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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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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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项目部技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技术管理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和细节控制理念,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汉十公司下发的《工程管理制度汇编》和项目部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技术管理是对项目部各技术活动及技术作业中的各种因素、资源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组织和管理的总称,是项目部管理的重要环节,建立良好的施工技术管理秩序,是实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目标的有力保障。
第三条施工技术管理原则
一、遵循国家、行业等各项现行技术政策、标准、规范、规程。
二、遵循各级总工程师负责制的分级管理原则。
三、遵循科学、严谨、客观的原则,“四新”技术应用前应经过试验、评估。
四、遵循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统一原则,注重经济效益。
五、技术管理应强调技术活动留存痕迹,满足技术管理过程可追溯性。
六、技术管理应实现信息化管理,确保各级技术管理环节无缝对接。
第四条技术管理主要内容:
一般包括技术管理性工作和技术业务性工作。
一、技术管理性工作主要有:
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管理信息化,促进各项技术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等;
二、技术业务性工作主要有:
施工技术调查、设计文件审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编制、审批、过程控制、设计变更、技术文件和资料编制、工程技术总结、竣工文件及竣工交验、科技开发、工法开发、专利申报等。
第五条施工技术管理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地方及行
业标准、规范、规程等;企业管理体系文件;设计文件;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技术管理机构是为集团公司托管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而建立的一系列存在于各级管理层次上的技术管理职能部门和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级技术管理机构,是保证各级技术信息传递畅通,技术体系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
第七条集团公司托管项目部技术管理实行集团公司-工程公司/集团公司托管项目部-工区-架子队分级管理体系,按照管理层级、深度、性质等不同,并分别对下一级履行决策-监控-指导-实施等管理性、业务性职责。
第八条各级分别设置技术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技术管理、业务工作。
第三章技术管理基本任务
第九条技术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按照工程建设不同阶段,建立科学、规范的技术管理体系及技术工作秩序,确保各级技术信息流转畅通,确保各级技术指令、技术流程逐级落实到位,保证生产过程符合技术规律。
各阶段的具体任务是:
一、准备阶段。
技术准备是施工准备工作的核心,对工程施工起着重要指导作用,必须充分收集各类生产要素信息。
施工准备阶段主要技术工作是:
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岗位技术责任制,制定单位工程、各工点分工负责表。
2.施工技术调查,编写施工技术调查报告。
3.设计资料审核。
主要内容有:
设计文件核对、设计交底,控制桩复测;收集有关标准图、参考图、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
4.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技术方案,按规定履行评审、报批程序。
5.制定项目科技开发计划。
6.原材料取样送验,配合比的选定、控制网复测。
7.清理、计算工程数量。
8.临时工程的勘测设计及修建。
9.填写开工报告单。
二、施工阶段。
本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加强施工过程、过程产品质量的动态控制。
具体任务是:
1.建立技术检查、监督机制,定期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并督促落实。
2.分部分项开工前,根据工程内容和特点,对关键过程、关键工序进行识别,建立关键过程、关键工序清单,并有针对性制定专项技术方案、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
3.建立健全“三工三检”制和内部技术旁站监理制,旁站检查时要对隐蔽工程、结构尺寸及试验、检测项目进行实地检查记录并签字确认。
严格执行工序交接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严禁转入下道工序,检查、整改、复查必须留有工程记录。
4.建立健全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并定期对施工过程控制进行检查、评估,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以实现持续改进。
5.核对设计资料,合理提出、办理变更设计。
6.科技开发和技术攻关以及“四新”技术的运用、总结和推广工作。
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遇到的技术难题。
7.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
8.工程试验、测量全过程管理。
9.填写工程日志。
10.积累施工资料。
主要内容有:
各种设计资料、设计交底、
设计会审记录、变更设计资料;各种测量记录、计算图表、材料试验及混凝土灌注日志;各种隐蔽工程检查证;工程质量检查资料及其它有价值的资料等。
11.技术数据复核
(1)技术数据主要指现场测量、施工设计、临时工程设计、施工图相关数据等,必须检算复核,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督促落实各类数据的检算复核并确保其准确性。
(2)施工控制桩橛交底复核,复测和测量过程中执行换手(人)复核制,确保测量数据正确;重要桩橛必须固桩保护。
线路贯通和特大桥、长大隧道的控制测量必须定期复核测量。
(3)施工前由各级技术主管向测量队进行测量技术交底,技术负责人复核放样结果、签字,测量队长负责整理测量成果。
(4)工程数量及计价复核。
开工前对施工图工程数量复核;施工后对工程计价工程数量复核,施工队计价工程数量必须经技术部门复核,总工程师签认。
(5)施工方案重点部位设计数据必须经各级技术人员复核,包括桥梁支座、挂篮、模板设计数据、既有线等区域的控制爆破参数和隧道爆破设计计算参数,以及施工现场大临工程设计数据、隐蔽工程结构预埋件的位置、尺寸等。
(6)试验数据的复核。
试验过程中产生的检测计算数据和检测
报告必须经复核后使用和提供。
配合比试验设计数据必须经过复核。
三、验交阶段。
1.竣工文件。
按建设单位竣工文件编制办法及要求编写施工总结、施工小结,绘制图表,整理施工记录,各种签证表汇总成册并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2.工程数量,为竣工决算提供依据。
3.加工程验交。
工程竣工后,提出《验收交接申请报告》,向建设单位介绍施工情况及工程质量。
验交中要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
验交后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4.写施工总结、技术总结及论文并及时上报。
5.验交后遗留或新增的工程项目,并按规定办清手续。
第四章技术管理制度
