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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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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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矿灯工技术操作规程………………………………………3
电气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5
绞车工操作规程……………………………………………7
斜井提升操作规程…………………………………………9
立井罐笼上提下放物料规定………………………………10
立井窝子信号装罐工操作规程……………………………11
立井井口信号装罐工操作规程……………………………12
圆盘锯操作规程……………………………………………13
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15
调度绞车、回柱绞车工操作规程…………………………21
电焊工操作规程……………………………………………22
井下电钳工操作规程………………………………………24
井下充电工操作规程………………………………………25
刮板运输机司机操作规程…………………………………27
生产维修工操作规程………………………………………28
回采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9
掘进工操作规程……………………………………………34
风机工、反风工操作规程………………………………36
井下风机操作规程………………………………………37
MYZ-150井下瓦斯抽放钻机钻孔操作规定……………38
抽放瓦斯工观测工技术操作规程………………………42
抽放瓦斯泵司机操作规程………………………………44
车床工技术操作规程……………………………………47
防尘管路维修工操作规程………………………………49
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50
煤质化验员技术操作规程………………………………51
放炮器维修操作规程……………………………………53
主要通风机安全操作规程………………………………55
氧气充填泵操作规程……………………………………58
瓦斯仪器维修操作规程…………………………………62
电气修理工操作规程……………………………………66
立井信号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68
立井运送爆破材料时信号把钩工的安全操作规程……74
立井检修或处理事故时信号把钩工的安全操作………76
倾斜井巷信号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78
水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2
矿灯工技术操作规程
1、将已放电的矿灯,根据充电架上的号码对号,依次放到充电架上。
2、日常充电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充电末期,矿灯充电电流不得低于0.1安培。
3、在日常充电过程中,应每隔1小时调整一次电压,使电压保持在5±0.1伏。
4、在充电过程中,由于充电电压比灯泡的额定电压高,容易烧坏灯泡,因此充电前应关闭灯头开关,使灯熄灭。
5、在充电过程中,应注意充电电流,大小要准确,对一般正常放过电的电池,在充电开始时,充电电流约为2安培。
6、在充电过程中,如外电源突然切断,则须立即把矿灯的灯头反时针方向旋转90度,切断充电电路。
7、日常充电时间不足12小时,不应发灯,以备用灯替用。
8、在充电过程中不准打开灯头开关,充电结束后,可将灯头旋转90度,不要立即打开灯头开关,最好停止30分钟后再发灯,以免烧坏灯泡。
9、正常使用的矿灯每三个月调整一次电解液比重,电解液比重调到1.28±0.01(30℃)。
10、配制电解液时,工作人员应带手套、眼镜、系围裙、穿胶靴,
应使用陶质、瓷质、玻璃和塑料容器,不许使用任何金属容器。
11、配制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并且用玻璃棒不断搅拌,切不可将水倒入浓硫酸中。
12、对新矿灯的充电,严格按照矿灯初充时的要求进行作业。
电气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1、井上下电气工作人员均不得带电作业、检查、维修搬迁任何电气设备,必须按本规程办理停电手续后进行,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负责人批准,有安全措施者除外。
2、凡需在380伏线路上停送电时,一律由现场负责人和供电部门联系后才准停送电,在明确线路确实停电并经许可,方可在指定地点验电封接地,然后进行工作,未封接地线的一律都视为带电作业。
3、禁止未办停电手续而在停电的电路上工作,事故停电时未办停电手续前,不许触及线路及设备。
4、停送电工作必须由专职负责的电气工作人员进行,变电所配电室停电时,在停电设备上必须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作业指示牌,工作完后,只有停电者本人或被指挥指派的专人才准送电。
5、监护制度:
在进行高压、停送电或操作高压设备时至少有二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执行监护。
6、低压带电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低压带电作业应设有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绝缘物上,并穿戴绝缘靴、手套、安全帽、穿长袖工作服。
②低压带电导体未经绝缘前,不得使用挫刀、金属尺等物品接触,以免使相互间发生短路或接地,工作人员和四周物体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③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导线,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导线,不得碰
