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辅助运输专业规定汇编四超车辆界定及运输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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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辅助运输专业规定汇编四超车辆界定及运输规定
矿井辅助运输专业规定汇编
“四超车辆”界定及运输规定
为了规范“四超车辆”运输管理,确保安全运输,根据公司(2012)149号文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四超车辆”的界定
(一)装载长度:
材料车其中一端超出车体500mm、平板车其中一端超出盘面500mm以上的为超长装载。
超长车辆的总长度不得超过5000mm。
装载时均不得偏载。
(二)装载宽度:
平板车一侧超出盘面100mm及以上的为超宽装载,其他车辆严禁超宽装载。
平板车最大装车宽度不得超过1600mm,且不得偏载,宽度超过1600mm及以上的车辆不得运输。
(三)装载高度:
1、平板车装载后整车高度(轨面以上)超过1800mm及以上的为超高装载。
2、材料车装载超过上沿300mm及以上的为超高车辆。
超过上沿500mm及以上的不得运输。
3、用矿车装载的松散小型物料、平放的物料,装车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沿;金属网、菱形网和类似物料竖装时,物料在矿车内的部分不得小于600mm,超出矿车上沿的高度不得超过550mm,但四周不得超出矿车上沿。
超出本条规定的车辆不得运输。
(四)装载重量:
1、矿车最大装载重量为2.7t,超过2.7t的物料不得使用矿车运输。
2、材料车最大装载重量为16t,1400mm宽的平板车最大装载重量为30t,1350mm宽的平板车最大装载重量为25吨。
材料车、平板车均不得超重运输。
超过上述限量要求的车辆、平板车装载10t及以上设备和分体支架部件的,均按“四超车辆”管理,经改装的特殊车辆,如管子车、电缆车等按“四超车辆”管理。
二、“四超车辆”的装载、运输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分管副总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车辆进入运输线路前,必须挂“四超车辆”管理牌,由装、封车单位挂在设备前端或后端便于观察的部位,管理牌要如实填写,否则,对责任单位每车罚款50元。
运输前,运输的单位要认真检查车辆上的《“四超”车辆运输管理牌》,并在运输单位栏目中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否则,对责任单位每车罚款50元。
三、相关运输规定
(一)车辆装载不得偏载。
(二)超长车辆和车辆两端不规则不平整的车辆,必须在物料两端要加皮套或木轨枕进行保护。
(三)禁止在材料车上口加横垫架空物料装运物料,特殊情况如装运煤机拉杆、特殊长料时,要编制专项运输措施明确连车、顶运方式,经批准后方可装运。
(四)“四超车辆”进入各运输环节前,运输单位要对车辆的装、封车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对装、封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运输,并通知装车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运输。
(五)用电机车运输“四超车辆”时,需单独组列,“四超车辆”不得与正常车辆混合组列。
运输“四超车辆”的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m/s,通过道岔、弯道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m/s.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
