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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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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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2
学校教育技术设施设备使用、管理、维修维护制度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管理员职责
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软硬件出借制度
用户帐户管理制度
校园网管理制度
电子备课室微机管理办法
学校语音室管理制度
电教器材管理制度
实验室仪器安全管理制度
科学实验室管理使用制度
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普通教室电教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电视台管理制度
广播室管理制度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和使用须知
会议室使用制度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计算机房是进行计算机教学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的重要场所,为确保软硬件系统的可靠运行,有效地为教育教学服务,请自觉遵守本管理制度:
1)请自觉遵守计算机法规和计算机使用道德规范,不发布有损国家、学校或它人形象的言论(信息);不得进入不健康网站;
2)软、硬件系统均由机房管理员进行维护和管理,严禁其它无关人员拆卸机器、修改系统设置;
3)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并加以罚款,追究责任;
4)进入计算机房,保持安静,请自觉如实填写使用登记簿,下课前请将设备整理归位;
5)保持室内卫生整洁,无关物品不准带入计算机房,一旦发现,将予以没收;
6)为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严禁使用外来存储介质(如磁盘光盘等);如教学需要,则由任课教师统一组织安排;
7)任何人不得将专用设备移作它用,不得在计算机房从事一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8)下班之前,进行检查整理并做好记录,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湿、防雷等措施,关闭门窗、设备外部电源。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房内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测,每周一次,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并做好记录,发现重大问题,立即上报市局信息中心。
二、设备运行时要每日必须进行查看,发现问题及早解决。
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禁止在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不得在机房内使用明火、吸烟。
四、执机人员每天下班前要对水、暖、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或报告主管局长。
五、要保持机房卫生,严格控制机房温湿度,保持各种设备的良好运行环境。
六、机房内工作人员要掌握防患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
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切断总电源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七、重要物品要妥善保管,机房内设施、备品、软件要登记在案,做到专人管理。
八、严格按设备的维护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严格遵守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发生故障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九、严禁非网络管理人员进入机房,非网络管理人员不得动用机房内所有设备。
网络管理员职责
1、态度端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每天上班检查网络设备的运行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排除各种异常,以保证网络的畅通,定期查看关键服务日志。
3、负责网站建设、做好办公OA系统及其它各部门业务软件的定期维护工作,做好OA主页的内容更新工作。
4、及时、准确做好机房数据备份,以便出现问题时及时恢复。
5、负责网络中心的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维修工作,禁止非网络管理员进入中心机房上机操作。
6、做好服务器、邮件密码保密工作,不得泄露以防止他人盗用,破坏。
7、系统内配备所用软件做好保管工作,禁止非系统外使用及复制。
8、认真做好本级各科(股)及所属各单位计算机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机关公文的正常流转。
9、禁止使用来路不明的软盘、光盘,外来盘片注意杀毒。
10、做好网络的安全与防毒,定期做好防病毒软件的升级工作,避免公网黑客恶意攻击及网络病毒的传播。
11、与其它科室密切配合,做好本局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培训工作及有关软件的安装、使用工作。
12、认真保管好网络耗材、配件,认真记帐,帐、物相符。
13、负责计算机机房的防盗、防火、安全问题及卫生问题。
每天认真打扫机房卫生,每周机房进行一次大扫除。
