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和检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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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和检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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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和检查报告
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和检查报告
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和检查报告 一、认真落实《通知》要求,迅速部署,狠抓落实
接到总署《通知》后,各分管副局长立即分别主持召开了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部分报刊出版、印刷、发行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局领导强调,总署开展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专项检查活动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精神,规范市场行为,促进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这次专项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去抓。
要坚决按照总署的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任的态度,积极行动,从自身做起,全面规范教辅出版、印刷、发行各个环节,切实解决老百姓十分关注、关心的问题,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会后,局出版处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了总署《通知》精神,下发了《关于落实总署XX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津新出出字〔XX〕52号),讲解了《天津市XX年春季中小学教辅图书出版情况汇总表》、《天津市XX年春季中小学教辅图书出版情况登记表》、《天津市XX年春季中小学教辅在制品情况登记表》的填报方法,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按照文件要求上报自查报告。
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主管领导、出版和产业开发部的负责同志,全市12家图书出版单位的社长、总编、总编办主任参加了会议。
目前,这些调查表都已收回,正在安排专人对这些调查表逐一审核、汇总,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总署《通知》精神奠定了基础。
二、精心组织部署,全面进行督查
在这次专项检查活动中,我局对全市教辅材料编、印、发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检查。
(一)全市图书、电子、音像出版单位检查情况。
自去年11月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总署《关于加强图书出版单位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XX〕17号)规定,对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教材编写的中小学教辅的授权情况、作者专业背景、出版单位的出版范围、责编资质等进行严格把关。
在总署未核准出版单位中小学教辅出版资质之前,现已停止本市中小学教辅新选题的审批工作。
今年3月中旬,天津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新蕾出版社(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古籍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图书出版单位报来XX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自查报告,其它出版单位分别通过电话、QQ群报告本单位未出版过XX年春季中小学教辅。
天津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新蕾出版社(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古籍出版社有限公司等5家出版单位,XX年共有春季中小学教辅253种,其中已出版新书9种,重印书162种,在制品82种。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们对上述单位XX年春季中小学教辅进行了认真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出版合同、三审意见、“三校一读”记录、印刷复制委托书、买卖书号、一号多用、高定价低折扣等。
在已出版的9种新书中,天津古籍出版社有限公司XX年1月出版的《书法练习册》8种,是XX年9月批准的选题;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XX年12月出版的《优化设计课课练九年级数学下》,是XX年批准的选题。
在检查中,我们对检查要件提供不完整的,要求出版单位立即补充;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目前,我们尚未发现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新蕾出版社(天津)有限公司、天津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古籍出版社有限公司等5家图书出版单位违法违规问题。
(二)全市印刷复制企业检查情况。
在对印刷复制企业检查中,我们以市局为主导,同时充分发挥区县新闻出版部门的积极性。
市、区(县)新闻出版局领导靠前指挥,制定周密检查方案,市、区(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3月初,我局向天津图书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天津新华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图书大厦和各区县新闻出版局转发了总署《通知》,并就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布置。
根据天津市的具体情况,我局将天津图书批发市场、各区县学校周边地区的书店和印刷复制单位作为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要求各区县新闻出版部门组成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认真动员,抓住重点,按时高效完成此次专项检查工作。
各区县新闻出版局相继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建立了报告制度、通报制度、每周检查记录制度。
出动执法人员,对各自辖区内的印刷企业和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
部分区县还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同时,我局组织力量会同天津图书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对图书批发市场内经营教辅材料的28家出版物批发单位逐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检查的重点是教辅材料的进销手续,检查中未发现违规行为。
我局还派出人员会同区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对河西区、宝坻区、武清区和静海县中小学周边地区的书店以及部分出版物印刷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查处。
在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中,各发行单位仔细核对各类出版物的销售情况及进货渠道,特别是各类中小学教辅材料进货渠道。
检查中,行政执法人员还向各企业职工宣传新闻出版法律法规,严防非法印制中小学教辅材料。
专项行动期间,市、区(县)两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880人次,检查印刷发行经营场所1095家,其中,检查各类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725家,各类印刷单位370家。
