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测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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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测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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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测合同
常州期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人(签章):
承包人(签章):
订立日期:
年月日
发包人(全称):
(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
(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进一步明确双方在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现就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签订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期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面积:
总建筑面积共计约万㎡
二、检测范围及内容:
检测范围为:
期工程质量检测具体范围包括小区内所有地上、地下建筑和户外各项配套工程(具体房号)。
检测内容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及江苏省、常州市有关规定按工程竣工验收要求需进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全部检测项目[包括常规检测、专项检测、备案检测等(含土壤、空气有害物质检测、大体积砼测温、水电检测等);但桩基检测、沉降观测、幕墙专项检测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三、检测项目及检测数量:
本工程所需检测项目及数量(桩基检测、沉降观测、幕墙专项检测不包含在内),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建筑工程规范、建筑工程统一验收标准、设计要求、常州市新北区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规定的检测项目内容及数量,并必须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求。
(包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相关要求须新增的项目)
四、检测依据:
1、国家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规程;
2、建筑工程统一验收标准;
3、设计要求;
4、常州市新北区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相关具体规定;
5、专项检测方案;
五、检测费用:
1.经双方商定,原《期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中第六条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条款中的约定全部作废。
2.本工程质量检测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暂定),小写:
¥元(暂定)。
工程的全部检测项目[包括常规检测、专项检测、备案检测等(含土壤、空气有害物质检测、水电检测等);桩基检测、沉降观测、幕墙专项检测不含在内,检测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包干,综合单价为元/㎡,总建筑面积约万㎡,合计:
约万元。
以上单价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予以调整、改变,按规划面积按实结算。
3.如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复检项目,全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所有复检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如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复检项目,复检费用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
六、检测费用支付方式:
1.工程整体形象进度达到±0时支付检测费总价的20%;
2.工程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后支付检测费总价的20%;
3.工程质量专项验收通过后且空气有害物质检测结束后,支付检测费总价的40%;
4.余额20%在本工程竣工资料移交至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档案馆后且经专业审计单位审定后10日内全部付清。
七、发包人的义务:
1、负责向承包人提交本工程有关设计资料和技术要求。
2、自接到承包人编制的工程质量检测实施方案之日起7日内完成工程质量检测实施方案的审定工作。
3、负责组织向承包人签发检测委托单,未经发包人授权的签字人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单位签署的检测委托单,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检测;负责协助承包人的检测人员顺利进入工地现场,并对承包人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4、工程质量检测试样抽取的数量、部位等应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实施。
发包人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单位负责审核批准由施工单位和承包人按工程进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的取样方案。
5、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分别配备见证员、取样员。
由施工单位负责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监理(建设)单位负责对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送检的现场见证工作。
当现场进行实物抽样检测时,应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的情况下进行。
八、承包人的义务:
1.根据发包人提交的本工程有关设计资料和技术要求,完成工程质量检测实施方案的编制,并交发包人审定。
2.自收到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检测实施方案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3日内组织检测工作人员进场工作。
3.承包人应当根据工程质量检测实施方案要求,按合同中明确的检测报告承诺期限确保检测项目完成。
所有检测项目必须满足建筑工程统一验收规范要求,确保本工程项目通过综合竣工验收。
4.承包人应配合建设承包方做好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做到工作及时到位,服务态度优良,免费派车到现场收样,不得推延项目施工工期。
5.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江苏省、常州市的有关规定,在发包人及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承包人应当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6.承包人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发包人。
7.承包人应按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单位提交检测报告。
8.承包人完成检测业务后,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承包人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承包人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检测报告经发包人及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
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单位及姓名。
