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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浙江欣亚磁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续发展质量、以建立各项管理制度作为保证措施之目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是以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产品生产的基本情况、并结合《劳动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规,作为制订本制度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应按公司经营管理、产品生产基本情况变动,或国家相关法律的修改要求等,本制度应作定期(如1~2年)修改。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实施应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认可,在有效期内条款的必要变更,应经相应程序,并告知员工。
第五条公司应主动接受地方行政相关部门对本制度实施的检查、鉴督和帮助。
使企业管理纳入和谐社会管理平台。
第六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布生效。
条款内容的解释权归编制部门。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职业基本规范
1.全体员工平等友爱、团结上进、学法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专业技术、工作(劳动)技能自学提高,主动参加相关培训。
3.务实岗位职能职责,遵守工作过程方法、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
4.应不断创新创效,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决策和合理化建议等有益活动。
5.维护公司正当利益和形象,与违法行为作合法制止。
6.各项工作以公司为大局,提倡沟通、服从领导的原则。
但对违法违章、
强令冒险作业等指挥,应及时商确得以改进。
第二条对下列事项的损害人,按性质和后果作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应处理:
1.损坏公物或占为私有。
2.在公司业务活动中营私舞弊、索取回扣、变相贪污公款等。
3.擅用公司公务活动或公司名义,从事私利活动(包括车辆驾驶员)。
4.因酗酒、赌博、吵架、打架、搬弄是非等给公司造成利益损害。
5.业务经营活动或属机密技术的泄密。
6.其他违法违纪事项,造成公司利益重大损害的。
第三条不能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得到类似企业兼职。
第四条公司员工的现行工资实行不公开制度。
推动建立工资指导线制度。
第三章新员工招用、试用期及风险、保险金制度
第一条新员工招用,应按公司现有和发展所需的各岗位人员为依据,由部门负责人用书面方式,向公司总经理提出人员数、性别、年龄、资质或技能等要求的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具体实施招用。
第二条新员工招用方式:
可用社会、人才市场、院校或定向培养、特聘等多种招用方式。
第三条新员工招录手续:
1.评审拟招录员工应符合第一条款的基本条件;
2.验证相关有效证件,填写“新员工招用登记表”;
3.应经厂规厂纪、安全生产及岗位基本要求(或基本工艺)培训并合格;
4.缴纳公司规定的“试用期风险金”;
5.建立劳动关系、进入试用期;
6.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书。
(订立时间可由公司和员工双方约定,通常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
第四条新员工自入岗起,按合同期限的不同,试用期可分为2到6个月,享有试用期工资、劳动保护用品、岗位培训等。
第五条新员工试用期满后,应向主管领导提交“试用期个人总结”材料1份,由主管领导提出是否录用或解退意见,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生效《见附表XY-ZD01-01》。
第六条关于风险金规定:
公司为避免员工在合同期内的相关风险(如员工的劳动工具、公房用品、借款等未清算擅自离开公司),规定从2008年6月起,采用所有员工每月扣取一定金额作为合同期风险金。
风险金实施方法如下:
1.风险金额值:
月工资不满1000元的扣至500元止;
月工资满1000~2000元的扣至1000元止;
月工资满2000~3000元的扣至2000元止;
2.风险金按上述档次、按月平均扣除,一年內扣足为止。
具体实施由财务部门决定(如每月扣款额、并在工资单上列顶等)。
3.当员工离开公司时,若有公物因损未赔、应还未还,借款未清等,由风险金作为抵押扣款。
