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以来中国农户兼业化发展及其原因分析.docx
- 文档编号:25966241
- 上传时间:2023-06-16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7.82KB
改革以来中国农户兼业化发展及其原因分析.docx
《改革以来中国农户兼业化发展及其原因分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改革以来中国农户兼业化发展及其原因分析.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改革以来中国农户兼业化发展及其原因分析
改革以来中国农户兼业化发展及其原因分析
李文:
改革以来中国农户兼业化发展及其原因分析
2015-05-12中国乡村发现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农户兼业化是农业经营比较效益低、机会成本高的条件下农户的自主选择,前提是农户拥有了择业的自由,非农业同样具备了劳动力需求。
在我国,由于人地关系比较紧张,受农户是否放弃承包土地受家庭决策支配、农民外出就业不稳定以及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打破等多因素的作用,农户兼业化会愈演愈烈并伴随城市化的始终。
总体上看,农户兼业化经营的正面效应大于负面效应,但其对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影响是值得深思的。
农村推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农户在我国,在现行户籍制度安排下,农户与非农户不以其职业来判定,而是以其在公安部门登记的户口类型来区分。
本文使用的农户概念即是指登记为农业户口的居民。
近来,有些省市出台了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措施,本文从其旧。
家庭成为最基本的生产单位,农民有了生产自主权。
改革伊始,政府就鼓励农民多种经营,恢复了农村集市贸易,随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产业结构和农业经济结构迅速转变。
伴随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人地矛盾日益凸显,农户解决了最基本的温饱问题以后,劳动力逐步向收入更高的就业领域转移,先是在农业多种经营领域、在家庭工副业生产,接着是在乡镇企业,然后是在远离家乡的城市,部分农民举家迁往城镇,部分农民身份转换成为产业工人或市民,但是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并未完全脱离土地和农业生产,而是亦农亦工亦商,很多人是在非正规领域灵活就业。
在这部分亦农亦工亦商的农户中,农业收入为主的称农业兼业户(亦称一兼户或Ⅰ兼户),非农业收入为主的称非农业兼业户(亦称二兼户或Ⅱ兼户)。
其他完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称纯农户,完全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称非农业生产经营户(尽管这部分农户的名下也可能拥有承包地),完全脱离生产经营领域的农户称非经营户。
本文拟对新时期农户的兼业化发展趋势做一梳理,并对农户选择兼业的原因展开分析。
一、新时期农户兼业化发展的基本状况
我国自古就有牛郎织女发展小农经济的传统,牛郎们耕作间隙兼从他业弥补家用也由来已久。
民国《闻喜县志》载:
“业农者十之九,为佃户佃工者有焉,有兼营工商业者,有于农隙熬土碱、制柿酒者,有驱骡马服盐者,而皆以农耕为本业。
”(余宝滋修、杨韨田等纂,民国八年石印本,第6卷,“生业”)。
改革开放初期,这一传统得到恢复和发展。
但是很快,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变动,特别是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显性化判定劳动力剩余程度的指标有两个,一个是公开失业率,一个是隐性失业率。
在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以外还有大量的失业人口未能列入政府统计范围,农村的隐性失业状况尤为严重(即赵冈、黄宗智等人所谓“过密化”)。
随着体制的变革和劳动生产率的提升,隐性的失业会逐步演变为公开的失业(详情可参见李文《中国新时期劳动力供求形势分析》,2006年6月23日《中国经济时报》),受人均占有可耕地数量的限制,男耕女织的传统逐步被农户兼业经营所取代。
在经历了连续几年的粮食大丰收以后,从1985年开始,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下降,农民开始选择种植效益更高的经济作物和发展养殖业,或者跑运输、当小商小贩、外出打工。
