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柱墙梁规范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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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柱墙梁规范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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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柱墙梁规范要求
框架柱规范要求
一、《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1、4.2.1-2:
梁、柱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400、HRB500、HRBF400、HRBF500钢筋。
2、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
一类环境20mm,二a类环境25mm,二b类环境35mm,三a类环境40mm,三b类环境50mm。
(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时最外层保护层厚度为50年数值的1.4倍。
混凝土等级不大于C25时,保护层厚度增加5mm。
)
3、柱中纵向钢筋的配置规定:
1)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5%;
2)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50mm,且不宜大于300mm;
3)偏心受压柱的截面高度不小于600mm时,在柱的侧面上应设置直径不小于10mm的纵向构造钢筋,并相应设置复合箍筋或拉筋;
4)圆柱中纵向钢筋不宜少于8根,不应少于6根,且宜沿周边均匀布置;
5)在偏心受压柱中,垂直于弯矩作用平面的侧面上的纵向受力钢筋以及轴心受压柱中个边的纵向受力钢筋,其中距不宜大于300mm。
4、柱中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d/4,且不应小于6mm,d为纵向钢筋的最大直径;
2)箍筋间距不应大于400mm及构件截面的短边尺寸,且不应大于15d,d为纵向钢筋的最小直径;
3)柱及其他受压构件中的周边箍筋应做成封闭式;对圆柱中的箍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规范8.3.1条规定的锚固长度,且末端应做成135°弯钩,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5d,d为箍筋直径;
4)当柱截面短边尺寸大于400mm且各边总下次昂钢筋多余3根时,或当柱截面短边尺寸不大于400mm但各边钟祥钢筋多余4根时,应设置复合箍筋;
5)注重全部纵向受力赶紧的配筋率大于3%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10d,强切不应大于200mm。
箍筋末端应做成135°弯钩,且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
6)在配有螺旋式或焊接环式箍筋的柱中,如在正截面受压承载力计算中考虑间接钢筋的作用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80mm及dcor/5,且不宜小于40mm,dcor为按箍筋内表面确定的核心截面直径。
5、框架柱的截面尺寸:
矩形截面柱,抗震等级为四级或者层数不超过2层时,其最小截面尺寸不宜小于300mm,一、二、三级抗震等级且层数超过2层时不宜小于400mm;圆柱的截面直径,抗震等级为四级或者层数不超过2层时不宜小于350mm,一、二、三级抗震等级且层数超过2层时不宜小于450mm;
柱的剪跨比宜大于2;
柱截面长边与短边比不宜大于3.
6、框架柱钢筋配置:
框架柱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抗震等级一级,1%;抗震等级二级,0.8%;抗震等级三级,0.7%;抗震等级四级,0.6%。
当采用335Mpa级、400Mpa级纵向受力钢筋时,数值应分别增加0.1、0.05采用,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60以上时,数值应增加0.1采用。
同时,每一侧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对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最小配筋百分率应增加0.1。
框架柱和框支柱上、下两端箍筋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复合下表规定:
(柱根是指底层柱下端的箍筋加密区范围)
抗震等级
箍筋最大间距(mm)
箍筋最小直径(mm)
一级
纵向钢筋直径的6倍和100中较小值
10
二级
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和100中较小值
8
三级
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和150(柱根100)中较小值
8
四级
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和150(柱根100)中较小值
6(柱根8)
框支柱和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应在柱全高范围内加密箍筋,且箍筋间距应复合上表中一级抗震等级的构造要求。
一级抗震等级框架柱的直径不小于10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150mm及二级抗震等级框架柱的直径不小于10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200mm时,除底层柱下端外,箍筋间距应允许采用150mm;四级抗震等级跨家柱剪跨比不大于2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7、框架柱、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配筋率不应大于5%。
柱的纵向钢筋宜对称配置。
截面吹村大于400mm的柱,纵向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
当按一级抗震等级设计,且柱的剪跨比不大于2时,柱每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1.2%。
8、框架柱的箍筋加密区长度,应取柱截面长边尺寸(或圆形截面直径)、柱净高的1/6和500mm中的最大值;一、二级抗震等级的角柱应沿柱全高加密箍筋。