若无以上情况,员工合法离厂时,工作年限不足一年,风险金全额无息退还本人;风险金扣止二年后,应按银行相应储蓄计息。
第七条关于社会保险金:
1.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劳动合同执行。
保险金缴纳按法定由公司和参保员工两部份组成,其中由员工个人负担部分,按月从工资中扣除。
2.员工合同期未满离厂,公司缴纳的保险金是否作相应扣罚,应在签立劳动合同时双方约定。
第四章劳动合同解除及辞职制度
第一条员工有下列条项之一的,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其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确认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严重违反“第二章第二条”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者。
3.合同期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4.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5.隐瞒年龄,经查明为未满18周岁者。
6.以欺诈、隐瞒真实情况订立劳动合同,而被发现或证实不符合员工条件者。
7.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者。
第二条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条件下。
2.公司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末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4.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者。
第三条员工辞职规定:
1.员工在试用期内或合同期内要求辞职,应分别提前一个星期和一个月,向部门主管领导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最后同意有效。
同意后离厂时间由公司决定。
2.离厂前须办清公司规定的有关手续,若擅自离厂者,扣除全部风险金,并自负相关责任。
第五章上班、请假、休假制度
第一条上班加班请假规定:
1.公司执行员工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周星期日休息,特殊情况由部门主管人临时安排上下班或加班时间,主管部门应有可查记录。
2.节假日休息天数,由公司结合国家法定休息日决定(见第二条)。
3.员工请假应先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有效。
请假以1小时起计,一次性请假时间原则上以15天为限(包括节假日),超过者无特殊理由可视同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上下班和加班打卡制度:
(1)下班打卡应在下班时间后10分钟内完成,上班打卡不能提前30分钟。
(2)打卡应按实名实卡打录、不得涂改,否则可视同旷工。
(3)按上班时间无故迟到视同旷工,5分钟以内,扣款5元;5分钟以上按0.5小时为起计单位计算,按300%/时日总工资扣款;5分钟内迟到达2天次者,取消当月全勤奖;累计当月迟到15天次,作相应扣款并可解除劳动合同。
(4)考勤卡每月末由办公室收集,按部门交部门主管人审查。
员工若有加班,主管人签字并注明加班小时数。
5.员工因工负伤,按相关法定条例执行(如公伤调查鉴定、在指定医院治疗,保存医疗单据等)。
第二条节日休假时间规定: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除夕、新年初一、初二、)。
3.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5.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日)。
6端午节放假1天(端午日)。
7.中秋节放假1天(中秋日)。
注:
按公司生产等特殊情况需要,节日休假日可作调补处理并公告。
第三条其他假期规定:
员工满一年工龄以上、提供有效合法相关证明、经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可享受以下假期:
1.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2.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3天丧假。
3.女职工生育,可享受60天产假。
每年组织在厂固定女职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注:
(1)需提供相关项的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否则视同事假或旷工;
