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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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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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资料
TLC
泰尔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
TLC:
xxxxxx2008
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
OpticalfibredropcableconnectedtouserforFTTH
(备案送审稿)
2008-X-XX发布2008-X-XX实施
泰尔认证中心发布
目次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缩略词2
5产品分类2
6要求3
7试验方法7
8标志11
9包装12
10产品认证检测样品要求及判定准则12
前言
《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技术规范是针对目前国内FTTH工程中对用户引入光缆(俗称皮线光缆)的检测和认证的需要而制定。
本技术规范由泰尔认证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技术规范负责起草单位:
信息产业部光通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网锐实验室)
本技术规范参加起草单位: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
张希、史惠萍、杨亚宁、熊壮、周春东、万冰、沈晓红、杨莉
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用户引入线光缆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光纤到户(FTTH)网络中用户引入线段的光缆,也适用于其他光纤接入的FTTB等网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15972(所有部分)光纤总规范
GB/T17650.2取自电缆或光缆材料燃烧时释放气体的试验方法第2部分:
用测量PH值和电导率来测定气体的酸度(idtIEC6075-2:
1991)
GB/T17651(所有部分)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idtIEC61034-2:
1997)
GB/T18380.1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1部分:
单根绝缘电线或电缆的垂直燃烧试验方法(idtIEC60332-1:
1993)
GB/T18380.3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3部分:
成束电线或电缆的燃烧试验方法(idtIEC60332-3:
1992)
GB/T2951.1-1997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部分:
通用试验方法第1节:
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机械性能试验(IEC811-1-1-1993,IDT)
GB/T2951.4-1997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部分:
通用试验方法第4节:
低温试验(IEC811-1-4-1985,IDT)
GB/T7424.2光缆总规范第2部分:
光缆基本试验方法(IEC60794-1-2:
2003,MOD)
GB/T8815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烯塑料(IEC60227-1-1993,NEQ)
GB/T9771.3通信用单模光纤第3部分:
波长段扩展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特性
YD/T1113光缆护套用低烟无卤阻燃材料特性
YD/T1258.4-2005室内光缆系列第4部分:
多芯光缆
