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车镇部门决算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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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车镇部门决算公开
2016年度回车镇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回车镇人民政府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回车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回车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回车镇人民政府概况
回车镇,是河南省西峡县下辖的一个镇。
全镇总面积186平方公里,人口约3.5万。
1958年建回车公社,1983年改乡,后改回车镇,隶属于南阳市西峡县。
回车镇综合实力位居南阳市前列,2015年回车镇再次入选"河南省百强乡镇"。
回车镇,位于河南省西峡县东南部,紧邻西峡县城,镇政府驻地距县城8公里,是西峡县城的东大门。
全镇辖21个行政村,人口3.5万人,总面积186平方公里。
回车镇交通便利,区位条件优越。
东南连接西北的大动脉312国道穿境而过,宁西铁路纵贯全境,并在境内设两个站点,其中老庙岗站占地千余亩,是河南省境内最大的集客运、货运、补给三位一体的县级大站,位于南北贯通,东西交汇的枢纽位置。
回车镇人民政府职责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党的基层建设,指导村委会委会建设,发展各项社会服务事业,参与城市管理监督,协助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搞好城市综合管理,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发展空间和便捷服务,重点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辖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及协调发展。
一、回车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二)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基础系列化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认真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保证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五)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务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四化”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六)依法治镇,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不懈地抓好“严打”和除“七害”斗争,建设安全文明小区,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网络,打击犯罪,稳定秩序,保一方平安。
(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统战、侨务、物价、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各项行政工作。
(八)制定本辖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工作规划,抓好两个文明建设。
(九)组织资源、技术、人才开发,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组织和协调各行各业,为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管理、推广科学技术成果。
(十)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对行政区域内各行业实行监督,保障合作经营和个体经营者照章纳税,守法致富。
(十一)协调行政区域内各村、各行业、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理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同企业、事业和社会中介组织之间的关系。
(十二)指导村(居)民委会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的作用。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回车镇人民政府决算单位构成
回车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包括人民政府机关本级决算和镇属事业单位决算。
1.回车镇人民政府机关本级
2.回车镇计生服务服务中心
3.回车镇财政所
4.回车镇民政所
5.回车镇中心校
6:
回车镇村镇发展中心
7:
回车镇农业服务中心
8:
回车镇文化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回车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回车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回车镇人民政府2016年收入总计3272万元,支出总计3272万元,与2015年3145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7万元,环比上升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回车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3272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3272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回车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327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695万元,占总支出的82%;项目支出577万元,占总支出的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回车镇人民政府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272万元。
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127万元,环比上升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回车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72万元,支出决算为3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6万元,占9%;教育支出480万元,占1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万元,占2.2%;科学技术支出67万,占2%;公共安全支出41万,占1.2%;文化支出2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占2.9%;社区支出750万元,占23%;农林水支出892万元,占27%;其他支出577万元,占18%。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回车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1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回车镇人民政府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
逐年压缩三公支出。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万元,完成预算的%,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1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
逐年压缩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共接待3620批次、20000人次。
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
逐年压缩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回车镇人民政府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7万元,支出决算为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回车镇人民政府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万元,比2015年减少15.3%,主要原因:
逐年压缩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回车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3.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9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回车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消防车1辆,垃圾处理车1辆,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回车镇人民政府共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60万元。
其中:
一事一议60万元;小城镇建设40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
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
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
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
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是指回车镇人民政府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
是指为保障回车镇人民政府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是指回车镇人民政府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
是指为回车镇人民政府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
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八)其他支出(项):
京豫对口协作项目资金。
九、“三公”经费:
是指纳入镇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回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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