撞其它导电物体。
7、绝缘工具应专门存入通风干燥的地方,以防碰伤压坏,并不得挪作他用。
8、电气工作人员在上班前禁止喝酒,如发现应停止其工作,同时上一班电气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9、井下变压器禁止中性接地点接地,禁止地面上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直接向井下供电。
10、非本矿专职电工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和进行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不得用一般的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1、在检查线路是否有电时,只准使用验电笔或电表,禁止采用其它方法试验。
12、井下电气工作人员除执行本规定外,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电气部分之规定。
绞车工操作规程
1、绞车司机上车前要精力充沛,检查绞车制动闸系统是否完好,各种仪表指示是否准确,即对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准确无误后方可上车。
2、司机在开车前,必须听发来的信号,如没有听清楚或怀疑时,必须问清楚,待再次发来信号时方可开车。
3、起动绞车要平稳,根据信号指示的提升方向,按下送电开关,向主控盘送电,将主控制器推到第一位置缓缓松开常用闸起动,依次推控制器,使提升机达一定的速度。
4、司机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应精力集中,随时注意观测操纵台上的主要仪表(如电压表、电流表、速度表)。
5、司机在绞车运转中应注意速度指示器的指示位置,随时注意各转动部位在转动中的声响,观测信号盘信号的变化,钢丝绳在滚筒上的排列位置。
6、绞车在运转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断电,以常用制动闸进行制动中途停车:
①电流过大,加速太慢,起动不起来;
②绞车声响不正常;
③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排列发生异常;
④出现不明信号;
⑤速度超过规定时,而限速、过速保护又未起作用。
7、提升绞车在运转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断电,保险闸制动停车:
①出现紧急停车信号或在加速中出现意外信号系统;
②主要部件失灵;
③接近井口尚未减速;
④钢丝猛烈跳动及其它严重意外故障。
8、提升机在常速运转中,电动机操纵把手应推在极限位置以免起动电阻速度发热。
9、空箕斗下放必须带电,严禁箕斗内乘人下井,并定期检查天轮。
10、熟悉绞车的各部分装置、工作原理及设备性能,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简单故障。
11、经常检查机器各部分运转情况及各部轴承、电机温度,按时注润滑油,检查各部分零件钢丝绳及绳头是否有松动、脱落现象,如发生不正常应立即停车处理。
斜井提升操作规程
1、绞车在起动之前,必须听清楚提升信号,如没听清或怀疑时,要问清楚或在听清提升信号后再开车。
2、在起动前,必须认准开车方向,决不能将电机、控制操作手柄推到相反方向。
3、司机得到提升信号后,在解除制动的同时,将电机操作手柄根据提升机运转方向,向前或向后推动。
4、提升电动机外接起动电阻,根据提升上下的情况将控制操作手柄向前或向后推动,将转子外接起动电阻阶段切除。
5、司机如接到信号与事先口头联系的信号不一致时,不能开车,应与信号工再次联系证实信号无误,并再次发出信号才能开车。
6、绞车在正常运转时,如出现不明信号应立即进行工作制动,停车后应及时进行联系查明原因。
立井罐笼上提下放物料规定
1、装电机车和电机车电池时,必须用楔子把车轮掩好,使车不能来回活动,同时要掌握装在罐笼的重心,不得偏向任何一头,另外还必须把罐笼两边的罐链放下,并给绞车司机说明上提下放物料的名称。
2、装园木板皮时,物料不得超出罐笼两边,用材料车下料时按上述第一条规定。
3、火工产品上提下放不得同人一起上下,且炸药和雷管也不能同罐上下。
4、上提下放轨道时,要打开罐笼的顶盖,轨道通过罐笼顶放入罐笼内,余出罐笼顶部的部分要用铁丝或绳子绑在一起并固定牢靠。
5、上提下放物料不得乘人,必须发慢行信号。
6、装卸重物时,井口必须用罐座。
立井窝子信号装罐工操作规程
1、检查挡车器随时处于关闭状态,只有在装车才能打开。
2、提煤(矸)时的顺序:
罐停稳后打开阻车器推出空车推进重车放下阻车器向井口发送提升信号(连续作业)。
3、升降人员时,下人时接到井口询问铃根据工作情况(上人、提煤矸等)向井口发送信号绞车提升罐停稳后,提起罐帘,人员出罐。
4、升降物料及井口检修时,接到通知后通知其它人员不得靠近井筒,远离井筒等待。
5、需停车时,向井口发送停车信号。
6、信号工必须按不同的提升要求,分别用开车、停车、升降人员、升降物料等不同信号,否则按违章对待。
立井井口信号装罐工操作规程
1、上岗前检查罐头所处的位置,挡车器要时时处于关闭状态,严禁将空车停在挡车器前面。
2、提升时的顺序:
接到井底信号工提升信号—将开车信号发送到绞车房—绞车起动—罐笼到井口时—搬开罐座闭合—罐笼座到罐座上—打开阻车器—推出重车推进空车—关闭阻车器—向绞车房发送信号—搬动罐座使罐笼离开罐座—等井下发送提升信号时—向绞车房发送提升信号(连续循环作业)。
3、提人的顺序:
地面下人时先向井下发送询问信号,联系通后再向绞车房发送提升人员信号。
人员乘罐按“乘罐制度”把关,升降物料按“罐笼井升降物料”规定。
4、在井筒内检修时,井上下信号工和绞车工相互取得联系,井口信号工随时注意检修人员的信号,向绞车房发送信号进行工作。
5、信号装罐工必须按不同的提升要求分别使用开车、停车、升降人员、升降物料等信号规定,发送信号要准确清楚无误。
注:
短一声:
停止。
长一声:
询问升降物料。
二声:
北罐上南罐下。
三声:
南罐上北罐下(升降人员)。
四声:
北罐上南罐下。
五声:
南罐上北罐下(升降物料)。
圆盘锯操作规程
一、开始工作前,必须穿好防护用品。
