发和调试。
六、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
各地代表队之间应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2.参赛队的竞赛工位号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赛题以任务书的形式发放,竞赛参考资料在赛前植入参赛选手的计算机,参赛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竞赛任务。
3.参赛选手须提前20分钟入场,入场必须佩戴参赛证并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
不得私自携带任何竞赛软硬件工具(各种便携式电脑、各种移动存储设备等)、设计资源、通信工具。
按工位号入座,检查比赛所需竞赛设备齐全后选手签字方可开始参赛。
选手在比赛中应注意随时存盘。
迟到超过10分钟不得入场。
竞赛期间不准出场,竞赛结束后方开离场。
4.竞赛过程中,各参赛队成员之间可以互相沟通,但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员讨论问题,也不得向裁判、巡视和其他必须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询问与竞赛项目的操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的问题,如有竞赛题目文字不清、软硬件环境故障问题时,可向裁判员询问,成员间的沟通谈话不得影响到其他竞赛队伍。
5.竞赛过程中除裁判和其他必须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外,任何其他非竞赛选手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6.参赛选手要严格遵守竞赛现场规则,如发现有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者,均取消竞赛资格。
7.竞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字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8.其它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七、竞赛命题
本赛项的命题工作由赛项执委会指定的命题专家组负责,按照大赛规程的内容要求,在方向和难度上依据教育部颁发的职业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国家职业标准,结合高职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人才培养要求和移动互联网企业岗位需要进行设计,命题专家在完成命题后,交由赛项执委会指定的专家进行审核。
比赛样卷与竞赛规程同步发布。
具体见附件山西省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赛项样卷。
八、大赛环境
(一)大赛场地
1.大赛场地
现场保证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提供稳定的水、电和供电应急设备。
同时提供所有指导教师休息室1间。
2.大赛设备
所有大赛设备由承办校负责提供和保障,按照参赛队数量准备比赛所需的软硬件平台,详见技术平台部分。
3.大赛工位
每个比赛工位上标明编号。
每个比赛间配有工作台,用于摆放计算机和其它调试设备工具等。
配备3把工作椅(凳)。
(二)大赛设备
所有大赛设备由承办单位负责提供和保障,按照参赛队数量准备比赛所需的软硬件平台。
九、技术规范
序号
标准号
中文标准名称
1
GB/T16260—2006
软件工程产品质量
2
GB/T9385—2008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3
GB/T18905—2002
软件工程产品评价
4
GB/T8567-2006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5
SJ/T11291-2003
面向对象的软件系统建模规范
十、技术平台
1.每个参赛队配备4台计算机,最低软硬件配置要求如下:
操作系统:
Windows7(64位)或更新版本
处理器:
i5以上处理器(支持VT)
内存:
8GB或以上
硬盘:
200GB或以上
显卡:
支持DirectX9512MB或以上
显示器:
分辨率1024x768像素
2.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实训系统,包含:
1台移动互联开发平台,1套智能交通应用后台服务系统,1个智能交通仿真沙盘。
为降低赛项与设备的关联性,赛项关键技能(UI、Activity、Service、BroadcastReceiver和ContentProvider四大组件、资源使用、网络编程、Handler/多线程/定时器、多媒体、手势识别、数据存储、大数据分析、业务逻辑)可使用PC模拟器+手机/Pad进行考核。
模拟沙盘可增强赛项的观赏性。
3.相关软件版本:
jdk-8u66-windows
AndroidStudiov2.2及以上
Android4.0.3
mysql-installer-community-5.7.9.1
apache-tomcat-7.0.65-windows-x64
MicrosoftVisio2010
备注:
关于代码的合并,代码版本控制系统GitStack和Git是可选的,可以选择使用也可以选择不使用。
如果选择使用,需要参赛选手自行安装和配置;如果选择不使用,可以通过赛项执委会提供的优盘或共享文件夹来合并代码。
十一、成绩评定
(一)组织与分工
参与大赛赛项成绩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受赛项执委会领导。
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管理工作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副裁判长若干名,负责协助裁判长工作,以及一定数量的裁判员。
裁判员根据比赛需要分为检录裁判、加密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
检录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加密裁判负责组织参赛队伍(选手)抽签,对参赛队信息、抽签代码等进行加密;现场裁判按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评分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的比赛作品、比赛表现按赛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监督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大赛成绩抽检复核。
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二)成绩评定方法
成绩评定是根据大赛考核目标、内容对参赛队或选手在大赛过程中的表现和最终成果做出评价。
1.竞赛满分为100分。
2.团队比赛的评分成绩=系统文档得分+程序排错得分+功能编码得分+创意设计得分。
3.竞赛对参赛队伍提交的作品根据评分标准采取客观性结果评分。
采取分步得分、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
裁判长在竞赛结束4小时内提交评分结果,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4.裁判长正式提交评分结果并复核无误后,加密裁判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解密。
5.竞赛成绩复核无误后,经裁判长、监督人员审核签字后确定。
若有异议,经过规定程序仲裁后,按照仲裁结果公布比赛成绩。
5.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裁判裁决、扰乱赛场秩序、舞弊等行为的,由裁判长按照规定扣减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计0分。
(三)成绩公布方法
赛项成绩在赛项结束后由裁判长现场公布并上报大赛组委会,所有的评分表、成绩汇总表备案以供核查。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大赛成绩进行涂改、伪造或用于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如需使用大赛成绩,应报赛区执委会审批。
评分标准:
考试模块
考查点
权重
描述
评分标准
系统文档
系统设计及文档
6%
系统的设计思维及文档的编写能力
根据模板符合度现场评分
程序排错
UI设计
10%
根据界面原型与实际显示之间的差异,定位并修改相应代码,以实现正确功能