底层柱根箍筋加密区长度应取不小于该层柱净高的1/3;当有刚性地面时,除柱端箍筋加密区外尚应在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高度范围内加密箍筋。
9、柱箍筋加密区内的箍筋肢距:
一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00mm;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50mm和20倍箍筋直径中的较大值;四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300mm。
每隔一根纵向钢筋宜在两个方向有箍筋或拉筋约束;当采用拉筋且箍筋与纵向钢筋有绑扎时,拉筋宜紧靠纵向钢筋并勾住箍筋。
10、一、二、三、四级抗震等级的各类结构的框架柱、框支柱,其轴压比不宜大于下表规定限值。
对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柱轴压比限值应适当减小。
结构体系
抗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框架结构
0.65
0.75
0.85
0.9
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
0.75
0.85
0.9
0.95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0.6
0.7
——
——
注:
1)轴压比指柱地震作用组合的轴向压力设计值与柱的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之比值;
2)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强度为C65、C70时,轴压比限值宜按表中数值减小0.05;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75、C80时,轴压比限值宜按表中数值减小0.1;
3)表内限值适用于剪跨比大于2、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60的柱;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轴压比限值应降低0.05;剪跨比小于1.5的柱,轴压比限值应专门研究并采用特殊构造措施;
4)沿柱全高采用井字复合箍,且箍筋间距不大于100mm、肢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12mm,或沿柱全高采用连续复合螺旋箍,且螺距不大于100mm、肢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12mm,活沿柱全高采用连续复合矩形螺旋箍,且论选净距不大于80mm、肢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10mm时,轴压比限值均可按表中数值增加0.1;
5)当柱截面中部设置附加纵向钢筋形成的芯柱,且附加纵向钢筋的总截面面积不少于柱截面面积的0.8%时,轴压比限值可按表中数值增加0.05;此项措施与注4的措施同时采用,轴压比限值可按表中数值增加0.15,但箍筋的配筋特征值λv仍按轴压比增加0.1的要求确定;
6)调整后的轴压比限值不应大于1.05
二、抗震规范
1、框架柱轴压比限值:
抗震等级为一级,0.65;抗震等级为二级,0.75;抗震等级为三级,0.85;抗震等级为四级,0.90。
且柱的轴压比不应大于1.05。
2、柱箍筋在规定范围内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间距和直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情况下,箍筋的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按下表采用:
抗震等级
箍筋最大间距(采用较小值,mm)
箍筋最下直径(mm)
一
6d,100
10
二
8d,100
8
三
8d,150(柱根100)
8
四
8d,150(柱根100)
6(柱根8)
2)一级框架柱的箍筋直径大于12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150mm及二级框架柱的箍筋直径不小于10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200mm时,出底层柱下端外,最大间距应允许用150mm;三级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大于400mm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允许采用6mm;四级框架柱剪跨比不大于2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3)框支住和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3、柱的纵向钢筋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的纵向钢筋宜对称配置。
2)截面变长大于400mm的柱,纵向钢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3)柱总配筋率不应大于5%;剪跨比不大于2的一级框架柱,每侧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宜大于1.2%。
4)边柱、角柱及抗震墙端柱在小偏心受拉时,柱内纵筋总截面面积应比加速安置增加25%
5)柱纵向钢筋的绑扎接头应避开柱端的箍筋加密区。
4、柱的箍筋配置,应复合下列要求:
1)柱的箍筋加密范围,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a)柱端,取截面高度(圆柱直径)、柱净高的1/6和500mm三者的最大值;
b)底层柱的下端不小于柱净高的1/3;
c)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
d)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因设置填充墙等形成的柱净高与柱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的柱、框支柱、一级和耳机框架柱的角柱,取全高。
2)柱估计加密区的箍筋肢距,一级不宜大于200mm,二三级不宜大于250mm,四级不宜大于300mm,至少每隔一根纵向钢筋宜在两个方向有箍筋或拉筋约束;采用拉筋复合箍时,拉筋宜紧靠纵向钢筋并钩住箍筋。
三、高规:
1、柱截面尺寸宜复合下列规定:
1)矩形截面柱的边长,非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250mm,抗震设计时,四级不宜小于300mm,一、二、三级时不宜小于400mm;圆柱直径,非抗震和四级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350mm,一、二、三级时不宜小于450mm。
2)柱剪跨比宜大于2.
3)柱截面高宽比不宜大于3.