在人多地少、地块细碎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对兼业户来说,粮食生产逐步沦为“口粮农业”,投入减少,种下的粮食够一家人吃就行。
农民手头的资金宽裕了,对自家承包地的粮食生产也可能会选择资本替代(或者购置机械、施用更多的化肥和农药,或者雇工经营,或者将承包地转给他人自己从市场购买粮食),但叫他们放弃承包地是困难的,除非“增人不增地”贵州省湄潭县1987年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验区”,并以“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制度创新的“湄潭模式”闻名全国。
1993年11月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肯定了这一经验,提出为避免承包耕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被细分,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
1995年9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制的通知》重申了这一规定。
2003年付诸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把这一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强调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承包方以户为单位。
或者耕地被占用以后有些家庭干脆就无地可种。
于是,随着工业和服务业就业机会的增多,兼业户经营的农业会逐步成为副业。
据调查,早在1988年,以出售粮食收入为家庭现金收入主要来源的农户就已经降到37.5%,比1984年下降12.1个百分点,有多达82.6%的农户回答种粮目的时将“满足自家口粮需要”放在第一位,完成国家定购任务放在第二位。
越来越多的农户已不再把改善生计寄希望于种粮、卖粮,而是寄希望于非粮食生产或非农产业,因而粮食生产投入减少,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更多投入非粮食生产或非农产业。
粮食生产在农户家庭生产各业中的地位下降,其中,粮食作物收入所占比重降为29.2%,比1984年减少14.9个百分点;粮食作物生产费用所占比重降为25.3%,比1984年减少8个百分点;粮食生产投工量所占比重降为35.7%,比1984年减少10.7个百分点。
以粮食生产为主业的被调查户由1984年的79.5%下降为1988年的62.9%,以非粮食生产为主业的农户其粮食生产不同程度地出现投入减少、经营粗放现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调查办公室:
《1984-1988年粮食生产的微观探视:
对155村1.3万农户粮食生产的调查》,《中国农村经济》1990年第3期)。
鉴于农户种粮积极性下降和兼业化发展倾向,自80年代中期开始,先是在山东平度、然后推及全国1/3以上的农村,因势利导,试行过一段时期的“两田制”,即将耕地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
口粮田按家庭人口平均分配,人人有份,这部分耕地只负担农业税,其他收入归农民;责任田用来招标,能者经营,除了承担农业税外,还需缴纳承包费(提留统筹)。
旨在保障农民吃饭用地的同时克服地块细碎问题、提高土地经营质量,逐步走向规模经营。
但是后来,“两田制”被强制推行,许多地方不顾实际“一刀切”,违反了当地农民意愿,不利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而且还催生腐败,1997年被中央叫停。
于是,一些地方更倾向于采取“反租倒包”形式,集中农民不愿经营的土地,连片后再向社会招标。
但这毕竟是少数。
土地流转历来就是中央文件提倡和鼓励的,但只要农户不愿意彻底让渡手中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兼业化经营的倾向就不会被遏止。
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户兼业化现象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资料显示,1996年底,在全部农村住户中,农业户所占比重为90.47%,非农业户占9.53%。
在全部农业户中纯农业户占62.81%,农业为主兼营非农业的户占30.57%,非农业为主兼营农业的户占6.62%。
如果以农村生产经营住户为100,那么纯农户为56.82,农业兼业户为27.66,非农业兼业户为5.99,非农业生产经营户为9.53。
