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篇警察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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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篇警察自查报告
2份警察自查报告
人民警察是一支执法队伍,按照国家法律,肩负着打击和预防各种犯罪活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任。
在人民警察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国家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过程中,执法公正尤为重要。
正义的概念在人民警察的职业生涯中被广泛运用,如“秉公执法”、“判断是非”、“秉公办事”等。
正义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包括公平、平等、正义等。
具体而言,公平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循平等、公正的原则,也要求执法人员做出的各项决策体现公平、公正的精神。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面前人人平等。
无论犯罪者有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他们的非法和犯罪行为在执法机构面前都应该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因为他们是执法活动的平等对象。
这里所说的“公正平等待遇”,不仅包括违法的人的意思,还包括保护权利的意思。
总之,公平执法应该是执法活动的一个基本原则。
人民警察除了掌握法律和政策的专业水平之外,执法公正无私,这不仅体现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们执法队伍勇于负责、善于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道德责任感。
人民警察执法公正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加快我国民主政治建设。
人民警察的工作具有高度的法律性和政策导向性,不能容忍任何偏差。
执法不公,就会出现大量的“油水案、人情案、金钱美案”、“冤假错案”、刑讯逼供、警匪案、民怨案,社会秩序混乱。
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任何不公正都会在一定程度上轻视甚至忽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总的来说,人民警察能够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文明办案,自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但不言而喻,目前执法队伍良莠不齐,利弊共存。
少数执法者的枉法违法行为已经成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大障碍。
第一,执法不公是当前法制建设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执法不公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正确执法的现实问题。
它是市场经济执法活动中各种负面因素的综合反映,也是目前社会各界反映的热点问题。
客观来说,全国执法形势总体良好,维护了社会形势的稳定,保护了公民和全社会的合法权益。
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公的现象。
仅仅通过对社会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的有形损害来衡量执法不严和违法执法的社会危害性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社会价值观的失衡以及执法不公带来的不良影响。
执法不严和违法的危害主要在于:
第一,阻碍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国家法律失效,导致社会无序蔓延,极大地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其次,它破坏了我国法律制度的尊严和权威,削弱和降低了公民的法律观念;三是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威信,淡化了警民关系和干群关系;第四,它侵犯了法律精神的基础——正义和正义。
一个不公平的执法活动,其后果甚至超过数起犯罪。
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就像污染了水流,而执法不公破坏了法律——,就像污染了水源。
就目前的法律制度而言,完善法律制度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防止执法不公。
总的来说,近年来公安执法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执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执法形象也有了很大改善。
然而,仍然存在许多值得注意的问题。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缺乏对执法公正的理解
有人认为,不管程序是什么,不管手段是什么,只要结论是公正的,执法就是公正的。
这种想法需要纠正。
另一个误区是片面强调打击犯罪,追求执法效率,忽视执法活动的公平文明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此外,一些执法人员消极地将文明执法理解为放松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执法不严、不公正、不作为的现象。
(二)少数民警执法责任意识不强
工作方法简单,执法质量和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
1.不要处理这个过程。
逮捕的案件没有报告;劳动教养不是劳动教养;非治安处罚的处罚;虽然案件成立,但是迟迟不办,迟迟不处理。
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有的案件立案后不积极处理,而是等待别人表达感情;在某些情况下,填写拘留表格时,会有许多问题。
一个人一旦被送到看守所,拘留期满就被释放。
这类案件是执法不公的一个主要方面。
2.应该严肃处理的是降级。
在治安案件的调查处理中,报了警的不劳动教养,被拘留的不拘留。
公安拘留在查处案件总数中的比例也在下降,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有辱人格的待遇问题。
3.治疗很困难。
犯罪和非法行为本来可以依法处理,但由于客观外部因素的限制,不得不改变。
在一些地方,个别领导不能正确处理权力与法律的关系,干扰了具体案件的处理,使案件处理更加困难。
4、严肃处理罚款。
即以罚代罚,以罚代留,以罚代教,以罚代审,罚款成为万能钥匙。
对于已经查清的案件,不论情节、轻重、社会影响,一律罚款。
有的警察徇私舞弊,大肆贪污,把一大堆“公安大亨”都“淹没”了。
这种行为是人民警察利用职权犯罪的最典型表现,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5.执法
随意性大。
主要反映在少数干警查处赌博、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时,不能准确把握罚款幅度,不看情节轻重、危害程度,一律给予最高额罚款,搞创收,设“小金库”,利用违法人员怕出丑、怕曝光的心态,大罚特罚,开口就是三千、五千,甚至上万。
在此情况下,有的被处罚人千方百计找熟人说情,一旦遇到得力的说情人,办案人员大笔一挥又改成几百元,甚至全部勾消,这种处罚的随意性,严重损害了干警在群众中的形象。
6、有的干警为获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简单粗暴,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致人伤残,酿成冤案。
7、少数干部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
如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收取好处费。
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
二、存在执法不公问题的主要原因