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关于计算机防计算机病毒软件的安装与使用
第三章关于网络接口的管理
第四章关于数据备份
第五章关于计算机病毒防范预报预警机制的建立
第六章关于计算机病毒防范的日常管理
第七章发现或受到“计算机病毒”攻击后的管理措施
第八章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检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计算机机房,促进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各旗市(区)局信息中心应建立健全计算机病毒安全管理制度,成立计算机病毒安全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
第二章、关于计算机防计算机病毒软件的安装与使用
第三条:
统一安装由市局信息中心购置或许可的杀毒软件。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安装、使用未经市局信息中心许可的杀毒软件;
第四条:
计算机病毒防范人员要对系统内的计算机进行定期杀毒,建立完整的计算机安全运行日志、操作记录及其它与安全有关的资料并做好杀毒记录;
第五条:
安装的防计算机病毒软件,要定期或及时更新(升级)计算机病毒防范产品的版本(或登录市局服务器进行更新);
第六条:
网管人员要定期间查看市局病毒公告;
第七条:
对新购进的计算机及设备,为防止原始计算机病毒的侵害,要组织计算机病毒防范人员进行检查后方可安装运行;
第八条:
软盘、光盘等移动媒体,以及外来的系统和软件,下载软件等,要先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确认无计算机病毒后才可以使用;严禁使用未经清查的、来历不明的软盘、光盘等;
第九条:
能用硬盘启动的,尽量不要使用软盘、光盘启动计算机;
第十条:
严禁使用盗版软件,特别是盗版的杀毒软件,严禁在工作计算机上安装、运行各类游戏软件;
第十一条:
新系统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第十二条:
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关于网络接口的管理
第十三条:
原则上不允许本系统局域网内计算机登录Internet网,如有特殊情况,对获准上Internet网的计算机要设卡建档,做好记录,责任到人,并将其计算机列为重点安全防范对象。
第十四条:
如要使用Internet时,应立即与本系统的内网分开,再次与局域网连接时,必须先进行查毒;
第十五条:
局域网的电子邮件要与Internet网的电子邮件分开;
第十六条:
在接入Internet网时,严格控制下载软件,谨慎接收电子邮件;在接收电子邮件时,不得随意打开邮件附件;
第十七条:
对服务器,要采用市局指定的网络防计算机病毒软件,并对经过服务器的信息进行监控,防止计算机病毒通过服务器扩散、传播;
第十八条:
对共享的网络文件服务器,应特别加以维护,控制读写权限,尽量不在服务器上运行软件程序;
第四章、关于数据备份
第一条:
系统的主要数据要经常备份,或自动异机备份;
第十九条:
备份存储介质要由专人保管,并有备份标记;
第五章、关于计算机病毒防范预报预警机制的建立
第二十条:
在计算机病毒发作的高风险日之前,根据市局信息中心的提示,通过调整系统时钟等措施,避开“计算机病毒”发作的高风险日;
第二十一条:
在一些破坏性较大的计算机病毒发作日期前,要及时通知有关用户作好准备;
第二十二条:
跟踪计算机病毒发展的最新动态,及时了解计算机病毒,特别是有严重破坏力的计算机病毒的爆发日期或爆发条件,及时通知所有科、室、所、队进行防范;
第六章关于计算机病毒防范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三条:
随时注意计算机的各种异常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用查毒软件仔细检查,对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市局信息中心;
第二十四条:
经常更新与升级防杀计算机病毒软件的版本;
第三条:
对重点岗位的计算机要定点、定时、定人作查毒杀毒巡检;
第二十五条:
经常关心防杀计算机病毒厂商公布的计算机病毒情报,及时了解新产生的、传播面广的计算机病毒,并知道它们的发作特征和存在形态,及时发现计算机系统出现的异常是否与新的计算机病毒有关;
第七章、现或受到“计算机病毒”攻击后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六条:
当出现计算机病毒传染迹象时,立即隔离被感染的系统和网络,并上报计算机安全领导小组,由计算机病毒防范人员进行处理,不许带“毒”继续运行;
第二十七条:
计算机病毒防范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处理方案,并向计算机安全领导小组汇报;
第二十八条:
发现计算机病毒后,一般应利用防杀计算机病毒软件清除文件中的计算机病毒;杀毒完成后,重启计算机,再次用防杀计算机病毒软件检查系统中是否还存在计算机病毒,并确定被感染破坏的数据是否确实完全恢复;
第二十九条:
进行查毒、杀毒处理时,应先对数据进行备份,并交由原使用人员保管,不得将计算机内的有关数据外泄。
第三十条:
如果破坏程度比较严重,或感染的是重要数据文件,计算机病毒防范人员不要盲目修复,而要立即上报市局计算机安全领导小组,由市局信息中心指定计算机病毒防范的专业人员处理;
第三十一条:
涉密计算机出现安全隐患时,必须在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处理。
第三十二条:
对于杀毒软件无法杀除的计算机病毒,应将计算机病毒样本上报市局信息中心。
第三十三条:
一旦发生计算机病毒疫情,要启动应急计划,采取应急措施,将损失降到最小。
第八章、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检查
第三十四条:
各室要加大计算机病毒防范的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认真执行和落实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十五条:
各室要建立检查监管小组,以定期常规检查与特别日期专项检查、集中检查与分散检查相结合方式,对系统的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六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技术薄弱环节,应限期整改;
第三十七条:
要对如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上报区市局信息中心,并积极配合;各室要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各室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以及发生的计算机犯罪案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市局信息中心汇报,直至公安机关有关部门,以便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本制度自制订之日起开始实施。
软硬件出借制度
为满足学校有关部门使用相关软硬件的需求,更加有序合理使用相关设备,加快信息资源的建设,提高软硬件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出借制度:
1、软件资源、硬件设备均属学校财产,出借相关设备是为了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
2、借用相关设备、软件(试用版或赠送版),需经信息中心主任签字同意,贵重设备由信息中心主任请示分管校长后方可出借。
3、正版软件因受版权限制,均不外借,在校内使用,由网管安装。
4、严格履行借用程序并按要求填写“学校软件资源及硬件设备出借登记表”。
5、借用的设备或软件按借用时的承诺,须及时归还,并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否则将取消借用资格。
6、在借用期间,不得擅自拆卸,修改系统配置,若造成不可恢复性故障,将由当事人自行恢复和维修。
7、使用者应该爱惜设备和相关软件资源,不删改非自已创作的数据信息,做好保洁工作,放置在整洁、低尘、低热、低湿的安全地方,更不得转借他人,若出现损坏、丢失等意外情况,由借用人承担全部责任,照价赔偿。
8、在使用设备前,要认真阅读相关说明,或向信息中心相关人员询问,以防人为造成设备和软件故障,影响使用。
9、归还前,借用人做好各自数据信息的备份和安全保密工作,避免数据信息的丢失、引发矛盾、造成损失。
10、借用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的所有条款。
用户帐户管理制度
随着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不断深入,各类管理平台和应用平台正在逐步投入使用,为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有效的进行组织管理和不同用户对数据信息的不同需求,特制定《学校用户帐户管理制度》:
1、信息中心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为用户设置帐户,并进行统一管理。
2、由信息中心帐户管理员进行帐户设置和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员泄露帐户信息。
3、帐户管理员对用户帐户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完整的帐户规划表,帐户文件必须加密,密钥由帐户管理员专管。
4、用户在使用自己的帐户时要注意安全、保密,防止他人有意或无意窃用自己的帐户,更不允许将帐户告知他人,以防造成不良后果。
5、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与帐户管理员取得联系并及时进行处理,管理员要做好处理日志。
6、若需变更帐户须报信息中心审批,并遵循先注销,再变更的规则。
7、对违反《学校用户帐户管理制度》者,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校园网管理制度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员工提供一种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为了维护本校的网络安全,防止网络攻击、网络病毒等在本校出现,提高我校的网络安全性能,方便我校老师使用,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
1、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2、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3、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不得随意将文件(夹)设为共享。
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按价赔偿。
4、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
网管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负责对部门级资源进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5、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
6、校内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时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7、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校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校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a、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b、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c、盗用他人账号
