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合同常见陷阱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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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合同常见陷阱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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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合同常见陷阱总结
出版合同常见陷阱总结
传统上,出版商将图书卖给书店,精装书的批发价是封面价格的50%。
作者得到约占封面价格15%的版税。
出版商的简明成本支出如下:
以一本26美元的新精装书为例,出版商一般得到13美元,作者得到约占封面价格15%的版税,即约为3.90美元。
纸张、印刷及装订成本约为1.80美元。
销售环节需要1美元,物流环节需要1.70元。
剩下的4.60美元用来支付房租、编辑、销售人员及坏账损失。
在书店销售的图书中,有35%会退给出版商,这部分损失也得由出版商承担,这样一来,利润率便微乎其微了。
数十年以来,虽然情形总不令人十分满意,但这一模式大体未变。
电子书将整个体系带进困惑。
如果没有实体书,价格怎样决定?
许多出版商同意给作者25%的版税,在价格问题上已与亚马逊进行了一系列协商。
一般的作者版税合同只能拿到8%,非常知名的人能拿到15%。
.合同上说: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上述著作稿以各种媒体形式予以出版。
"
陷阱之处:
繁体中文你可以卖一次
简体中文你可以卖一次
简体中文的精装本你可以卖一次
繁体中文的精装本你可以卖一次
简体中文的漫画版本你可以卖一次
繁体中文的漫画你可以卖一次
简体中文的光碟软件版本卖一次
繁体中文的光碟软件版本卖一次
简体中文的影视(视频)版本卖一次
繁体中文的影视(视频)版本卖一次
简体中文的游戏版本卖一次
繁体中文的游戏版本卖一次
你算算,一共12个版本
你可以赚12次钱,结果因为没注意这句话,都被这家黑心出版社赚了。
所以合同里要说明:
双方并约定,甲方以简装图书纯文字形式出版。
2.合同上说:
"甲方授权乙方在编辑加工中,对上述著作稿作必要的修改和删节。
"
陷阱之处:
不符合著作权法中最保护著作完整性的约定
3.合同上说:
"若著作稿未满足上述条件,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进行修改,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陷阱之处:
这个规定只有写作团体,比如一个创作工作室里的负责人对工作室成员的规定。
出版社又跟你不在同一公司或组织,怎么能这样规定你呢?
4.合同上没有发行区域进行限定
陷阱之处:
那么大陆版卖一次,台湾版卖一次,海外版卖一次,作者还是要吃亏的。
必须在合同中限定是"仅限中国大陆发行"。
要想在海外发行,请再签一份合同。
新闻出版署标准合同样本
新闻出版署合同样本
图书出版合同(标准样式)
(国家版权局1999年3月修订)
甲方(著作权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地址:
作品名称:
作品署名: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全世界)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汉文、×文)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三)危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五)泄露国家机密;
(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
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四条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条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例要求:
第六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作品的誊清稿交付乙方。
甲方不能按时交稿的,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
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的,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
第七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数为册,乙方不能按时出版的,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
乙方在另行约定期限内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和归还作品原件,并按该报酬的%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
第八条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
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一方经对方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应将所得报酬的%交付对方。
第九条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
乙方如需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十条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甲方审样。
甲方应在日内签字后退还乙方。
甲方未按期审校,乙方可自行审校,并按计划付印。
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动超过%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担改版费用或推迟出版的责任。
)*
第十一条乙方采用下列方式及标准之一向甲方支付报酬:
(一)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
元/每千字×千字十印数(以千册为单位)×基本稿酬%。
或
(二)一次性付酬元。
或
(三)版税:
元(图书定价)×%(版税率)×印数。
#
第十二条以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应在上述作品出版后日内向甲方支付报酬,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或
以一次性支付方式付酬的,乙方向甲方交稿后日内向甲方付清。
或
以版税方式付酬的,乙方在出版后日内向甲方付清。
#
乙方在合同签字后日内,向甲方预付上述报酬的%(元)。
*
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报酬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付酬的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预付报酬。
如甲方同意修改,且反复修改仍未达到合同第五条要求,预付报酬不返还乙方;如未支付预付报酬,乙方按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向甲方支付酬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印。
首次出版年后,乙方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
如果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应谑盏酵ㄖ?
