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症候及差错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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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症候及差错标准
21.4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MH/T2001-2008)
21.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确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确定。
21.4.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航空器运行阶段flightoperationphase
从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直至飞行结束这类人员下了航空器为止的过程。
机场活动区airportmovementarea
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civilaircraftincident
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不构成事故但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的事件,分为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seriouscommercialaviationincident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几乎导致事故的事故征候。
运输航空事故征候commercialaviationincident
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
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事故征候。
通用航空事故征候generalaviationincident
按照《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或《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定》(CCAR141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事故征候;或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用于教学训练飞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征候。
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aircraftgroundincident
在非运行阶段但是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事故征候。
航空器受损aircraftdamage
航空器机体、发动机及其附件损坏程度低于航空器放行标准;或用于教学训练飞行且重量低于5700公斤的航空器受损修复费用超过同类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值10%(含。
人员轻伤injury
物理、化学或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21.4.3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
21.4.3.1为避免航空器相撞或不安全情况,应做出规避动作的危险接近。
航空器之间的纵向间隔、横向间隔、垂直间隔同时小于下列距离时为危险接近:
(1航路(航线飞行阶段:
纵向间隔小于3000米;
横向间隔小于3000米;
垂直间隔小于100米;
2)进近飞行阶段:
纵向间隔小于2000米;
横向间隔小于1000米;
垂直间隔小于100米;
(3)着陆、起飞阶段:
纵向间隔小于500米;
横向间隔小于200米;
垂直间隔小于50米。
21.4.3.2几近发生的可控飞行撞地。
示例1:
飞行中,挂碰障碍物。
示例2:
低于安全高度,或严重偏离进离场程序轨迹,需采取措施避开地形。
21.4.3.3在关闭或被占用的跑道上起飞或中断起飞。
21.4.3.4在关闭或被占用的跑道上着陆或试图着陆。
示例1:
在被关闭或占用的跑道上着陆或在决断高度(高)以下复飞。
示例2:
落错机场、跑道。
21.4.3.5在起飞或初始爬升过程中明显未达到预定性能。
示例:
航空器在起飞滑跑速度(V1)前37公里/小时(20节)至上升高度300米(1000英尺)过程中发动机停车。
21.4.3.6航空器起火、冒烟或发动机起火,即使火被扑灭。
示例1:
驾驶舱、客舱、货舱、起落架舱、电子舱起火、冒烟。
示例2:
发动机、APU起火。
示例3:
刹车温度过高造成的刹车毂冒烟除外。
21.4.3.7需要飞行机组人员紧急使用氧气的情况。
示例:
在6000米(19700英尺)以上高度飞行时,航空器增压舱失压,导致氧气面罩放出并紧急下降。
21.4.3.8未被列为事故的航空器损坏。
21.4.3.9严重影响航空器运行的一个或多个系统出现的多重故障。
示例1:
在上升、平飞、下降过程中,三发(含)以上航空器多于一台发动机停车。
示例2:
具有三套(含)以上液压系统的航空器(不包括备用和应急系统)空中两套液压系统失效;具有两套(含)以下电源、液压系统的航空器仅靠备用和应急系统飞行。
21.4.3.10飞行中,机组必需成员在岗位上丧失工作能力。
21.4.3.11因燃油量不足,需要飞行员宣布紧急状态。
21.4.3.12起飞或着陆事故征候。
示例1:
航空器场外迫降。
示例2:
冲、偏出跑道或跑道外接地。
示例3:
间隔减小以至于双方必需采取极度措施,勉强避免碰撞发生的跑道入侵。
示例4:
滑行、起降过程中,起落架机轮之外的任何部位触地,导致航空器受损。
21.4.3.13可能导致航空器操纵困难的系统故障、天气现象、在飞行包线外飞行或其他情况。
示例1:
飞行中,进入急盘旋、飘摆。
示例2:
飞行中,主操纵系统出现卡阻或完全失效及发生非计划安定面配平。
示例3:
航空器因积冰导致不能维持安全高度。
示例4:
飞行中,进入积雨云、浓积云,遇颠簸或其他原因造成航空器姿态剧烈改变,导致人员轻伤(未达重伤程度的其他伤害)或航空器受损。
示例5:
空中发动机脱落或反推打开。
示例6:
航空器遭遇严重风切变,造成航空器触地或航空器受损、人员轻伤。
示例7:
飞行中,发生航空器失速。
21.4.3.14飞行中,必需的飞行引导与导航冗余系统中一个以上的系统出现故障。
21.4.3.15类似上述条款的其他事件。
21.4.4运输航空事故征候
21.4.4.1为避免航空器相撞或不安全情况,应做出规避动作的较小间隔飞行冲突。
航空器之间的纵向间隔、横向间隔、垂直间隔同时小于下列距离时为飞行冲突:
(1)航路(航线)飞行阶段:
纵向间隔:
顺向飞行距离小于后机速度乘以1分钟;逆向飞行距离小于两机速度之和乘以1分钟;
横向间隔小于3000米;
垂直间隔小于150米;
穿越高度层:
逆向小于30000米;顺向小于15000米(航路、航线交叉时,两机预计航迹夹角等于或小于90°,按顺向标准;预计航迹夹角大于90°,按逆向标准);
雷达管制条件下不分纵向、横向,两机间隔小于5000米;
(2)进近飞行阶段(包括雷达管制):
纵向间隔小于3000米;
横向间隔小于1000米;
垂直间隔小于100米;
(3)着陆、起飞阶段(包括雷达管制):
纵向间隔小于2000米;
横向间隔小于500米;
垂直间隔小于100米;
(4)起落航线飞行阶段(包括雷达管制):
纵向间隔小于1000米;
横向间隔小于200米;
垂直间隔小于50米。
21.4.4.2起飞或着陆事故征候。
示例1:
航空器安定面配平超出起飞允许的范围、减速板、襟翼不在规定的位臵继续起飞。
示例2:
操纵面夹板、挂钩、空速管套、静压孔塞或尾撑杆未取下起飞。
示例3:
航空器着陆前未放起落架,高度下降到100米以下。
示例4:
滑行、起降过程中,起落架轮子(滑撬)之外的任何部位触地(尾撬擦地不影响放行除外)。
示例5:
航空器在着陆时超过该机型的使用最大过载(G值),造成机体结构或起落架受损。
示例6:
间隔减少,存在造成碰撞的重大隐患的跑道入侵。
示例7:
直升机未松开驾驶杆固定销或未拔出操纵系统固定插销起飞。
21.4.4.3飞行中,出现失速警告(假信号除外)。
示例:
飞行高度在1米〜100米出现失速警告(假信号除外)。
21.4.4.4上升、平飞、下降及着陆接地前一台发动机停车。
21.4.4.5认错跑道(包括跑道方向)进近,且在决断高度(高)或最低下降高度(高)以下复飞。
21.4.4.6陆空通讯中断,影响正常运行。
示例1:
程序管制环境下,航空器中断双向陆空无线电通信联系20分钟以上,并造成调整其他航空器避让等后果(受陆空通讯设备限制的区域除外)。
示例2:
雷达管制或雷达监控下的程序管制环境下,中断双向陆空无线电通讯联系10分钟以上,并造成调整其他航空器避让等后果。
21.4.4.7严重偏离预定航线,或失去相对于实际位臵的定位意识。
示例1:
飞行中,未经许可进入(误入)禁区、危险区、限制区、正在射击的炮射区或误出国境。
示例2:
飞行中,发生迷航。
21.4.4.8航空器结构的任何部分丢失或受损,影响飞行操作性能。
示例1:
航空器部件脱落造成航空器受损。
示例2:
机轮脱落;轮胎爆破或脱层,造成航空器其他部件受损或影响飞行操作性能。
示例3:
飞行中,航空器操纵面、发动机整流罩、各种舱门、风档玻璃脱落;蒙皮揭起或张线断裂。