d、私自转借、转让用户账号造成危害
e、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f、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g、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8、上网的时间限制:
(1)除中午的时间外,在其它正常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上网的过程中必须与教学教研有关。
(2)节假日(包括星期六、星期天)不能带家属子女来学校上网。
9、上网注意事项:
(1)不能登陆到不健康的、黑客的网站。
(2)在上网的过程中,不能制造、传播、复制带有病毒的、不健康内容的、违反国家安全及法律法规的文件或图片、动画、声音等信息。
(3)请自觉使用正版软件,请隔一定的时间对杀毒软件(如KILL或瑞星)进行升级。
(4)不能够在学校的电脑上玩网上游戏。
电子备课室微机管理办法
一、电子备课室微机要安排专人管理,并负责微机的日常维护及相关软硬件的安装、管理。
二、为了保障文件、数据的安全性与保密性,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系统设置,以保障信息正常交流;非本校人员严禁操作微机,各教师使用后要做好记载。
三、电子备课室由专人负责按时开放,操作者应严格按规范开关、操作微机,关闭微机后应关闭电源。
四、严禁边饮食边操作微机或湿手开启、操作微机。
五、电子备课室必须保持清洁、通风、干爽,应勤拖地。
禁止用扫帚扫地,严禁吸烟,避免阳光直射微机,如遇强雷雨天气禁止使用微机。
六、微机出现软硬件故障,必须及时向管理员报告,由专人维修,各教师不得私自动手维修,否则,造成不良后果,按其损失照价赔偿。
七、电子备课室管理人员应及时对重要数据用软盘作好备份并作好标识。
八、管理人员应定期(建议每隔2~4周)用杀毒软件对磁盘作例行检查,并用系统工具整理硬盘。
九、严禁使用外来磁盘,如一定要使用,必须先杀毒,再使用。
十、禁止在微机上玩游戏、观看影碟,发现一次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
学校语音室管理制度
一、语音室的使用应由教务处及项目办根据教学培训工作需要安排,临时需要使用,应提前一小时向管理人员说明,以便检查,开启设备。
二、管理人员应帮助任课教师掌握器材、设备的使用方法,开展技术培训,做到上机前熟悉程序,规范操作,保证教学培训正常进行。
三、进入语音室上课的学生应严格按照教师安排的座位就坐,不得自行调换,管理人员应保留座位名单,落实责任。
四、上课时,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任课教师进行教学,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帮助排除。
五、学生进入语音室应先换鞋套或套上鞋套,然后对号入座。
六、学生要爱护室内一切设备,对自己使用的设备落实责任到人,使用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报告。
如有人为损坏,要加倍赔偿。
七、进入语音室所有人员应自觉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违者视其情节给予处罚。
八、下课后,管理人员须认真检查设备,并做好工作记录。
)
电教器材管理制度
一、电教器材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专用帐册,帐物相符。
二、管理人员要掌握设备性能,使用方法,能排除一般故障,保证设备正常工作,要定期对电器通电驱潮、检查、保养。
三、有关教师必须了解设备性能,掌握设备使用方法,严格操作规程。
使用时若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非正常损坏设备应照章赔偿。
四、学校应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制度,教师因教学需要借用器材,应办理借用手续,严禁私自占有器材设备和利用电教设备播放与教学无关的节目。
若触犯法律应追究法律责任。
五、电教设备应保持清洁,做到“四防”(防火、防盗、防潮、防灰尘)。
六、每学期学校要定期检查清理器材设备,管理人员工作变更时,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实验室仪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供电线路及各种电器安装均应合乎安全用电规定。
线路及用电设备须每学期检修一次。
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按规定放入地窖专柜,要有安全防范措施。
三、使用加热设备,要严守操作规程。
四、室内要有防火设备。
灭火器要定期更换药液。
禁止吸烟。
五、化学药品的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倒入下水道。
六、实验室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门、窗及水电等设施,以确保安全。
七、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管理人员与当事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科学实验室管理使用制度
一、进入科学实验室,应按规定的实验桌号就坐,遵守纪律,保持安静。
二、保持科学实验室的整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在实验桌上乱刻,乱写。
三、爱护实验仪器,不得随意翻动各种标本、实验器械等。
四、实验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所有实验仪器应做到轻拿轻放,并按实验规则进行,实验中,如有异常情况发生,就立即报告教师。
五、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实验器材,同时填写好实验情况记载表,待教师检查实验设备,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阅览室阅览,除笔和摘抄本外,不得带书包或其他物品。
