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问题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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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问题研究
关于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问题研究(上)
唐世贵1 唐晓梅2
内容提要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就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问题进行了辩证的论证。
根据宗教的发展历史和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提出了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具体措施:
首先是要对宗教文化本身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其二是落实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其三是宗教与社会的适应是一个双向性适应问题。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 信仰自由 社会主义社会 适应
作者简介 唐世贵(1950─),男,四川江油人,攀枝花学院教授、硕士。
研究方向:
中国传统文化。
唐晓梅(1983─),女,四川江油人,攀枝花学院艺术学院助教。
研究方向:
语言与艺术设计。
坚持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0年8月,邓小平同志在五届政协第三次会议的开幕词中对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的范围作了进一步的阐述:
我们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它在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基础上更加巩固和发展了。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团结,使我国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在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实践中,作出积极的贡献①。
小平同志的开幕词,表明在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仍然包含着两个联盟:
一个是包含着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者的以社会主义为基础的联盟;再一个是包含着工人阶级同非劳动者当中的一切爱国者的以祖国统一为基础的联盟。
第二个联盟比第一个联盟更加广泛,因为它不但包括一切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联盟,而且包括暂时不赞成社会主义制度,而渴望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因此统一战线的范围就包括各民主党派和爱国宗教领袖人物在内的所有爱国人士。
为了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必须贯彻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邓小平在谈到我国统一战线的发展时,充分肯定了各民族的不同宗教的爱国人士有了很大的进步。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制定了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阐明了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认为宗教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它产生、发展、消灭的过程。
社会主义社会中,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经消灭了,但由于经济、文化、科学等条件的限制,也由于社会意识总是落后于社会存在,因而宗教文化现象将长期存在。
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时期,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必须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这也是一项长期政策,是一直要贯彻到将来宗教自行消亡的时候为止的政策。
根据我国现行的宗教政策──信仰自由,因此,这就存在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问题,这一问题如处理不当,它既不利于我们的爱国统一战线的发展,也不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以,我们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搞好这一适应工作:
第一个方面,对宗教文化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要对宗教文化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必须对宗教发展简史应有所了解。
道教是中国社会历史过程中土生土长的一种宗教。
道教把先秦时期的哲学家老聃奉为它的开山祖师,尊称为“太上老君”。
并把他描绘成一个至尊无上、变化无常的神,同时把他的著作《道德经》奉为道教的经典,称之为《道德真经》。
在我国古代历史上,虽然很早就有对天地鬼神(多神教萌芽)的崇拜的自发宗教文化;对自然崇拜、对动植物的崇拜、对图腾的崇拜的多神教和拜物教,但那时不过是属于原始宗教文化。
道教作为人为的宗教,在东汉末年的战乱中形成和发展起来。
东汉末年封建统治者的腐败与压榨,阶级矛盾尖锐,这时便有人起来利用巫术迷信组织团体进行反抗斗争,其中规模最大的、影响最广的是河北境内的张角兄弟创立的太平道和四川境内由张陵、张衡、张鲁祖孙三代创立的五斗米道。
太平道先是用符符治病发展信徒,后来提出“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发动了反对汉末封建统治者的农民大起义,即历史上著名的黄巾起义。
五斗米道也部分地参加了农民起义,并在汉中建立了一个长达二十多年的政权。
后来张鲁投降了曹操,政权被取消了,但五斗米道却被保存了下来,并且由太平道转入而有了大的发展,成为道教的起始。
道教最后完成宗教形式则是在两晋南北朝时期。
由于封建士大夫的著名人物葛洪、寇谦之、陆修静、陶弘景等人加入,遂使这一宗教迷信逐渐转变为义理哲学,同时也就最后完成了宗教形式,至此,道教也就纳入了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轨道。
孔子的学说,被后人称之为儒教。
由于它没有所崇拜的神;严格的教规、教义;而仅作为封建统治阶级的正统思想,渗透于二千多年的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但不具备宗教的资格。
而到了现代,贺麟于1941年8月在他的长文《儒家思想的新开展》中已提出了“建设儒家新思想”的主张,80年代又有一批人鼓吹“新儒学”。
不过,孔子的学说作为主体思想早已过时,如果想从中派生出一个新宗教文化,那也只是宗教中的“虚无”,恰如胡适的论断:
“孔教不能适应时势需要,……现在大多数明白事理的人已打破了孔教的迷梦(《新思潮的意义》)”。
当然,道教从儒家学说中吸取了某些哲理,成为它的经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不可否认的。
鲁迅在《致许寿裳》一文中说:
“中国根柢全在道教,……以此读史,有多种问题可迎刃而解。
②(285)”他在《而已集•小杂感》中又进一步说:
“人往往憎和尚、憎尼姑、憎回教徒,憎耶苏教徒,而不憎道士。
懂得此理者,懂得中国大半。
”道教,作为土生土长的国教来说,对中国人总有一些亲切之感,所以,老庄的思想渗透于中国的各个领域,虽然,中国绝大多数人对老庄的玄学并不甚了解,但作为一种文化积淀,早已存在于华夏民族的集体无意识之中了。
道教可以说是中国源远流长的本土宗教,但在它刚刚形成之初,便经受了外来宗教的几度冲击,最终站住了脚跟。
佛典是最早传入中国这个古老国度的外来文化,从东汉桓帝元嘉元年(公元151年)西域僧人安世高第一次把《明度五十校计经》译成汉语(现可考证的)开始,佛典便通过各种渠道传入中土,其间又经过中土僧人的发展,一千多年来,形成了卷帙浩繁的经、论、律“三藏”。
佛典的传入,对于中国儒、道思想是一次空前的冲击,无论士大夫们对佛教的态度如何,或排斥、斗争,或援引、消化,都把佛教视为案头的必备之书。
这一点鲁迅看得甚为透彻,他说:
“其实是中国自南北朝以来,凡有文人学士、道士、和尚,大抵以‘无特操’为特色的。
晋以来的名流每个人总有三种小玩意,一是《论语》和《孝经》,二是《老子》,三是《维摩诘经》,不但采作谈资,并且常做一点注释。
唐有三教辩论,后来变成大家打诨。
所谓名儒,做几篇伽蓝碑文也不算什么大事。
宋儒道貌昂然,而窃取禅师语录。
清呢去今不远……并且会请和尚到家里来拜忏。
②(353)”直到近代,杨仁山(1837─1919)、欧阳竟无(1871─1943)创办经营的刊刻佛经的南京金陵刻经处仍然常盛不衰。
佛教自两汉之际传入中国,便受到中国政治经济与思想文化的同化,逐步分化为两种形态:
一是作为义理哲学,与老庄、儒教相结合,流行于士大夫之中;一是作为宗教迷信,与谶纬方术相结合,流行于民间。
佛教刚在中原占了一席地盘,接踵而来的是基督教和伊斯兰教。
基督教之入中土,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一是唐代的景教,二是元代的也里可温教,三是明代的天主教,亦称为耶苏教。
前两个时期的基督教无什么惊人的影响,也未引起中国文化界的重视,冲突不十分明显,而后一个时期,尤其明末清初基督教思想开始渗透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各个领域,几乎与佛教平起平座了。
但是,中国文人作家对基督教的感悟与体验不全是来自《圣经》,还来自于受基督教《圣经》这部原典影响的西方作家、作品。
其原因是西方文明有两个来源:
一是来源于古希腊而形成的科学、民主精神;二是来源于希伯莱而形成的基督教文化精神。
对于基督教文化的影响,英国现代派诗人艾略特曾有过评价:
“我们的一切思想也正是由于有了基督教的背景才具有了意义。
一个欧洲人可以不相信基督教信念的真实性,然而他的言谈举止却逃不出基督教文化的传统,并且必须依赖于那种文化才有其意义。
只有基督教文化,才能造就伏尔泰和尼采。
③(205)”从19世纪到20世纪一直到今天,基督教文化对西方文学在主题、题材以及表达手法等方面都受其规范和制约。
基督教思想在明清之际大量流入中原,引起了当时中国各阶层的关注,此时就发生了两次较大的所谓“教案”。
