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004头等舱使用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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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004头等舱使用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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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004头等舱使用协议
头等舱/公务舱/VIP旅客服务代理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为提高民航机场服务水平,甲乙双方愿意共同合作,为乙方的指定客户提供头等舱/公务舱/VIP旅客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就合作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2014年月1日至201年3月31日止。
第二条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达成国内头等舱/公务舱休息室服务合作项目,甲方向乙方指定客户提供优质的头等舱/公务舱休息室服务。
乙方的旅客进入甲方国内头等舱休息室享受服务。
乙方指定客户范围为头等舱/公务舱的持休息卡旅客。
甲方应向持有休息卡的旅客提供同等服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头等舱休息室标准服务向乙方指定客户提供服务。
2.甲方负责头等舱休息场地的管理,保证场地的舒适性。
3.甲方应在候机楼或头等舱服务区设置明显的标志,引导旅客到达服务区。
4.甲方根据乙方发出的头等舱休息卡为旅客提供服务,并以此为结算凭证。
5.头等舱休息卡内容包括:
旅客姓名、票号、日期、卡号、航班号、航程以及驻场代表签字确认。
6.如乙方未在双方约定的结算时期内结清头等舱服务款项,甲方有权在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停止继续向乙方提供服务。
由此产生的一切负面影响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7.甲方只向持休息卡的旅客提供服务,持其他舱位客票的旅客或乙方的工作人员甲方不负责接待。
8.在不影响旅客按时登机的前提下,甲方有权根据己方资源单方面制订服务流程,但需事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9.甲方有权拒绝以下旅客,但在采取行动前应先通知乙方:
1
2
3
4
5
6
7
8
9
9.1受酒精或被禁止的药物影响可能会干扰两舱休息室的旅客;
9.2在休息室进行诽谤性或经乙方劝阻后仍在继续诽谤性的言论的旅客;
9.3干扰休息室其他旅客休息的旅客;
9.4患有精神病及传染病的旅客。
10.如上款旅客在头等舱、公务舱损坏服务方的休息室物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先行向甲方赔偿,乙方可向旅客追偿该损失费。
因传染病旅客进行入头等舱休息的,甲方需进行消毒的,该消毒费用由乙方支付。
11.无人陪伴儿童、老人,或轮椅旅客及无自理能力的旅客,只提供厅内服务,其它后续服务需由乙方所指定的地面代理人提供。
12.对于以上旅客的解释工作,应由乙方委派人员在5分钟内到达休息区域向旅客进行相关解释。
13.如飞机临时改停远机位,甲方应尽可能保障车辆摆渡服务。
14.VIP旅客及其他高端旅客接机服务需由乙方在飞机到达前2小时提供预报,甲方每天接机的高端旅客数量需与乙方提供的接机名单上高端旅客数量相同。
如出现摆渡车已走,旅客尚未下机时,甲方有义务增派摆渡车辆,结算价格需按新增车次结算。
15.VIP旅客廊桥接送机流程、头等舱/VIP远机位接送机流程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时间、结算周期以及结算价格及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2.乙方分、子公司的旅客凭头等舱休息卡享受甲方服务的,由乙方统一结算并支付服务费用。
乙方分、子公司的旅客凭服务凭证享受头等舱的,由乙方统一结算并支付服务费用,甲方不单独与其分、子公司结算。
乙方不得以分、子公司不同为由,对已签字的报表退回不予结算。
3.头等舱休息卡由甲方制作,内容包括:
旅客姓名、票号、日期、卡号、航班号、航程以及驻场代表签字确认。
休息卡由为乙方提供地面服务的代理公司自行发给旅客。
4.乙方负责费用结算的人员、电话、地址变更,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相关人员。
以便于服务凭证的邮寄以及工作的开展。
5.乙方有义务积极主动处理因自身因素导致航班延误、取消等事故所造成的纠纷、投诉及赔偿。
6.由于乙方航班延误或者取消原因,致使旅客情绪气愤,故意损坏甲方物品,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赔偿。
7.乙方所属的卡类别,如出现降级或者其他内部原因致使旅客不能享受地面头等舱休息室服务时,需及时通知甲方及值机等相关部门。
如值机部门依旧对该持卡旅客发放休息卡,甲方凭休息卡接待,服务完毕,乙方应按照协议予以结算。
8.乙方应指定服务签单人,由该签单人对服务方提交的服务记录表进行核实及确认,凡该签单人签字确认的服务记录表,承运方均应无异议地支付服务费用。
