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不是夫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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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不是夫妻
购房合同不是夫妻
篇一:
购房合同,不是夫妻
篇一:
夫妻婚内购房协议书
夫妻婚内购房协议书
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为改善住房条件,男女双方共同出资欲购买市区幢单元室住房一套。
为避免今后因离婚而导致双方就此发生相应纠纷,根据《合同法》和《婚姻法》的规定,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合同所有约定条款,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充分了解本合同条款和目的的基础之上真实意思表示,无胁迫、欺诈等情形。
二、男女双方共同投资,欲购买一套位于市区幢单元室的商品房。
房产总价款人民币元整(万元),房屋总面积平方米,其中首付元整,向银行贷款元整。
三、房屋首付款元,其中由男方出资元,占总房款的。
女方出资元,占。
剩余房款元向银行借贷。
四、该房产的贷款及第三条所述的债务,双方按照份额承担债务。
向银行借贷元,贷款期限
年,本息和共元,分个月还清,每月需还元。
其中,男方每月需还元,占;女方每月需还元,占。
五、双方共同约定,双方以其出资购房额占有房屋产权,男方占本房产%所有权,女方占本房产%所有权。
六、双方在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办理房产权属登记,房产证要依法载明房产共有比例情况。
办证所需税费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担,产权证由方负责保管。
七、双方应当及时、全面、善意履行本合同全部约定,如果一方故意违约或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赔偿人民币元的经济损失。
八、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的房产灭失、被征收等情形出现,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所得补偿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任何一方不得因个人的债务导致本协议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受到影响,否则,应赔偿另一方所产生的损失。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协议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男方:
女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篇二:
夫妻购房合同协议书
产权协议
男方:
身份证号码;
女方:
身份证号码;
为改善住房条件,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市区幢单元室住房一套。
并及时办理了结婚及房屋变更过户等所有手续。
避免今后因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双方就此发生相应纠纷,根据《合同法》和《婚姻法》特此明确本次合作购房经济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承诺为双方真实意愿的的表现;
一、本合同所有约定款项,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充分了解本合同条款和目的基础之上真实意思表示,无胁迫,欺诈等情形。
二、男女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二手房)位于市区幢单元室。
房产总价款人民币整(万元);房屋总面积为平方米,其中按揭贷款整。
三、出资金额(首付万元+相应手续费万元)其中,男方出资万元人民币。
女方出资万元人民币。
本次出资中男方借款万元,女方借款万元;双方借款为婚后共同偿还。
男方占出资金额的%,女方占出资金额的%。
四、其余按揭贷款也为夫妻婚后共同偿还。
五,双方共同约定,男方占本房产%所有权,女方占本房产%所有权。
六,双方在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办办理权属登记。
七、双方应当及时,全面,善意履行按照本合同全部约定,如果一方故意违约或解除合同,须向守约方赔偿人民币万元的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篇三:
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卖房人(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卖房人(甲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购房人(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购房人(乙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卖房人和购房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房屋位置依据。
出卖人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权。
该房屋面积为________
第二条购房人所购房的基本情况。
购房人购买的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的结构,层高为____层。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
(总购房2层)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卖房人与购房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为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__元。
总金额(_____人民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2、按整套房屋计算,该房屋
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购房人退房的,卖房人在购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天内将购房人已付款退还给购房人。
购房人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年__月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交付购房人使用。
第五条卖房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卖房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购房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7日,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购房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购房人解除合同的,卖房人应当自购房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购房人累计已付款的百分之十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交接。
卖房人不出示相关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卖房人承担。
第七条卖房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卖房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买房人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卖房人___份,购房人___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房人(签章):
购房人(签章):
双方现场见证人(签字)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二:
购房合同夫妻签字
篇一:
夫妻一方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夫妻一方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原告牟某与被告刘某于20XX年11月30日签订了《房屋转主协议书》,合同约定将坐落于利川市凉雾街上的房屋以60000元价格转让给原告,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协议签字时,被告之妻在场。
原告当场支付了购房的全部价款,被告将房屋交付给原告占有、使用至今。
原告取得该房屋后,多次催促被告依约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被告以房屋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其妻未在转让协议上签字为由,拒绝协助过户,因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
法院判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书》合法有效,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评析
合同的有效与无效,是指合同因符合或不符合法定条件而发生的法律后果。
有效者,即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亦即具有法律的强制力,能够实现当事人预期合同目的,无效者,即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亦即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不能实现当事人预期的合同目的,此时,有效与无效中的“效力”不是指当事人对合同权利义务的实际享有与承担,而是指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及合同的具体约定要求对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于20XX年11月30日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书》,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七条第
(二)项: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
从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中不难看出,房地产法要求的“书面同意”要件,在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已未再作强制性要求,这就导致了法律之间的相互冲突。
事实上,房地产法规定于1994年,有些规定与后来制定的合同法的“鼓励交易”原则相冲突,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
同时,新法优于旧法是法律适用的一个原则,故应优先适用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处理重大共同财产时,他人有理由相信其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日常生活中,人们都习惯将夫或妻处理财产的行为视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司法实践中通常将两种情况排除在“知情之外:
一是夫妻关系处于长期矛盾之中,甚至为离婚作准备或处于离婚诉讼之中的,二是一方长期外出,而又与家庭失去联系的,当然,这两点都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
篇二:
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房屋坐落:
本合同买卖房屋系甲方自建房,座落于××××××××××××××××
×。
二、房屋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为134平方米。
三、购房总价:
房屋总价为人民币:
壹拾伍万五千元整(¥)。
四、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购房款分期支付,签定本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壹拾贰万伍千元整(¥),余款叁万元(¥)在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逾期乙方按照当年银行利率向甲方支付余款及余款利息。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签定本合同以前,甲方必须将房屋水、电、气安装进户,确保乙方正常使用,否则,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签定后,甲方不得将该房屋再次进行买卖转让,否则,向乙方赔偿合同购房总价的双倍资金。
3、甲方向乙方提供该房屋土地使用证、建房许可证和建房资料复印件以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甲方负责在具备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产权手续。
5、该房屋属一次性买断,甲方及甲方继承者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给予额外补偿等,如该房屋属超楼层和违规建筑的罚款与乙方无关。
6、甲方负责处理因房屋质量出现的房顶漏水(在八年以前)等问题,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本合同签定后,甲方若要对房屋进行整体改造或加层,必须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二)乙方责任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拥有该房屋所有权,并可以自行处置。
2、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向甲方支付购房款。
3、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集中开发拆迁,该房屋拆迁补偿归乙方所有。
4、乙方有权在该栋房屋一楼天井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丙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如果单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取诉讼。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时间:
年月日篇三:
签购房合同
签购房合同与实际购房合同哪个有效?
根据目前房屋交易的流程,签是办理房屋过户的前提条件,现在购房合同基本采取签的形式,能签合同证明该楼盘预售许可证下来了,未来可以办理产权,上签购房合同具体参照国家的合同法当中的购房部分内容,主要是明确自己的相关利益及对方应尽义务即可。
那么,问题来了~现实生活中如果既有签购房合同,又有实际购房合同,而且两个合同内容不一致,哪个更有效呢?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XX年经中介介绍从刘某手中购买一处住房,双方商定房屋价格为120万元。
在中介的帮助下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金额为120万元,同时为了避税,在中介的提议下双方签订向房管局备案的签购房合同金额为80万元。
因此,同一笔购房买卖交易出现了不同价格的两份购房合同。
合同签订后,王某向刘某支付了40万元的首付款。
之后因王某未能向银行及时贷款,刘某与王某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如果王某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向刘某支付剩余购房款的话,王某之前缴纳的所有购房款均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之后王某仍未能向银行贷款,故刘某将房屋卖与他人,签购房合同价格仍为80万元。
另王某缴纳的40万元首付款作为
违约金均未退还。
现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律师点评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双方之间的实际房屋合同与签购房合同哪个有效、补充协议是否有效以及违约责任应当怎么承担这三个问题上。
一、签购房合同与实际购房合同哪个有效?