二、每次开动电锯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详细检查电锯锯片有无裂缝,锯齿是否锋利,锯片凹凸是否准确,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磨锯齿前,必须检查砂轮机有无裂纹,砂轮表面开关角度是否符合锯齿的形状,否则就要更换或修正砂轮。
3、通电起动的砂轮机,如无异常变化,待砂轮电动机转速稳定后,才能磨削锯片。
4、磨削时人站在砂轮一边操作,切莫面对砂轮操作,磨完后断电停机。
5、检查锯木床各部位有无松动或是损坏的地方,有时要处理。
6、原木放在运木床上后,一定要摆放正确并要牢固,方可运到圆盘锯跟前准备锯木。
7、开锯前要有足够的水,圆盘周围的杂物必须清除干净。
三、一切准备工作做完后,起动按钮(或闸刀),等电机转速稳定后如无异常现象,先向锯片喷水,然后慢慢移动运木床进行锯木,切不可用力过猛,导致电机过负荷运转。
四、锯木过程中要随时注意电机圆盘锯的声音是否正常,轴承温度是否正常,锯片有无摆动等情况,如有异常现象立即断电停机,待
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锯木。
五、木材锯完后立即断电断水并把锯末、树皮等杂物清除干净。
六、搬运圆木时,一定要注意安全,禁止一人搬运。
七、要定期给圆盘锯的各轴承注油。
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第一条 电机车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并持证上岗。
第二条 必须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应按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操作时,司机保持的正常姿势:
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第四条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擅自调大定值,或用铜丝、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第五条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
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板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在有坡度的地方,还应用木楔等将车轮楔住。
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第七条 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如借助复轨器等。
2、准备工作
第八条 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及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如下检
查:
(1)司机室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2)连接器是否完好;
(3)手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有效;
(4)照明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
(5)通讯装置是否正常;
(6)蓄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
(7)蓄电池箱安放是否稳妥,锁紧装置是否可靠;
(8)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换向和操作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
(9)集电弓起落是否正常;
第九条 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
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不包括3t及以下机车)中,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以上情况都应记入接班记录簿中。
第十条 机车各注油点按注油表的规定加注适量合格的润滑油,砂箱内装满规定粒度的干燥细砂。
第十一条 开车前应督促跟车人认真检查车辆组列、状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各车的连接不正常;
(2)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3)矿车上装载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
(4)运送物料的机车、车辆上搭乘人员(不包括跟车工及特许人员);
(5)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
(6)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物品时,在车辆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时;
(7)存在其他影响安全的隐患。
3、启动
第十二条 按顺序接通有关电(气)路,启动相应的电(气)仪表、仪器,点亮照明灯、红尾灯。
第十三条 接到发车信号,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板到相应位置上(“向前”或“向后”)。
先呜笛(敲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控制器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强到运行速度。
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
严禁不松闸开车。
第十四条 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允许转至60°),若列车仍不动,一般不应继续再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