(2)女职工生育,需提供生育证、出生证;并提前1个月向部门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3)假期日享有员工本人的基本工资。
第六章工资及工资结算制度
第一条公司现行工资组成规定:
1..基本工资:
实施原则:
(1)基本工资也称标准工资,是按公司员工工资等级标准规定应得的工资。
(2)公司在生产等情况正常下,应逐年提高基本工资的额值。
(3)基本工资加岗位工资不能低于当地当时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基本工资决定权属公司总经理。
2.岗位工资:
实施原则:
(1)公司应按不同岗位的不同职责、相同岗位的责任和能力差别的原则,建立不
同的岗位等级工资。
(2)按照岗位或岗位人的责任、能力大小,效率的提高与否、应每年对岗位(人)工资作明显的调整。
(3)提倡岗位竞争,实行按能力或工作需要的转岗、并按岗套资、不保留原工资等原则。
转岗分为因生产(工作)需要,由相应领导分配,或自我推荐,经相应领导批准方式。
(4)各部门应制订岗位管理相关文件:
如岗位名称、岗位的职能职责、考核办法
等可操作性文件。
(5)基本工资决定权属公司总经理。
岗位所属的主管领导对岗位工资应有建议权。
3.浮动工资:
实施原则:
(1)浮动工资应根据员工的当月工作业绩及相关制度遵守与否为主,以优加劣
减原则,每一员工按月计算浮动工资。
(2)浮动工资应随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及其所起的作用,每年作适当的调整。
(3)各部门应按员工的岗位职责、公司制度等为依据,制订“员工月度考核条
列”,作每月考核和记录,并采用会议或上墙等适宜方法公开,将评定的每
一员工浮动工资表上报财务部门。
经总经理或其委托人批准有效。
4.全勤奖:
实施原则:
(1)全勤奖是对员工当月出全勤者的专项奖励金。
(2)全勤奖按岗位工资的高低分级,现行最低为45元、最高为70元。
(3)“全勤”定义:
职工当月累计有效白天上班工作的天数达到公司规定的全
勤天数。
即大月为26天,小月为25.5天。
(4)全勤奖额值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各部门应有可查的考勤记录。
5.职务工资:
实施原则:
(1)公司现有经营、生产相关的职务名称依次分为:
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
主任(部门或车间)、副主任(部门或车间)、组长(车间)等。
(2)职务工资应按职务人责任和实绩为主,每年应作相当幅值的调整。
(3).职务工资额值由公司总经理确定。
第二条工作时间及工资结算相关规定:
(1)日工作时间、日工资及日总工资计算:
(1)员工日工作时间实行8小时工作制。
(2)日工资:
按月工资除以26天计算(月工资包括:
基本、岗位、浮动、职务工资)。
(3)日总工资:
按月总工资除以26天计算(月总工资包括:
基本、岗位、浮动、职务工资)。
(4)日基本工资:
按每一员工的月基本工资除以26天计算
2.加班及加班工资计算:
(1)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行政办事人员、销售人员等均不计加班工资。
(除部分员工公司对其另有约定外)
(2)员工加班:
应以提高法定日班工效为要求,辅以必要的加班为原则。
临时性白天加班:
指法定星期日加班。
临时性晚上加班:
指晚上上半夜或下半夜加班
(3)加班工资:
星期六加班150%计算;星期日白天加班,按员工基本工资100%计算;晚上加班,12点前,以6小事等同8小事计发工资(不足六小时以倍率计算);12点后,以4小时等同8小时计发基本工资,并加夜宵费5元;国家法定节日加班,按200%基本工作计发。
注:
员工加班,部门领导按工作具体情况,也可安排相应工时的调休
3.事假及旷工工资计算:
(1)员工请假按其日总工资100%扣发。
(2)员工旷工按其日总工资300%扣发。
4.浮动工资及全勤奖计算:
(1)现有浮动工资计算办法规定为:
每员工当月岗位工资下调50元,公司另拨70元,共计120作为每一员工当月浮动工资。
可按20到30元为级差,按
岗位主管人区分评定(如员工由组长、组长由主任、主任由经理…评定)。
(2)全勤奖:
员工月总工资800元及以上,全勤奖为70元;月总工资800元以下为45元。
全勤奖计发由财务部门实施。
第三条其他费用金结算规定:
1.由当地政府依法规定的办理相关证件费用,按发生人在费用发生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2.按照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员工所缴部份),在工资中扣除。
3.由当地政府依法规定的每一员工每月2元的工会费等,由公司先代缴,年终按发生人在
工资中扣除,由财务部门实施。
4.以上3项由财务部门实施,并提供可查证据。
第七章出差及报销制度
第一条员工因公出差:
凡属相应领导同意或指派的公事外出,称之因公出差。
应避免越
级派人出差。
各部门应建立阐明出差内容和时间并相应领导签字的出差单,以作
出差工作检查及报销证据。
第二条出差员工应注重办事效率和结果,养成办事过程中的相关沟通及回厂后汇报的应有习惯。
第三条出差人员交通工具一般规定:
火车为硬座、轮船为四等、市内交通为公交汽车。