YD/T629(所有部分)光纤传输衰减变化的监测方法
YD/T908-2000光缆型号命名方法
YD/T979光纤带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YD/T1770-2008接入网用室内外光缆
JB/T10696.7-2007电线电缆机械和理化性能试验方法第7部分:
抗撕试验
ITU-TG..657接入网用弯曲损耗不敏感光缆特性
3术语和定义
3.1光纤到户
光纤到户是以光纤为传输媒介,为家庭、小型商业机构等终端用户提供接入到电信端局的服务,并具有信息复用/解复用功能。
3.2用户引入线段
在FTTH网络中从用户接入点到用户终端之间的光缆线路及其无源连接件,称为用户引入线段。
4缩略词
FTTH光纤到户
5产品分类
本光缆原则上采用YD/T908-2000的规定分类和划分型式、规格和编制型号。
其中,与加强构件有关的代号为:
(无符号)——金属加强件;
F——非金属加强件。
与护套材料有关的代号应符合YD/T1258.4-2005的规定。
5.1型式
光缆的常用结构型式、名称和适用范围如表1:
表1.光缆的常用结构型式及其名称
结构型式
名称
适用范围
GJPV
金属加强件、PVC护套、室内引入线光缆
室内布线
GJPDV
金属加强件、PVC护套、室内引入线光纤带光缆
GJPFV
非金属加强件、PVC护套、室内引入线光缆
GJPDFV
非金属加强件、PVC护套、室内引入线光纤带光缆
GJPH
金属加强件、低烟无卤护套、室内引入线光缆
GJPDH
金属加强件、低烟无卤护套、室内引入线光纤带光缆
GJPFH
非金属加强件、低烟无卤护套、室内引入线光缆
GJPDFH
非金属加强件、低烟无卤护套、室内引入线光纤带光缆
GJPCH
金属加强件、低烟无卤护套、自承式引入线光缆
室外架空引入
GJPDCH
金属加强件、低烟无卤护套、自承式引入线光纤带光缆
GJPFCH
非金属加强件、低烟无卤护套、自承式引入线光缆
GJPDFCH
非金属加强件、低烟无卤护套、自承式引入线光纤带光缆
注:
型号中的字母“P”在YD/T1258.4中表示室内配线光缆,由于室内配线光缆主要用于楼(室)内布线中,而将“P”引入本规范中则表示引入线光缆。
5.2规格
规格由光缆中的光纤芯数和光纤类别组成。
常用的光纤类别有:
B1.3——波长段扩展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
B6a——弯曲损耗不敏感光纤A类(G.657.A);
B6b——弯曲损耗不敏感光纤B类(G.657.B)。
5.3产品型号
光缆型号由光缆的型式和规格代号组成。
如,金属加强件、PVC护套、室内引入线光缆,包含1根B6a类4芯光纤带,则产品的型号为:
GJPDV4B6a
6要求
6.1结构
材料和光缆结构的选用应适合预期用途及安装条件,应特别注意符合消防性能的任何特定要求。
光缆在交货长度上不应有接头。
光缆的典型结构有室内引入线光缆(如图1所示)和带增强件的自承式引入线光缆(如图2所示)。
本规范推荐采用干式结构,但只要能满足本标准其他各部分规定的机械、环境和传输性能要求,其它结构也可采用。
6.2交货长度
光缆的标准制造长度标称值宜为500m、1000m或2000m,容差为+5%。
光缆交货长度应是标准制造长度。
经买方同意,可以任意长度交货。
光缆在交货长度上不应有光纤接头。
6.3涂覆光纤
光缆中所用的单模光纤宜为符合GB/T9771.3规定的B1.3类光纤或满足ITU-TG.657规定的B6类光纤。
光缆中的光纤数宜为1、2或4芯,也可以是用户要求的其它芯数。
光缆中光纤的识别用颜色识别,在没有特殊要求下,光纤的颜色可按下表中的颜色顺序依次选用。
表2.光纤颜色
光纤芯数
1芯
2芯
4芯带
颜色
蓝色
1.蓝色,2.橙色
1.蓝色,2.橙色,3.绿色,4.棕色
6.4光纤带
光纤带的各项要求应符合YD/T979的相关规定。
6.5加强构件
光缆中应对称布放两根相同的加强构件,用以增加光缆的拉伸性能。
加强构件可以为金属材料,也可以为非金属材料。
加强构件应合理地布放在护套内,不得外露。
6.6护套
6.6.1缆芯外应挤包一层具有保护功能的护套。
护套材料可采用聚氯乙烯或低烟无卤材料,也可根据用户需要采用其它材料。
聚氯乙稀材料应符合GB/T8815规定,低烟无卤材料应符合YD/T1113规定。
6.6.2护套外观应光滑、颜色一致,没有裂痕、气泡和污渍。
6.7光缆结构完整性及尺寸
6.7.1光缆的宽度和高度应符合表3所规定的要求。
表3.光缆的典型结构尺寸单位:
mm
光缆类别
外径
容差
1芯和2芯
4芯带
1芯和2芯
4芯带
室内引入线光缆
2.0×3.1
2.0×4.0
±0.1
±0.2
自承式引入线光缆
2.0×5.0
2.0×6.0
±0.1
±0.2