运输车辆技术参数
车辆名称
型号
外形尺寸(mm)
容积(m3)
载重量(t)
长
宽
高
矿车
MGC1.7-6
2400
1050
1200
1.7
2.7
材料车
MLC16-6
3000
1050
970
/
16
平板车
MPC30-6
3500
1400
420
/
30
MPC25-6
3500
1350
420
25
附:
运输车辆技术参数
辅助运输安全设施安装检查暂行管理规定
1、井下各单位对分管范围内不倒翁、吊梁、大刀片阻车器、抱轨式阻车器进行自检,并建立自检档案。
安全设施不完好不准使用。
2、井下各单位使用前要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安排专人每旬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建立检查档案。
每旬第一个工作日将检查情况上报技术科。
3、新安装的不倒翁要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由现场跟班安监员确认后方可使用,不倒翁安装后两天内将自检表报技术科,技术科将不定时进行抽检。
凡发现安全设施未进行自检或不完好使用的,每处对工区主要负责人罚款50元,对分管运输副区长罚款100元,对工区罚款200元。
违反红、黄牌标准的进行挂牌处理。
4、安全设施现场挂牌管理。
(1)运输安全设施实行挂牌管理,管理牌上要注明使用地点、设施名称、编号、控制箱型号、管理单位、维护人。
未挂牌管理的,每发现一次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50元,对单位罚款100元。
使用单位领取的安全设施所安装地点必须与申请单上的地点一致,使用地点与审批地点不一致的,每发现一次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100元,对单位罚款200元。
(2)施工单位工作地点变更时,安全设施的管理单位和维护人及时变更,如果暂时无其它单位接收,原施工单位不得撤除安全设施管理牌。
有接收单位时,与接收单位办理完交接手续,并由接收单位三日内变更安全设施管理牌。
(3)需要回收或更换的安全设施,管理单位必须将安全设施管理牌一起交运搬工区。
无安全设施管理牌运搬工区不得接收,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运搬工区罚款50元。
(4)安全设施管理牌必须悬挂在与之相对应的控制箱或控制阀上。
凡检查发现不悬挂安全设施管理牌或与实际不符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50元,对分管辅助运输副区长罚款100元。
(5)安全设施管理牌由使用单位打印制作。
材质同机电设备完好标志牌,版面见附件4。
附件1:
不倒翁安装检查标准。
附件2:
吊梁安装检查标准。
附件3:
运输风动设施管路安装规定
附件4:
安全设施牌板样表。
附件1:
不倒翁阻车器安装检查标准
1、阻车器的阻爪顶部要保持在轨面以上180mm至220mm之间。
同时,要对阻车器的转动部分定期注油润滑,并保持阻车器基础内的卫生,确保阻车器动作有效、复位灵活。
2、在阻车器的配重块下方加装10mm钢板(300mm×300mm),钢板水平固定,钢板上平面与配重块底部呈平面接触。
钢板以下用300号的混凝土浇注,混凝土厚度100mm。
3、阻车器安装固定后,要在配重块一方的两侧钢轨上钻眼并加限位压板,使阻车器底座顶在限位压板上,防止阻车器在受力时发生窜动。
4、阻车器的阻车部分应刷红、白相间的油漆,自上而下,先刷红色,间隔100mm。
附件2:
吊梁安装检查标准
1、对今后井下安装或更换的吊梁,吊梁气缸必须嵌入吊梁两矿工钢梁中间,气缸进、回气用Φ19mm压风管,严禁只使用一根压风管进气让吊梁靠重力下落。
2、新安装的吊梁,要将内径55mm,外径75mm,长80mm轴套焊接在吊梁上。
3、吊梁固定座安装紧固后,平行于巷道顶板,两端平齐,固定座上面与顶板接实。
若顶板不平,固定座不能紧贴顶板,固定座与顶板之间需要用混凝土填实,锚杆螺母紧固后,螺纹外露20~30mm。
吊梁安装后,转轴处必须转动灵活。
4、上变坡点信号室内必须安装使用联锁双常闭控制箱,下部吊梁必须使用失效型控制箱。