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启动。
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转打滑而施闸启动。
第十五条 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另一个位置,一般应有
3S左右的时间隔(初启动时可稍长)。
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应连续缓慢转动)。
4、运行
第十六条 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
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
第十七条 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反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闸(风闸)控制车速。
第十八条 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但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
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
对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第十九条 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瞭望。
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
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注意各种仪表、仪器的显示,细心操作。
第二十条 2机车或2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间距。
第二十一条 列车的行驶速度:
运人时不得超过4m/S;运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m/S;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m/s。
第二十二条 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及坡度较大或噪声较大等处所,双轨对向列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降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第二十三条 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当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启动。
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
第二十四条 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必须紧急停车。
五、减速停车
第二十五条 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
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
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风闸),并酌情辅以撒砂。
禁止拉下集电弓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
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行驶至预定地点。
再以手闸(风闸)停止机车。
严禁使用“逆电流”即:
“打倒车”的方法制动机车。
第二十六条 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镇定,迅速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位,电闸手闸(风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第二十七条 调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
出现这种现象,迅速松闸缓解而后重新施闸。
第二十八条 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换向手把转至零位。
第二十九条 列车的制动距离:
运人时不得超过20m;运物料时不得超过40m。
第三十条 途中因故障停车后,司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在
没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应首先在机车(列车)前后设置防护,然后才能检查机车(列车)等,但不允许在井下对蓄电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第三十一条 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2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3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调度绞车、回柱绞车工操作规程
1、绞车工必须熟悉本工作面顶板管理方法,做到三清(构造、性能、原理),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维护、会处理故障)。
2、绞车移动时要停车移动。
3、绞车工要精力集中,注意回柱工的信号。
4、绞车附近的顶邦、巷道支护要安全,杂物清理干净。
5、绞车安装要牢固,设备摆设稳当,设备各部件要齐全,减速箱和轴承的油量要充足,不得漏油。