6.7.2取一段光缆样品,沿光缆护套的V形撕裂槽对称撕裂200mm,其撕裂力的最大值和平均值应在1N~15N之间,撕裂处的护套应保持对称,撕裂处的光纤(或光纤带)应能够从护套中自然分离,且光纤不能从护套中被抽出。
6.7.3光缆中的增强件或(和)加强件应与护套紧密结合,无较明显的相对滑动。
6.8光缆的宏弯特性
对于B6a类和B6b类光纤的光缆,其宏弯附加衰减应满足表4的规定,对B1.3类光纤的光缆不做要求。
表4.宏弯附加衰减单位:
dB
光纤类别
B6a
B6b
芯轴半径(mm)
15
10
15
10
7.5
圈数
10
1
10
1
1
1550nm波长
≤0.25
≤0.75
≤0.03
≤0.1
≤0.5
1625nm波长
≤1.0
≤1.5
≤0.1
≤0.2
≤1.0
6.9光缆的机械性能
6.9.1光缆的机械性能应包括拉伸、压扁、冲击、反复弯曲、扭转和弯折等项目,并应通过7.6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试验条件来检验。
对于自承式引入线光缆,除拉伸力和压扁力应满足本规范要求外,其他性能应符合YD/T1770-2008的规定。
6.9.2光缆允许承受的拉伸力和压扁力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光缆允许拉伸力压扁力的最小值
受力时间
拉伸力(N)
压扁力(N/100mm)
短期
长期
短期
长期
非自承式
非金属加强件
60
30
1000
300
金属加强件
100
60
自承式光缆
600
300
6.9.3光缆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应满足表6的要求。
表6.光缆允许最小弯曲半径单位:
mm
光纤类别
静态
动态
B1.3
30
60
B6a
15
30
B6b
10
25
注:
光缆弯曲应在扁平方向上进行。
6.10光缆的环境性能
光缆的环境性能应包括衰减温度特性、燃烧性能和低温下卷绕性能等项目,并应通过7.7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试验条件来检验。
6.10.1光缆的适用温度范围分为两个级别,其代号为A、B;也可根据用户需求,协商确定其它适用的温度范围。
光缆的衰减温度特性见表7。
表7.光缆温度特性要求
分级代号
适应温度范围(℃)
光纤允许附加衰减(dB/km)
低限TA
高限TB
A
-20
+60
≤0.10
B
-5
+50
注:
光缆温度附加衰减为适用温度下相对于20℃下的光纤衰减差。
6.10.2光缆应能通过阻燃性试验:
根据用户要求,光缆应能通过
a)光缆应能通过单根垂直燃烧试验或成束燃烧试验。
当用户要求时,还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b)烟密度:
光缆燃烧时产生的烟雾应使透光率不小于50%。
c)腐蚀性:
光缆燃烧时产生气体的PH值应不小于4.0,电导率应不大于10μS/mm
6.10.3温度特性A级的光缆,应具有耐-15℃低温下卷绕的能力。
7试验方法
7.1总则
光缆的各项性能应按表8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验证。
表8.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
序号
项目
本部分条文号
试验方法
1
光缆结构完整性及外观
100%
1.1
光缆结构及外观
6.1、6.6.2
本部分7.2
1.2
光缆结构尺寸
6.7.1
GB/T2951.1-1997
1.3
光缆可分离性
6.7.2
本部分7.5
2
光缆长度
6.2
本部分7.4
100%
3
光缆中光纤特性
6.3
3.1
尺寸参数
GB/T15972.2
5%
3.2
衰减系数
GB/T15972.4
100%
3.3
模场直径
GB/T15972.4
5%
3.4
截止波长
GB/T15972.4
5%
3.5
色散
GB/T15972.4
5%
3.6
光纤(带)色谱识别
6.3、6.4
目力检查
100%
3.7
光纤带尺寸
6.4
YD/T979
5%
4
光缆的宏弯特性
6.8
本部分7.6
5
光缆的机械性能
6.9
本部分7.7
5.1
拉伸
本部分7.7.2
5.2
压扁
本部分7.7.3
5.3
冲击
本部分7.7.4
5.4
反复弯曲
本部分7.7.5
5.5
扭转
本部分7.7.6
5.6
弯折
本部分7.7.7
6
光缆的环境性能
6.10
本部分7.8
6.1
衰减温度特性
6.10.1
本部分7.8.1
6.2
燃烧性能
6.10.2
a)单根垂直燃烧
GB/T18380
b)烟密度
GB/T17651
c)腐蚀性
GB/T17650.2
6.3
低温下卷绕性能