在本案中,双方为避税,将120万的实际购房价格写为80万元向房管局备案,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该种合同无效。
因此,王某与刘某签订的80万元的签购房合同应为无效的合同。
二、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从合同效力从属于主合同效力,本案中,王某与刘某的购房价格是120万,而备案价格却是80万元,应为无效,那么主合同无效,补充协议亦为无效。
三、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对于买方来讲,具体到违约责任,我们知道,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三倍。
具体到本案中,也就是刘某前后卖房中的损失的三倍为限,40万元如果超过刘某损失的三倍就是过高了,超过部分的违约金约定应为无效。
王某应向法院诉讼,请求法院判定违约金过高,降低违约金。
但是本案中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在王某,虽然房价是不断上涨的,但是王某却无法举出证据证明刘某没有损失,因为刘某之后卖与他人的价格备案仍是80万元。
而王某与刘某签订的购房价格确实120万元,如此而来刘某的损失就是40万元了。
因无法得知刘某卖与他人的实际房屋价格,所以该方案并不是明智之举。
那么,上面王某谈到,双方订的关于违约金的不成协议是无效的,故40万不能作为违约金,应与返还王某。
这个方案对于当事人王某来讲是比较合适的。
焕廷有话说
本案中,因涉及签购房合同是“以合法性是掩盖非法目的”因此无效。
但有的朋友可能就问了,那如果两个合同都是有效的,应以谁为准呢?
讲到这里,王某就不得不谈谈何谓签购房合同,它的性质是什么?
一、什么是签购房合同
签购房合同就是和房地产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上。
然后会给个签购房合同号,可以通过这个签购房合同号在上进行查询。
签购房合同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
二、签购房合同的流程
第一步,购房者在确定了买房意向之后,经过购房者与出卖人双方的平等协商,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将正式的合同条款输入合同备案软件,进行上签约,上报房地产市场信息。
第二步,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报成功后,打印正式的(电子)合同,购房者和开发商履行签字手续,打印的份数依据付款方式确定(一次性付款需打印4份,按揭贷款需打印5份)。
三、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如需要修改合同信息,在上报房地产市场信息之前,开发商和购房者还可以协商变更合同信息,一旦上报之后,电子合同的核心内容(核心内容:
购房者姓名、身份证、购房价格、付款方式、合同面积、房号、户型)将不能进行修改。
如果需要修改核心信息,则需要在合同备案软件上“申请撤销签约”,重新进行签约。
经双方协定,24小时内允许撤销上签约。
而在商品房签订的3个工作日内,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合同的就核心内容以外的相关条款,开发商企业可以调阅,重新修改打印电子合同。
超过了3个工作日或者已经备案,无论是核心内容还是核心以外的内容,均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持备案合同和合同变更申请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总结:
签时房地产主管部门为了维护房屋买卖市场秩序,要求双方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予以公示,系物权转移的程序,并非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签与否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篇三: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及买房注意事项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及买房注意事项
不管在什么时候房子都是很重要的,那是家的一个基础,尤其现在房价居高,所以人们对房子会更在意,新婚姻法出来以后不少人对于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不属于于共同财产这些相关内容是比较关注的,xx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我们了解下: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
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
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
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
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
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
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
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
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
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
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依据《婚姻法》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在共同购房过
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新潮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
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
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
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专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资一方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就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这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了房屋的所有权。
篇四:
婚后买房购房合同写一个人名字,办理房产证时可以写两个人名吗
篇一: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及买房注意事项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及买房注意事项
不管在什么时候房子都是很重要的,那是家的一个基础,尤其现在房价居高,所以人们对房子会更在意,新婚姻法出来以后不少人对于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不属于于共同财产这些相关内容是比较关注的,xx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我们了解下: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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