特殊情况需改变交通工具,应在出差前阐明或途中请示主管领导同意。
第四条因公出差补贴:
1.车船补贴费:
凡从晚上8时后连续6小时以上未购火车、轮船卧铺票的,按硬座票价补贴40%;夜间乘汽车超过8小时而非卧票的,补助40元。
2.伙食补贴费:
特区:
60元(天/每人)。
外省:
48元(天/每人)。
市内市外:
早5元、中晚各15元(餐/每人)。
注:
早上7时前出差、中午或晚上返回公司时间超过45分钟以上,可享受餐补。
3.住宿补贴费:
(1)公司经理级(含)以上,住宿费在200元(天/每人)以内,原则上按发票实报。
(2)员工住宿费在85元(天/每人)以内,按发票实报。
4.上船调试服务补贴:
连续上船调试服务超过10天者,前10天补贴15元(天/人),10天以后补贴10元(天/人)
注:
上船补贴需凭船厂或船东在工作服务单上签字。
5.出差补贴应适时调整,以公司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因公出差借款、报销规定:
1.出差员工需借现金或支票,需按财务规定的程序(借款人填写借款单及审批等)办理。
2.所有票证应符合法定且有效,按财务规定的相关程序(自我填写、部门主管人批准、
财务审核等),凭票报销。
3.报销期限:
(1)市内外出差费,回程后3天内报销,省内外回程后5天内报销。
(2)外收货款等现金,应在回程后2天内交清。
第六条对未述及的出差报销事项,应由公司财务部门解释或形成文件执行。
第八章岗位适任条件规定
第一条当前公司岗位名称:
1.行政职务岗位
(1)总经理
(2)常务副总经理(3)总经理助理(4)副总经理(5)经理(部门)
(6)副经理(部门)(7)主任(部门或车间)(8)副主任(部门或车间)(9)组长
(车间)
2.专业技能岗位:
(1)总工
(2)主任设计师(3)﹡设计员(4)﹡检验员(5)会计师(6)经济师
(7)会计员(8)出纳员(9)﹡文员(10)﹡销售员(11)﹡采购员(12)﹡仓管员(13)﹡钣金工(14)﹡电焊工(15)﹡涂装工(16)﹡钣金装配工(17)﹡电气安装工(18)﹡电子安装工(19)驾驶员(20)门卫员(21)炊事员(22)保洁员
注:
打“﹡”者以岗位适任条件由高到低可分为1~3级
第二条适任条件综合:
1.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身体健康、年龄适岗。
2.教育程度:
(1)博士
(2)本科(3)大专(4)中专(5)高中(6)职校(7)初中
3.技术职称:
(1)教授
(2)高工(3)工程师(4)经济师(5)会计师(6)高技师
(7)技师(8)助工(9)技术员
4.法定执证:
(1)技术职称
(2)会计(3)电工(4)电焊(5)驾驶(6)起重
5.岗位能力:
(1)设计应知应会
(2)设计应会(3)绘图应会(4)识图应知应会
(5)识图应会(6)工艺应知应会(7)工艺应知(8)工艺应会(9)设备工具操作应会(10)本岗安全应知(11)本岗职责应知应会(12)本岗职责应会
6.本专业年限:
(1)一年
(2)二年(3)三年
7.英语条件:
(1)能一般笔译
(2)能一般笔译及口语(3)能一般笔译及专业口语
8.总经理特聘:
管理或产品生产需要,总经理有人材特聘权。
第三条岗位适任基本条件(与第二条“适任条件综合”对应)
序
岗位名称
任职条件
备注
一.行政岗位适任条件
1
总经理
1/2(3)以上/3(5)以上/5(11)/6(3)
董事会推荐
2
常务副总经理
1/2(3)以上/3(3)以上/5(11)/6(3)
总经理推荐、领导层通过
3
总经理助理
1/2(5)以上/3(7)以上/5(11)/6
(2)
总经理推荐、领导层通过
4
副总经理
1/2(5)以上/3(7)以上/5(11)/6(3)
总经理推荐、领导层通过
5
经理
1/2(5)以上/3(8)以上/5(11)/6
(2)
副总经理推荐、领导层通过
6
副经理
1/2(5)以上/3(8)以上/5(11)/6
(1)
经理推荐、部门员工通过
7
主任
1/2(5)以上/3(8)以上/5(4)~(11)/6
(1)
经理推荐、部门员工通过
8
副主任
1/2(5)以上/3(8)以上/5(5)~(11)/6
(1)
经理、主任推荐、部门员工通过
9
组长
1/2(5)以上/5(5)~(11)/6
(1)
经理、主任推荐、班组员工通过
10
11
12
二.专业技术岗位适任条件
1
总工
1/2(3)以上/3(3)以上/4
(1)/5(1、6、11)/6(3)/7
(1)
总经理推荐
2
主任设计师
1/2(3)以上/3(3)以上/5(2、3、7、11)/6
(2)/7
(1)
部门经理推荐、总工批准
3
设计员(3级)
1/2(5)以上/3(9)以上/5(3、7、12)/6
(1)
2级设计员条件:
1/2(3)/3(8)以上/4
(1)/5(2、7、11)/6
(2)/7
(1)
1级设计员条件:
1/2
(2)/3(3)以上/4
(1)/5(1、7、11)/6(3)/7
(1)
4
检验员(3级)
1/2(5)以上/3(9)以上/5(5、7、10、12)/6
(1)
5
经济师
1/2(3)/3(4)/4
(1)/5(11)/6
(1)
6
会计师
1/2(3)/3(5)/4
(1)/5(11)/6
(1)
7
会计员
1/2(5)以上/3(9)以上/4
(2)/5(12)/6
(1)
2级检验员条件:
1/2(3)/3(8)以上/4