相关调查表明,这一时期与80年代下半期一样,随着农业专业化程度的降低,农户播种意向和增产意向在纯农户、农业兼业户、非农业兼业户和非农业生产经营户中依次下降,而且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越高,农业增产的意向越弱,离农倾向越强(中央政研室、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
《从农村固定观察点看主要农产品生产意向——1995年主要农产品生产意向调查汇总分析》,《农业经济问题》1995年第8期)。
进入新世纪以来,2008年公布的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显示,2006年年底,全国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20015.9万户,比1996年增加3.7%;在农业生产经营户中,以农业收入为主的户数占58.4%,比10年前减少7.2个百分点;住户中农业从业人员为34246.4万人,比10年前减少了19.4%。
显然,农村住户中兼业户和非农户不断增加是不争的事实。
关于两次农业普查的主要数据公报,参见国家统计局网站。
近年来粮食价格持续上涨,农业税取消后农民的负担有所减轻、补贴加大,照理说农民的收入也会水涨船高。
但是调查发现,由于人工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更快,农民并未从粮食价格上涨中得到多少实惠,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仍在拉大,因此农户兼业化发展的势头也并未逆转。
农民收入保持连续增长的势头,最主要的是靠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也就是农民非农就业收入的增长。
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的比重,1990年为20.22%,2000年为31.17%,2010年上升到41.07%。
即便是在农户家庭经营纯收入中,传统的农、林、牧、渔业的比重也由1990年的87.9%,下降到了2000年的76.4%和2010年的78.8%(《中国统计年鉴·2011》,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年版,第351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披露,2010年农民外出务工月均收入达1690元,比2005年增长近一倍(《农民工收入五年增一倍》,2011年2月14日《人民日报》)。
同期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只增长50%多一点(《中国统计年鉴·2011》,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年版,第351页)。
另据媒体报道,湖南是产粮大省,水稻播种面积和总产量都居全国首位,占全国水稻总产量和播种面积的13%左右,大部分水稻田都散布在洞庭湖滨和长江的众多支流两岸。
2010年,尽管稻谷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但是农民的收入并没有随之增长,因为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得更快。
汨罗市三江乡金桥村的一位村民给前来调查的报社记者算了一笔细账,2010年,种一亩水稻双季收成大约在1300斤左右,全年收入在1400元左右。
但是由于种子、肥料、农药以及收割费用等大幅涨价,种一亩水稻的成本大约要花费650元左右,纯收入只有700多元,如果再剔除人工成本,就剩不下多少了。
由于种粮存在不确定性因素,而且收入低,因此村里稍微强壮一些的劳动力都出外打工去了,水田或者以低价包给了别人,或者干脆种单季水稻。
同样的故事在全国各大产粮区演绎,在农业生产条件比较差的地区就更是如此了。
安徽是劳动力输出大省,在距离庐江县县城不远的一个丘陵地带,一位农民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种一亩地需要复合肥100斤,大约150元,种子每亩需要60元,水费和农药费每亩要200元,有时候忙不过来需要雇人,这就要支付人工费,每亩地打田垄每天需要140元,收割每天需要150元,一般来讲一亩地需要2天的时间。
不加自己的劳动成本,这样,一亩地还需要投入990多元的。
以平均亩产800斤水稻计算,目前的收购价是每斤1-1.2元之间,毛收入在800-960元之间。
这样算下来一年的结果是种庄稼要倒贴进去,赚不到钱(《新华视点——土地撂荒:
“荒”了什么》,新华网,2012-04)。
由于种粮不如打工,在一些城郊和灌溉较为困难的地区,甚至出现大片荒废的耕地。
国土资源部的调查显示,近年来全国每年因农民撂荒、征而不用或自然因素荒废的耕地近3000万亩。
湖南省农业厅的一位官员表示,湖南产粮最大的问题之一还是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