而近代作为帝国主义侵华工具的传教士,1840年的鸦片战争后,在帝国主义的枪炮掩护下,最后把基督教在中国广泛地传播开来。
此后,反洋教也就成为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侵略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载入了史册。
解放后,基督教中的反动势力成为帝国主义代理人,继续从事间谍破坏活动。
但爱国宗教人士纷纷发表宣言,同帝国主义割断关系,肃清基督教内部帝国主义的影响,实行自治、自养、自传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
此后,基督教与各教一样都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
伊斯兰教是在七世纪初,由阿拉伯半岛麦加人穆罕默德所创立的一种宗教。
伊斯兰是阿拉伯语,意思是顺从。
伊斯兰教信徒通称穆斯林,意思是顺从者。
伊斯兰教是一神教,信奉唯一的神──“安拉”,说天地万物都属于“安拉”,并且由“安拉”安排,它是唯一的“真主”。
穆罕默德却自称为“安拉”的使者,是“先知”,是代表“安拉”向人们作启示的。
穆罕默德在创教过程中所作的说教,后来被信徒们整理汇编成书,称之《古兰经》(一译《可兰经》)。
这本书既是这个教的最高经典,又是伊斯兰教国家最根本的立法依据。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最初是在七世纪中叶,正值我国唐代,由阿拉伯商人带来中原,宋代一些城市已有阿拉伯人的聚居区,如杭州就设有“回回区”,以后各地陆续建立了清真寺,信教者大多是侨民,当地居民信仰不多。
在我国西部新疆,13─14世纪,由于当地统治者信仰了伊斯兰教,在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等民族中,几乎成了唯一的信仰的宗教。
伊斯兰教是伴随阿拉伯侨民进入中土的,所以它成为联络这些侨民的一种感情纽带,同时经过数百年又成为他们的一种民族风俗习惯。
通过上述对道教和世界三大宗教的简介,我们就可以进一步理解马克思早年提出的“人创造了宗教文化,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④
(1)”这个重要论断。
自从“自发的宗教”转变为“人为的宗教”,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变迁和激烈的阶级斗争(宗教战争),原来各部落、各民族所信奉的宗教大都被淘汰了,代之而起的便是具有世界性的宗教,这就是基督教、佛教和伊斯兰教。
但从宗教史告诉我们:
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最初都是产生于民间的某些阶层,后来就因为统治阶级的提倡而迅速地广泛地流传开来,并且发展成为世界性的宗教的。
统治者为了扶持宗教,有时甚至规定某种宗教为国教,而强制人们信奉和顶礼膜拜。
但是作为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产物的宗教,在历史上是一种消极的力量。
宗教告诉人们说:
他们之所以面临数不清的痛苦,是因为自己“前世”对神造下的罪孽,宗教要求受压迫的人们对自己的苦难处境无止境的忍受,逆来顺受。
宗教劝导人们对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不要作任何反抗,而只应当祈求神的宽恕和保护,修一个好的“来世”。
所以马克思在批判宗教时说:
“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④
(2)”既然宗教具有欺骗性,那么,为什么还有人去信仰它呢?
列宁对此有过精当的论述:
“被剥削阶级由于没有力量同剥削者进行斗争,必然会产生对死后有幸福的憧憬。
正如野蛮人由于没有力量同大自然搏斗而产生对上帝、魔鬼、奇迹等的信仰一样。
⑤(62)”我国早已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劳动人民翻身当家作了主人,按理说:
宗教已失去了存在的社会政治条件了,但并不尽人意!
宗教能在我国新时期长期存在的社会政治原因主要归纳起来有四点:
其一,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与同其它意识形态一样,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往往落后于社会存在,它不会随着经济基础的改变而立即退出历史舞台。
但宗教作为一种迷信形式可以人为的消灭掉,如“文革”中极“左”路线的所作所为,而宗教文化作为一种义理哲学──人类的集体无意识,早已成为人类的一种文化积淀,如果把它消灭了,也就等于消灭了人类自身,当然,我们并不否定宗教迷信形式的自行消灭,但是,这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呀!
其二,自然压迫。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科学的进步,已大大提高了人们战胜自然灾害的能力,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生产力水平尚低,科学也并没有发展到能够彻底地战胜自然灾害的地步,所以,人们仍然还面对着地震(5.12汶川大地震)、洪水、意外的事故等的威协,自然的压力,仍然在人们心中还有一种恐惧感,人,仍然还受到生存条件(自然)的压迫。
第三,社会的压迫。
自私与腐败,冷酷与麻木,几乎成了我们这个民族久治不愈的一种顽症。
因此,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召唤自己已经失落了的精神;一个伟大的人格就充当了召唤一个失落了精神的民族的角色!
