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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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案
就业指导课教案
第一章绪论
教学目的和要求:
帮助学生掌握有关就业和就业指导的基本知识,明确学习本门课程的意义,从而增强学好这门课程的自觉性。
教学重点:
1、就业与就业指导的含义
2、我国就业指导的现状
教学时间:
2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节就业及就业指导的基本知识
一、就业及其基本特征
就业、职业——两个名词解释,比较。
(一)解释
1、什么是就业
就业是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相结合,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济收入的活动。
把握四个方面:
其一劳动主体必须是从事社会劳动(从事家务劳动不是就业),
其二有报酬和经济收入(如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等不是就业)
其三从事社会劳动必须是合法(如走私、贩毒、卖淫有非法收入,但不是就业)
其四劳动主体符合法律规定(劳动法规定就业必须年满16岁,如文艺、体育等特殊工种除外)
2、什么职业
职业在德语中乃是“天职”之意,它意味着个人毕生为之而不懈奋斗的目标。
因此,职业本身已经包含了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内容,它是一种具有高尚性的事业。
职业体现了专业的分工,没有高度的分工就不会有现代意义上的职业观念,职业化意味着专门从事某项事务。
它体现了一种精神追求,要求劳动者对它的忠诚。
职业发展的过程也是人生价值不断实现的过程。
(二)比较
就业——是劳动者获得一份合法的工作并有一定的经济收入的活动,职业目标尚未确定,是初级的职业活动。
职业——是劳动者专门从事某项事务并终身为之奋斗,目标明确的精神追求,是高级的职业活动。
举例:
职业运动员和一般运动员;职业演员和一般文艺工作者等。
2、就业的基本特征
(1)社会性。
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是构成就业的基本要素。
两者相结合,处于一定的生产关系之中。
生产关系就是社会关系,就业总是受到社会关系的推动和制约,总是同社会的现状与发展密切相关的。
(2)经济性。
对社会来讲,就业活动在宏观上要求尽可能充分合理地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
对劳动者个人来讲,就业是获得生活资料的主要手段。
就业活动的结果,要尽可能地满足劳动者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使劳动力再生产的条件不断完善。
(3)计划性和合理性。
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不是任意进行的,而是要按一定的计划和比例来进行。
其计划的方式由生产关系决定,结合的比例限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4)变动性和相对稳定性。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劳动者就业岗位的变换越来越频繁。
这种变动在现代社会是不可避免的。
同时,不同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相结合的劳动就业岗位,对劳动者的文化技术水平有着不同的要求。
要提高结合的效益,就要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并使劳动者尽可能地稳定在一定就业岗位上,从而发展成职业的追求。
二、就业指导
就业指导的涵义概括为:
就业指导是帮助大学生求职择业的一项公益性服务工作,它以个人的身心、素质及其意愿与社会职业的需要相协调为前提,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意识,根据自身特点和社会职业需要选择最能发挥自己才能的职业,全面、迅速、有效地与工作岗位结合,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
就业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的理解自己,认识自己,从而拓宽自己的就业思路和择业范围。
“我”适合做什么工作?
适合什么岗位?
适合什么工作环境?
这就是就业指导要解决的问题。
就业指导的四个有利于:
有利于大学生科学地、清晰地规划自己的职业目标并为此而做准备
有利于大学生顺利就业
有利于大学生的发展与成才
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使个人的才能、知识、兴趣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吻合,人事相配、智能相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职业指导理论称之为——人职匹配)
三、就业指导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大学生就业指导是社会职业指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完成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社会责任的重要环节。
其基本任务在于:
帮助大学生客观地认识自我,了解职业概况和社会需求,把握现行就业政策,确定职业发展方向,养成良好的心态,实现成功就业,并为今后的职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大学生就业指导的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
即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崇高的求职道德和选择正确的成长之路,这是就业指导的中心。
2、国家的就业政策和基本法律知识指导。
即帮助毕业生按照国家制定的就业政策参与求职择业,我国现行的就业政策是:
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双向选择。
基本法律知识指导是使大学生顺利实现就业的安全保障。
基本法律知识包括劳动法和合同法的相关条款。
使学生学会用法律来规范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保护自身的应有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3、信息指导。
主要包括国家经济发展趋势,人才市场供需形势分析,毕业生供需信息发布及查询。
网络是就业信息发布的主要渠道。
4、择业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
即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针,针对大学生心理发展特点进行深入而具体的帮助,以使大学生保持良好的择业心态。
择业中的大学生心理往往是不稳定的,充满着矛盾冲突,从众、攀比、自负、自卑心理表现比较明显。
针对大学生择业中的心理状况,采取心理咨询方法,及时地帮助大学生消除择业中的心理障碍,减轻心理压力,增强战胜挫折的信心,并做好经受失败的心理准备,从而以健康的心态迎接挑战,参与竞争。
5、就业技巧技术指导。
主要包括如何准备自荐材料、如何应对面试、面试注意事项等。
即掌握应聘、就业程序,掌握自荐方式和应试的有关礼仪,掌握与人交谈时的有声语言和体态语言的正确运用方法。
四、就业指导的主要方式
1、提供就业信息。
即通过就业指导中心给学生提供符合专业特点的各种就业信息。
2、帮助大学生进行自我评价。
即认识自己的素质状况和素质优势。
3、进行就业教育。
即如何积极提高个人的素质及如何自信和成功地走向社会。
第二节就业指导的历史与现状
一、就业指导的由来与发展
就业指导是社会生产力及职业分工不断发展的产物。
现代意义的就业指导于是19世纪末首先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如美术、欧洲一些国家应运而生。
最早的应该说是1894年,美国加州工艺学校有人推行就业指导,报刊杂志开始刊登少量有关就业指导的文章。
职业指导的正式创立一般以帕森斯1908年再波士顿创立职业局为起点,因而帕森斯被认为是职业指导得创始者。
他主张在公立学校开设职业课程,配置专门的职业咨询工作者。
到了20世纪30年代后,就业指导在全世界范围内逐步展开。
经历了三个时期:
创始期(1908——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
发展期(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成熟期(第二次世界大战至今)
新中国成立之前,就业指导即已在我国出现。
最早在1916年,清华学校校长周诒春为了指导学生择业,发起了职业演讲活动,聘请名人、专家进校演讲职业问题,指导学生填写工作志愿,以预测就业趋势,并为确定学科提供依据,首开我国职业指导先河。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劳动力就业采取包下来的办法,就业指导一度被单一的思想教育所取代。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就业指导被赋予了新的内容。
