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招标文件.docx
- 文档编号:25935025
- 上传时间:2023-06-16
- 格式:DOCX
- 页数:60
- 大小:58.63KB
广东省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招标文件.docx
《广东省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招标文件.docx(6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东省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招标文件
广东省人民医院
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0724-1301D10N209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广州二○一三年十月
总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人民医院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0724-1301D10N2098
2.项目名称:
广东省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3.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3台
2
子宫粉碎器手术系统
1套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4.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5.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6.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7.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2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
00至12:
00,14:
00至16:
30(北京时间)凭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函、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法人授权代表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
862037652392
传真:
862037652396
收款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
120905690610808
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所有投标书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不少于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
投标书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10月28日当天下午投标截止时间15:
00:
0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9.开标时间:
2013年10月28日下午15:
00:
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
11.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2.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3.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话:
(8620)87768198-840/851/171/205
传真:
(8620)87768283
网址:
联系人:
曹敏、陈田、余力、梁云亭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A.说明
1项目说明
1.1广东省人民医院拟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形式采购医疗设备一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项下货物及相关服务: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3台
2
子宫粉碎器手术系统
1套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1.3招标要求
1.3.1必须满足的本项目交货期:
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制定设备的供货时间(到货、安装、验收)。
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将设备及相关服务分类报价,投标价总和为本项目的投标总价。
1.3.3投标人所投的设备必须技术先进、功能完整、运行安全、可靠。
1.3.4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1.3.5投标人须按“用户需求书”中规定提供备品备件。
1.3.6投标人报价中的服务费应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项目的费用。
1.3.7投标人必须提交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2定义
2.1本文件中下列术语定义为:
货物:
指所有的由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机器、仪表、工具、备件、图纸,软件以及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服务:
指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培训、安装、进行所有测试、保证及技术支持。
投标人:
指与第3条规定的要求一致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
指本招标文件规定之招标代理机构,即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
广东省人民医院。
合同:
指由招标公告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公司企业法人。
3.2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3.3投标人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有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4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函。
3.5参与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法人授权代表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之有正常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本合同的支付仅限于对这些货物和服务。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书和参加投标的所有澄清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B.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或电报(以下提到电报均包括电传、传真)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16天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7.2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答复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有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可专门组织招标文件答疑会议。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人须知第2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以修改书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修改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有关投标人,而且此修改书对所有这些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应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3为使投标人编写标书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9招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招标方发出的招标文件采用中文。
9.2招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都是公制系统。
C.投标书的编制
10投标语言及计量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以中文为准。
10.2投标文件中及所有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采用公制系统。
11投标书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四部分之附件2,开标一览表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不是投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必须提供)”、“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一并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按投标人须知第23.1、23.2和23.3条的规定标注。
11.2商务部分
内容为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格式所作出的对应的书面应答文件。
11.3技术部分
a)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的书面应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描述、技术规范、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和资料、技术说明书、图纸、安装介绍、工期安排和售后服务等;
b)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a.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b.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备品备件清单,包括货源、现行价格及详细说明。
c.逐条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d.货物经权威测试机构检测的性能报告,获得的国优、部优荣誉证书及相关质量证书(复印件)等。
e.货物和服务的使用用户一览表
f.货物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书、宣传图册、彩页和说明。
g.具有的其他优势的说明
11.4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优盘或光盘,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并按投标人须知第23条的规定标注。
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资质文件和证书等可用扫描以图片方式保存。
12投标信函
12.1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信函以及相应的投标报价表。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在适当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的货物的单价、每个单项的小计、整个投标的总价以及货物产地品牌型号。
13.2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含税价。
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报价方案报价,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投标人应按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的配置列每个单项逐项报价。
报价中应已包括货物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
13.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书将按投标人须知第30条的规定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投标货币
14.1投标人应该用人民币报价。
15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履行合同的文件
1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5.2*投标人提交的在中标后有资格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满意:
(a)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包括为了履行服务进行人员配置的能力;
(b)营业执照和国家、省、市管理部门签发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c)有关授权代理人的资料和制造商的授权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
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6.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a.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b.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配置和备品备件清单,包括货源、现行价格及对上述情况的详细说明。
c.逐条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4条规定,按所投包号分别递交不少于投标报价的百分之一(1%)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书的一部分;如投标人参加多个包的投标,且不能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在其所投各包投标保证金退还条件全部满足后方给予一次性退回。