由于我国还存在剥削阶级的残余,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有时甚至还很激烈,加之我国正在改革开放,外国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难免不影响一部分人的思想。
这样一来,我们的党和政府内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腐败现象和官僚主义(不作为)。
腐败现象和官僚主义实际上是代表着社会对人们的压迫,人们面对这种压迫,又由于各种原因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遭受打击、迫害,以至感到绝望,这样就不得不寻求宗教的安慰。
另一方面,宗教文化又是一种国际性的意识形态,各国间的宗教互相影响又广泛地存在,国际宗教势力必然会以各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对我国施加影响和进行渗透,这应该是来自国外的一种社会压迫。
对于来自国内外的社会压迫,人们至今还不可能完全抵御。
第四,宗教文化具有一种特殊的历史作用──宗教的人间性。
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宗教曾多次被利用作为反封建统治的一种手段,通过它来团结、组织群众向封建统治者进行武装斗争(清末洪秀全组织的“拜上帝会”)。
此外,宗教还在历史上曾对某些民族起过维系民族感情的纽带作用。
宗教文化作为民族风俗习惯为文学作品新添了内容,由此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
这本是宗教能够存在继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对于宗教的特殊作用,历来宗教大师们已作过论证。
OnreligiouscultureandthesocialistsocietytoadapttoStudy
(InsttitutePanzhihua,Tangshigui,Tangshiaomei,sichang,617000)
Summary:
ThisarticleusestheprinciplesofMarxismonreligion,cultureandadapttosocialistsociety,thequestionofadialecticalargument.AccordingtothehistoryofreligionandfromChina'srealities,putforwardthereligiousculturewiththesocialistsocietytoadapttothespecificmeasures:
firstistomakereligionandculturehaveacorrectunderstandingoftheirown;secondistoimplementthepolicyofreligiousfreedom;Third,religionandsocialadaptationisabi-directionalnatureofadjustmentproblems.
Key:
Marxism,freedomofbelief,Socialist,Adaptation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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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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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全集》第5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5.1.
关于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问题研究(下)
唐世贵1 唐晓梅2
内容提要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就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问题进行了辩证的论证。
根据宗教的发展历史和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提出了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具体措施:
首先是要对宗教文化本身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其二是落实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其三是宗教与社会的适应是一个双向性适应问题。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 信仰自由 社会主义社会 适应
作者简介 唐世贵(1950─),男,四川江油人,攀枝花学院教授、硕士。
研究方向:
中国传统文化。
唐晓梅(1983─),女,四川江油人,攀枝花学院艺术学院助教。
研究方向:
语言与艺术设计。
1945年,吕澂在南京支那内学院蜀院第六次院友会上作了《佛法与世间》的重要讲演,从三个方面系统地阐述了佛法与世间的关系,明确地提出了“佛法不离世间”的思想,以表明他对大乘佛学的基本看法。
吕大禅师的看法对于我们今天如何处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问题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他在谈到佛法对世间的作用时认为:
佛法认为对于世间所起的功用,可以用“出世”两字表之。
但“出世”之“出”,不是“弃绝”,而是“远离”,是“乃俱而不染,即相涉而不相应”的意思。
他用莲花作比喻,认为佛法之与世间,犹如莲花之出于淤泥,“乃见其远离”。
如果莲花与淤泥完全脱离,只是放在清水中或虚空中,则其无法吸收滋养必不能生存。
所以,“佛法之应世,乃在起出世之用”。
其首要精神,“不外指示有情生存无倒趋向(所谓乘风破浪有所趋向,直达彼岸的意思)而已”。
在他看来,佛法主要解决人生问题,并不是在人生之外另外去解决什么问题。
而在人生问题方面也并非仅仅是生死问题而已。
因此,他对那种谈佛法的病弊说:
“纯任知解,无论说生道死,谈空论有,概从知解上理会,只图说得顺口动听,不管与自身受用如何,不问于他人的利益如何,更不理会与此人世如何衔接得上。
结果一场空话,竟与人生莫不相关。
”为此他解释了佛法所起作用的原因:
佛法之所以对世间能起一定的作用,其切实根据在于有情本身。
因为人类为了生存,都有一种生活向上的欲望,“进而有常乐我净之要求。
更进而有自在解脱之要求”,此即人类“自下而上之向善意欲”。
因此,“佛法利益有情,即根据其向善意欲而引导之,示以无倒之常乐我净四德”,最后并使之“超乎四德,以泯合于实际”。
由此,他得出结论是“佛法设施,根据有情生存向善之意欲,非破坏世间,乃真以实际安立世间也⑥”。
“佛法不离人世间”的理论体现了“人间佛教”的思想,它提倡佛法要为现实社会服务,去创造人间乐园,这一点在今天仍有一定的实际意义的。
今天,我们的社会,党内政府内还存在一定不同程度的腐败现象;某些官僚主义者(甚至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造成的冤假错案,人们在对待这些丑恶现象时,从消极(宗教本身就是消极的)的角度,莲花就是一个较中肯的比喻,“乃俱而不染,即相涉而又不相应”,莲花是不可能完全脱离淤泥的,与同人一样也不可“弃绝”丑恶,遁入空门,即使遁入空门,空门也未毕完全清静。
当然“洁身自好”,人间乐园也就不啻是在虚无缥渺之中了。
宗教文化的存在,有它的社会政治原因,存在已成为一个事实,这样,我们面对的便是如何来分清什么是宗教?