1979年,出现了劳动服务公司、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和人才库,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些学校开始试行就业指导。
伴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深入,教育部成立了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省市教育厅成立了毕业生生就业指导中心,各个高等学校也相继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开展就业指导工作。
二、我国就业指导的现状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获得了迅猛的发展。
国家教委1993年成立了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而后各地相应的机构也陆续建立起来,一批有关的报刊、书籍、教材不断出版发行,一些高校开始设置就业指导课程,实际的就业指导工作已积累了相当的经验。
随着整个教育体制特别是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就业指导工作必将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研究
翻译了一批国外职业指导论著,出版了一大批理论研究专著,编写了一批面向学生的媒体音像教材,确立了大学生就业指导是全程指导、发展规划指导等工作理念。
2、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各地高校建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配置了专职的就业指导老师。
3、建立服务市场
建立服务市场,包括就业的有形和无形市场。
如各省、市及高校召开的大学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各类大学生人才网站、网页等。
4、就业指导方法和手段
就业指导的方法和手段主要有:
(1)开设就业课程或讲座,开展大学生就业全程指导;
(2)建设就业信息库
(3)开展各种职业素质和技能培训
(4)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开发测评技术,开展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工作。
总结:
现在社会是一个经济迅速发展的社会,也是一个充满竞争的社会,身为大学生的我们,应立下自己的志向,规划自己的方向,抓紧时间多学一些知识来充实自己。
大学是人生的关键阶段。
这是因为,进入大学是你终于放下高考的重担,第一次开始追逐自己的理想、兴趣。
这是你离开家庭生活,第一次独立参与团体和社会生活。
这是你不再单纯地学习或背诵书本上的理论知识,第一次有机会在学习理论的同时亲身实践。
这是你第一次不再由父母安排生活和学习中的一切,而是有足够的自由处置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支配所有属于自己的时间。
大学是人生的关键阶段。
这是因为,这是你一生中最后一次有机会系统性地接受教育。
这是你最后一次能够全心建立你的知识基础。
这可能是你最后一次可以将大段时间用于学习的人生阶段,也可能是最后一次可以拥有较高的可塑性、集中精力充实自我的成长历程。
这也许是你最后一次能在相对宽容的,可以置身其中学习为人处世之道的理想环境。
大学是人生的关键阶段。
在这个阶段里,所有大学生都应当认真把握每一个“第一次”,让它们成为未来人生道路的基石;在这个阶段里,所有大学生也要珍惜每一个“最后一次”,不要让自己在不远的将来追悔莫及。
在大学四年里,大家应该努力为自己编织生活梦想,明确奋斗方向,奠定事业基础。
但人的大学时光一生中也许就一次,不把握好,将来自己一定回追悔莫及。
把自己的未来设计,有了目标,才会有动力。
大学不是天堂,不是可以随意挥霍青春、逃避社会压力的避风港,面对目前大学生的就业形势,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并保持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必须未雨绸缪,做好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把未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希望我的大学能够是我梦想的跳板,助我的梦想奋力起航。
第二章大学生就业制度及就业市场
教学目的和要求:
使学生简要了解我国劳动人事制度及大学生就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改革进程,熟悉现行的大学生就业制度和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形成及特点。
教学重点:
1、现行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制度
2、大学生就业市场的特点
教学时间:
2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节劳动人事制度及大学生在就业制度的改革
一、劳动人事制度改革
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与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1、劳动就业制度改革状况
1983年劳动人事部发布《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两个政策法规明确规定无论是全民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单位的用工,都必须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内容,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和解除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标志着我国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建立劳动关系,使劳动关系的双方真正成为平等的主体的新型的劳动用工制度。
《劳动合同法》与大学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条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见《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见《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条款是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协商签订的,用人单位设计的劳动合同的条款仅仅代表资方的意愿和利益,劳动者应从维权的角度出发提出修改资方提出劳动合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增加维护劳方利益的条款。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的证件(见《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一些用人单位打着“鉴别证件的真伪,或者办理用工手续”从应聘者手中收去毕业生、身份证等证件并且扣押证件。
回答:
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求职者的毕业证和身份证(身份证的重要作用不能随意给他人)。
2、人事制度改革状况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快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中央制定了《2001——201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管理体系;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置。
(1)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以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标志。
(2)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3)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4)建立人才合理流动的机制
二、大学生就业制度改革
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历史轨迹
所谓就业制度是指直接或间接约束劳动者就业的规则和程序的总称。
国家为规范大学生的就业行为,确保就业工作的有序进行,而制订的一系列针对大学生就业的制度和政策。
从我国历史上看,