日内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五条乙方重印、再版,应将印数通知甲方,并在重印、再版日内按第十一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
第十六条甲方有权核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报酬的账目。
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提供书面授权书。
如乙方故意少付甲方应得的报酬,除向甲方补齐应付报酬外,还应支付全部报酬%的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
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应付报酬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图书脱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印,再版。
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绝重印、再版的书面答复,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书面要求后月内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上述作品出版后日内乙方应将作品原稿退还甲方。
如有损坏,应赔偿甲方元;如有遗失,赔偿元。
第十九条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册,并以折价售予甲方图书册。
每次再版向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册。
第二十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
(一)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或者按本合同第十一条
(二)一次性付酬方式向甲方支付报酬的,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订本、缩编本的付酬的方式和标准应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十一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须取得乙方许可。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或者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乙方取得甲方授权的,应及时将出版包含上述作品选集、文集、全集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交付甲方。
第二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电子版的,须取得乙方的许可
第二十三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行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的权利。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行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使用上述作品的权利,其使用所得报酬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
)
第二十四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1:
带*的为选择性内容。
注2:
第七条的(乙方在另行约定期限内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和归还作品原件,并按该报酬的%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这一段一般指出版社组织或约作者撰写的专有文稿,如不出版也要付酬和赔偿。
注3:
第十一条的按版税付酬,现在很多出版社出版文艺类书多采取元(图书定价)×%(版税率)×实际销售数。
其实这样做也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造成的,出版社现在出文艺类书多按版税付酬,而签约时作者一般又希望出版社能多印,即可多挣版税银子又可把自己的书铺满全国各个角落,当然这也是作者对自己的作品充满信心。
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并不如人意,多印的书销不出去,被书店退回来积压在出版社的库房,造成出版社不小的损失,所以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当的原则,按实际销售的数量付作者版税。
在这一方式上,还要请作者多体谅一下出版社的难处。
注4:
第十二条当版税按印数付酬改成按实际销售数付酬后,版税付酬时间被改成每半年付一次。
另:
此合同为新闻出版署制定的合同样本,各出版社具体操作时,往往根据不同内容的书稿做不同的删减戓增加。
为什么说今年(2008)的出版形势不好?
首先表现在:
第一,出版成本急剧上升,而图书消费需求会因为书价上涨而减弱。
比如纸价的持续上涨,预计两三年内很难回落,这部分成本的增加,对书价上升的助推作用十分明显。
比如大家应该注意到了,最近的新书已经都集体抬价了,如此一来,会严重限制消费者的需求和购买冲动。
(对盗版书来说更是一种泛滥的机会)
(提问)现在的小说网站太多,是不是也会影响书出版后的销量呢?
答:
如果你指的网站包括盗帖网站,那是肯定的。
其实正规网站的宣传,对图书销售促进作用大过折抵效应,但大量不规范盗贴网站的存在,无疑加剧了对图书销量的不利影响。
第二,现在出版社,出版商和销售商之间的微妙关系,将很快被打破。
根据目前我掌握的资料,今年开始赖帐出逃的图书销售商明显增多,这将造成大量的死账无法收回。
而图书市场的繁荣,其实主要是被出版商维系的,出版商负担了前期的所有成本,包括选题风险。
出版社在这里面扮演了稳赚不赔的角色,稍微懒惰的出版社,光靠买卖书号就能赚得盆满钵满。
但事实上,大部分出版社还希望赚更多的钱,所以对出版商规定了比较苛刻的主渠道销售政策。
通常来说,主渠道这块的利润基本被出版社赚走了。
长期下去,有可能导致原来脆弱的平衡关系瓦解,这三方必须有一方要做出重大让步才行。
第三,出版商之间无序竞争十分严重,为了抢夺作者资源,几乎用到了各种陷阱策略,这就是接下来我会重点提到的出版合同陷阱问题。
(比如,用貌似优厚的出版条件诱使出版经验不足的作者签订不公平合同,或者以口头承诺的方式骗取作者信任,而最后无法兑现,等等......)
