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组织工作各项工作制度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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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二、责任分工
党组集体
1.党组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组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2.建立党组成员抓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点制度。
每个党组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负责指导分管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工作。
3.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组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或作1次学习辅导。
4.党组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全局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按照上级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
党组书记
1.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组班子自身建设。
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带头思考分析,带头写心得体会。
3.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4.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每年召开1至2次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解决。
6.加强与教育行政、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党组副书记
1.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委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具体指导党组及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开展工作。
3.组织落实党组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
每年要有1至2个党建调研专题。
其他党组成员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分管单位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
2.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负责了解、检查、督促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在联系单位的落实情况。
每季至少深入联系点1次,具体指导党建工作。
基层党支部
——党支部集体
积极开展党支部创先活动,努力建设好的领导班子,培养好的党员队伍,健全好的党建制度,形成好的思想作风,创造好的工作业绩,发挥好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要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负起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
认真抓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凝心聚力,务求实效。
——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党支部委员
党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加强自我修养,严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
——行政领导
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三、责任考核
1.局党组负责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2.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目标责任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考核结果做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局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和委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要做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4.局纪检组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四、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1.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不负责任,致使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中发生重大问题的,追究领导责任;
2.党员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敷衍,视情节追究领导责任;
3.职能部门人员在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中,有重大失误和错误导向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4.在年度党建工作中,单位党组织业绩不突出且有党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受到党纪处分的,取消评先资格。
党内表彰奖惩制度
一、党内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及时发现先进典型,并进行表彰、宣传。
在表彰对象的评选和考察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先进事迹力求真实、准确、具体、生动,不能人为地进行拔高,不搞一好百好。
要在党委领导下,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降低标准,随意设置表彰项目。
二.党内表彰的种类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委、党支部书记、先进基层党组织等。
三、表彰权限:
局党委表彰的对象,由机关党总支、基层各支部考察推荐,本级党委审批。
表彰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主管部门的意见,一般一年进行一次表彰活动。
四.表彰的程序和评选办法:
表彰工作的一般程序是:
确定表彰范围,制发评选标准;推荐评选,确定对象;考察审批;做出表彰决定,宣传先进事迹等。
表彰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推荐和评选工作一定要坚持标准,过细工作,严格把关。
推荐和评选中要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反复筛选,在适当范围内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论。
五、受党内表彰同志的奖励,应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在对他们的模范事迹进行表彰宣传的同时,也应视其贡献大小,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六、在表彰先进的同时,也应注意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按照《党章》规定,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七、对党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委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和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不同情况,报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八、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
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党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拓宽与党员群众沟通的渠道,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思想
1、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2、集思广益,广开言路。
3、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原则
党务公开坚持服务发展、依法依纪、全面真实、注重实效、积极稳妥的原则。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1、组织建设:
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党组织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党组织人员分工和履行工作职责的完成情况。
2、重大事项:
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党组织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3、党员管理:
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流动党员登记、教育、管理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名单;接收、审批发展新党员情况。
4、党费收缴:
党员上缴党费情况及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情况。
5、评比表彰:
党组织和党员受表彰情况;党建工作接受检查评比情况。
6、慰问帮扶:
困难党员慰问及受帮扶情况。
7、其它事项:
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总支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大决策做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群众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五、党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
一是会议公开,即通过会议形式向群众宣布公开内容;二是公告公示,即通过文字告示形式向群众公开;三是印发纪要,即通过印发会议纪要的形式向群众公开。
六、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
(二)党务公开要坚持真实性。
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全面、具体。
(三)党务公开要具有针对性。
仅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总支有关会议和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中公开。
(四)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
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的具体体现,是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于群关系的有效形式,也是了解民情、倾听民声、集中民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
为了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规范起来,转化为经常之举,长期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点的确立
1.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要明确一个单位作为工作联系点。
2.党员领导干部确立联系点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所分管部门的特点,选准一个有代表性的地方或单位。
3.党员领导干部确立联系点,要充分考虑区域、行业、系统等因素,注意广泛性。
特别是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的单位建立联系点。
4.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点要参与一个基层支部的活动,具体联系1至2名贫困党员或群众。
二、联系内容
1.深入调研。
党员领导干部要将联系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兼顾,认真开展联系工作。
对所联系点要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准确掌握工作实际,通过调查,了解民情民意,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开展工作、制定发展措施提供第二手资料,增强做好工作的针对性。
2.宣传服务。
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为基层群众答疑解难,解决政策梗塞问题。
3.具体指导。
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联系点单位实际,经常深入所联系点指导工作,了解情况,提出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积极帮助联系点找差距、理思路,帮助制定整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
4解决难题。
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为民、为基层办实事作为联系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重点抓好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尤其是做好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
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列出解决的时限,条件不具备的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讲明原因。
5.督促检查。
党员领导干部对联系点的工作负有督促的责任,对照工作目标定期对联系点进行检查,确保联系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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