取缔无证无照书摊14个,查处超范围售卖教辅材料的门店3家,没收各类非法出版物1560册,其中,盗版教辅图书260册。
检查学校54所,未发现订购使用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教材的情况。
(三)全市报刊出版单位检查情况。
这次专项检查共涉及《求知报》、《中学生语数外》、《作文通讯》、《小学生作文》、《天天爱学习》5种报刊,这些报刊出版单位按照要求,在年检自查的同时,重点对报刊自身的出版、综合质量、是否买卖刊号等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
局报刊处结合年度核验工作,认真审核了5种中小学教辅类报刊的自查报告,并就出版内容等具体情况与相关报刊进行了沟通。
经自查和检查,上述5种报刊都能够严格按照办刊宗旨办刊,认真执行“三审制”,保证报刊出版质量;未发现出卖刊号、擅自出版增刊、擅自改变办刊宗旨、擅自改变或增加文种等违法违纪行为。
通过中小学教辅类报刊自查,这些出版单位对规范和加强报刊出版管理、促进报刊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表示要继续加强自身管理,规范出版行为,不断提高报刊质量,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努力将报刊越办越好。
在检查期间,天津市出版物质量检测中心积极主动配合,对本市市场销售及各出版单位XX年春季出版中小学教辅教材进行了编校、印装质量检测,经抽查20多种教辅材料合格率为100%。
同时,市出版局和出版集团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多次到相关单位进行督导和现场检查,使这项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
三、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是一件关系到服务民生的大事,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作为出版管理部门,我们必须从加强日常监管等方面着手,建立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积极鼓励举报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对日常选题的审批管理,对没有依法取得著作权人授权的选题坚决不予审批。
三是利用书号网上实名申领系统强化对相关选题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是在每年开展的年度出版物质检工作中加大对教辅材料出版物抽查比例,强化监管力度。
五是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市场的日常监管,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
六是以中小学校每次新学期开学为契机,组织开展教辅材料经营场所的专项清查。
七是从严格执行印刷管理五项制度入手,切实做好对教辅材料印刷复制企业的日常监管。
总之,通过开展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专项检查,各新闻出版单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
许多出版单位表示,要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强化出版社管理,认真执行出版行业的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守土有责。
今后,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加大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类出版物的管理工作力度,严把选题审批和日常监管关口,强化对此类出版物的质量监管。
在此基础上,积极配合中小学课程改革,出版发行更多更好适应课程改革和教学要求的优质教辅类出版物,不断满足广大中小学生和教师的实际需要,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以上情况,专此报告。
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和检查报告 我校根据上级新出政发【XX】12号的文件精神,于XX年09月26日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落实此精神。
并对本校教辅材料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我校根据上级新出政发【XX】12号的文件精神,非常重视征订教辅材料这一工作,为此特成立了领导机构:
组长:
周荣幸
副组长:
周少乐、陈运全
组员:
各村校校长及中心小学管理层人员
二、认真自查,没有违规。
(一)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个人均无私自为学生定购教辅材料现象。
各校使用的教辅材料均出自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推荐目录之中。
且严格执行了上级的规定,并把教辅材料的使用纳入了教学管理之中,由教师定期收上来批阅,每学期的教辅材料订正,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征订,学生及学生家长比较满意。
(二)学校提高认识,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我校从学校到教师个人都没有私自向学生推广征订其他的辅助教材现象。
(三)学校规范收费行为,禁止个人书商进校推销辅助教材。
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断规范教辅材料的使用,切实做到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不断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和检查报告 一、检查目的
确保教辅材料评议和推荐、选用和使用、征订和代购、授权和编写等各环节管理规范,防止违规和腐败现象发生,确保《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落实。
二、检查内容
1.教辅材料评议和推荐是否存在评议推荐本省教辅比例过高等地方保护行为,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2.市县选用教辅过程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市县对推荐省上推荐的教辅数量、质量是否满意。
3.学校、师生对教辅使用的满意度如何,学校是否存在推荐目录外教辅问题,是否存在教辅发行部门向学校推荐目录外教辅问题。
4.学校是否存在强制征订现象,代购教辅过程是否存在违规问题。
5.是否存在违规参与教辅编写问题。
三、时间安排
XX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请各市区教育部门提前开展所辖县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自查工作。
省教育厅成立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检查组,抽查各地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情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检查工作。
要按照省上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对本地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自查工作要覆盖教辅管理各个环节,包含与教辅管理工作相关的市、区(县)、学校各部门。
2.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检查中,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做法和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报送相关部门依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要将检查过程作为研究改进工作的过程,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分析形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或改进建议。
3.认真总结,如实报告。
各市应于XX年12月10日前将本地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省教育厅,以便及时汇总上报教育部。
报告包括整体情况、发现问题情况和整改情况,报告力求言简意赅,如实反映各方面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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