第十条健全施工技术管理的各项制度,是施工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对保证完成技术管理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应建立健全各项技术管理基本制度。
第十一条施工技术管理基本管理制度:
技术责任制度、施工调查制度、设计文件审核制度、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施工地质核查制度、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制度、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编制、论证制度、开工报告申请制度、施工方案优化及技术经济比选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技术交流培训制度、编制作业指导书制度、工程量管理制度、变更设计管理制度、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工程日志、竣工文件、工程技术总结、日常工作及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
第五章技术责任制
第十二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HSSG-5标项目部技术责任制实行集团公司、工程公司(或集团公司托管项目部)、工区、施工队四级技术管理责任制。
各级技术责任制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全面负责本级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重大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的审核或审定等各项技术工作。
第十三条技术管理工作应将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考虑到施工安全、作业安全、结构安全及其他安全。
因技术方案、技术交底不全面、岗位职责履职不到位造成技术安全、质量事故,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技术管理应以技术责任制为核心,各项技术管理工作必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十五条项目部工程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技术政策、法令,各项规范、规则和标准,上级有关技术工作指示、决定,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二、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政策、法令、规范、规程、规则和标准,上级下发的《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以及业主对施工技术管理的要求和规定。
三、编制本标段难点、重点工程清单,参加本标段重点、难点和技术复杂工程的施工调查,并审核设计文件。
四、组织指导本标段重点、难点和技术复杂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并按集团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要求评审。
五、组织审核设计文件、施工蓝图,复核工程数量,负责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参考图、通用图、标准图的选用,参加施工调查,编制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
六、办理工程交接桩手续,组织工程复测。
七、做好施工中的技术指导工作;搞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解决工程施工中质量问题;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
八、组织编制科技开发计划,组织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组织编写施工总结、工法、科技成果等。
九、按照公司要求负责组织编制经济活动分析相关资料,对各工区上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
十、负责编制并对工区下发相关施工技术标准和技术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项目技术资料管理,做好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十二、参与对业主的计量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标段管段内的计量所需资料。
十三、负责处理变更索赔工作,收集整理变更索赔资料,积极配合合同部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组织编写竣工文件和施工总结,参加竣工验交,处理竣工验交中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
第十六条工区工程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政策、法令、规范、规程、规则和标准等,指挥部下发的《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以及项目部编制的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项目质量计划、作业指导书。
二、参与审核设计文件、施工蓝图,复核工程数量,负责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参考图、通用图、标准图的选用,参加施工调查,参与编制工区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项目质量计划、作业指导书、各类施工方案编制及评审。
三、对劳务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做好施工中的技术指导工作;搞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研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
四、督促、落实公司及项目部的技术管理制度,及时上报各种资料和总结。
五、办理工程交接桩手续,进行工程复测。
六、落实科技开发计划,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积极编写施工总结、工法、论文、科技成果等。
七、做好变更索赔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做好第一手资料,及时完善现场相关签认手续。
八、参与对业主和对下的计量工作,负责编制本工区管段内的计量所需的技术资料,负责验工计价中工程质量的签认和工程数量的确认及各种工程数量台账上报。
九、负责工区技术资料管理,做好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填写各种质量记录,办理好工程签证手续,收集整理好技术资料。
十、编写竣工文件和施工总结,参加竣工验交,处理竣工验交中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
十一、按照公司要求负责编制经济活动分析相关资料。
十二、完善工区各项规章制度,搞好项目施工技术全面建设工作。
十三、接受项目部及工区双重领导。
第十七条项目部总工程师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则、规程,执行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技术管理规定、指示和要求。
二、领导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本项目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负责协调本项目工程、安质、合同、物资、设备、财务等部门之间的工作。
三、参加制定本项目的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措施。
四、负责本项目的技术创新活动和QC小组活动。
五、主持本项目的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界定。
六、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各工区对比学习,资源共享。
七、主持编写竣工文件和工程总结。