存在干警执法不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有体制不顺的影响,又有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诸多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
从主观上讲,既有干警自身素质问题,又有思想观念、思想意识问题,这些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行政干预的影响
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受社会上某些不正之风的影响,某些行政领导法制意识淡薄,长官意志严重,出于团体或个人利益,错误的干预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行为的正确性,造成了程度不同的执法不公。
(二)体制不顺的影响
目前公安机关在人员编制、经费、设备、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执法时不得不左请示,右汇报,干警在执法中与某些地方利益、单位利益相冲突时,有的地方利用执法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由当地管理的现行体制,在许多方面采取卡、压等手段,迫使干警秉承其旨意行事。
有的干警因严格执法得罪当地负责人,被撤换、调离,以致有的干警为照顾各种关系,束手束脚,不敢大胆依法办事。
(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虽然不少,但有些条文比较笼统,对执法程序也不够重视。
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给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留有过大的空间,对证据和程序的规定也不是很清晰,造成警察权力很大。
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不发生极个别警察徇私舞弊的问题。
所以应当尽快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少数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高
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精神和实质理解肤浅。
为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近的来公安机关充实了相当一部分警力,除正规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外,也不乏之前从没有接触过法律的人员,而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繁忙的公安业务工作使部分同志上岗前得不到相应的培训,使匆匆投入业务工作。
于是“以罚代法”、“法随口出”者有之;不懂装懂,违法执法者有之;机械执法,有法不依者有之。
②缺乏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
在处理问题时,要么畏首畏尾、互相推诿,要么只知道一味的“和稀泥”,使矛盾得到表面上的平息,并没有有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
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着“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冷、硬、横的办事态度使公安队伍逐渐疏远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③在“权、钱、色”面前抵抗能力较差。
公安机关拥有一定的权力,又处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第一线,接触阴暗面较多,这种特殊的地位和职权,无疑使民警成为糖衣炮弹袭击的重要目标。
公安队伍中的少数意志薄弱者往往经不起考验,一旦权力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恶性膨胀,就会成为权、钱、色的俘虏,以致于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等案件时有发生。
值得深思的是,在整个公安队伍的执法过程中,贪污受贿数额很大的案件为数很少,而被烟、酒、吃、玩而诱入泥潭的则占有很大比重。
可以这样说,权力、金钱、美色的腐蚀是当今公正执法的三大障碍,是公安干警执法的三大敌人。
④干警个性主观上的惰性。
一个人长期从事某一项单一的工作,无形当中就会形成一种惰性,应该说这也是一种自然现象。
但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形成惰性,所造成的后果不敢想象。
如现场晚去一步,痕迹物证就有可能灭失;证据收集不充分,案犯一翻供,就束手无策;法律文书上哪怕缺一项内容,法庭上就会成为废纸一张。
公安机关处在维护两个稳定和管理治安的第一线,任务十分繁重,客观上给学法带来了一定困难,但是不爱学习才是主要因素,以致于许多法律精神没有认真消化吸收。
个别干警对入党、提拔、福利待遇问题有看法就发泄在执法活动中,大搞违法乱纪或消极怠工,推卸责任,把案件能否攻克抛之脑后。
(五)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
权力一旦缺乏监督,必然产生腐败。
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级公安机关对如何建立、健全公安执法监督机制,采取了许多措施。
但是,目前监督警察的机构仍然缺位,或者是监督机构分散,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即使有一定的监督作用,效力也不大。
有的执法机关为完成任务,往往利用罚款作为内部收入来源,甚至下达了“抓人指标”,用这种指标打法律的擦边球,没有任何规章制度可以约束。
所以,明知是违法行为,依然活照干,人照抓。
根据法律,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控告,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查处。
但遗憾的是,老百姓很少有人知道在被警察侵害时还可以获得这样的法律援助。
(六)意志以外的原因
人民警察执法不公,诸多意志以外的因素所产生的消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如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等严重削弱人民警察的执法力度,也挫伤了干警秉公执法的积极性。
三、解决执法不公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执法公正必须从严治警。
公安责任重,万事人为本。
解决执法公正问题的关键在人,关键在从严治警。
人民警察要牢固树立公正观念。
人民警察的公正观和社会主义公正观是一致的。
社会主义公正观念的核心就是维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人民警察树立公正观念,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的客观要求。
人民警察树立了公正观念,不仅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将有益于加快发展我国的政治民主制度。
(一)加强教育,端正执法思想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重要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职能。
公正执法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是法律公正精神的体现,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需要,是维护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密切警民关系乃至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更是衡量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素质和公安民警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