5、吊梁的固定生根点采用刚性回转座固定(固定座四角用锚杆固定在顶板上);挡车梁固定在刚性回转座上;吊梁的材料使用12号矿工钢。
长度是安设高度的1.2倍,宽度为500mm,安装后与斜巷下倾角成60度-70度,吊梁下端加皮护套时,要用螺栓固定在将护套固定整齐,禁止用铁丝捆扎。
吊梁升起时,其最低点垂直于轨面的高度不低于2400mm,当运送支架等超高设备时不小于2600mm。
(4)挡车栏牵引气缸采用4根直径18mm锚杆悬挂固定,导向引动滑轮采用锚杆生根固定。
6、吊梁管路安装符合《运输风动设施管路安装规定》。
附件3:
运输风动设施管路安装规定
根据煤业公司辅助运输专业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气动控制管路布置,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1、气动挡车栏、气动吊梁的气缸必须使用两路φ19mm管路作为进气、回气管路,气缸上腔管路不得甩掉使吊梁、挡车栏靠自重下落;吊梁控制箱出气口必须使用φ19mm接头;气动挡车栏、气动吊梁的风管沿帮部管路侧与巷道中心线平行敷设,在风水管路以下200mm,通过管卡(30mm镀锌扁铁制作)固定在帮上。
需要跨越巷道顶部时,应用管卡沿垂直于巷道中线的方向敷设,拐弯处要圆滑过渡。
2、气动挡车栏、阻车器、道岔的外接胶管沿帮部风管侧与巷道中心线平行敷设,通过管卡子(30mm镀锌扁铁制作)固定在帮上,胶管要平顺,不得互相交叉、缠绕,长度适宜,余量不得超过2米。
3、胶管从巷道顶部跨越时,用管卡子沿垂直于巷道中线的方向敷设,拐弯处要圆滑过渡。
4、阻车器、道岔的胶管从底板上横跨人行道时,要从底板上挖地槽,将Φ89或Φ108的废旧钢管卧入地槽,地槽深度略大于钢管直径,然后将风管从钢管中穿过,胶管进、出钢管的部位要圆滑过渡。
长期使用的,安装完以后用混凝土将地槽铺平,短期使用的或采煤顺槽内的,不再铺混凝土,将地槽填平即可。
现场已经铺设永久地坪的,不再支挖地槽,可用60-100mm的废旧槽钢将胶管盖住,并用螺栓将槽钢在底板上固定牢固,严禁将管路打入地坪内。
5、用于控制气动挡车栏、阻车器、道岔的控制阀、气动元件必须集中固定在专用底座上,用4个螺栓固定上墙,要固定牢靠,保持清洁,无“跑、冒、滴、漏”现象。
6、相关气缸、阀组必须安装统一配置的气动三联件,即控制阀、油雾器、空气过滤器。
气动元件必须集中固定在专用底座上,悬挂于信号硐室内,安装在信号盘里侧,与信号盘并排布置,下端与信号盘平齐,下沿距底板0.8m,用4个螺栓固定上墙,固定牢靠,必须保持清洁,无“跑、冒、滴、漏”现象。
7、阀件手把方向必须标注清晰,统一使电脑打字标注,严禁手写。
附件4:
煤矿辅助运输安全设施管理牌
名称:
编号:
型号:
用途:
单位:
维护人:
地点:
常用绞车斜巷提升参数表
常用斜巷角度
绞车型号
电机功率kW
牵引力Kg
绳径mm
绳重Kg/m
绳端最大荷载重量Kg
最大串车提升数(重载矿车数)
备注
5度
JD-40
40
3000
18
1.218
28524
8
注:
1.重载矿车重量=自重+最大装载重量=860+2700=3560kg
2.假设斜巷长度为300米。
3.斜巷实际提升串车数须结合车场长度,实际串车长度不得超过车场长度。
4.表中最大提升车数按钢丝绳安全系数验算后得出。
其它车辆提升数按最大提升载荷计算确定。
5.JD-2.5型同JD-40型计算。
SDJ-14型同JM-14型计算。
SDJ-28型同JSDB-16型计算。
JM-14
18.5
14000
22
1.67
135902
9
JSDB-16
37
16000
26
2.34
155017
19
6度
JD-40
40
3000
18
1.218
24346
6
JM-14
18.5
14000
22
1.67
116171
7
JSDB-16
37
16000
26
2.34
132492
17
8度
JD-40
40
3000
18
1.218
18791
5
JM-14
18.5
14000
22
1.67
89941
5
JSDB-16
37
16000
26
2.34
102548
13
10度
JD-40
40
3000
18
1.218
15303
4
JM-14
18.5
14000
22
1.67
73466
4
JSDB-16
37
16000
