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合同4篇.docx
- 文档编号:25889523
- 上传时间:2023-06-16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0.22KB
车辆抵押合同4篇.docx
《车辆抵押合同4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车辆抵押合同4篇.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车辆抵押合同4篇
车辆抵押合同4篇
车辆抵押合同4篇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为保证承包经营合同条款的履行,乙方愿意以产权归已车辆抵押经营。
一、抵押车辆状况
车型生产厂座位始用日期牌照号编号
车辆行驶号码所签承包经营合同编号营运班线起讫地点起站发车时间
二、抵押方式和抵债方法:
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发生以下违反承包合同条款情况,甲方有权收押处理乙方抵押车辆(收车折价抵债或变卖车辆抵债),按处理时车辆的实际价值,抵偿乙方所欠甲方债务。
1、乙方欠交甲方承包费和各项规费数额超过一个月的应交费用达元上,按甲方通知后15日以内仍拒不交付的。
2、乙方发生行车事故,经济损失数额较大,无力经营归还所欠甲方债务的。
3、乙方严重违纪违法、违反合同条款,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使企业声誉受到严重影响,甲方给予解除合同、追回造成经济损失处理,乙方拒不赔偿损失的。
三、1、甲方收押处理乙方车辆,所得收入仍缺乏抵偿乙方所欠甲方债务的,甲方依法起诉,要求用乙方其他财产抵偿欠款余额。
2、甲方处理乙方车辆所得收入超过乙方所欠甲方债务的,余额全部返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抵押合同:
一、质抵押当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机动车行驶证号码:
发动机号码:
二、抵押金额:
人民币万元整。
评估价值人民币万元整。
三、抵押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抵押费用:
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
五、双方责任:
1.质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在抵押期限内,乙方负责该车的平安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2.质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自抵押期满之日起五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
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视为绝当。
4.绝当物品估价缺乏5万元的,由乙方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绝当物品估价超过5万元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缺乏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约定:
借款人按月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即每月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
借期在五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日计算;借期在十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半个月计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个工作日),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
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约定,贷款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
6.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
7.超期赎当或续当,每日按抵押金额的0.5增收滞纳金。
8.随车手续:
,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当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公布的《典当管理方法》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抵押权人):
倪耿彬身份证号码:
4452211988XXXXXXXXX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ZYTZ)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抵押物
抵押物:
牌型汽车,车辆牌号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
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所有。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
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甲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
全部抵押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1、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ZYTZ)中约定的'乙方归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ZYTZ)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保险工程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4、第三者责任险;5、盗抢险;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
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缺乏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
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
否那么,甲方保存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平安、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承受甲方的监视、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
假设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以下乙方地址快递或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快递地址:
:
联系:
:
2、乙方上述地址或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假设乙方提供地址、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或发送快递被退回的,那么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址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住址:
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四十九区泰华锦绣城7-5D
乙方:
住址:
乙方联系:
签订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地址: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方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老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那么,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年/月)利率为(大写)即¥(小写)。
第五条还款方式:
借款人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
按(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季)末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
其他:
第六条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
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为。
第七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
利息及本金偿付方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以下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
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
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缺乏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承受的其他担保的;
3。
其他:
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承受贷款人的监视和检查;
2。
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归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
保证资金合法;
2。
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展查询和核实;
3。
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
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十条抵押物: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楼单元户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东房权证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抵押价值:
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元(估价报告编号:
字第号)。
第十二条抵押登记:
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第二住所担保:
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
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种约定:
1。
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
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权利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抵押注销: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归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以下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
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归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归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
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车辆 抵押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