2.书报杂志阅后可以更换,但每人一次只准借阅一本(张);要就近入座,阅毕放回原处,以免影响他人借阅。
3.要爱护书报杂志,严禁涂划、污损或带出室外。
有意撕页或偷窃者,按原价加倍赔偿。
4.要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爱护室内设施,不准在室内打闹喧哗、乱扔纸屑果皮杂物,不准随地吐痰、随意走动。
5.服从阅览室值班老师及服务员的管理。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本阅览室只对我校师生开放,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上机人员须携带本人借阅证,刷卡入内。
二、读者必须遵守本室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指导与管理。
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三、读者不得携带各种非法光盘和磁盘进入本室,如需携带与教学、科研有关的光盘和磁盘进入本室,须经老师的同意与登记。
发现违规物品一律没收。
四、读者不得把各种食品、饮料、污秽之物带入本室,凡带入本室造成机器污染
者给予批评、罚款等处理,损害严重者照价赔偿。
五、任何人不得在本室的计算机上玩游戏,更不容许私自带游戏盘进入本室或非
法拷入机内,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读者要爱惜本室的光盘,保持盘面清洁,不随意折叠,划伤盘面及盘盒。
七、读者必须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拆卸机器及其外围设备,如发现缺少外围设备,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否则视为本人遗失;
八、读者不得随意把本室的各种物品、设备、部件等携带出本室,如发现携带者按偷盗依法给予严惩。
九、读者未经本室管理人员允许,一律不得私自改动机器内程序,不得删除机内资源和向机内拷任何信息,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停止用机一周。
十、未经本室有关负责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领人进入本室给予方便,上课老师、本室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上机记录,加强巡视检查并做好值班记录。
十一、上网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不得在网上操作任何有关国家机密的信息;不得访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网站,不得访问国内外的反动、淫秽网站;不得下载非法信息;不得在网上散发反动、淫秽、有损于国家声誉和形象的各种信息。
违反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予以处理。
十二、读者在使用机器时发现任何异常或故障现象,应及时与值班教师或网络中心管理人员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教工拓宽知识面的好场所。
为加强管理,阅览室应配合学校用好仅有的一些报刊杂志,为教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为此:
1、图书专管人员拟订每年的报刊杂志,经教务政教处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后订购。
2、每年订购的报刊杂志,先由图书室编目入册,然后再发放到阅览室;报刊杂志由专管员装订成册,作为资料保存于资料室。
3、部分报刊杂志陈列于阅览架上,阅后放回原处,部分期刊可由阅览室出借处出借。
4、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全天。
5、阅览室的报刊杂志不能带出阅览室。
报刊杂志如被损坏则照价赔偿。
普通教室电教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1.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电教设备使用者应掌握各仪器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电教管理员处理。
3.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规范程序进行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找出现故障的原因,及时处理后再使用。
4.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并把仪器设备放回原处。
5.未经电教管理员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6、各班的学习委员为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员,负责各班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登记等工作。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电视台管理制度
1、经常组织打扫,防止灰尘污染。
2、仪器用具摆放有序、平稳,摄像机不得随意搬动。
3、不无故借出录像带、录音机等仪器。
4、不得随意进出电视台。
5、按时组织师生时入室内活动,进室需换鞋,不得吸烟。
6、不得随意开关电源,防止触电。
7、如有仪器损坏,应及时汇报,妥善维修。
仪器损坏,照价赔偿。
8、每次活动前应做好演播准备,活动结束应及时记载,各类资料应及时汇总并送交资料室保存归档。
广播室管理制度
1、教师或学生必须在安排的时间内进入广播室,其他时间不得入内,管理人员不得将钥匙随便转给他人。
2、广播室管理员应按作息时间表的安排准时播两操音乐。
3、学校红领巾广播站播音,辅导老师应提前做好广播器材的调试工作,学生不得随意触摸、拨弄器材、防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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