大学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几十年来经历了由“计划分配”到“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等几个改革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
计划分配(从解放初至1985年)
这个阶段形式单一,实行“双包”制度。
所谓“双包”即包上学经费,包分配。
高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的基本方针是“集中使用,重点分配”。
1956年国务院对这一基本方针作了补充“根据国家需要集中使用、重点分配和一般照顾”。
形成了高校毕业生由国家负责,按计划分配的制度。
第二阶段:
计划分配与双向选择并存的就业制度(1986年至2000年)
这个阶段以计划分配为主,辅以“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
部分毕业生经学校推荐与用人单位见面,具体落实分配去向。
学校根据供需见面的结果编制“分配计划”,经政府部门审核后下达正式分配计划。
第三个阶段:
现阶段(2000年至今)
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4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坚持“市场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制度,并对各级政府、高等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就业问题上做出了全新的规定。
第二节现行的大学生就业制度
1、现行的大学生就业制度
近几年,高等学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由于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减员增效、国家机关精简机构等原因,使原有接收毕业生的主渠道的接收能力降低,而新增长的就业点,如私营企业、民营企业,由于政策措施尚不配套,接纳能力有限。
为此,国家更加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政府多次下达文件对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重要意见,强调高等学校毕业生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现跨世纪宏伟蓝图的重要力量。
合理配置使用大学毕业生,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0年教育部把毕业生就业的“派遣证”改为“报到证”,改变“统包统分”和“包当干部”的毕业生就业制度,使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自主地位得到了确立,也为进一步深入改革奠定了基础。
毕业生就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实行“市场为导向、国家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
2.就业工作管理体制
按现行管理体制划分,目前我国高等学校主要分为三块:
一定数量的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少数国务院有关部委所属高等学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高等学校。
按照现行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毕业生就业采取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实行分级负责、相互调剂的办法,已经形成了职责明确,条块结合的毕业生就业管理体制。
教育部作为全国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职责是:
制定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章和宏观政策;组织研究并指导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管理全国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活动以及毕业生就业市场;汇总、审核、下达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指导和编制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组织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行业、部门和地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的实施;检查、监督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全过程工作;向社会公布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年度就业状况;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其他工作。
少数管理高等学校的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职责是:
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提出本部门毕业生就业的具体政策和工作意见;组织协调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和毕业生就业市场;编制并组织实施所属院校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指导所属院校开展毕业生的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本部门毕业生的接收工作,检查本部门毕业生的使用情况;开展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研究和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本行业人才预测及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其他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制订本地区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意见,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毕业生就业工作动态情况,负责本地区毕业生就业的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编制地方所属院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并按时上报教育部;对本地区人才需求进行预测,收集和发布毕业生供需信息,管理本地区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双向选择活动和毕业生就业市场;负责本地区高等学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本地区毕业生的毕业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受教育部委托负责本地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签发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毕业生就业状况;开展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宣传工作;负责本地区毕业生就业过程中争议或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与本地区毕业生就业有关的其他工作。
高等学校的主要职责:
负责本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制订本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负责本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和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主管部门;收集需求信息.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页),向学生全面公开就业政策与需求信息,组织本校双向选择活动,完善校内毕业生就业市场;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本校的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并根据主管部门意见,具体实施就业方案;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公正客观地介绍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在校表现;开展毕业教育,及时办理毕业生的离校手续。