与外出打工两三千元一个月收入相比,在家种地的收入明显远远不及,不少青壮年劳力不愿意在家种地,田地荒废的现象时有发生(《极端天气致我国粮食减产粮价飞涨农民未受惠》,2011年2月14日《广州日报》)。
从国际上看,但凡人多地少的国家,伴随工业化、城市化的迅速推进,在比较利益、机会成本等相关约束条件没有质的变化的情形下,农户兼业化会愈演愈烈,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
在人地关系与我国相仿的日本,1965年兼业劳动力有778万人,占农业劳动力的50%;1979年有849万人,占农业劳动力的68%;到1999年有414万人,占农业劳动力的60%([日]速水佑次郎、神门善久:
《农业经济论》,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年版,第272页)。
从农户经营形态看,在20世纪40年代前,兼业农户占总农户的比例大约在30%左右;到80年代中期则在80%以上,其中,非农业兼业户发展突出,从1941年的21.2%上升到1984年的71.1%(金茂霞、赵肖燕:
《对日本农业劳动力结构变化的分析思考》,《现代日本经济》1997年第4期)。
20世纪60年代日本曾经试图通过立法扶持专业农户、改变农业生产分散落后的局面,但是事与愿违,农户的经营规模并没有随着新政的出台发生多少变化,而农户的兼业化却愈加普遍(欧世健:
《战后日本农民兼业化的形成及其原因初探》,《广西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
二、农户兼业化发展的一般趋势和原因所在
传统观点认为,农户兼业化阻碍了农田适度规模经营,不利于农业的现代化。
经济学界(包括日本的速水佑次郎、神门善久,以及国内不少经济学家)许多人都持有这一看法。
笔者认为,一个事物如果有长久甚至愈来愈强的生命力,它的正面效应就肯定大于其负面效应。
我们不能孤立地考察单个的劳动力,也不能仅仅就农业谈农业,要从总体上把握农村劳动力在各产业各行业之间的流动和劳动力个体在农户家庭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有机配置,兼业经营或许在改善农户家庭内部劳动力使用效率进而改善农户整体的劳动生产率方面有其独特的效用。
就农业本身来说,兼业经营缓解了人地矛盾,并且有助于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使用,有助于农户分散经营风险,尽管对非农业兼业户来说农业(农田耕作)也可能会成为牺牲品。
对决策者来说,文章要做在如何通过制度设计让这些“事实上的非农家”心甘情愿地把自己手里的土地转让给愿意经营农业的农户,从而实现彻底的身份转换。
从这一点来看,兼业经营与专业化经营并不矛盾。
日本的例子还能说明一点,那就是土地私有的情况下可能会比土地公有的情况下土地的流转率更低。
现在,我们来进一步分析一下农民为什么会选择兼业而不是离开土地。
如前所述,我们最好是将农户作为一个整体而不是孤立地观察单个的农村劳动力。
在农户家庭(即便老人和儿女分开过也一样)可能已经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劳动力分工体系,如果占有的土地足够多而且外出就业的机会少,整个家庭的劳动力(甚至包括辅助劳动力)就都会投入农业生产;如果是专业粮食生产大户,农忙时甚至还会从家庭外雇工。
但是,这样的事例在我国并不占多数,对多数农户来说,由于占有土地面积不大,人均也就1.3亩左右,平日里的农活有老人和妇女照料就够了,那么家里的青壮年劳动力就可以考虑外出打工、或者跑运输、或者做小商小贩为家里赚取一些货币收入。
起初这些非农活动是间歇性的,农闲时出去,农忙时回来;后来由于在外边找到了比较合适的就业岗位,这些青壮年劳动力就成了农民工“农民工”这个称谓是我国独创的,很特殊,社会上对其讨论颇多。
在我国,与非农业人口不同,农业人口的居民从出生那天起就“自动”获取了“农民”的身份(不论其是否从事农业工作);农民在城市或企业从事非农业工作,就成了“农民工”。
正面的理解,“农民工”是保留着农村户口的工人阶级(或者阶层)。
,农忙时也不回来了,此时家里的土地或者全凭老人、妇女甚至儿童照料,实在不行就雇人帮忙,或者就临时转给他人耕种,个别的一时转不出去就有抛荒的可能(相关调查资料显示王春兰:
《我国农民工城市生活状况的社会调查》,XX文库)。
这几年,我们搞低保直补,农民种田不交粮,不纳税,而且还有钱赚,这样很多农户把转包出去的土地又拿回来,拿那份补贴,这也是个问题。
,外出务工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处置方式中,自家其他人耕种的占63.86%,转租给亲友耕种的占20.98%,废弃抛荒的占8.03%,其他及退耕还林还草的占7.13%——但是,你要是让农民工完全放弃自己承包的土地,问题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首先,是否放弃承包地往往不是外出就业的劳动者个人说了算的,需要农户全家一起做出决策。
农户家庭承包土地的数量和质量、劳动力数量、家庭成员的年龄结构(包括学龄儿童数量及其所处受教育阶段)、户主的年龄和受教育程度,以及土地承包方的干预程度,都是影响农户家庭作为基本经济单位做出相关决策的重要因素。