9.承包人完成检测任务后,应及时向发包人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取样的见证员、取样员姓名、编号,同时,按规定留置试验样品(规范和标准明确要求需留置的试样,应按规范规定的程序、环境、数量和要求留置;规范和标准未明确要求的非破坏性检测且可重复检验的试样,应在样品检测或试验后留置3天,破坏性试样,应在样品检测或试验后留置2天)
10.承包人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承包人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并在发现后24小时内书面报告发包人、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
11.承包人应建立系统、全面、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开展检测。
12.承包人应做好试样的分类、放置、标识、登记工作,并对试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在收样时必须有见证员在场,并在委托单上签字,对符合要求的试样,收样后不得退样,不得更换试样。
当发现见证员未陪同送样、未按规定封样、陪同送样见证员与检测合同登记的见证员不符的试样,不得收取试样,不得出具检测报告。
13.承包人应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检测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如出现安全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14.承包人如将业务分包须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分包行为无效。
九、检测报告的承诺期限:
详见合同附表一。
十、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未给承包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检测工作延误时,检测时间相应顺延。
十一、承包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承包人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
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检测报告时,应向发包人偿付拖期违约金,每份报告的违约金费用为300元/天。
3、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承包方提供的检测报告或数据不准确或质量不合格,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
5、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工程未能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有关损失,同时承包人应负责整改至满足竣工验收要求。
6、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发包人的技术机密,承包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擅自使用,否则,发包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十二、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十三、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
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其他约定:
1.本补充协议是《期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重要补充,凡与之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2.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补充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设计文件
(3)合同。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六、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签章即生效。
全部检测项目结束和检测费结算并支付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叁份。
3、签约日期:
年月日
4、签约地点: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签章):
承包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附表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承诺日期
项目
报告承诺时间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坍落度
收样日+10天发推荐报告;收样日+38天发正式报告
维勃稠度
含气量
贯入度
容重
水灰比分析
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
抗压
到龄期+3天
抗折
到龄期+3天
抗渗
到龄期+6天
抗冻
碳化
收缩
建筑用砂
含泥量
收样日+5天
泥块含量
表观密度
颗粒级配
含水量
堆积密度
云母含量
吸水率
紧密密度
建筑用石
颗粒级配
收样日+5天
含泥量
泥块含量
针片状
压碎指标
吸水率
表观密度
紧密密度
堆积密度
压碎指标
含水量
混凝土外加剂
凝结时间
同混凝土配合比+12天
密度、细度
收缩率
PH值
减水率
含气量
含固量
同混凝土配合比+10天
泌水率
建筑砂浆物理力学性能
配合比
配合比同混凝土配合比抗压:
到龄期+3天
分层度
容重
抗压
抗渗
稠度
砖、瓦力学性能
抗压
收样日+7天
抗折
抗渗
吸水率
饱和系数
泛霜
石灰爆裂
外观质量
尺寸偏差
砌块力学性能
外观质量
收样日+7天
尺寸偏差
抗压
抗折
密度
含水率
软化系数
空心率
水泥的性能
标准稠度
收样日+35天
凝结时间
安定性
胶砂强度
胶砂流动度
细度
建筑钢材力学工艺性能
屈服点
收样日+3天
屈服强度
抗拉强度
延伸率
弹性模量
弯曲及反复弯曲
沥青、油膏防水材料
软化点
收样日+3天
针入度
延度
防水卷材
吸水率
收样日+5天
抗拉
不透水性
耐热性
柔度
低温弯折
沥青混合料
密度
收样日+5天
马歇尔稳定度
弯曲
劈裂
矿料级配
马歇尔试验
混合料沥青含量
收缩系数
土工
含水量(室内)
收样日+5天
密度(室内)
比重(室内)
颗粒分析(室内)
击实(室内)
无侧限抗压强度(室内)
密实度(室外)
贯入度(室外)
混合料级配(室外)
承载比值(室外)
静力触探(室外)
含水量(室外)
水泥、石灰剂量(室外)
粉煤灰
含水量
收样日+5天
细度
需水量比
烧失量
抗压强度比
砼结构构件
挠度
收样日+5天
承载力
抗裂度
裂缝宽度
化学分析(钢材水泥)
游离氧化钙
收样日+5天
三氧化硫
氧化镁
碳
硫
磷
硅
锰
现场混凝土测强、测缺
回弹
4天
超声
综合
钻芯
现场砂浆强度
回弹
4天
砌体切割
筒压法
石膏板
含水量
收样日+5天
吸水率
容重
断裂荷载
受潮挠度
耐水性
墙地饰面砖
外压
收样日+7天
平整度
边直度
直角度
吸水率
抗热震性
抗冻性
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
色差
光泽度
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
粘结强度
饰面材料
干燥压缩强度
收样日+5天
吸水率
弯曲强度
冻融循环后压缩强度
冻融视循环次数而定
收样日+5天
体积密度
平面度
镜面光泽性
建筑石灰
石灰钙镁
收样日+3天
钢结构(高强螺栓)
抗拉
收样日+5天
硬度(3点)
收样日+15天
扭矩系数
预拉力
抗滑移系数
PVC护套电线电缆
印刷标志及耐擦
收样日+15天
导线结构
外径、外形尺寸
绝缘厚度
护套厚度
导体电阻
电压
绝缘电阻
绝缘热老化
护套热老化
拉力
(PVC-U)给排水管件、管材
拉力
收样日+15天
维卡
回缩率
颜色
冲击
外观
壁厚
扁平
状态调节
外观、规格尺寸
密度
维卡软化温度
纵向回缩率
二氯甲烷浸渍
耐压
落锤冲击
坠落
承口深度
烘箱
状态调节
线路绝缘回路
试验结束日起15天
接地电阻
试验结束日起15天
通球
试验结束日起15天
水压
试验结束日起15天
门窗检测
试验结束日起+45天
砼大体积测温
试验结束日起+10天
室内环境检测
采样结束日起+5天
氡浓度
甲醛浓度
氨浓度
苯浓度
TVOC浓度
保温材料
浆料、砂浆、网格布
收样日+15天(特殊材料另行商定)
成品挤塑板
收样日+7天
备注:
各种材料如有特殊检测项目,则按规范进行试验结束后3天提供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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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 检测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