2、抗震设计时,钢筋混凝土柱轴压比不宜超过下表规定;对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其轴压比限值应适当减小。
结构类型
抗震等级
一
二
三
四
框架结构
0.65
0.75
0.85
—
板柱-剪力墙、框架-剪力墙、框架-核心筒、筒中筒结构
0.75
0.85
0.90
0.95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0.60
0.70
剪力墙规范要求
高层规范
7剪力墙结构设计
7.1.1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宜沿主轴方向或其他方向双向布置;抗震设计的剪力墙结构,应避免仅单向有墙的结构布置形式。
剪力墙墙肢界面宜简单、规则。
剪力墙结构的侧向刚度不宜过大。
7.1.2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为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
短肢剪力墙较多时,应布置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形成短肢剪力墙与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共同抵抗水平力的剪力墙结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其最大使用高度应比本规程表4.2.2-1中剪力墙结构的规定值适当降低,且7度和8度抗震设计时分别不应大于100m和60m;
2.抗震设计时,筒体和一般剪力墙承受的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不宜小于结构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的50%;
3.抗震设计时,短肢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应比本规程表4.8.2规定的剪力墙的抗震等级提高一级采用;
4.抗震设计时,各层短肢剪力墙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产生的轴力设计值的轴压比,抗震等级为一二三时分别不宜大于0.5、0.6、和0.7;对于无翼缘或端柱的一字形短肢剪力墙,其轴压比限值相应降低0.1;
5.抗震设计时,除底部加强部位应按本规程第7.2.10条调整剪力设计值外,其他各层短肢剪力墙的剪力设计值,一二级抗震等级应分别乘以增大系数1.4和1.2;
6.抗震设计时,短肢剪力墙界面的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底部加强部位不宜小于1.2%,其他部位不宜小于1.0%;
7.短肢剪力墙截面厚度不应小于200mm;
8.7度和8度抗震设计时,短肢剪力墙宜设置翼缘。
一字型短肢剪力墙平面外不宜布置与之单侧相交的楼面梁
7.1.3B级高度高层建筑和9度抗震设计的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采用本规程第7.1.2条规定的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
7.1.4剪力墙的门窗洞口宜上下对齐、成列布置,形成明确的墙肢和连梁。
宜避免使墙肢刚度相差悬殊的洞口设置。
抗震设计时,一二三级抗震等级剪力墙的底部加强部位不宜采用错洞墙;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均不宜采用错合错洞墙。
7.1.5较长的剪力墙宜开设洞口,将其分成长度较为均匀的若干墙段,墙段之间宜采用弱连梁连接,每个独立墙段的总高度于其界面高度之比不应小于2。
墙肢截面高度不宜大于8m。
7.1.6剪力墙宜自上到下连续布置,避免刚度突变。
7.1.7应控制剪力墙平面外的弯矩。
当剪力墙墙肢与其平面外方向的楼面梁连接时,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个措施,减小梁端部弯矩对墙的不利影响;
1.沿梁轴线方向设置与梁相连的剪力墙,抵抗该墙肢平面外弯矩;
2.当不能设置与梁轴线方向相连的剪力墙时,宜在墙与梁相交处设置扶壁柱。
扶壁柱宜按计算确定截面及配筋。
3.当不能设置扶壁柱时,应在墙与梁相交处设置暗柱,并宜按计算确定配筋。
4.必要时,剪力墙内可设置型钢。
7.1.8剪力墙开洞形成的跨高比小于5的连梁,应按本章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当跨高比不小于5时,宜按框架梁进行设计。
7.1.9抗震设计时,一般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墙肢总高度的1/8和底部两层二者的较大值,当剪力墙高度超过150m时,其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墙肢总高度的1/10;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符合本规程第10.2.4条规定。
7.1.10不宜将楼面主梁支承在剪力墙之间的连梁上。
7.1.11楼面梁与剪力墙连接时,梁内纵向钢筋应伸入墙内,并可靠锚固。
截面设计及构造
7.2.1剪力墙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带有筒体和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7.2.2剪力墙的截面尺寸应满足下列要求:
1.按一二级抗震等级设计的剪力墙的截面厚度,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层高或剪力墙无支长度的1/6,且不应小于200mm;其他部位不应小于层高或剪力墙无支长度的1/20,且不应小于160mm。
当为无端柱或翼墙的一字形剪力墙时,其底部加强部位截面厚度尚不应小于层高的1/12;其他部位尚不应小于层高的1/15,且不应小于180mm;
2.按三四级抗震等级设计的剪力墙的截面厚度,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层高或剪力墙无支长度的1/20,且不应小于160mm;其他部位不应小于层高或剪力墙无支长度的1/25,且不应小于160mm。
3.非抗震设计的剪力墙,其截面厚度不应小于层高或剪力墙无支长度的1/25,且不应小于160mm;
4.当墙厚不能满足本条第1、2、3条款的要求时,应按本规程附录D计算墙体的稳定;