现在我先回答几个刚才作者的提问:
1、自费出版是一种陷阱吗?
看合同规定,既然是自费出版,那么风险及其成本的负担者是作者(如果是真正的自费出书,而且首印还不小,这笔费用可不轻,不是普通人能负担得起的)。
关键是看发生了赢利后,双方应该如何去分配,这才是识别是否为陷阱的重要依据。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大部分自费出版合同都是陷阱,请慎重签署。
2、您能具体举例几个陷阱吗?
比如,对合同来说,版权的转让条款存在瑕疵,出版商故意隐瞒印数,导致作者实际收入缩水;再比如,出版商以花言巧语骗取作者签署"人身"买断合同,这些都是比较明显的出版陷阱。
3、什么是"人身"买断合同?
这种买断合同条款的表述形式多种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就是要求作者在一定期限内所写的全部作品必须先交付某某公司出版,美其名曰:
优先签约权条款。
但实际上,等这家公司审查后确定不要你写的某本书时,你这本书也错过了能出版的市场机会。
还有的公司,干脆很霸道的规定,你写的书非经他们同意一律不得交付他人出版,所以类似这样的条款,建议各位慎重签署,因为后期作者会遭遇非常麻烦的困境,尤其是与现在的老东家关系不好后。
4、有作者问,如果是这样,那我换笔名,然后改掉所有资料,再写新作,算不算违约?
其实建议各位尽量不要这样做,因为你的行为,已经属于合同欺诈了。
这种性质比之前人家的霸王条款还要严重,如果不想坐以待毙,最好别签署类似的条款,或者干脆在签署时就用你亲戚的身份证。
(最后这个建议只是玩笑,不建议大家采用)
我看到接下来作者问的问题,跟我手头的一份合同涉及的问题很像了,那我开始解读这份合同吧。
该合同前面的条款就规定,作者该作品的一切版权,包括但不限于......永久转让给出版方。
如果发现有合同写的是类似的话语,请一定要抵制签署。
首先,既然是打算简体出版,请把你的繁体版权和外语版权都留在自己手里。
另外,在出版地域的选择上,请强调是中国大陆地区,而不是全球。
(出版方权利的扩张,在任何出版合同中都会存在,所以可以视情况跟出版方尽量谈判,有些版权如果你认为实现几率本来就很小,也可以略过)
一部好的作品,其版权有很多部分都可以实现经济效益,比如影视改编,比如游戏改编。
所以,这些权利一律不要轻易给出去。
(注意,电子版权,影视改编权和游戏改编权等将是未来最有赚钱效益的版权,千万珍惜它们。
)
另外,所谓永久转让,也是一种不合理的条款。
通常出版合同的期限是3-5年,这个期限之后,版权应该回到作者手里。
所以以后大家一旦发现有合同还敢规定永久转让,一定要严词拒绝。
尤其是万一你将来成为名作家以后,你以前写过的书再版机会会增加。
按照国家标准合同的规定,一般签署的期限是3-5年,超过5年的都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5、有作者说,可是如果拒绝出版社的要求,出版社就拒绝出版呢?
如果该出版社不让步,只能说明它本身存在问题,因为国家有标准出版合同样式,它却不执行,居心何在?
一部作品的完整版权,其他部分大致分成:
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等......
对于小说来说,信息网络传播权(电子版权)也很重要,这块产生的收益,将来会是作品收益的大头。
对于出版代理,存在的问题比较多,其中很多有欺诈的嫌疑,但也确实有非常诚信的代理人。
我的个人观点是,除非你对代理这个人本身比较熟悉和了解,否则自己的作品还是自己做主吧。
(目前这个市场比较混乱,其实我本人是很赞成将来出现专业的作家经纪人制度的,在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这是常态,不过中国要等到这一步还需要假以时日)
事实上,现在的大部分出版代理还不怎么专业,他们在给出版商或者出版社稿子时,甄选的工夫做得不够,基本人家作者是怎么给他的稿子,他会一股脑塞给我们。
6、签署出版合同时,作者可以收预付款吗?