26
2.34
83741
10
12度
JD-40
40
3000
18
1.218
12897
3
附件:
JM-14
18.5
14000
22
1.67
62103
4
1.斜巷绞车每次提升矿车数参考公式:
JSDB-16
37
16000
26
2.34
70769
9
14度
JD-40
40
3000
18
1.218
11146
3
JM-14
18.5
14000
22
1.67
53834
3
JSDB-16
37
16000
26
2.34
61329
7
式中:
N―按绞车额定牵引力计算的提升矿车数量,按舍尾数取整;
G―装载重量(Kg);
F―绞车牵引力(Kg);
L―提升距离(m);
W1―矿车自重(Kg);
W2―钢丝绳每米重量(Kg/m);
x1―最大坡度值;
U1―矿车摩擦系数(取0.015);
x2―平均坡度值;
U2―综合阻力系数(取0.15)。
15度
JD-40
40
3000
18
1.218
10438
2
JM-14
18.5
14000
22
1.67
50488
3
JSDB-16
37
16000
26
2.34
57509
7
18度
JD-40
40
3000
18
1.218
8770
2
JM-14
18.5
14000
22
1.67
42608
2
JSDB-16
37
16000
26
2.34
48514
6
20度
JD-40
40
3000
18
1.218
7929
2
JM-14
18.5
14000
22
1.67
38636
2
JSDB-16
37
16000
26
2.34
43980
5
2.根据斜巷绞车牵引力计算绳端载荷
22度
JD-40
40
3000
18
1.218
7239
2
JM-14
18.5
14000
22
1.67
35373
2
JSDB-16
37
16000
26
2.34
40255
5
式中:
Wmax-绳端最大载荷,kg
23度
JD-40
40
3000
18
1.218
6939
1
Pmax-斜巷提升最大静拉力,kg
JM-14
18.5
14000
22
1.67
33955
2
计算钢丝绳所受最大静拉力
JSDB-16
37
16000
26
2.34
38637
4
25度
JD-40
40
3000
18
1.218
6410
1
验算钢丝绳安全系数
JM-14
18.5
14000
22
1.67
31454
2
JSDB-16
37
16000
26
2.34
35782
4
无极绳绞车运输规定
一、运输前的检查
使用无极绳绞车前,必须由检修人员对无极绳绞车、张紧架、开关、信号及通讯装置、沿线轨道、托(压)绳轮、钢丝绳及钢丝绳接头插接处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运输。
特别是要检查钢丝绳插接绳头,不得出现钢丝绳绳股松散或绳头翘起现象,同时,运行范围内的轨道中间不得有卡、阻钢丝绳运行的障碍,否则要及时处理,防止运行过程中钢丝绳抽头。
二、连车
1、将运输车辆的一端用标准连接链环或专用连板及车辆与无极绳绞车梭车连接,然后将串车另一端和张紧保险绳之间用手拉葫芦拉紧。
根据串车的长度,将与无极绳绞车钢丝绳同径的钢丝绳套卡接在主牵引绳上,用于张紧的钢丝绳套长度为1.2-1.6米,绳鼻插接长度不小于绳径的20倍,绳套与主绳采用配套的绳卡卡接,绳卡数量不少于4副,绳卡要有效卡紧,绳套不得与副牵引绳交叉。
拉紧用的手拉葫芦不小于3t,手拉葫芦必须完好,并且自锁有效可靠。
2、用手拉葫芦将车辆之间的连接装置张紧后,将车辆之间张紧后冗余的主绳拉紧后用铁丝捆绑在车辆上固定牢固,防止下垂碰刮轨道和托压绳轮,并将葫芦小链固定在设备车辆上,防止脱落。
3、车辆连接完毕后,信把工必须认真检查串车的连接情况、张紧绳套及手拉葫芦的张紧情况、手拉葫芦的自锁情况及链子的固定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输。
三、运行过程中异常现象及处理
1、张紧架配重块及钢丝绳剧烈跳动、牵引钢丝绳一松一紧
发生该现象时,无极绳绞车可能掉道或牵引载荷超大,此时,绞车司机要迅速停车制动,防止发生事故,并进一步查明问题后加以排除。
2、无极绳绞车前方牵引钢丝绳突然变松、拖地或钢丝绳停止运行
发生该现象时,可能发生钢丝绳断绳或钢丝绳撸绳,此时,必须停车制动,并立即检查沿线钢丝绳是否完好。