6.10.3
本部分7.8.2
7
光缆标志
7.1
标志的完整性和可识别性
8.1、8.2
目力检查
100%
7.2
标志的牢固性
8.3
本部分7.3.1
7.3
计米标志误差
8.4
本部分7.3.2
8
包装
9
目力检查
100%
7.2光缆结构检查
光缆结构应在距光缆端至少100mm处目视检查其结构和外观。
7.3光缆标志检查
7.3.1标志牢固性
a)试验方法:
GB/T7424.2中E2B的方法2;
b)负载:
2N;
c)循环次数:
不少于5次;
d)用目力仍可辨认外套标志。
7.3.2计米标志误差
长度计量误差应是在适当长度上用钢皮尺沿光缆量得长度减去用计米数字确定的长度对前者的相对差。
7.4光缆长度检查
光缆长度应从光缆两端的计米标志的数字差来确定,也可采用光学方法(如OTDR仪表)来测量。
7.5光缆可分离性试验
a)试验方法:
JB/T10696.7-2007;
b)撕裂长度:
200mm;
c)撕裂速率:
500mm/min;
d)合格判据:
应符合6.7.2的要求。
7.6光缆宏弯特性试验
a)试验方法:
YD/T15972.4中13;
b)芯轴半径:
应符合表4规定;
c)缠绕圈数:
应符合表4规定,且须保证缠绕在芯轴上的为从缆中剥出来的裸光纤,裸光纤在光缆端头剥取。
d)合格判据:
应符合表4规定。
7.7光缆的机械性能试验
7.7.1总则
下列规定的各试验方法及其试验条件用于验证光缆的机械性能,其试验结果符合规定的合格判据时,判为合格。
机械性能试验中光纤衰减变化的监测宜按YD/T629.1《光纤传输衰减变化的监测方法第1部分:
传输功率监测法》规定在1550nm波长上进行,在试验期间,监测系统的稳定性引起的监测结果的不确定性应优于0.03dB。
试验中光纤衰减变化量的绝对值不超过0.03dB时,可判为无明显附加衰减。
允许衰减有某数值的变化时,应理解为该数值已包括不确定性在内。
光纤拉伸应变宜采用GB/T15972中A7A规定的相移法进行监测,其系统的精确度应优于0.005%,试验中监测到的光纤应变不大于0.01%时,可判为无明显应变。
7.7.2拉伸
a)试验方法:
GB/T7424.2-2002中E1;
b)卡盘直径:
约250mm;
c)受试长度:
不小于50m;
d)拉伸速率:
100mm/min;
e)拉伸负载:
在表5规定的长期拉力和短暂拉力下各持续1min;
f)合格判据:
在长期允许拉力下光纤应无明显的附加衰减,光纤应变不大于0.2%;在短期允许拉力下光纤应变不大于0.4%(光纤带光缆中光纤应变不大于0.50%),去除此力后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护套应无目视可见开裂。
7.7.3压扁
a)试验方法:
GB/T7424.2中E3;
b)负载:
见表5;
c)持续时间:
长期和短期压力下各持续1min;
d)受力面:
光缆扁平方向(应避开增强构件);
e)合格判据:
在长期允许压扁力下光纤应无明显附加衰减;在短暂压扁力下光纤应不断裂,在短暂压扁力去除后光纤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
7.7.4冲击
a)试验方法:
GB/T7424.2中E4;
b)中间块半径:
冲击球面半径R12.5mm;
c)冲击重量:
1N;
d)冲锤落高:
lm;
e)冲击次数:
至少相距500mm的三个点,每点1次;
f)受力面:
光缆扁平方向(应避开增强构件);
g)合格判据:
光纤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
7.7.5反复弯曲
a)试验方法:
GB/T7424.2中E6;
b)心轴直径:
光缆扁平方向高度的40倍,但不小于100mm;
c)负载:
10N;
d)弯曲次数:
30次:
e)合格判据:
光纤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
7.7.6扭转
a)试验方法:
GB/T7424.2中E7;
b)轴向张力:
10N;
c)受扭长度:
250mm;
d)扭转角度:
±180°;
e)扭转频率:
每分钟不少于30次;
f)扭转次数:
20次;
g)合格判据:
试验过程中,光缆光纤应无明显附加衰减,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
7.7.7弯折
a)试验方法:
GB/T7424.2中E10;
b)光缆环允许直径:
光缆允许静态弯曲半径的2倍;
c)受力方向:
光缆扁平方向
d)合格判据:
光缆应不发生弯折,护套无目力可见开裂,光纤应不断裂。
7.8光缆的环境性能试验
7.8.1总则
下列规定的各试验方法及其试验条件用于验证光缆的环境性能,其试验结果符合规定的合格判据时,判为合格。
