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机关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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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机关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实施方案
县公安机关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和县公安局关于深化“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服务水平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县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敞开大门、面向社会,深入走访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
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制度机制、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以“三个和谐”(警营和谐、警媒和谐、警民和谐)全面带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创造维护社会稳定的新业绩、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新形象,以优异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
二、总体目标
“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要学习和推广孟连县公安局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经验,通过小事的办理、实事的落实、难事的解决、小案的破获,信访案(事)件的平息,以真心求理解,以真情换信任,以真干赢支持,增进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全面提升全县公安机关广大民警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从而实现“广大民警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公安工作上水平、警民关系更和谐,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作风形象明显提升”的总体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局决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办公室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办公室设在政工监督室,负责日常工作收集、整理、上报。
四、活动主题
全县公安机关“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主题是“警民真心相融,共创和谐平安”。
五、活动内容
(一)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岁末年初群众工作特点和当前一些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的突出问题,组织民警进千家万户,听民声、访民意,送温暖、送服务,实事求是、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
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特别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当前因征地拆迁、企业用工、劳资纠纷、农民工“讨薪”和边境维稳等方面可能带来的不稳定事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情绪疏导、矛盾化解工作。
严防一般性矛盾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暴力事件。
以解决重复上访为重点,深入走访当事人,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综合采取多种措施清理化解信访积案,力争实现重复上访“案结事了、停访息诉”的目标,把清理积案同案件评查紧密结合起来,采取专家会诊、案例剖析、评议评查等措施,促进执法办案质量提升,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二)认真整治治安突出问题,着力增强群众安全感。
深入走访治安重点地区、隐患集中区域,了解群众对社会治安的真实感受,掌握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摸排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乱点,查找治安防范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坚持严打方针,“群众反映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因地制宜地开展严打整治行动。
针对治安防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五个网络、三个体系”建设,强化社会面特别是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的防控措施。
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阵地的管控,严防漏管失控、造成现实危害。
(三)切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紧密结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深入走访群众特别是近年来向公安机关报过警、报过案的当事人,深入走访检、法机关办案人员,征求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意见,科学评估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对群众反映的接处警不及时、申请事项不受理和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等执法不作为问题,以及滥用自由裁量权、搞“暗箱”操作、滥收保证金和违规动用、处置扣押涉案物品等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处理。
对检、法机关办案人员提出的执法办案瑕疵,要有组织整改,确保案件办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把走访评议作为促进执法办案质量提高的有利契机,根据群众评议找问题、对照失败案例找不足、比照先进典型找差距,做到既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努力实现执法目的与执法形式、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四)努力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紧密结合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广泛走访了解群众对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一线、窗口单位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看法和意见,从中分析掌握当前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
按照群众满意的继续坚持、群众不满意的加以改进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直接损害警民关系的现象。
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手段,既要提高管理效能,又要提升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感到管理更人性、办事更方便、服务更贴心。
(五)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廉洁警队。
把从严治警、强化内部管理与警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在走访中自觉接受群众评议,通过群众评议促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各项措施的落实。
通过走访评议,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能否按照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看有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有没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评民警是否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看有没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插手经济纠纷、以权谋私、拘私枉法、执法谋利等问题。
对群众反映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不护短、不包庇,一经核查属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取信于民,打造人民满意的廉洁警队。
六、方法步骤
全县公安机关“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大致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1月下旬前完成)。
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细化实施方案。
部门负责人亲自挂帅,周密安排走访、评议、反馈、整改各阶段工作,确保“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顺利开展和稳步推进。
同时,要以“警民真心相融,共创和谐平安”为主题,借助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县局要充分利用在县级广播、电视、报纸、网站进行宣传,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间的良性互动,为“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及时上报活动办(政工监督室)。
第二阶段:
组织实施(从1月下旬到5月)。
各部门要结合春节和春运、“两会”安全保卫工作及全省公安机关第二个“爱民实践月”活动的开展,深入开展“大走访”。
要在开展“警民恳谈”,“向群众报告工作”等传统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大走访”渠道,不断创新走访形式。
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领导要按照为民服务五项制度确定的联系点定期走访;走访期间要深入基层公安机关和对口业务部门,与民警交心谈心,了解和听取民警意见和建议,掌握民警思想动态,尽力帮助解决人民群众和基层公安民警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活动开展期间,走访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5天;局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所、队、室领导要走访到辖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其它民警要根据工作实际,定期走访一定数量的管理和服务对象。
全县公安机关要以基层所、队为单位、以服务窗口、社区和农村警务室为依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评议,主动向辖区群众介绍公安机关工作情况,主动汇报民警个人履职情况、辖区治安状况,主动通报对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等。
以警务室为依托,建立警民联系点,形成长效走访评警机制。
全县公安机关要全面开展学习孟连公安局走访评警工作活动,真心、真情听取群众意见,真意、真诚为民办事。
立足公安职能、职责,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服务态度,扎扎实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
各部门和基层派出所年内每月至少开展1次警营开放日或警民恳谈会、警民相约警务室活动,通过深入开展警营开放日、警民恳谈、警民相约警务室及警民换位体验等活动,广泛听取民意、汇聚民智。
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及时加以落实整改、及时回告人民群众。
各部门对管辖或侦办的刑事案件,在不涉及国家秘密或不影响案件侦破的前提下,要实行立案、破案和命案侦破进展情况回告制度,对已侦破案件,案件办理结果应在15日内向当事人告知;对于未侦破的命案,应每月将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向被害人家属或其法定代理人回告1次。
各部门对正在办理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每月回访1次当事人,了解诉求、疏导情绪,主动介绍案件办理进展情况。
对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县级公安机关信访部门主要领导要作为责任人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对一些重大信访案件,县级公安机关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要亲自回访。
对涉及公安机关的全县17件重点信访积案,由局领导挂帅,组成工作组开展工作,其中涉及进京重复上访的3件积案,在全国“两会”召开前要基本解决。
全县公安机关窗口业务部门,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全面开展“四评四亮”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窗口部门“四亮四评”(“四亮”即:
亮工作量流程、亮民警身份、亮岗位职责、亮服务承诺;“四评”即:
服务工作自己评、群众评、领导评、组织评),通过“四亮四评”主题实践活动,拓展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高窗口部门的服务质量,健全完善服务激励监督机制,真正把窗口服务工作做成人民满意工程。
通过行风评议和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认真听取社会各界代表和特邀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在依托“110”接处警平台接受群众举报、投诉、评议的基础上,拓宽评议渠道,通过短信回访、QQ群、微博、手机报接访等形式,积极受理群众投诉和评议。
县公安局开通局长热线、局长信箱或短信、微博等接访平台,与群众进行平等交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
活动期间,县局将在《xx公安信息网》中开设局长信箱,在xx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云南省公安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开设全县公安机关“大走访”开门评警信息平台,听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接受群众对公安工作、公安民警在维护治安稳定和服务群众、队伍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群众回复。
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对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同时,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相关群众和单位。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问题及整改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等适当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部门要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认真组织、踊跃参与全省“拥警模范”评选活动。
第三阶段:
总结(6月份完成)。
各部门要对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6月18日前报县公安局活动办。
年底,县公安局将对全县公安机关“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涌现出来的3个“爱民模范”先进集体、6名“爱民模范”先进个人表彰奖励。
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对“爱民模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进行集中宣传。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检查,强力推动工作。
县局“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察部门要加强对“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将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通过督导检查,强化组织领导,查找薄弱环节,推动工作落实。
要通过简报、网络、短信等载体,加强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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