如乙方变更签单人,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9.乙方授权作为其代表,负责对服务记录表进行核实、确认及签单,其签字代表乙方认可服务记录表的记录,且无异议支付费用。
10.乙方有义务将接送机航班的航班号及旅客信息告知甲方,乙方提供接送机摆渡车服务。
如无提前告知,甲方不提供接送机摆渡车服务。
11.如临时改停远机位,乙方有义务提前通知甲方。
12.如乙方要求甲方在接本航空公司到达高端旅客时持乙方指定的接机标识牌,须由乙方提供接机标识牌。
13.甲方每天接机的高端旅客数量需与乙方提供的接机名单上高端旅客数量相同。
如出现接送摆渡车已走,客人尚未下机时,乙方需协助甲方做好旅客的解释工作,甲方应尽快安排后续车辆。
第五条使用头等舱、公务舱休息室的费用计算和相关约定
1.双方同意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甲方按每人次元向乙方收取国内头等舱服务费(VIP旅客可携带一名随行人员,费用由乙方支付)。
每次服务时间为3小时,超出时间的按3小时/人次重新收费结算。
因航班延误导致甲方需提供二次服务的,按新的人次结算,同一航班远机位接、送机摆渡车服务费按元/车次结算。
2.甲乙双方约定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
公司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3.每月一结。
每月的10日之前,甲方以乙方授权的签单人签字确认的服务记录表及休息卡(包括其分、子公司的)为结算凭证,远机位接送机摆渡车以服务记录表为结算凭证,向乙方提供甲方上月的先行垫付费用列表、服务记录表和发票。
此服务记录表上有日期、航班号等基本信息。
4.如乙方财务对甲方所提供的结算凭证、结算人数产生质疑,应在收到甲方报表十个工作日内就有异议的费用告知甲方头等舱费用结算人,并以书面的形式开出拒付理由通知,对有异议的费用可双方协商确认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未提出异议的费用应按期支付。
超出以上时间内并且甲方未收到拒付理由通知,视同无异议。
支付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其他款项的,则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从逾期付款的次日起按乙方所欠金额向乙方收取每日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乙方超过规定时限一个月不支付应付服务费,则作为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处理。
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6.乙方收到服务记录表和发票后逾期不付,第60个工作日起,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惩戒性措施,以保护甲方权益。
在甲方采取以下措施之前将正式函告乙方:
暂停头等舱、公务舱、商务贵宾厅服务。
7.经乙方授权同意,甲方代乙方垫付的一切费用,乙方除必须归还甲方外,另加收10%的垫付手续费。
如消毒费、物件损失费等。
8.如协议有效期内遇中国民用航空局及有关政府部门对本协议收费标准或收费政策进行调整,甲方将按照新收费标准向乙方开账并进行说明。
第六条甲乙方双方信息联络部门的联系方式
1、甲方头等舱协议负责部门:
地址:
责任人:
电话:
乙方头等舱协议负责部门:
责任人:
电话:
2、甲方头等舱费用结算部门:
地址:
责任人:
电话:
乙方头等舱费用结算部门:
责任人:
电话:
3、乙方头等舱服务凭证接收部门:
责任人:
电话: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或过失方须承担直接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条款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对方,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准用章后方可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一:
VIP旅客廊桥接送机流程
廊桥临时VIP送机流程
1、现场信息员接收临时VIP旅客后,第一时间安排客人就坐,同时查询临时VIP航班信息,并让大厅服务人员告知旅客航班情况,同时把临时VIP相关信息报调度室及航空公司办公室(内容:
航班号、旅客身份职务、人数、序号、先登机或者后登机)。
要求调度室协助留意旅客航班信息,如航班出现变更或登机要第一时间通知现场信息员。
2、航班登机时,由现场信息员通知礼宾员并做好旅客信息交接(内容:
航班号、旅客身份职务、几位、序号),交接完毕后由礼宾员通知并引领旅客前往登机口登机,在通知旅客航班登机时必需提醒旅客带好随身携带物品。
3、礼宾员在带客时需主动协助旅客提拿行李,带客过程中应时刻注意客人的动态,应走在旅客右前方三步的距离,以侧身倾斜45度的姿势引领,遇到走滑行代步电梯时应及时提醒旅客“小心电梯”并作出相应的手势,遇到凹凸不平的地毯应提醒旅客“小心脚下”,遇到上下坡时应提醒“小心上/下坡”,途中礼宾员需时刻留意航班登记情况并及时与厅内信息员进行沟通。
4、旅客送至相对应的登机口时,礼宾员应核对登机口上方屏显内容是否与所持旅客所持登机牌上内容相符,同时与该航班登机口服务人员进行再次核实确认,并进行相关交接。
5、信息确认无误后,礼宾员应引领VIP客人从优先登机口登机,由登机口工作人员撕登机牌。
随后引领客人至舱门口并与机上乘务长进行临时VIP旅客交接,签VIP旅客信息交接单。
6、与乘务长交接口径应是:
您好!
