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庄河分校教学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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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庄河分校教学楼
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庄河分校教学楼
维修工程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ZH-2015-141)
采购人:
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庄河分校
集中采购机构: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邀请函……………………………………………………1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3
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20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2
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34
谈判邀请函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庄河分校的委托,对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庄河分校教学楼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编号:
ZH-2015-14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外墙保温、外墙涂料及墙面附属工程等。
(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4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
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领取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
00--15:
00北京时间),报名供应商须将下列资质证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并标明所参与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因供应商未标明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的,所有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一原件;
2.资质证书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供应商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放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经报名登记后,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发放给供应商。
★备注:
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资质证件原件及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五、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
2015年10月26日15:
00时(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询(竞)价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庄河分校
联系人:
刘兆俊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
崔仕伟
联系电话:
5
传真:
5
电子邮箱:
七、监督电话:
7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19日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庄河分校教学楼维修工程采购。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
合格供应商的
资格条件
详见谈判邀请函。
领取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详见谈判邀请函。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详见谈判邀请函。
3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4
样品要求
本项目不需提供投标产品样品。
5
项目要求
★1.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竣工。
★2.质量标准:
合格。
3.项目地点:
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庄河分校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95%,剩余5%做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注:
采购人在与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可约定在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提交预付款保函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预付货款,其中:
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按不高于20%的比例支付;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30%的比例支付。
(预付款保函是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3.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6
最高限价、
谈判保证金及谈判前程序
最高限价:
24万元,谈判保证金:
0.48万元。
说明:
1.超过最高限价的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2.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26日10:
00时。
3.谈判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账户电汇方式交纳,且需在电汇凭证上标注“谈判保证金(政采ZH-2015-141)”字样,其他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拒绝。
户名: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银行账号:
26789
★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出示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银行电汇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或虽已交纳谈判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银行电汇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
(友情提醒:
请供应商同时携带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银行电汇回执单复印件一份)
4.参加谈判会议时,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签到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7
谈判小组人数
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为技术、经济类专家。
8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1.谈判响应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
★2.谈判响应文件必须采用胶封,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单独密封,正本(1份)封在一个内层包封,副本(3份)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正、副本两个包封,统封在一个包封中。
9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在确认成交后,要向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其谈判成交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单位账户电汇方式交纳,且需在电汇凭证上标注“履约保证金(政采ZH-2015-141)”字样,其他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拒绝。
户名: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银行账号:
26789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货物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止,无息退还。
注:
采购人与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3.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10
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90日。
11
资格后审
本项目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资格后审
12
成交服务费
见供应商须知23条
13
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领取谈判文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详见供应商须知21.询问和质疑。
14
其它
1.合同类型:
固定总价合同。
2.报价:
(1)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
(2)报价依据:
辽宁省2008建筑定额。
(3)报价总额应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一致,报价让利应体现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中,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调价函形式报价,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3.项目主要材料:
(1)供应商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建材质检部门出具有效期检测合格报告,达到国家节能环保标准的工程材料,同时取得《大连市建设工业产品备案证书》,严禁使用国家及大连市禁止和限制使用产品。
(2)供应商须逐项注明材料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及总价。
供应商未注明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的,一旦成交,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合格产品。
4.规费、税金:
(1)规费是指经国家和省市政府批准,列入工程造价的必交费用。
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税前建安造价的3.2%)、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单独列项进入工程总造价,按辽建价发【2015】9号执行)等,供应商必须按规定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2)大连地区规费计取按《关于贯彻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工程费用参考标准>、<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建委发[2008]75号)文件执行。
定额测定费不计取。
(3)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税金按照3.477%计取,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5.措施费:
(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在措施费中单独列出并全额计取,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2)该项费用依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的通知》(辽建价发【2012】4号)规定费率计取。
其他的措施项目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计算。
本项目措施费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再调整。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安全目标:
合格。
执行标准:
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
7.报价风险:
(1)供应商依据谈判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报价,一旦成交,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
(2)报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其它费、试验检测费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及合价的项目,采购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4)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应在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考虑风险因素,不可单独列出,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8.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供应商在缔约过程中应依法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凡是已向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参与谈判,领取采购文件后又不能参加此次采购项目的,应在采购文件要求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6日15:
00时)前书面通知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
采购文件中的★号项为供应商必需满足项,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供应商须知
1、适用定义:
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集中采购机构”指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资源交易中心。
1.2“采购人”指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庄河分校。
1.3“供应商”指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取得谈判采购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