第十八条项目部副总工程师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则、规程,执行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技术管理规定、指示和要求。
二、协助总工程师领导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本项目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负责协调本项目工程、安全、质检、合同、物资、设备、财务等部门之间的工作。
三、协助总工程师参加制定本项目的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措施。
四、协助总工程师负责本项目的技术创新活动和QC小组活动。
五、协助总工程师主持本项目的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界定。
六、协助总工程师主持编写竣工文件和工程总结。
七、对外协调设计院,主管项目变更索赔工作。
第十九条项目部工程部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则、规程,执行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执行上级颁发的技术管理规定、指示和要求。
二、负责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配合项目部总工制定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技术管理办法,组织审核设计文件,参加施工调查,编制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对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组织编写作业指导书。
三、组织对项目部所属各工区的技术交底和技术指导,对标段内重难点施工方案进行集中讨论学习。
四、负责本项目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管理。
五、负责与上级技术部门的接口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和分析资料。
六、负责与合同、物资、试验、测量、设备等部门对接,做好对接记录。
第二十条工区总工程师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则、规程,执行公司及指挥部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执行项目部颁发的技术管理规定、指示和要求。
二、领导本工区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本工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负责协调本工区工程、安质、合同、物资、设备、财务等部门之间的工作。
三、参加制定本工区的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措施。
四、负责本工区的技术创新活动和QC小组活动。
五、主持本工区的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界定。
六、主持编写本工区竣工文件和工程总结。
七、接受项目部及工区双重领导。
第二十一条工区工程部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则、规程,执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部颁发的技术管理办法及有关指示和要求。
二、领导本工区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制订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的施工技术管理措施,负责协调工程部人员的分工合作。
三、负责本工区的技术交底、施工方案、技术指导和监控工作。
四、负责本工区特殊过程与关键工序的管理。
五、组织本工区的技术创新活动和QC小组活动。
六、负责与项目部的接口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和分析资料。
七、负责本工区各种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
八、负责与各部门对接,做好对接记录。
九、接受项目部及工区双重领导。
第二十二条主管工程师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则、规程,执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部颁发的技术管理办法及有关指示和要求。
二、完成总工及工程部长交办各项工作,负责管辖工点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做好技术员技术指导工作。
三、认真查阅图纸及规范,负责审核管辖工点的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和监控工作,上报工区工程部长复核。
四、积极与监理沟通,做好各项工序报验工作。
五、做好关键部位及隐蔽部位旁站工作,做好现场工程量控制。
六、及时审批物资需求计划,上报工区工程部验工计价资料。
七、负责管辖工点各种技术文件资料的编制,及时上报工程部。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条桥梁工程师职责
一、在工程部长的指导下,对桥梁施工现场进行直接管理,复核工程数量,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做好施工日记。
二、负责安排和监督施工队伍按计划进行具体施工工作,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计划,并协调项目部与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三、熟悉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规范,参加现场调查核对,拍摄留存地形地貌照片,提出变更设计建议并负责基础资料的收集;
四、指导和督促技术员完成各种工程原始记录和质检资料;
五、负责绘制必要的细部大样图和辅助工程施工图纸;
六、负责制定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性施工方案和完成工程评定;
七、负责配合做好各分项工程施工测量放样工作;
八、协助工程部长编写变更方案并上报审核;
九、配合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工程安全管理;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应及时纠正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十、负责及时收集施工原始资料并进行签证,为计量工程师提供计量必需的原始资料;
十一、参与工程验收、竣工资料、竣工决算以及施工队伍的结算、决算工作;
十二、对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负责施工队现场收方并签字确认;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四条路基工程师职责
一、在工程部长的指导下,对路基施工现场进行直接管理,复核工程数量,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做好施工日记。
二、负责安排和监督施工队伍按计划进行具体施工工作,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计划,并协调项目部与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三、熟悉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规范,参加现场调查核对,拍摄留存地形地貌照片,提出变更设计建议并负责基础资料的收集;
四、指导和督促技术员完成各种工程原始记录和质检资料;
五、参与施工交接桩、复测、设计图纸复核。
对设计中存在问题及时汇报。
六、负责路基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进行有效控制;
七、做好质量检查工作,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争创优质工程;