示例4:
飞行中,遭雷击、冰击、鸟击或其他外来物撞击,导致航空器受损或重要设备失效。
21.4.4.9航空器与航空器、车辆或其他地面物体刮碰,造成航空器受损或人员轻伤。
示例:
滑行或推航空器过程中与地面物体刮碰,造成航空器受损(仅轮胎损坏除外)。
21.4.4.10载重平衡错误,影响航空器正常操纵。
示例1:
货舱的货物、集装箱、集装板未按规定装载、固定,导致航空器重心改变,影响航空器正常操纵或航空器受损。
示例2:
货物、邮件、行李重量计算与实际不符,影响正常飞行操纵。
21.4.4.11类似上述条款的其他事件。
21.4.6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21.4.6.1航空器与其他航空器、车辆或地面物体相互间碰撞,造成航空器受损。
示例1:
航空器与航空器、车辆、设备、设施刮碰造成航空器受损。
示例2:
航空器非依靠自身动力移动,造成航空器受损。
示例3:
航空器在牵引过程中造成航空器受损。
示例4:
外来物造成航空器受损。
示例5:
地面障碍物造成航空器受损。
21.4.6.2地面设备及设施起火、爆炸造成航空器受损。
示例1:
加油设备、设施起火、爆炸造成航空器受损。
示例2:
在加油、抽油过程中造成航空器受损或因航油溢出起火、爆炸造成航空器受损。
示例3:
车辆、设备、设施起火、爆炸造成航空器受损。
示例4:
载运的物品起火、爆炸、外泄造成航空器受损。
21.4.6.3勤务保障或货物装载过程中造成航空器受损。
示例1:
工作人员在值勤和服务过程中造成航空器受损。
示例2:
在装卸货物、行李、邮件和航空食品过程中造成航空器受损。
21.4.6.4类似上述条款的导致航空器受损的其他事件。
21.5关于鸟击飞机的飞行事故征候的补充规定
关于鸟击飞机的飞行事故征候的补充规定摘自民航基发[1997]201号文件。
凡机场围界以内或在起飞阶段高度100米以内、降落阶段高度60米以内发生鸟击飞机,构成飞行事故征候,其责任和责任单位划定为机场管理机构;如上述范围之外发生鸟击飞行事故征候,其责任划定为意外。
21.6航空安全差错标准
21.6.1严重差错-通用部分(2月学习)
21.6.1.1因工作人员违章或失误,造成航空器中断起飞或航班取消、返航、加降、备降。
21.6.1.2人为原因造成工具、设备、设施、厂房损坏,直接经济损
失5万元(含)至10万元。
21.6.1.3未按规定对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正常维护,影响救援工作。
21.6.1.4违反公司运行规定,将危险物品、违禁品、未经安全检查的物品或人员送上航空器,航空器起飞。
21.6.1.5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或处臵造成航空器及部件损坏或人员受伤。
21.6.1.6未按规定操作,造成航空器非正常移动,致使航空器、设施、设备损坏或人员受伤。
21.6.1.7未按规定提供资料箱、机载资料,航空器起飞。
21.6.1.8未按规定执行除/防冰程序
21.6.1.9允许手续、证件不全的人员加入机组,航空器起飞。
21.6.1.10未按规定组织、实施有关专机、重要包机任务。
21.6.1.11控制区通行证、空勤登机证件丢失未按规定报告或转借他人,致使他人混入机场控制区或航空器。
21.6.1.12人为原因造成航空器停场维修(除计划内)。
21.6.1.13擅自移动机上设施、设备,造成航空器损坏或人员受伤。
21.6.1.14违反公司《飞行运行手册》,饮用含酒精的饮料或服用精神类药物。
21.6.1.15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滑梯充放。
21.6.1.16未按规定区域摆放工具、设备、设施或停放车辆并造成后果。
21.6.1.17航空器上行李、邮件、货物等的重量、装载位臵与舱单或
平衡图不符(超过最后一分钟修正限值),航空器起飞。
21.6.1.18旅客人数与舱单不符,航空器起飞(错乘除外)。
21.6.1.19驾驶与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车辆。
21.6.1.20车辆、设备停靠航空器未按规定使用轮挡(脚撑),造成后果。
21.6.1.21驾驶未按规定检验或技术状况、安全性能不符合使用标准的车辆,造成后果。
21.6.1.22驾车未按规定停靠航空器或从其翼下穿过,造成后果。
21.6.1.23驾车未主动避让航空器或与其争道抢行,影响航空器正常运行。
21.6.1.24涂改、伪造、冒领、挪用、转借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辆号牌、机动车驾驶证、控制区通行证或者使用失效的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辆号牌、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控制区通行证。
21.6.1.25擅自驾车进入滑行道、联络道、跑道。