7.8.2温度循环试验
a)试验方法:
GB/T7424.2中F1;
b)试样长度:
应足以获得衰减测量所需的精度,宜不小于2km;
c)温度范围:
试验温度范围的低限TA和高限TB应符合表7规定;
d)恒温时间:
宜不少于8h;
e)循环次数:
2次;
f)衰减监测:
宜按YD/T629.2《光纤传输衰减变化的监测方法第2部分:
后向散射监测法》规定,在试验期间,监测仪表的重复性引起的监测结果的不确定性应优于0.02dB/km。
试验中光纤衰减变化量的绝对值不超过0.02dB/km时,可判为衰减无明显变化,允许衰减有某数值的变化时,应理解为该数值已包括不确定性在内。
衰减变化监测应在1550nm或1625nm两个波长上进行。
g)合格判据:
应符合表7的规定
7.8.3低温下卷绕试验
a)试验方法:
GB/T7424.2中E11A;
b)样品长度:
几米短段;
c)心轴直径:
光缆静态允许弯曲半径的2倍;
d)试验温度:
-15℃;
e)卷绕圈数:
2圈;
f)恒温时间:
宜不少于4h;
g)受力方向:
光缆扁平方向
h)合格判据:
光纤应不断裂,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
8标志
8.1光缆应在护套表面沿长度方向作永久性标志,标志应不影响光缆的任何性能。
相邻标志始点间的距离应不大于lm。
标志应清晰易于识别。
8.2标志的内容应包括:
a)光缆产品型号;
b)计米长度;
c)制造厂名称(或代号)或(和)商标;
d)制造年份或生产批号。
8.3标志应清晰易于识别,并于护套粘附牢固,经过磨损试验后应仍可辨认。
8.4标志中计米长度的偏差应在0~1%之间,以保证真实长度不小于计米长度。
9包装
9.1光缆产品应装在光缆交货盘上出厂,每盘只能是一个制造长度,盘芯直径应不小于90mm,为了防止贮存和转运中光缆受到损坏,盘装的产品还应附加适当的保护,例如装盒。
其中室内引入线光缆也可以采用无盘具的成圈包装方式。
9.2盘装光缆的最外层与缆盘侧板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30mm。
光缆两端应密封,并应固定在盘子内。
9.3光缆盘上和采用的包装盒子上都应标明:
a)制造厂名称和产品商标;
b)光缆标记;
c)光缆长度,m;
d)毛重,kg;
e)制造年、月;
f)保证贮运安全的其他标志。
10产品认证检测样品要求及判定准则
10.1初次检测样品要求及判定准则
10.1.1样品要求
2盘,每盘长度不小于2km
10.1.2检验项目及不合格类别
检验项目的不合格类别分为B类和C类。
检验项目及不合格类别见表9。
10.1.3判定准则
每盘均无B类不合格且C类不合格数项目不大于3时判为合格。
表9.初次及复评检测项目和不合格类别
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B类
C类
1
光缆结构及外观
☆
2
光缆结构尺寸
☆
3
光缆可分离性
☆
4
包层直径
☆
5
包层不圆度
☆
6
芯/包同心度误差
☆
7
衰减系数
☆
8
模场直径
☆
9
截止波长λcc
☆
10
色散
☆
11
光纤(带)色谱识别
☆
12
光纤带尺寸参数
☆
13
光缆的宏弯特性
☆
14
拉伸
☆
15
压扁
☆
21
冲击
☆
22
反复弯曲
☆
23
扭转
☆
24
弯折
☆
25
衰减温度特性
☆
28
燃烧性能
☆
29
低温下卷绕性能
☆
30
标志的完整性和可识别性
☆
31
标志的牢固性
☆
32
计米标志误差
☆
34
包装
☆
10.2出厂检验
10.2.1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8的规定,它们是光缆产品交货时应进行的各项试验。
10.2.2抽样方案和判定规则
10.2.2.1按照表8规定的比列,根据检验批大小,进行随机抽样检验,每批至少抽1个样本单位。
10.2.2.2被试样本如有不合格项目时,应重新抽取双倍数量的样本就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
如仍有不合格时,则应对该批全部光缆的这一项目进行检验。
10.2.2.3任何样本在检验中有任意一个项目不合格,则该样本单位应判为不合格产品。
在剔除不合格产品后的该检验批产品判为合格产品。
10.2.3不合格品如果有可能修复或去除缺陷部分后,并且仍然符合交货长度要求时,可重新单独提交检验。
重新检验时应和新的检验批分开,并坐上标记。
重新检验项目应包括原不合格项目和其它有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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