以家庭为单位考察农户的决策行为,是社会学和社会史独特的视角。
早在70多年前,费孝通先生在其著名的博士论文《江村经济》中就精辟地指出:
“农村中的基本社会群体就是家,一个扩大的家庭。
这个群体的成员占有共同的财产,有共同的收支预算,他们通过劳动的分工过着共同的生活。
”(费孝通:
《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41页。
)“家,强调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相互依存。
它给那些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以生活的保障。
它也有利于保证社会的延续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合作。
”(费孝通:
《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42页。
)由于土地是农户的“命根子”,所以,在农户家庭中,“处理土地的权利掌握在家长手中。
但在日常管理中,例如决定播种的作物、播种日期等,家长,特别若是女人的话,不行使权利,而把决定留给一个技术熟练的人来作。
但出售或出租土地的事,除家长外,没有别人能作决定。
实际上他的行动可能受其他成员所驱使或者是根据其他成员的建议来做出决定,但责任由他自己来负。
”(费孝通:
《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67页。
)“在生产技术不改变的情况下,土地所需要的劳力总量一般来说是不变的。
一个年轻人的加入便意味着生产队伍里要淘汰一个老人。
”(费孝通:
《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50页。
)反过来说,一个年轻人的离开便意味着农业生产队伍里要留下一个老人(或者妇女)。
一般情况下,只要家里有老人或者妇儿留守、并且其健康状况允许,外出就业的劳动者是不会放弃土地的。
还要注意,“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
如果事业小,夫妇两人的合作已够应付,这个家也可以小得等于家庭;如果事业大,超过了夫妇两人所能担负时,兄弟伯叔全可以集合在一个大家里。
这说明了我们乡土社会中家的大小变异可以很甚。
”(费孝通:
《乡土中国》,北京出版社2004年版,第67~68页。
)在本文论及的场合,除了上述农户家庭以及“扩大了的家庭”以外,农户邻里间的互助合作也是我们惯常见到的。
其次,农民工外出就业不稳定。
去年在东莞,今年就可能在成都,君不见时下东部沿海屡屡闹民工荒,流出地开始与流入地争抢农民工,农民工总是愿意就近流向收入比较高的地方。
何况,农民工也并不总是那么吃香,前几年受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冲击,就有成千上万的农民工失去工作被迫回到家乡,幸亏他们家里还有一小块土地。
据湖南省有关方面统计,截至2008年年底,全省外出务工农民达1208万人,其中跨省务工有900万人,2008年全省创造的劳务收入达950亿元。
受金融危机影响,有三成农民工返乡,人数在280-300万之间。
2009年春节过后,许多农民工重新踏上了外出打工之路,但也有人选择了留在家乡,重新开垦土地(《返乡农民工重拾土地梦》,2009年7月17日《长沙晚报》)。
全国的情况,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中国百村观察”项目组织并资助的一项针对“六省十村”的调查表明,200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农民工流动出现异动状况,返乡农民工问题日益突出。
截至2009年上半年,农民工打工率为26.7%,返乡率为72.5%,留乡率为13.4%。
据此测算,全国农民工年内返乡人数约为10875万人,留乡人数约为2010万人。
从返乡原因上看,农民工年内返乡的最主要原因是回家过年,其比例高达77.8%。
由于经济不景气(包括失业和工厂效益不好)而选择返乡的比例为9.1%。
据此测算,全国由于经济不景气而选择返乡的打工人员约为989.6万人。
可见,那个时期经济形势的变化对农民工是否返乡决策产生了较大影响。
留乡农民工的基本去向与打算大致分为:
计划再打工、另谋新职、自主创业、留乡务农、照顾家庭、休息养病、暂无事做等七种,分别占留乡人员总数的29.9%、14.6%、5.6%、22.9%、7.6%、9.0%、10.4%。
失业与家庭因素是农民工留乡的两大主要原因,分别占留乡总人数的33.7%和33.1%(黄振华:
《农民工返乡和留乡的基本态势与特征分析——基于全国六省十村数据的实证研究》,《财经问题研究》2009年第7期)。
事实上,不稳定、不固定是农民工外出就业的常态。
农民工外出谋生,极少借助政府部门和劳务中介,绝大多数是依靠自身的努力和亲缘、地缘关系的帮助,也很少签订劳动合同。