当然要收取预付款,尤其是今年。
我建议从今年开始,所以要出版的作者,都应该尽量争取预付款,一般可以达到首印稿酬的30%,否则万一发生任何危机,倒霉的一定是作者。
7、预付款是在签了合同后马上就收取,还是?
这个每家规定不同,最快是签约后就给钱,或者是定稿交付后给钱,再或者出版后一个月内给钱,这些都算。
8、首印稿酬的30%,这是硬性规定吗?
这不算硬性规定,需要跟出版方谈。
9、那么出版方出版期限一再拖延,这样会是陷阱吗?
有可能是陷阱,但也可能不是,因为出版迟迟不能完成,问题往往出在出版社和版署审查那边,没有哪家书商会愿意故意拖着不出版。
10如果我已同出版社签约了,他们会不会一直拖着不出版?
为了对付这种情况,建议你增加一个条款,就是合同签订后一定期限内,如果还未出版,作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甚至要求赔偿。
11、这个一定期限,一般多长时间?
3-6个月都是合适的。
12、三十万字的言情小说,出书作者大概能拿到多少钱?
没法计算,得看你要的是千字固定稿酬还是版税。
13、千字固定稿酬还是版税有什么区别?
通常新出书的人会用哪一种?
千字固定稿酬,计算方式简单,不容易引起歧义和纠纷,是大多数新人乐于采取的方式。
比如,如果谈定你是千字60的稿酬,不管这书卖得如何,如果你写了30万字,则你的稿费就是60X300=18000元。
但万一你的书卖得非常好,你这样肯定就赔了。
而版税如何计算呢?
就是版税率X首印数X图书定价,版税从5-10%都有,一般版税计算比较复杂,尤其涉及加印时。
主要是各个销售渠道折扣不同,所以不能统一按照8%之类的结算。
关于版税的计算,到加印部分会非常复杂,各家合同规定都不一样,需要根据合同条款计算。
一般来说,加印部分获取的稿酬肯定要少于首印部分,这里面有些可能是陷阱,有些则是合理的。
14、如果是千字稿酬,不管出版社出多少次,出多少册,都没有份了是吗?
正常是这样,不过你可以要求在出版合同中增加奖励条款。
15、千字稿酬+版税= 一本书的稿费?
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16、请问,如果要出书的话是不是一定得找文化公司,没有直接跟出版社签合同的吗?
可以直接和出版社签合同,但是出版社一定得挑信誉好,愿意付预付款的!
因为某些出版社一旦赖起帐来,能让你自杀的心都有。
出版社之所以会出现赖帐的情况,跟他们的体制有关,我这里指的是简体出版社。
简体出版社基本还是非市场经济的国营体制占主导,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一旦出现社长换人,发生赖帐的可能非常高。
**的出版社,我认为是信誉不错的,尤其是几家大社,信昌是我推荐的出版社之一,**人还是比较讲诚信的,尤其在预付款上。
不过,如果**人想拿走你的简体,建议你不要答应,因为他们拿到你的简体版权后,又会绕着弯子找国内的出版社合作出书。
那简体出版社,有哪些是可以信任的?
简体出版社,变化很大,我刚才说过了,一旦换社长,有可能以前的政策都会变,所以我不做推荐,你们根据风评决定。
17、那意思就是说签给出版社不如签给文化公司吗?
不对,要看什么书。
有些书由出版社做优势会非常明显,比如大家名家的书,比如严肃文学,所以得根据你自己的作品类型决定。
18、什么样的书最容易被出版社看上?
名家的书,或者网络人气超高的书,出版社其实在审查稿子上比出版公司挑剔,但一旦挑上,又遇上了好的出版社,会比你去出版公司好。
19、如果在外面发现了自己没有签约的书而有出现自己的书成为盗版的实体书现象应该怎么办?