八、在项目部及工区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质量方针和目标,明确技术保证和质量保证措施;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五条现场技术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则、规程,执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部颁发的技术管理办法及有关指示和要求。
二、完成总工、工程部长及主管工程师交办各项工作,负责管辖工点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做好工点技术指导工作。
三、认真查阅图纸及规范,编制管辖工点的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和监控工作。
四、做好工点值班旁站,关键部位必须现场旁站,填写施工日志。
五、负责管辖工点各种技术文件资料的编制,及时上报工程部。
第六章施工技术调查制度
第二十六条施工技术调查是施工准备的重要内容,目的是了解工程项目的全面情况和技术特点,以便确定合理的施工部署和施工措施,为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预算及变更设计提供依据。
第二十七条施工技术调查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室和各工区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对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详细的施工技术调查。
各工区总工负责组织工区人员对各自管段内工程进行现场进一步详细调查,形成各工区调查报告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总工汇总,分别进行核实后形成总调查报告。
施工调查的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特点、条件和调查目的有所侧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优化设计的建议,为项目策划和方案编制提供依据。
第二十八条施工技术调查的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特点、条件和调查目的有所侧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优化设计的建议,为项目策划和方案编制提供依据。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区域及周边的地理、地形地貌;
2.线路走向、工程分包情况,重点及难点工程;
3.沿线水文、气象及地质资料;
4.当地及周边地区建筑材料情况,考察材料的质量、数量、运距及供应能力;
5.工程所需机械、人力、水、电、通讯等资源及价格信息;
6.路基填料的来源、弃土场、运距等;
7.沿线公路、水运及铁路运输能力;
8.生产、生活水源和水质调查。
第二十九条编写施工调查报告:
施工调查完成后分析整理调查资料,结合施工任务计划、工期要求、施工能力、技术水平和当地自然环境特点,在一周内写出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线路经由、自然特征与设计核对情况。
2、施工组织意见:
大临工程规划方案,技术组织措施,征地、拆迁规划及施工前期工作的安排意见。
3、对优化设计的意见:
本着有利于体现设计意图,保证工程质量、运营安全,便于施工和增加效益的原则,对主要线路方案、重点桥比选方案和各项建筑物设计等提出优化意见。
第七章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第三十条在收到设计文件后,总工组织项目部、各工区工程技术、合同、设备、物资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设计文件审核,尤其是各专业设计图之间的会审,找出各专业图纸中的矛盾错误。
项目部总工参加业主主持召开的多方会审会议,对审核记录、会审纪要反映的问题要跟踪、闭合,收集书面形式的正式反馈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和下发到各工区。
第三十一条各工区总工组织工区技术、合同、设备、物资等相关部门对各管段内工程设计文件审核,汇总形成工区设计文件审核意见后上报项目部工程部。
项目部总工在各工区、各专业分别审查的基础上,集中组织对设计文件中的问题(矛盾、差错等)核对解决并汇总。
一、设计文件审核主要内容:
1.图纸是否为正式施工图并经各有关方正式签章;
2.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经济政策、技术标准;消防和环保是否满足要求;
3.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实际;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项目所在地要求;
4.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完整;所采用的标准图与设计图有无矛盾;各种材料、构件的标记(材质、规格、尺寸等)有无错误;现场地形(线路方案、结构物位置、孔跨、取弃土(渣)场位置等)与设计图有无矛盾;
5.专业之间的衔接及平、立、剖面图之间是否有矛盾;标高是否有遗漏、差错等;
6.平、纵断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7.工程结构与各专业图纸本身是否存在差错与矛盾;工程结构在施工中有无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对安全施工有无影响;
8.地基处理的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与不便施工,容易影响质量与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9.地质不良地段和设计处理、特殊材料要求;大型结构、特殊结构类型、科研课题、新技术等情况;本单位是否具备完成该项目新技术和特殊技术要求的条件;
10.设计弃渣(土)场位置是否合理,容量是否满足要求等;
11.线路控制桩施工复测情况;
12.征用土地界限,拆迁、补偿数量与实际是否相符;
13.有关合理化建议等。
二、设计文件审核步骤主要分四个阶段
1.学习阶段:
项目部各部门、工区各部门及各级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熟悉设计文件,摸清建设规模和工艺流程、结构型式和构造特点、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坐标和标高等。
应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及对施工的要求;
2.初审阶段:
掌握工程基本建设情况以后,分专业(工种)详细核对专业(工种)设计文件,核对有无差、错、漏、碰等问题,并对有关影响结构安全、使用、经济的问题,提出初步修改意见;
3.内部审核阶段:
项目部内部各专业(工种)技术人员在对设计文件分别审查的基础上,集中在一起对设计文件中的问题(矛盾、差错等)核对解决并汇总。
协商配合施工事宜,对设计中有关影响结构安全、使用、经济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研究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新结构、新技术实现的可能性和应采取的必要应对措施。
重点、难点和技术复杂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核记录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4.多方会审阶段:
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会同设计、咨询、监理、施工单位参加,对拟建的工程项目,全套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共同进行检查核对,形成会审纪要。
这是设计文件审核的最重要和关键的一环。
三、对审核记录、会审纪要反映的问题要跟踪、闭合,收集书面形式的正式反馈意见。
四、对审核不认真造成重大失误或给施工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设计文件审核工作流程图
第八章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第三十二条施工图现场核对由各个工区自行组织实施,各工区总工亲自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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