这位是某某职务VIP,座位号是**,请您引领一下,交接完毕后让乘务长在VIP旅客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礼宾员送客完毕后应及时用对讲机报“99”及返回头等舱与信息员交接。
廊桥临时VIP接机流程
1、现场头等舱信息工作人员,在到达航班正常起飞后30分钟内,把有VIP的航班信息,以电话报单形式(航班号、旅客身份职称、人数,登机牌序号,预计到场时间及预计停机位)报头等舱现场信息员处。
2、现场信息员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交接复核。
有特殊身份的需注明,并在接机单上认真填写航班信息,接机单主要包括(航航班号、旅客身份职称、人数,登机牌序号,预计到场时间及预计停机位)。
3、礼宾员到了相对应的停机位时核对相关信息,(如该航班机尾号、停机位)举牌在剪刀口下客处接应旅客,核实旅客登机牌。
4、接到接机单上面全部客人或者飞机下客完毕后,送旅客回取行李的相应到达厅。
附件二:
远机位接送机服务流程
头等舱/临时VIP远机位送机流程
1、现场信息员第一时间了解头等舱/临时VIP航班信息,并让大厅服务人员告知旅客航班情况,并及时把头等舱/临时VIP相关信息报给调度室、航空公司办公室。
飞机停靠远机位时,信息员应在航班预计起飞前60分钟时致电总调度室出港信息监督员(代号99)预约送机服务,安排礼宾员送机时间和要求。
在起飞前45分钟通知其远机位航班送机信息(航班号、飞机号、客人姓名、人数等);
2、现场信息员在查询到送机航班显示登机后,需在进出港航班查询系统中进行确认并填写头等舱/临时VIP接送机单,填写完毕后与总调联系,将相关信息报给头等舱出港信息监督员(代号99),由出港信息监督员负责航班情况监督及车辆安排,同时与礼宾员相互核实送机单上填写内容;
3、航班登机时大厅服务员通知旅客做好登机准备,礼宾员应在门口集合休息室内同一航班所有旅客,逐一核实旅客登机牌信息,确认航班信息无误和人数无误后引导旅客至登机口验票,核对好相应贵宾车代号后,引领客人坐贵宾车前往停机位;
4、客人送到91登机口时应核对登机口上方屏显是否显示该航班登机字样,并及时与该航班登机口人员核实。
5、贵宾车到达机底后,若在梯车下有验票员时礼宾员应上前核对航班信息是否一致,若在梯车下没有验票员时礼宾员应上机与乘务员核对航班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方可引导旅客登机。
并与乘务员交接VIP身份及《要客交接单》交接工作;
6、旅客登机完毕后通过对讲机报总调度室出港信息监督员(代号99),到达头等舱后做最终确认,与前台信息员及大厅服务人员确认已登机航班旅客是否已全部离开休息室,并将头等舱/VIP接送机单交与信息员保存做账;
7、信息员当天将航空公司送机单进行整理并制作报表,于第二天早上交由航空公司代办进行核对签字确认。
8、当与乘务长交接完毕后,回来应及时与机场服务室25签字确认,方可离开、礼宾员送客完毕后应及时用对讲机报“99”及返回头等舱与信息员交接。
9、
头等舱/临时VIP远机位接机流程
1、头等舱信息工作人员,在到达航班正常起飞后30分钟内,把有头等舱/VIP的航班信息以电话报单形式(航班号、旅客身份职称、人数,登机牌序号,预计到场时间及预计停机位)报头等舱现场信息员处。
2、现场信息员接到头等舱信息工作人员报来的航班信息,认真与工作人员交接复核。
有特殊身份的需注明,并在接机单上认真填写航班信息,接机单主要包括(航航班号、旅客身份职称、人数,登机牌序号,预计到场时间及预计停机位)。
3、现场信息员接到接机单后,主动与总调度室99联系,并把相关信息报给总调99,如(接机的航班号、多少位旅客等)具体让99安排车辆。
4、飞机到场前,提前20分钟调度派车,信息员与礼宾员交接接机单及相关信息,礼宾员在B235廊桥下等车。
5、礼宾员到了相对应的停机位时核对相关信息,(如该航班机尾号、停机位)举牌在剪刀口下客处接应旅客,核实旅客登机牌。
6、接到接机单上面全部客人或者飞机下客完毕后,送旅客回取行李的相应到达厅。
7、礼宾员接机完毕后回到头等舱要做好记录并存放接机单据以便做报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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