6、钢丝绳排列要整齐,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不得超过钢丝绳原总面积的10%。
7、发现卡绳时,用橇棍或其它工具剔拔橇起卡柱的钢丝绳。
8、钢丝绳连接要牢固,绳长间距要符合规定。
电焊工操作规程
1、焊接时应注意保持一定的电弧长,电弧长会引起电弧不稳,熔深减小,飞溅增大,氧化程度增大。
2、每趟焊缝焊完时不能立即拉断电弧,应将弧坑填满或引到焊缝旁边。
3、多层焊接时,焊完后应将焊缝表面药济打净,然后焊下一层,更换焊条时,层与层之间的接头应错开。
4、施焊前,应将被焊处的杂物、锈、油污等脏物清除干净。
5、每趟焊缝焊完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气孔、夹碴、焊瘤时,应将缺陷处进行补焊。
6、启动焊机前,应检查焊机和开关外壳是否良好。
7、焊把应有良好的绝缘,焊接时应带好电焊手套和焊帽。
8、禁止在贮有易然、易爆品的场地或仓库附近进行焊接。
9、高空焊接时应有专项监护措施,防止火星落下而引起火灾或烧伤他人。
10、装氧气表时,放出一些氧气,吹净瓶口杂质,随后关闭。
11、检查氧气表调节螺丝是否松开,开氧气瓶阀门时要慢慢开启,不要用力过锰,以免气体损坏气表及压力表。
12、使用割具前,应检查各气体通路是否有堵塞现象。
13、乙炔罐的管路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或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14、在使用中注意保护割锯不要磕碰,以免割的内外咀不同心,焊嘴应经常保持清洁光滑。
井下钳工技术操作规程
1、值班人员每天应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各种电气设备和通风系统进行全面巡视。
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对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后方准入井。
3、除井下值班人员在检修或安装电气设备需停电检修的,不准随意停电,必须申报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停电作业。
4、对井下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器进行一次漏电或短路试验,动作灵敏可靠方可使用。
5、电气设备检查或搬迁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相应电压的验电笔检验无电后,然后检查沼气,确认巷道风流中沼气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将导体对地安全放电。
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
6、井下电气接线必须坚决杜绝“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现象,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沼气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井下充电工操作规程
1、充电前认真检查电瓶,充电机及控制开关是否正常,插销接触要良好,各种仪表灵敏可靠。
2、充电时,应先接通交流电源,待充电机正常运行后,再送输直流电源,停止充电是其的逆顺序。
3、充电终期用蒸溜水或比重为1.4的稀硫酸调整电解液的比重,使其达到1.27±0.005(25℃)或1.28±0.005(25℃。
4、在充电和使用过程中,电解液面降落,应用蒸溜水补充,切不可加电解液,只有在意外倾出电解液的情况下,才可加注适当比重的电解液。
5、充电过程中,电解液的温度不准超过45℃,当接近45℃加电解液时,应停止充电,进行冷却或降低充电电流,适当延长充电时间。
6、蓄电池在充电时有氢、氧气产生,应旋下加液帽,避免明火,充电完毕后,旋上加液帽,帽上的出气孔应保持畅通。
7、蓄电池表面要求清洁、干燥、板柱、螺栓和扫头要用牛油或凡士林涂抹以防腐蚀。
8、在充电期间,必须随时观察电流、电压表的数值,在允许的充电范围内,根据初期、后期充电调整充电电流值。
9、充电结束后应有详细的充电记录。
10、配制电解时,工作人员应带手套、眼镜、系围裙、穿胶鞋,
应用陶质、瓷质、玻璃或塑料容器,不得使用任何金属容器。
11、配制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
切不可将水倒入浓硫酸中。
刮板运输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司机应坚持交接班制度。
2、司机应熟悉刮板运输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
3、司机工作必须精力集中,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负责清理机头、机身两边的浮煤杂物。
4、任何人不得蹬乘刮板运输机,不得运送规定以外的设备物料。
5、在电动机或开关附近20米以内,风流沼气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送电,待沼气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运行。
二、操作
1、不得超负荷强行起动运输机,因负荷过大出现闷车不能正常运转时,必须清理中部溜槽中的煤,起动后再将煤装入中部槽中。
2、在运转时,应随时注意刮板链的运行状况,经常检查电动机减速器轴承的温度,倾听各运转部位的声音。
3、运转时发现以下现象要立即停机,处理后方可继续开机:
①超负荷运转;②刮板链出槽、飘高、跳链、跳齿以及断链和连接环缺螺丝或损坏时;③电气或机械部件温度超温或运转声音异常时;④运转危及到人员安全时;⑤较大物料进入机槽时,有危及运输机或有可能堵塞煤仓时。
4、点动开车进入紧链时,必须用闸车闸住时,才可挂链,且挂链人员必须躲离链条的受力方向,以防断链伤人。
生产维修工操作规程
1、维修工必须熟悉巷道顶板管理及支护方法,具有掘进和支护回柱等技能。
2、保持维修的巷道符合巷道的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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