用人单位的职责是:
向有关高等学校提供需求信息;参加供需见面会和双向选择活动,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积极招聘毕业生;向有关部门和学校反馈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3.社会招聘录用毕业生的分类管理体制
社会对毕业生招聘录用的办法是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随着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社会各行各业各部门基本确立了毕业生招聘录用的方式,管理办法日趋完善。
(1)政府机关按公务员的要求录用毕业生
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关于政府机关从事公务人员管理的法律化、正规化和标准化的诸种规范性和规定性的总和,是一套完善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升降、培训、工资保险福利、申诉控告、退休以及公务员管理和监督与管理行为的规范和准则体系。
我国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它包括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也包括行政机关中从事党务、社团事务管理等管理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颁布实行,这标志着我国人事管理制度迈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
之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都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实行公平考试。
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要求同社会其他人员一样,必须具备报考的基本条件,诸如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业务能力、健康的身心素质等,考试的科目一般为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有的还要增加申论和专业考试。
在初试合格后,再进行面试和考查等环节。
(2)企事业单位按照新的劳动人事管理办法录用毕业生
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和推行事业单位社会化的要求,理顺政事关系,逐步使事业单位与政府机关的人事管理制度脱钩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
根据事业单位不同人员的特点,将对管理人员建立职员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健全职务聘任制度,对工勤人员实行技术等级考核,对行政领导人员采取直接聘任、招标聘任、选举聘任等多种形式,逐步推行聘用制度,用契约的形式确定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关系。
在国有企业单位,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与企业的人事管理关系。
不再按照行政级别确定企业管理人员的待遇,进一步打破企业中各类人员的身份界限,为企业人员竞争上岗创造条件,实现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能上能下。
在独资、合资、民营企业单位的技术人员,采取人事代理制度,这些企业招聘毕业生一般都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代理手续。
企业聘用后,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对其档案、技术职称评审等方面的管理以及职业流动中的有关手续转移等工作。
企事业单位招聘毕业生的条件一般都是有法人独自确定,通过双向选择的方法来落实。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企事业单位在招聘毕业生的条件设定、考核方式选择等方面越来越理性化和规范花,为毕业生就业公平竞争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
第三节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形成及特点
一、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形成
大学生就业市场是在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与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前提下形成和发展的。
按其外在表现形式可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两种市场交相辉映,形成了与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相适应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
所谓有形市场指的是:
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大学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和用人单位举办的就业洽谈和招聘活动。
(1)毕业生所在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它是针对本校毕业生的特点,邀请与其密切相关的用人单位参加,主要是为本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的市场。
(2)分科类就业市场,主要是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从用人单位和学校两方面考虑,从市场细化的角度出发,把理、工、农、医、师范等科类的毕业生分别集中起来,与相应的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3)区域性毕业生就业市场,它是由区域性毕业生就业市场举办的为区域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的毕业生就业市场。
如以北京为中心的华北区域市场、以上海为中心的华东区域市场、以广州为中心的华南区域市场、以武汉为中心的华中区域市场、以西安为中心的西北区域市场等等,这些区域市场辐射性很强,对周围省市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都具有较大的吸引力。
(4)行业性毕业生就业市场,主要为本系统、本行业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的就业市场。
(5)层次性毕业生就业市场分别举办研究生就业市场,本科生就业市场,专科生就业市场。
有形市场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无形市场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无形市场指的是毕业生就业信息市场,即通过互联网、电话、报刊以及其他通信和传播手段完成供求双方的联系、洽谈和签约过程的市场。
网上招聘、网上面试、网上求职的快捷、灵活已被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所认同并进行实践。
鼠标一点,市场在面前。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全国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采用由清华大学开发的全国招生录取、学籍管理和毕业生就业管理合一的信息系统,进一步解决了信息标准不统一、数据不能直接使用、信息不能共享等问题,实现了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和毕业生的资源信息直接上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双向选择,大大提高了效率,节省了人力和物力。
河池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就业途径):
(一)有形市场
(二)无形市场
二、大学生就业市场的特点
大学生就业市场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改革的深化而逐步建立的。
它不仅使毕业生资源得到了有效地配置和利用,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且加强了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促进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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