四、转弯装置使用期间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
(一)过转弯装置时,主绳上的张紧保险绳无法使用
解决方案:
串车通过弯道前,当串车前端距离弯道10米时停车,拆除车辆上的张紧保险绳,用长度合适的专用连板连车,然后开车,串车通过弯道。
串车通过弯道10米后停车,将连板更换成标准链环连车,再用手拉葫芦张紧保险绳。
(二)车辆掉道
串车接近或进入弯道时停车,然后再启动,车辆容易掉道。
解决方案:
要避免串车接近或进入弯道时停车,如果需要卡接或拆除副绳,要在靠近弯道的第一辆车距离弯道10米以上时停车。
(三)牵引钢丝绳脱绳
1、当弯道前后巷道底板存在低洼点时,解决方案:
在弯道以外的低点处安装压绳轮,对牵引钢丝绳进行限位,使钢丝绳高度始终保持与弯道轮槽内的钢丝绳高度保持一致,有效地防止牵引钢丝绳弹出弯道轮槽。
在斜巷下变坡点处,必须在变坡点以上和变坡点以下各安装2套主压绳轮,避免主绳在下变坡点处出现较大夹角,以便梭车将主牵引绳带入转弯装置绳槽。
2、弯道与直道之间的过渡点必须选在直道与弯道圆弧的切点处,以保证钢丝绳顺利通过,防止车辆掉道。
(四)运行操作注意事项
1、无极绳绞车运行期间,人员不得进入转弯弯道范围,弯道内侧严禁有人,防止拐弯处钢丝绳出槽伤人。
跟车工需要通过S弯时,必须在无极绳绞车停止运行后方可通过S弯,并且沿弯道外侧行走,不得在弯道内侧逗留。
2、无极绳绞车运行期间,要避免串车接近或进入弯道时停车,如果需要卡接或拆除副绳,要在靠近弯道的第一辆车距离弯道10米以上时停车。
3、车辆在弯道以外的直道上运行时,用Φ21.5mm的钢丝绳套,通过3t手拉葫芦将车辆和牵引钢丝绳拉紧,防止运行中车辆掉道。
回采巷道轨道铺设标准
一、本标准适用于回采巷道,即采煤顺槽及切眼安装期间铺轨。
二、轨道按永久设计轨中铺设,否则视为铺轨不合格(架棚巷道运顺掘进期间不能按设计轨中铺设时,按照安装运输轨中铺设)。
架棚巷道料场段掘进期间可调整轨中,但要在料场以外60米范围将轨道过渡至设计轨中位置,且巷道底板具备铺永久轨道条件。
切眼导硐施工期间要完成铺轨,形成完整的运输系统,具备撤除综掘设备条件。
三、综掘区队掘进期间的轨道端头距迎头不得大于150m。
综掘工作面竣工验收时轨道必须形成运输系统,轨道铺到综掘机后,具备运输条件。
巷道未贯通的,轨道距迎头不得大于50m,巷道贯通的,轨道距贯通点不得大于30m,未铺轨部分的轨道及附件必须运到位,并散开码放好,设备安装用轨道由运搬工区铺设。
四、轨道底板要求
(一)沿巷道走向,底板不得有台阶。
因巷道起伏而变坡时,要将变坡点顺坡卧底。
底板沿巷道横向要水平,在设计轨中两侧底板不得有台阶,不得有沟槽:
支架运输线路为计轨中两侧各900mm,但两侧不得有台阶影响穿木轨枕。
非支架运输线路为计轨中两侧各600mm。
(二)切眼运输支架道底板以设计轨中向两侧的底板横向要水平,计轨中两侧各900mm范围内沿走向、横向要水平,以便穿木轨枕。
五、支架运输线路铺轨要求
(一)在掘进期间铺轨时,铁轨枕不得进入底板面以下,以便穿木轨枕。
(二)支架运输线路由运搬工区穿木轨枕,木轨枕长1600mm,宽160mm,高110mm至115mm,轨道接头处穿一根,其余部分每隔1500mm穿1根。
(三)整体运输25吨以上的支架(7200型、8500型、12000型)时,运输线路铺设38Kg/m轨道,轨枕全部使用1800mm木轨枕,轨枕间距不大于400mm。
由运搬工区在每根轨道安设矿工钢拉杆,每隔1500mm一根。
(四)由运搬工区在综掘工作面竣工验收前将木轨枕穿到位,具体时间由技术科协调。
(五)轨道轨枕必须与底板接实,单根轨枕与底板接实的面积不小于75%,矿工钢轨枕接实长度不小于900mm,1600mm木轨枕接实长度不小于1200mm,1800mm木轨枕接实长度不小于1400mm。
否则视为接底不实。
单根轨枕接底不实的(前后相邻的轨枕必须接实)可用单层木板垫实。
(六)出现以下情况时,由施工单位卧底或打灰将轨枕下面衬平,打灰时,灰面与轨枕下面平齐。
1、每节轨道(5米)范围内如超过连续2根轨枕与底板不能接实的。
2、轨道接头处轨枕与底板不能接实的。
3、轨道横向水平差大于10mm的。
六、非运输支架运输线路铺轨要求
(一)单根轨枕垫实的面积不小于75%,矿工钢轨枕接实长度不小于900mm,否则视为接底不实。