5.剪力墙井筒中,分隔电梯井或管道井的墙肢截面厚度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160mm;
6.剪力墙的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地震作用组合时
2)有地址作用组合时
剪跨比
大于2.5时
剪跨比
不大于2.5时
式中VW:
剪力墙截面剪力设计值,应符合本规程第7.2.10条的规定;
hw0:
剪力墙截面有效高度
;混凝土强度影响系数,应按本规程第6.2.6条采用
:
计算截面处的剪跨比
7.2.3高层建筑剪力墙中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不应采用单排配筋。
当剪力墙截面厚度不bw大于400mm,可采用双排配筋;bw大于400,但不大于700mm时,宜采用三排配筋;当bw大于700mm时,宜采用四排配筋。
受力钢筋可均匀分布成数排。
各排分布钢筋之间的拉接筋间距不应大于600mm,直径不应小于6mm,在底部加强部位,约束边缘构件以外的拉接筋间距尚应适当加密。
7.2.4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应进行平面内的斜截面受剪、偏心受压或偏心受拉、平面外轴心受压承载力计算。
在集中荷载作用下,墙内无暗柱时还应进行局部受压承载力计算。
7.2.5矩形截面独立墙肢的截面高度hw不宜小于截面厚度bw的5倍;当hw/bw小于5时,其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轴压力设计值的轴压比,一二级时不宜大于本规程表7.2.14的限值减0.1,三级时不宜大于0.6;当h
w/bw不大于3时,宜按框架柱进行截面设计,底部加强部位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1.2%,一般部位不应小于1.0%,箍筋宜沿墙肢全高加密。
7.2.6一级抗震等级设计的剪力墙各截面弯矩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应按墙底截面组合弯矩计算值采用;
2.其他部位可按墙肢组合弯矩计算值的1.2倍采用。
7.2.7抗震设计的双肢剪力墙中,墙肢不宜出现小偏心受拉;当任一墙肢大偏心受拉时,另一墙肢的弯矩设计值及剪力设计值应乘以增大系数1.25。
7.2.8矩形、T形、I形、偏心受压剪力墙的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计算,也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7.2.14抗震设计时,一二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其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墙肢的轴压比不宜超过表7.2.14的限值。
轴压比一级(9度)一级(7、8度)二级
0.40.50.6
7.2.15一二级抗震设计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的墙肢端部应按本规程第7.2.16条的要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一二级抗震设计剪力墙的其他部位以及三四级抗震设计和非抗震设计的剪力墙墙肢端部均应按本规程第7.2.17条的要求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7.2.16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方向的长度lc和箍筋配筋特征值
宜符合表7.2.16的要求,且一二级抗震设计时箍筋直径均不应小于8mm、箍筋间距分别不应大于100mm和150mm。
箍筋的配筋范围如图7.2.16中的阴影面积所示,其体积配箍率
应按下式计算:
2.约束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配筋范围不应小于图7.2.16中阴影面积,其纵向钢筋最小截面面积,一二级抗震设计时分别不应小于图中阴影面积的1.2%和1.0%并分别不应小于6
16和6
14。
7.2.17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构造边缘构件的范围和计算纵向钢筋用量的截面面积
宜取图7.2.17中的阴影部分;
2.构造边缘构件的纵向钢筋应满足受弯承载力要求
3.抗震设计时,构造边缘构件的最小配筋应符合表7.2.17的规定,箍筋的无支长度不应大于300mm,拉筋的水平间距不应大于纵向钢筋间距的2倍。
当剪力墙端部为端柱时,端柱中纵向钢筋及箍筋宜按框架柱的构造要求配置;
4.抗震设计时,对于复杂高层建筑结构,混合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以及B级高度的剪力墙结构中的剪力墙(筒体),其构造边缘构件的最小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纵向钢筋最小配筋应将表7.2.17中的0.008
、0006
和0.004
分别代之以0.0101
、0.008
和0.005
2)箍筋的配筋范围宜取图7.2.17中阴影部分,其配箍特征值
不宜小于0.1。
5非抗震设计时,剪力墙端部应按构造配置不少于4根12mm的纵向钢筋,沿纵向钢筋应配置不少于直径为6mm、间距为250mm的拉筋。
7.2.18剪力墙分布钢筋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般剪力墙竖向和水平分布筋的配筋率,一二三级抗震设计时均不应小于0.25%,四级抗震设计和非抗震设计时均不应小于0.2%;
2.一般剪力墙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间距均不应大于300mm;分布钢筋直径均不应小于8mm。
7.2.19剪力墙竖向、水平分布钢筋的直径不宜大于墙肢截面厚度的1/10。
7.2.20房屋顶层剪力墙以及长矩形平面房屋的楼梯间和电梯间剪力墙、端开间的纵向剪力墙、端山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25%,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
7.2.21剪力墙钢筋锚固和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非抗震设计时,剪力墙纵向钢筋最小锚固长度应取
;抗震设计时,剪力墙纵向钢筋最小锚固长度应取
。
、
的取值应符合本规程第6.5节的有关规定