1.4“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5“工程”指谈判采购文件中所述所有建设工程。
2、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就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庄河分校教学楼维修工程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1采购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竣工。
2.3项目地点:
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庄河分校指定地点。
2.4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95%,剩余5%做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注:
采购人在与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可约定在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提交预付款保函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预付货款,其中:
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按不高于20%的比例支付;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30%的比例支付。
(预付款保函是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3.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2.5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6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90天。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
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大财采〔2012〕374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
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4.5对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应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统一按基准收费标准下浮10%的比例予以收取。
3.4.6采购人与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3.4.7采购人在与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可约定在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提交预付款保函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预付货款,其中:
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按不高于20%的比例支付;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30%的比例支付。
注:
预付款保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3.5其他要求:
,并且与采购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
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4.谈判采购文件组成:
谈判采购文件由谈判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和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共五部分组成。
5.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等规定:
6.1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加盖供应商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印章无效。
6.2谈判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签署。
6.3谈判响应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4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封皮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还应当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应将递交的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标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
★7.货币:
本次采购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8.报价:
8.1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8.2报价应包含下列内容:
;
;
;
;
;
;
;
8.3供应商按照上述第8.2条要求报价。
8.4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9.证明本项目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详见本须知第14项
10.谈判保证金:
★10.1供应商应以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予以拒绝。
10.2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0.3谈判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账户电汇方式交纳且需在电汇凭证上标注“谈判保证金(政采ZH-2015-141)”字样,其他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拒绝。
户名: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银行账号:
26789
10.4供应商在将谈判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时,必须准确填写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市资源交易中心只按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退还谈判保证金。
10.5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出示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市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未按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或虽已交纳谈判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
10.6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予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按本谈判采购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退还谈判保证金时,供应商须携带其有效汇款凭证及供应商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到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9室办理。
联系人:
王会计
联系电话:
10.7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
;
;
;
11.谈判的时间地点及合格的谈判代表:
11.1供应商应按谈判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按时到达“谈判邀请函”中指定的谈判地点;
11.2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谈判邀请函”中指定的递交地点;
11.3供应商的谈判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姓名一致)。
12.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1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书面通知递交市资源交易中心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
“撤回”字样。
12.3“撤回”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供应商。
12.4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谈判响应文件做任何修
改。
13.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
13.1本次采购项目依法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为采购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专家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本项目组建3人竞争性谈判小组,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
13.2竞争性谈判小组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3.3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竞争性谈判小组。
14.谈判程序:
14.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的报价将被拒绝:
;
;
;
;
,供应商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内容的,未按规定格式报价的;造价编制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加盖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执业专用印章,工程量清单总价、规费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逻辑关系不一致,谈判小组认定属重大偏差的;采用调价函形式报价的;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未单独列出并全额计取;
;
;
14.2澄清有关问题
为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需要补正的材料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14.3比较与评价
,集体与每一个供应商就用户需求、报价、技术规格、开竣工日期等因素分别进行谈判;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实际需求对原需求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可能涉及技术及商务方面的要求。
采购内容有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可根据谈判情况和调整内容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书面补充和说明,补充和说明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
,谈判小组会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书面报价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
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不得更改。
14.4成交原则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采购文件、调整内容、谈判响应文件及其补充和说明、最终报价进行最终评审。
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排序。
报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排列。
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候选供应商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报价及技术指标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评审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
供应商符合采购文件附件1供应商须知,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
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3.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14.5资格后审
;
,经营业绩合同原件等)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方式和内容;
15.成交条件:
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6.谈判过程的保密及其他要求:
16.1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意见等,谈判小组及参加谈判会议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6.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谈判采购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方面向谈判小组施加任何影响,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6.3谈判响应文件是谈判工作的重要依据。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满足谈判采购文件的各项实质性要求:
包括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谈判采购文件的一致性。
如果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谈判小组有权拒绝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
经谈判小组评审,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属于无效谈判响应文件的,无资格进入下轮谈判。
17.成交通知书:
17.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市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监督部门指定媒体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2成交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18.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18.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
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8.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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