21.6.1.26驾驶车辆与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车、救护车以及护卫车队争道抢行、紧随尾追或超越、穿插护卫车队,造成后果。
21.6.1.27未按规定安排空勤机组或运行保障人员的飞行时间、值勤期限制或休息时间,造成后果。
2161.28未完成MEL/CDL保留项目相关要求,放行航空器。
2161.29擅自抹除舱音记录器(VCR和飞行数据记录器(FDR的数据。
21.6.1.30人为原因造成导航数据库或地形数据库无法正常使用,航空器起飞。
21.6.1.31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配合局方、公司的安全运行监察人员正常监察、检查。
21.6.1.32各种舱门、盖板未关好,航空器起飞。
21.6.1.33运输危险品运营人物资时,未按规定识别、分类、包装、加标记、贴标签并提交正确填制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或交运禁止航空运输的危险品,造成后果。
21.6.1.34办理托运手续,签署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的人员,未按规定完成相关危险品知识训练。
21.6.1.35未按规定收运、转运、储存、装载和检查危险品包装件、合成包装件和专用货箱,造成后果。
21.6.1.36股份公司安委会认定的其它同类性质的不安全事件。
21.6.2一般差错-通用部分(4月学习)
21.6.2.1人为原因造成工具、设备、设施、厂房损坏,直接经济损失5千元(含)至5万元(不含)。
21.6.2.2违反公司运行规定,将危险物品、违禁品、未经安全检查的物品或人员送上航空器,航空器未起飞。
21.6.2.3未按规定提供资料箱、机载资料,航空器滑出。
21.6.2.4未按规定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关键生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21.6.2.5未按规定清舱,造成航空器遗留外来物起飞。
21.6.2.6执行航班任务时,机组成员未携带有效文件、证件。
21.6.2.7机组资格或人数与任务书、申报单不符,航空器滑出。
21.6.2.8同意手续、证件不全人员加入机组。
21.6.2.9未按规定操作,造成航空器非正常移动。
21.6.2.10各种舱门、盖板未关好,航空器滑出。
21.6.2.11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滑梯掉包。
21.6.2.12航空器上行李、邮件、货物等的重量、装载位臵与舱单或平衡图不符(超过最后一分钟修正限值),航空器滑出。
21.6.2.13机上人数与舱单不符,航空器滑出。
21.6.2.14旅客错乘,航空器起飞。
21.6.2.15人为责任原因造成航空器在地面停放或工作中失控。
21.6.2.16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超出有效期。
21.6.2.17驾车未避让航空器或与其争道抢行。
21.6.2.18驾车未按规定停靠航空器或从其翼下穿过。
21.6.2.19车辆、设备停靠航空器不按规定使用轮挡(脚撑)。
21.6.2.20未熄火的车辆,驾驶员未随车等候。
21.6.2.21驾驶未按规定检验或技术状况、安全性能不符合使用标准的车辆。
21.6.2.22无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或证件失效在航空器活动区内驾驶机动车辆。
21.6.2.23车辆未按规定在航空器活动区行驶、停放或发生故障后不立即排除、拖离,被相关部门处罚或影响航班正常运行。
21.6.2.24未按《飞行运行手册》规定归档、保存相关飞行运行资料。
21.6.2.25因操作不当导致人员轻微伤。
21.6.2.26人为原因造成导航数据库或地形数据库无法正常使用,航空器未起飞。
21.6.2.27发动机运转过程中,人为责任原因造成发动机主要参数超过手册限制值。
21.6.2.28人为责任造成抽油或飞机滑回补油。
21.6.2.29运输危险品运营人物资时,未按规定识别、分类、包装、加标记、贴标签并提交正确填制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
21.6.2.30未按规定收运、转运、储存、装载和检查危险品包装件、合成包装件和专用货箱,未造成后果。
21.6.2.31股份公司安委会认定的其它同类性质的不安全事件。
21.6.3飞行责任差错标准
21.6.3.1严重差错(3月学习)
(1)飞行中机组未按规定锁闭驾驶舱门,造成无关人员进入驾驶舱。
(2)人为原因造成超出机型操作手册规定的使用限制值。
(3)航空器着陆时剩余油量少于最低油量,但多于紧急油量;(4)在仪表气象条件进近、夜航飞行或飞机已处于任何不良飞行状态时发生近地警告未执行复飞程序。