17.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7.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并采用汇款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所递交的保证金),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汇至招标代理机构以下银行帐号(不接受个人名义递交保证金):
收款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账号:
120905*********
投标人须在汇款或转帐附言标注本次项目招标编号,同时详细填写附件“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并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封装递交(汇款底单原件开标当天备查),以便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17.3凡没有根据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0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7.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或在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后五(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
如在退还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需在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保证金退回投标人。
17.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40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投标人须知支付了第41条所述的中标服务费后予以退还。
17.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40条规定签订合同;
18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8.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18.2投标价已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19保密
19.1如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这些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0投标有效期
20.1投标书应在招标公告函规定的开标日后的90天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按投标人须知第30条规定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
20.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或电报)提交。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书。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7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1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21.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书正本和七份副本,每套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投标书正本”或“投标书副本”,副本必须编号。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1.2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中。
21.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书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电传和传真的投标文件不接受。
22不允许偏离的条款
22.1招标文件中的带“*”号条款不允许偏离,如投标书中对条款有偏离,则是投标人的风险,将导致投标无效。
不允许偏离的条款如下列:
1)带“*”号的条款;
2)资格证明文件;
3)其它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允许偏离内容。
22.2对投标人须知22.1条中任何条款的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
22.3下述条款不应视作不可偏离:
1)未加注“*”号的条款;
2)用户需求书中已明确的投标人可提供其他优选方案部分。
22.4投标书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不构成无效投标,投标人对这种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情况应单独说明。
D、投标书的递交
23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23.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全部副本可以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且副本应编号(副本1,副本2…副本7)。
23.2唱标信封应标明“唱标信封”、投标人名称及招标编号、包号,内装开标一览表及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自定)及法人授权书(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
23.3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投标人名称”及“招标编号/包号”。
23.4所有信封均应清楚标明:
a.收件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0724-1301D10N2098
项目名称:
广东省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所投包号:
设备名称:
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地址:
及“2013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下午15:
00:
00之前不得启封”字句。
b.*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后,送达开标地点。
23.5如果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24投标截止时间
24.1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下午15:
00:
00前送达开标地点。
24.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投标人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5迟交的投标书
25.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人须知第24条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6投标书的修改与撤回
2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修改包括替代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6.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21条和23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撤回通知书也可以用电报传递,但随后要用经过签字的信件确认,其送达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
26.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26.4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须知第20条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7.6条的规定被没收。
E、开标与评标
27开标
27.1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在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场合组织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7.2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折扣,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7.3在开标时因不符合规定而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书(包括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6.2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7.4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
28评标机构
28.1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完成。
28.2评标细则将根据招标文件制定。
29投标书的澄清
29.1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书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将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书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9.2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未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要求,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其投标书有关的问题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进行联系。
30投标书的初审
30.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30.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总价与数量乘单价的积而得到的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计算总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如果用大写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大写数值为准。
30.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该投标人的得分。
30.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加“*”号)、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合同条款的重大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书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0.5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a)*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b)*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c)*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21.2条规定的要求签署投标书;
d)*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e)*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f)*不满足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不允许偏离的技术规格和主要参数的;
g)*对投标人须知第22条规定的不可偏离条款有偏离的;
h)*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
31投标书的评价
31.1评标委员会将对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0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进行评价和比较。
投标书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按价格、技术和商务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
三项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得分占30分,技术得分占60分,商务得分占10分。
具体计算方法见32.1条款。
31.2价格分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则按比例算出。
31.3技术评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权重
评分档次及依据
优
中
差
1
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材质、配置的符合性
18
完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技术参数、性能、材质、配置等),且能详细描述,综合评价最优(12~18分)
部分满足用户需求(技术参数、性能、材质、配置等),综合评价次之
(6~12分)
严重偏离用户需求(技术参数、性能、材质、配置等),综合评价较差(0~6分)
2
对用户需求书中(▲号)重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
7
全部符合,7分
符合重要技术参数的条款占全部重要技术参数条款70%~100%(不含100%)的,[4~7(不含7分)分]
符合(或优于)重要技术参数的条款占全部重要技术参数条款0%~70%(不含70%)的,得[0~4分(不含4分)]
3
投标设备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12
技术水平在同类产品中领先,技术成熟性、设备可靠性强,明显优于同类产品(8~12分)
技术水平在同类产品中属于中等,技术成熟性、设备可靠性一般(4~8分)
技术水平在同类产品中较落后,技术成熟性、设备可靠性较差(0~4分)
4
投标设备的制造商的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东省 人民医院 采购 医疗 设备 招标 项目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