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状况而言,强调公正执法特别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是民众的心声,因此,要教育广大民警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彻底摒弃“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按照xx同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指示精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叫响对法律负责的口号,把对党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一致起来,从而保证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保障执法公正的规章制度
包括办案程序制度和组织人事制度等。
在这方面,我国近年来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例如,系统向公正执法迈进的一个重要步骤。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执法公正保障体制还不够完善,还缺少对执法权力的制约机制,还缺少对执法行为的规范机制。
(三)加快执法体制改革
如何实现司法权、监督权的分离,以有效地进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问题,是一个体制问题,需要加以研究。
目前主要是要理顺有关人、财、物的管理、调配等关系,使干警在执法过程中摆脱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保障执法公正。
公安机关要严格把好进人关、用人关,依法任免、考核、培训干警,采取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保持干警合理流动,从而避免长期形成的复杂人事关系的干扰。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
要以正在全国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长抓不懈,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干警的政治理论培训,提高干警的思想素质和思想觉悟;要改变过去那种“重打击、轻管理,重使用、轻培训,重经验、轻科研,重自为、轻规范”的做法,组织在岗干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与执法水平,向素质要警力;要引导干警向任长霞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学习,无私无畏,献身公安事业,以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为己任,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此外,还要提高刑侦、治安、户政、交管、签证、信访等“窗口”行业的执法水平,树立公安机关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廉政建设
要抓紧建章立制,堵塞有可能造成执法不公的漏洞,同时要树榜样、抓典型,大力宣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安队伍的党性党纪教育,使每个公安干警都自觉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对于少数干警执法犯法,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认真地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六)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透明度,推进“警务公开”,是防止执法不公的重要条件。
要做到执法公正,必须加强执法监督。
人民警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职业道德的要求,是我国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也是公平正直得以实现的保证。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现有的纪检、监察、信访、法制等部门,要相互协调,加强合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审核把关制度,尤其是对各类案件动作环节上的把关。
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制,凡属重大案件或拟放人案件,必须经办案人员或有权组织集体讨论决定,防止领导和办案人员个人随意拍板。
要加强经常性的执法大检查活动,及早着手,防止执法不公,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赏罚分明,对思想不纯的民警坚决清理出政法队伍,对不清除的追究领导的责任,并明确追究何种责任。
要加强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行警务公开,各级公安机关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知名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进一步疏通信访渠道,让老百姓去介入,加强信息沟通,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和广度,把公安机关的工作进度和干警的执法状况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衡量政绩的标准,进一步防止执法不公,保证执法活动正确进行。
公民或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个人自查报告
最近一段时间,我对新时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进行了认真的学习。
并对自身在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认真的排查。
针对自己的不足,明确了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在思想作风上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对理论学习不够重视,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没有实现理论学习的广泛深入开展,对理论的钻研不深。
2、理想信念有所淡化。
对实现共产主义远xx想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精神实质学习理解不深刻,理想信念相对淡化。
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用辩证的观点分析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对社会上存在的共产主义渺茫论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以及资产阶段腐朽思想批判不够,抵制不力。
二、在工作作风上
1、业务知识不足。
这几年,虽然完成了业务知识的学习,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一些相关知识,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还未达到实际工作的要求。
2、对工作有畏难情绪。
面对工作压力,自己有时还感到信心不足,找不出解决问题和困难的突破口,出现了畏难情绪。
3、工作方法跟不上时代要求。
一是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时缺乏与人沟通。
二是工作协调能力有待改善,对一些牵涉到其他部门的工作未能主动协调办理。
三是工作的艺术性不够,做思想工作时的切入点有时把握不准,有时批评人时的方法过于简单,效果不明显,有时处理事情不够冷静,显得不够成熟。
针对不足,我明确了以下努力方向:
一要勤学习。
现在学习机会一直很多,关键我们要在真学上下功夫。
勤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运用辩证的方法来认识、分析、解决问题;勤学政治理论知识,加强党性修养和世界观的改造,把党性修养与完美人格培养结合起来;勤学经济、科技、法律、文化等方面的新知识,做到与时俱进,适应发展迅速、竞争激烈、日新月异新形势的要求。
二要真抓实干。
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式,健全工作机制,不断研究探索本职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积极针对实际困难出主意,围绕干部群众需求想办法,按照工作要求想点子,努力提高工作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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