5)人为原因刹爆轮胎
(6)起飞、着陆时航空器左右油箱油量差额超过手册规定(故障原因除外)。
(7)未按规定设臵襟翼、配平起飞滑跑过程中出现警告信息后中断起飞。
(8)空地电门接通瞬间垂直加速度超过2G(含)。
(9)直升机接地重,并造成可以修复的机体损伤。
(10)航空器未经允许开车或滑行。
(11)航空器滑行中未按指定路线滑行,造成后果。
(12)滑行中与另一架航空器发生重叠或从障碍物上、下掠过。
(13)飞错或擅自改变飞行高度;忘调或调错高度表气压刻度,造成影响。
(14)认错机场或跑道(包括跑道方向),建立航道或开始五边进近。
(15)场面高度500英尺以下,下降率大于2000英尺/分钟或坡度大于25度(直升机除外)。
(16)陆空通讯中断,造成影响(通用航空作业和受陆空通讯设备限制的
区域除外)。
A.程序管制区域,航空器中断双向陆空无线电通讯联系10分钟以
上。
B.雷达管制或雷达监控下的程序管制区域,航空器中断双向陆空无线电通讯联系5分钟以上。
(17)未按规定执行检查单,造成后果。
(18)违反规定服用未经航医批准的药物参加飞行。
(19)场面高度在100米(不含)以上,1000米(含)以下出现失速警告(假信号除外)。
(20)机组未完成训练或未满足资格而实施飞行。
21.6.3.2一般差错(5月学习)
(1)ETOP%行中航空器着陆时剩余油量少于最少油量。
(2)执行仪表进近程序,完成着陆形态高度在场面高度900英尺以下(特殊机场除外,进近方式以公布的为准)。
(3)执行终端区目视飞行规则的进近或盘旋进近阶段的程序,完成着陆形态高度在场面高度450英尺以下(特殊机场除外,进近方式以
公布的为准)。
(4)场面高度在1000米(不含)以上,出现失速警告(假信号除外)。
(5)未按规定监听121.5MHZ频率。
(6)在无线电通话中发生争吵,影响工作秩序并负有主要责任。
(7)机组未按规定锁闭驾驶舱门。
(8)飞行人员未按医学限制条件参加运行。
(9)直升机海上飞行,机组和乘客未佩戴救生设备。
(10)直升机海上飞行,浮筒备妥电门未接通。
21.6.4飞行训练差错标准
飞行训练差错:
在训练过程中因违规、违章或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严重影响安全的事件,但其程度尚未构成民航管理当局认定的等级不安全事件。
21.6.4.1严重差错
(1)人为原因造成航空器停场维修。
(2)未设臵起飞襟翼、配平(落地连续除外)起飞滑跑过程中出现警告信息后中断起飞。
(3)空地电门接通瞬间垂直加速度超过2个G(含)。
(4)直升机接地重,并造成可以修复的机体损伤。
(5)滑行中与另一架航空器发生重叠或从障碍物上、下掠过。
(6)认错机场或跑道(含跑道方向),建立航道或开始五边进近。
(7)未按规定操纵错误,用错手柄、电门、开关,造成终止训练。
(8)真实高度在300米(不含)以上出现失速警告(假信号除外)。
21.6.4.2一般差错
(1)人为原因刹爆轮胎。
(2)仪表进近训练程序,完成着陆形态高度在场面高度800英尺以下
(3)目视飞行规则的起落航线进近或盘旋进近阶段,完成着陆形态高度在场面高度400英尺以下。
21.6.8空防和地面责任差错标准(6月学习)
21.6.8.1严重差错
(1)执行航班任务时,未按规定派遣航空安全员执照持有人。
(2)执勤中,航空安全员执照持有人未按规定携带证照或器械,航空器起飞。
(3)飞行中未按规定巡视客舱,致使航空器内发生人员受伤或设施设备损坏。
(4)对旅客(人身、行李)漏检造成违禁品带上航空器。
(5)丢失空防密级文件、执勤器械。
(6)航空器上配备的供应品、餐食中夹带违禁品、危险物品。
(7)航空配餐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机组、旅客食物中毒。
(8)旅客未经安全检查登上航空器,或交运行李、货物(邮件)未经安全检查,航空器起飞。
(9)已办理登机手续并交运行李旅客未登机,其行李未卸下,航空器起飞。
(10)未正确引导旅客,致使旅客从正在试车、开车以及滑行的航空器前面或后面通过。
(11)无票证登机,航空器起飞。
(12)未按照规定接收货物,造成后果。
(13)违反公司运行规定,将危险物品、违禁品当作非限制性货物收运,航空器起飞。
(14)对于超大、超重及拖把等特殊形状的货物和行李,未按规定使用系留设备对其进行固定,造成后果。
(15)未经安全检查的大件货物未按规定时间存放,装上航空器,航空器起飞。
(16)车辆在接送机组过程中,发生由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等级交通事故,或造成机组人员受伤。
(17)在运行活动区内未按规定拖挂、装载拖斗、集装容器、拖盘,造成后果。
(18)机场活动区标记不规范,导致运行中的航空器损坏。
(19)机场净空保护区出现超高建筑,又未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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