2.剪力墙竖向及水平分布钢筋采用搭接连接时,一二级剪力墙的底部加强部位,接头位置应错开,同一截面连接的钢筋数量不宜超过总数量的50%,错开净距不宜小于500mm;其他情况剪力墙的钢筋可在同一截面连接。
分布钢筋的搭接长度,非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1.2
,抗震设计不应小于1.2
。
3.暗柱及端柱内纵向钢筋连接和锚固要求宜与框架柱相同,宜符合本规章第6.5节有关规定。
7.2.21连梁两端截面的剪力设计值V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非抗震设计以及四级剪力墙的连梁,应分别取考虑水平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组合的剪力设计值.
7.2.26剪力墙的连梁不满足本规程第7.2.22条要求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1.减小连梁截面高度或采取其他减小连梁刚度的措施。
2.抗震设计剪力墙连梁的弯矩可塑性条幅;内力计算时已经按本规程第5.2.1条的规定降低了刚度的连梁,其弯矩值不宜再调幅,或限制再调幅范围。
此时,应取弯矩调幅后相应的剪力设计值校核其是否满足本规程第7.2.22条的规定;剪力墙中其他连梁和墙肢的弯矩设计值宜视调幅连梁数量的多少而相应适当增大。
3.当连梁破坏对承受竖向荷载无明显影响时,可按独立墙肢的计算简图进行第二次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分析,墙肢截面应按两次计算的较大值计算配筋。
7.2.27连梁的配筋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梁顶面、底面纵向水平钢筋伸入墙肢的长度,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
,非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
,且均不应小于600mm。
2.抗震设计时,沿连梁全长箍筋的构造应符合本规程第6.3.2条框架梁梁端跪进加密区的箍筋构造要求;非抗震设计时,沿连梁全长的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不应大于150mm
3.顶层连梁纵向水平钢筋伸入墙肢的长度范围内应配置箍筋,箍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直径应与该连梁的箍筋直径相同。
4.连梁高度范围内的墙肢水平分布钢筋应在连梁内拉通作为连梁的腰筋。
连梁截面高度大于700mm时,其两侧面腰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跨高比不大于2.5的连梁,其两侧腰筋的总面积配筋率不应小于0.3%。
7.2.28剪力墙开小洞口和连梁开洞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剪力墙开有边长小于800mm的小洞口、且在结构整体计算中不考虑其影响时,应在洞口上下和左右配置补强钢筋,补强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2mm,截面面积应分别不小于被截断的水平分布钢筋的竖向分布钢筋的面积;
2.穿过连梁的管道宜预埋套管,洞口上下的截面有效高度不宜小于梁高的1/3,且不宜小于200mm;被洞口削弱的截面应进行承载力验算,洞口处应配置补强纵向钢筋和箍筋,补强纵向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2mm。
抗震规范
6.4抗震墙结构的基本抗震构造措施
6.4.1抗震墙的厚度,一二级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三四级不应小于14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5;无端柱或翼墙时,一二级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三四级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
底部加强部位的墙厚,一二级不应小于200mm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三四级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无端柱或翼墙时,一二级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2,三四级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6.
6.4.2一二三级抗震墙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墙肢的轴压比,一级时,9度不宜大于0.4,7、8度不宜大于0.5;二三级时不宜大于0.6。
6.4.3抗震墙竖向、横向分布钢筋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二三级抗震墙的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四级抗震墙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2%.
2.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落地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3%。
6.4.4抗震墙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的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震墙的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300mm,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落地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竖向和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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