a)实现:
100%:
缺陷已修改,功能正确实现,未导致其他新缺陷出现;
b)未实现:
0%。
业务逻辑
10%
根据需求描述及对功能的理解,并位并修复系统中业务逻辑存在的错误
功能编码
UI设计
5%
根据给定的资源和界面原型,自行设计/编写布局代码,实现与原型相一致的界面布局功能
a)实现:
100%:
运行结果完全达标(功能,界面符合设计要求),程序可正确实现功能,无异常信息出现;
b)未实现开始:
0%:
无界面,无功能。
四大组件
6%
Activity、Service、BroadcastReceiver和ContentProvider的使用
资源
5%
各种类型的资源的使用,比如:
布局资源、图片资源、字符串资源、动画资源等
网络编程
10%
根据给定的网络通信接口,编程实现网络数据的传送和解析
Handler/多线程/定时器
10%
利用Handler、多线程、定时器等技术,实现系统的同步/异步信息处理
多媒体
6%
动画、音频和视频等的使用
手势识别
6%
手势识别API的使用
数据存储
10%
SharedPreferences、文件存储、数据库存储等数据存储方式的使用
大数据分析
10%
智能交通服务系统提供交通大数据接口,移动端进行数据挖掘分析,并利用AchartEngine、Canvas等技术实现数据图形化显示
创意设计
功能创意
应用友好
6%
使用给定的接口,自由创意,实现规定的功能点。
根据规范符合度评分
十二、奖项设定
本赛项奖项设团体奖。
设奖比例为:
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获奖参赛队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十三、赛项安全
(一)比赛环境
1.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
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
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3.承办单位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
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可能有坠物、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4.执委会须会同承办单位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
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5.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6.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事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
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
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部位的人员进行安检。
十四、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队仅限对不符合大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二)申诉应在大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
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申诉报告须由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三)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2小时内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四)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大赛仲裁委员会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1天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五、大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每个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选手为2017年同校在籍高职学生,不分性别、不分年级,其中队长1名。
2.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
如在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参赛学校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大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二)指导教师须知
1.各个参赛队的指导教师不得进入比赛现场指导。
2.对比赛过程及结果有异议者,应及时向裁判长书面反映,不得在场外喧哗,影响赛场纪律。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内容,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2.参赛选手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参加大赛及相关活动,参赛队按照赛程安排和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前抽取赛位号,并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
4.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进入大赛场地,对现场条件进行确认并签字,按统一指令开始大赛。
5.选手休息、饮食及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6.参赛队须按照大赛要求及程序提交大赛结果及相关文件,禁止在大赛成果上做任何与大赛无关的标记。
7.大赛结束时间到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
参赛队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裁判员记录比赛完成时间。
8.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若因选手个人原因出现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裁判组裁定其大赛结束,保留大赛资格,累计其有效大赛成绩;非选手个人原因出现的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裁判组做出裁决,可视具体情况给选手补足排除故障耗费时间。
9.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大赛。
有作弊行为的,参赛队该项成绩为0分;如有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10.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工作风格,在参赛期间,选手应当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企业生产“5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的原则,如果过于脏乱,裁判员有权酌情扣分。
11.参赛队完成大赛并提交结果后,应对赛位进行清理、对设备进行整理;参赛选手待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清点工具、设备后,应签字确认;工具、设备损坏的,须有实物存在;工具、设备丢失的,参赛队照价赔偿。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忠于职守,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参赛选手和裁判员服务,提供良好的大赛环境和条件。
2.遵守大赛纪律和规则,保证公平公正,不以权谋私。
3.违反规定,给大赛带来恶劣影响或造成严重损失的,将给予必要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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