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纪委部门决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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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纪委部门决算
五华区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五华区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五华区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行政监察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监督责任】
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切实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
认真组织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对区属各单位党政正职和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72人进行约谈,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取消评奖资格的4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5名领导干部、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2名纪(工)委书记进行责任追究。
开展廉情分析4次,对信访举报、纪律审查、问责处理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问题根源,实施精准防范。
制定实施《五华区科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监督办法(试行)》,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
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审查回复干部廉洁自律征求意见函3099人次。
【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讲、知识竞赛,积极探索“互联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新模式,开通“廉洁五华”微信公众号,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踊跃参加党章党规知识网络测试。
组织245名科级领导干部参观昆明市纪律教育基地,编印《五华区典型案例警示录》,对11起典型案件进行剖析,促进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受警醒、知敬畏。
以朱德旧居为重点,深入挖掘五华优秀传统文化、知名人物的精神内涵,各街道和部门单位因地制宜,不断推动廉洁文化建设与主题教育、群众活动紧密融合,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换届风气监督检查】
把检查纪律执行情况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作为纪律检查和巡察的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5人、违反组织纪律行为2人。
严明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在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调查核实信访举报11件,查处3件,2名候选人候选资格被取消。
【作风建设】
紧盯“四风”问题新情况、新动向,集中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检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
全年开展检查活动4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件8人,对23名违反会风会纪、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通报。
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在全区集中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
组成5个专项纪律检查组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查处案件4起,问责11人,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四种形态】
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出台《五华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五华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关于在全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责任分解方案》三项制度,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细化任务。
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制定《五华区纪委关于谈话函询工作的暂行办法》,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
使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94件,占线索处置数的70.7%,同比上升了184.5%,实现10家街道纪工委运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全覆盖;对29个轻微违纪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对反映失实的22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39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3人,实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纪律审查】
持续高压反腐。
突出“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严肃查处了雷在云、张立、赵瑜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
2016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18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33件,立案37件,结案19件,党政纪处分22人。
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
认真落实“两级集体排查”研判线索机制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线索管理工作机制,线索处置实现动态“清零”。
加强涉案款物管理,实行案件集中审理,推进纪律审查规范化。
严把纪律审查安全关,严格执行谈话室使用制度,健全完善《五华区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党内监督】
强化基层监督。
通过社区“两委”换届,实现全区82个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增强基层监督力量,着力推动社区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规范有序运行。
利用“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督平台”对3845万元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通过“五级联动”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受理3822件,均已办结,满意率98.8%。
注重日常监督。
组织4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述廉述责,对153名新提拔和交流的区管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纪律教育。
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提醒谈话815人次,约谈95人次,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普吉街道办事处开展专项纪律检查,2人被调整工作岗位。
强化“互联网+监督”方式,通过互联网举报平台及时发现和受理党员干部违纪线索5件。
【巡察工作】
针对西翥街道近年来问题线索反映突出的情况在全市率先开展专项巡察,查找问题17个,党政纪处分3人、问责4人。
按市纪委和区委对县区开展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巡查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通过多部门联动,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紧紧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采取“听、访、查、谈、评”等方式,对大观街道办事处、丰宁街道办事处、区农林局和区残联开展首轮巡察,发现问题17个,移交问题线索4条,提出整改意见25条,巡察利剑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有效发挥。
【队伍建设】
落实“三转”要求,顺利完成区纪委换届和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选优配强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6名纪检监察干部得到提拔任用,12名得到轮岗交流,激发了队伍活力。
强化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研究制定《五华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对2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严厉的内控措施践行了“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严承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五华区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其中:
行政单位1个,是: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五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五华区纪委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
其中:
行政编制5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0人。
其中:
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五华区纪委2016年度收入合计1272.92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272.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华区纪委2016年度支出合计1260.27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795.25万元,占总支出的63.10%;项目支出465.02万元,占总支出的36.9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五华区纪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2.25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0.8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五华区纪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5.02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5.7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办公工作经费和装备费增加。
主要项目经费有办案工作经费、装备费、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补助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华区纪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1.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55%。
与上年对比增加11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相关经费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和商贸事务。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华区纪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73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完成预算的93.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6.99%。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04万元,下降3.73%。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96万元,增长10.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增长/下降57.14%。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8万元,占93.01%;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占6.99%。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8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9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
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人次40人。
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五华区纪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印刷费等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培训费、电话费等。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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