单根轨枕接底不实的(前后相邻的轨枕必须接实)可用单层木板垫实。
(二)沿线轨道横向水平差不得大于10mm,轨枕不得悬空,否则,由施工单位卧底或将轨枕下面填实。
综机设备安装撤除装封车技术规范(试行)涉及运输专业内容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9条辅助运输管理部门(运搬工区)设备装封车进行监督检查,违反运输管理规定的严禁运行。
运输过程中的装封车质量由运输各岗点负责检查。
第10条综机设备安装撤除装封车实行全过程质量负责制,装车单位(综机安装或综机车间)的装封车质量进行跟踪,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松散、滑脱、掉道现象,必须由装封车单位(综机安装或综机车间)安排专业人员处理。
第11条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松散车辆必须就地停运,运输岗点有权拒运、拒绝任何违章指挥强行运输。
第12条因装封车不合格造成的事故,应追究装封车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因运输单位不规范的运输造成的散车和掉道要追究运输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对松散、滑脱、掉道车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次生事故,应追究处理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五、装封车管理要求
第28条“四超”车辆进入运输系统,必须悬挂装载牌板,标明装载尺寸、吨位等参数,标明装车、验收责任人员,实行挂牌运输。
我矿施行挂“四超”车辆管理牌板,各运输环节按要求填写。
无“四超”车辆管理牌板,不得运输。
第29条必须执行运输过程检查交接制度,运输各环节对装封车情况进行检查交接,装封车不合格的严禁运输。
凡装封车不合格造成的散车、掉道事故必须逐级汇报。
必须在区队长、安监员到达现场后,研究制定重新装车或复轨措施后方可处理,擅自处理的按违章查处。
(1)装车单位的待运设备、物料车,运搬工区要仔细检查装车、封车情况,对装车、封车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准运输,并及时汇报区队值班人员、矿调度室,通知装车单位处理;对责任单位每车罚款200元,影响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负。
凡运搬工区把装车、封车不合格车辆运到自己管辖范围内,每车罚运搬工区200元。
(2)超高、超宽、超重以及怕碰撞的设备车,一律用电瓶车装罐、牵引出罐。
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移位、封车器断裂的,由运搬工区自行处理。
造成设备损坏的,按事故分析处理。
小绞车管理规定重点内容
1、绞车基础施工完毕,施工区队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小绞车基础施工验收申请单》,至少提前12个小时报技术科运输组,验收申请表中要注明申请验收的班次、时间(具体到小时)。
技术科运输组组织基础施工单位、绞车安装单位进行验收。
验收时,施工单位提前准备好锚杆拉拔机,否则,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罚款落实到责任人。
2、绞车基础验收时,基础施工单位和绞车安装单位必须参加验收并积极配合验收,否则,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罚款落实到人。
3、绞车基础验收必须严格按验收申请单所申请的班次和时间(具体到小时)进行,对于验收人员到现场后,基础不具备验收条件,无法进行验收的,在当班内,每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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