这个是中国特色,一点办法没有,建议你天天给版署写抗议信吧。
里面涉及一些黑幕和腐败问题,恕我不能多嘴,因为我还得在中国生活。
20、那加VIP,这样的方法来抗拒盗版可以吗?
很遗憾,这种方法现在已经可以证明,对盗版一点用都没有。
建议各位,如果能先实体出版就实体出版,然后再考虑VIP的事情,或者两者配合同时进行。
但千万别指望网站能帮你搞定一切盗版问题,我推荐大家的出版路线是:
先繁体-后简体和电子。
21、如果买断签约,然后网站又开始压稿费,这样算对算错?
所谓的网站压稿费就是订阅不高,压到下一个月或者再压。
这个得看你当时的合同约定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你得跟人家商量了。
从法律角度讲是对你有利的,因为你是弱势方。
合同没有规定,不应该做出对你不利的解释。
现在我说完刚才的合同样本吧。
很多出版合同为了绑住作者,会加上优先签约权条款,这个条款建议大家能避开就避开,不要轻易加在合同里。
因为从事后的事实证明,问题太多了。
当作者和出版方关系不错时,一切都好商量,一旦出现关系破裂,矛盾往往因此而出,这个条款不是没有什么用,而是大多数情况双方都怕麻烦,因此不了了之。
但如果一旦出版方要较真,作者也真的很头疼,尤其是出版方因此支付过对价的。
目前个别合同出现了这么一条不可理喻的条款,请大家千万当心:
"甲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可自主或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结合借鉴已完成的协议作品主要内容、内容线索、协议作品中已出现的人物、物品、环境、时代故事背景等相关作品要素创作协议作品的前传、续传、及其他有关于已完成的协议作品内容要素的作品,甲方同意乙方可继续保留甲方笔名或真实姓名在上述新创作的作品中标明为协议作品的原始作者,以上新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权利均归乙方所有,乙方可使用上述新创作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并获取所有报酬。
"
这个条款千万当心!
这意味着人家可以随便叫"枪手"使用你的笔名,即使把你的笔名搞臭了,也没有干系。
一般来说,出版合同权利义务一定要对等。
如果你发现出版合同,或者网络签约合同,权利义务明显对作者不利,不建议作者签署。
虽然现在很多人都说无所谓,认为这是无效合同,但等真正打官司的时候,事情就不是这么简单的了。
法律并不是保护弱者的,尤其在中国,法制还没有健全到一定程度,所以作者能做的事情就是提前予以避免,就像你开车,明明看见前面路上下水道盖子没了还选择压上去,那不是聪明人的做法。
但是笔名相当于个人姓名,也不像商标,如何保证别人无法使用你的笔名呢?
其实这个问题,著作权法上有一定规定了,假如你在某类作品上已经小有名气,别人冒用你的笔名出书赢利,足以引起别人误会那书是你写的,你可以去告他。
从法律上说,如果对方有证据,在你使用这个名字前,就在使用该名字,应该是可以使用的吧!
是的。
怎么证明我就是笔名的本人呢?
建议大家去做版权登记,这样会省很多麻烦,具体登记程序请查询各地版权局,登记费用不高,我听说只能去省级版权部门办理,如果是作品版权登记,一部是100元,现在不清楚涨价没。
还能说下怎么防骗吗?
具体合同纷繁复杂,建议大家不要光死盯合同,一旦出版方选择错误,再合理的出版合同也会让你防不胜防。
那么出版方?
怎么辨别?
出版方其实是看风评和目前出版势头比较准,如果大部分作者都说不好,或者最近出的书都卖得不好,那千万要当心。
关于题材,今年还有一段架空历史行情,请把握住。
什么时候呢?
架空行情是几月份?
现在就处于架空历史行情ing,但今年之内可能会结束。
我写的是架空历史,出版社大约要几万字的?
一本书通常在15-20万之间
架空文,一般可以投哪些出版社?
目前看出版公司要得多些,但名气很重要。
我知道有几家在要,但是其中有个别的名声不太好,我怀疑有猫腻,就不推荐了。
你们可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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