什么是封建迷信的问题?
才有利于落实我们党的宗教政策。
宗教文化和封建迷信,都是对自然和社会的歪曲的虚幻的反映,就它们的思想体系来说,都是唯心主义的有神论和宿命论。
这是它们的共同点,由此决定了它们都是属于消极、落后的社会意识,都是同马克思主义的先进的社会思想意识不相容的。
但是,宗教是理论化了的迷信。
宗教虽然是在迷信的基础上形成的,但宗教并不停留在一般迷信的基础上,它是一种精致化了的迷信。
我国今天允许信仰的那几种宗教,都是在各个国家、各个地区流传在社会上的各种粗陋的迷信的基础上,经过不断地加工整理,加以系统化理论化,并且还编造了一些民间故事和传说。
各种宗教,一般都有自己的经典、教义、教规、戒律和宗教仪式,这些就是宗教教条的系统化、理论化的表现,它们使宗教文化成为一种完整的世界观。
今天,我们在落实宗教政策时,还必须把宗教活动与宗教研究区分开来,而不能混为一谈。
这与同马克思主义一样,当它产生之后,不久便分成为一种是革命原则,它过去以及将来将继续指导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一种是哲学研究,究其研究者来说,也并非是马克思主义者,如“西方马克思主义”。
宗教活动,它属于民间的一种迷信活动,我们应该让它在党的宗教政策范围内活动,我们既不参予也不加任何反对和干涉。
宗教文化研究它是一种学术活动,我们应该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前提下进行讨论,使这一研究工作繁荣起来,作为学术活动也就应该得到党和政府的支持,因为宗教文化研究者并非是宗教徒。
我国各种宗教都有大量的信徒,有比较严密的组织机构和团体。
并有固定的宗教活动场所。
然而,封建迷信却完全不同。
专门从事迷信活动的迷信职业者──巫婆、神汉,在我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形成过组织,也从来没有一套固定的活动程式和场所。
他们的活动从来都是分散地个别地进行的,活动的方式也显得十分粗野、落后和愚昧。
他们从事的封建迷信活动,完全是为了诈骗钱财,而另有一些则具有某种反革命政治企图。
如象一贯道,就是一个被特务分子操纵、有政治目的的反动组织。
它在抗日战争时期投靠日寇;抗战胜利后,又为国民党反动派所控制和利用;新中国建立之初,破坏土改,破坏抗美援朝,破坏经济建设,从事反共反人民的反革命活动,同时,它又煽动封建迷信,愚弄群众,诈骗钱财,坑害人命。
因此对于一贯道等反革命会道门,建国之初,人民政府就明令取缔,以后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重新恢复活动,对于那些打着“宗教自由”旗号继续从事反革命活动的头目,必须彻底揭露并绳之以法。
如果说,宗教在历史上还起过一定的作用的话,那么,封建迷信以及在改革开放条件下滋生的“邪教”组织(法轮功)却从来就未曾有过这样的作用。
第二方面,就是落实宗教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所制定的,真正符合人民利益的唯一正确的宗教政策。
争取、团结和教育宗教人士,首先是各种宗教职业人员,这是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的极其重要的前提条件。
早在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就明确指出:
“根据信仰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
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它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给予保护。
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和歧视。
”但是,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决不是意味着我们党和国家承认宗教世界观是科学的、合理的,也不是支持和提倡发展宗教。
因为,就其宗教的本质来说,是一种反科学的迷信,是同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相对立的思想体系。
所以,马克思主义者一向是反对任何形式的宗教有神论。
这样一来,我们既要尊重公民的信教自由的权利,又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和无神论的宣传。
使人们逐步认清宗教的虚幻和欺骗,认清宗教对禁锢人们思想、压抑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消极作用,从而逐步从宗教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
因此,落实宗教政策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四点:
其一、建国初《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规定允许自由信仰的宗教,如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等等。
也就是说,每个公民信仰那种教,都有很大的选择余地,这就彻底地破除了封建统治阶级用权力强迫人民信仰某种教的禁令,因此,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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