(1)/5(5、6、10、11)/6
(2)
1级检验员条件:
1/2(3)以上/3(3)以上/4
(1)/5(4.6.10.11)/6(3)/7
(1)
8
出纳员
1/2(5)以上/3(9)以上/5(11)/6
(1)
9
文员(3级)
1/2(5)以上/3(9)以上/5(12)/6
(1)
10
销售员(3级)
1/2(5)以上/3(9)以上/5(12)/6
(1)
11
采购员(3级)
1/2(5)以上/3(9)以上/5(11)/6
(1)
2级文员:
1/2(3)以上/3(8)以上/5(11)/6
(2)/7
(1)
1级文员:
1/2
(2)/3(5)以上/4
(1)/5(11)/6(3)/7
(2)
12
仓管员(3级)
1/2(7)以上//5(12)/6
(1)
13
钣金工(3级)
1/2(7)以上/5(5、8、9、10、12)/6
(1)
2级销售员:
1/2(3)以上/3(8)以上/5(11)/6
(2)/7
(1)
1级销售员:
1/2
(2)/3(5)以上/4
(1)/5(11)/6
(2)/7
(2)
14
电焊工(3级)
1/2(7)以上/5(5、8、9、10、12)/6
(1)
15
涂装工(3级)
1/2(7)以上/5(5、8、9、10、12)/6
(1)
2级采购员员:
1/2(5)以上/3(8)以上/5(12)/6
(2)
1级采购员:
1/2(3)以上/3(5)以上/5(11)/6(3)/7
(1)
16
钣金装配工(3级)
1/2(7)以上/5(5、8、9、10、12)/6
(1)
17
电气安装工(3级)
1/2(7)以上/5(5、8、9、10、12)/6
(1)
2级仓管员:
1/2(5)以上/3(8)以上/5(12)/6
(2)
1级仓管员:
1/2(3)以上/3(5)以上/5(11)/6(3)/7
(1)
18
电子安装工(3级)
1/2(7)以上/5(5、8、9、10、12)/6
(1)
19
驾驶员
1/4(5)以上/5(10、11)/6
(1)
2级各岗位工(车间):
1/2(5)以上/3(9)以上/4(3或4)/5(5.7.9.10.12)/6
(2)
1级各岗位工(车间):
1/2(5)/3(8)以上/4(3或4)/5(5.6.9.10.11)/6(3)
20
门卫员
1/2(7)以上/5(10、11)
21
炊事员
1/5(10、11)
22
保洁员
1/5(10、11)
注:
岗位适任基本条件随公司管理及产品发展情况应作提高性修订
第四条建立本公司岗位及岗位适任条件,是人力资源的必不可少的管理。
各部门应按
第三条“岗位适任基本条件”的要求,可作为新员工招入的条件,对已在岗员工,
各部门应按岗位性质和时机,作每年不少于2次的每岗位人的适岗条件符合性评
审。
评审组织由部门主管人为主组成评审小组,评审方法可由岗位人自我总结、
实绩评审及岗位应知应会能力考试等方式。
公司组织评审领导小组对部门评审结
果作指导、验证及确认《见附XY-ZD01-02》。
并可发给公司级的岗位人的“岗位等级资格证书”《见附表XY-ZD01-03》。
第五条对不符合岗位适任条件者,通过不同方式的培训(培训期只发给基本工资)或降岗、下岗;对条件优秀者,应作岗位升级、转新岗等管理方式,使人力资源的开发、提高、竞争的机制落到实处。
第六条岗位条件适任者应立足于产品管理及产品质量的创新、创优和创效,并提倡互学
互帮的良好风尚。
第九章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条通过培训并结合其他相应措施,使员工满足所从事的岗位工作对能力的要求。
培训也是公司及各部门开展以人为本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二条培训组织:
各部门应以“ISO培训程序”为要求,制订每年度的培训计划及培训目标。
对新员工的上岗前培训和已在岗员工的定期培训,以及年培训计划应覆盖每一员工,是制订培训计划和目标的基本要求,各部门应按计划组织每一培
训计划和过程的实施。
培训计划及本部门培训力所不及的需求应及时报公司办公
室。
公司设立培训领导小组。
第三条培训对象:
凡从事并影响公司产品管理及产品质量的所有岗位人员。
第四条培训方法:
1.公司内部培训:
(1)个人自学;
(2)上课教育;
(3)从师传徒;
(4)岗位实践操作;
(5)换岗实践;
(6)开展知识及能力竞赛;
(7)面试和笔试。
2.公司外部培训:
(1)业余院校进修;
(2)脱产送工厂、院校、设计单位培养;
(3)出国专业学习或考察;
(4)其他方式。
第五条培训有效性的评价:
每一培训过程应对员工作有效性评价,评价方式一般可通过面试、笔试、岗位实
际操作,培训前后能力情况比较等方式。
评价结果可用“优良”、“合格”、“不合
格”等表述分级,有书面记录并使受培训人知情(见附表XY-ZD01-04)。
第六条按培训评价结果,各部门应对岗位人实施岗位升级、岗位保持、换岗、待岗再培
训或下岗等决定或建议,报公司培训领导小组备查或审核。
第七条为员工提供的相关内培或外培,公司应负担相应培训资源和费用,受培人应学以致用,用于公司的经营管理、产品生产及产品质量等方的创优创效的回报,为兼顾二者利益,对于耗资较大的特殊培训,必要时,公司和受培人双方另签立协议(如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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