而且,他们大都受教育程度较低,很少能接受到正规的技能培训,从业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尤其是建筑业,工程一结束就得另谋工作。
国家统计局的监测报告显示,2011年,在外出农民工中,初次外出的平均年龄为26.7岁。
从事现职的平均时间为2.7年,从事现职累计不满1年的占22.7%,1-2年的占43.1%,3-5年的占20.9%,5年以上的占13.3%(国家统计局:
《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2012年4月28日《人民日报》)。
再次,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事实上仍未打破,农民工的工人身份多半是阶段性的,外出打工的年头或长或短,最终相当数量还是要回到家乡的,尤其是那些文化程度较低、年龄较大且熟悉农事耕作的农民工已婚、年纪较大的农民工更倾向于就近就地转移,大龄农民工不仅外出缺少竞争力,而且需要照顾家庭,这使得他们的外出积极性减弱。
。
那些不是举家外出的农民尤其如此。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家庭化迁移现象不断增多,这对增强农民工工作和生活的稳定性是有帮助的。
但即便是那些为数较少的在城镇有了稳定职业、住所并且可以将户口落在工作所在城镇的农民工,包括那些“村改居”或“城中村”的村民,也多半宁可不要城镇户口也不愿放弃家乡的土地。
除非农民放弃土地能够获得应有的补偿,并且获得城镇户口后能够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和公共服务,并且他们能够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
对土地的感情日渐疏远的是那些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在城市里成长和生活,已经不懂农业生产,即便城里就业形势不好他们也不愿再回乡下了。
然而对于他们来说,飞涨的房价是其在城里安家立业的最大障碍。
在我国,城镇化已是大势所趋,2011年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1.27%,城市人口历史性地超过农村人口,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比也下降到38.1%,“十亿人口,八亿农民”的局面早已不复存在。
近年来的流动人口规模已经高达两亿以上,未来30年还将有3亿多农村人口进入城镇。
问题是,这两亿多流动人口中,八成左右还保留着农村户口2010年的动态监测显示,当年流动人口总量为2.21亿人,没有城市户籍的农民工高达1.6亿人,占比接近73%(参见2011年3月1日《光明日报》);国家人口计生委2012年8月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2》指出,2011年,中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2.3亿,农村户籍流动人口约占流动人口总量的80%。
参见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2-08-07,属于“被城市化”也有人称之为“半城市化”、“伪城市化”。
按现行人口统计方法,流动人口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即统计为城市人口。
这部分农民如果失去家乡的土地就会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
一方面是土地已经归属他人或被征用,失去了赖以生存生活的基本资料;另一方面是成为所谓“城市人”后,在社会保障、就业、孩子入学等待遇上又没有享受到真正的市民待遇。
一些农民将土地出让费花完后极有可能陷入生存困境之中。
农民工的自我感觉和认知最能说明问题。
一项调查资料显示,外出务工农民认为自己是农村人的占44.44%,认为既不是农村人也不是城里人的占18.22%,认为自己是城里人的只占14.31%,经常有被城里人歧视的感觉者占11.41%(王春兰:
《我国农民工城市生活状况的社会调查》,XX文库)。
有记者问一位农民民工:
“在上海打工这么多年,没想过在哪儿安家立业?
”“你这不是开玩笑嘛,太不现实了,想都没想过。
”农民工说,“大城市不属于我们这些乡下人,城里的房价就能吓死人。
在外干活没保障,劳务合同、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一概没有,可每当企业效益滑坡,就立即让你走人,没什么感情可说。
”(《关注农民工:
外面的钱不好挣稳定就业在何处?
》,2011年2月17日《人民日报》)。
其实,还有社会上诟病最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改革 以来 中国 农户 兼业化 发展 及其 原因 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