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隆永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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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隆永卫生院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及考核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我院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热情,注重提升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逐步建立科学绩效考核机制,为提高我院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我院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根据奈曼旗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在全院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我院各科室人员全面履行职责;坚持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方法,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建立院、科两级考核体系;坚持注重实绩、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坚持考核结果与职工的收入待遇及奖惩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医院的临床、护理、药房、医技及后勤、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以百分制形式进行综合评价,突出对德、能、勤、绩四方面,医院根据上一年度的门诊、住院、辅助检查、护理、合作医疗服务人次确定不同职称职工的工作任务,并列入“绩”的考核范畴,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具体内容包括:
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
职业道德(占25分):
指政治表现、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医风医德和群众满意度,包括病历和交接班记录书写质量与管理、环境卫生等。
工作能力(占25分):
指掌握业务技术、解决业务难题、专业发展方向等能力,包括专业知识临床运用能力、疾病治愈率、患者评价程度、在国家或省级医学专业杂志上发表的医学论文质量和数量、组织协调能力及执行规章中的公平合理性等。
工作态度(占25分):
指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的工作纪律和勤奋敬业精神,包括出勤率、工作中坚守工作岗位、超假或旷工、以及工作纪律、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员擅离职守等。
工作绩效(占25分):
指完成工作的数量、实效、质量等实绩和取得工作效率,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作出的成绩。
四、处罚办法。
考核小组按职工所在岗位设立处罚积分档案,处罚等级分为四级:
即:
(1)一级处罚;
(2)二级处罚;(3)三级处罚;(4)四级处罚。
1、处罚条件:
(1)一级处罚
①上班迟到、早退。
②擅自离岗。
③上班无视患者疾苦打电话聊天。
④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差,病人不满意并向医院领导投诉。
⑤带小孩上班。
⑥接受病人吃请或接受病人红包。
⑦在规定的时间内,因采购不及时影响病人治疗,或由于计划不周造成器材药品积压半年以上者。
⑧医疗文书不按时书写或书写不规范的。
(2)二级处罚
①向患者或家属索取红包、财物。
②有关人员私收、私吞、私分各种回扣。
③冒名顶替或搭车开药,采取不正当手段索取药品、药材或其他材料者。
④科室或个人收取不开发票的医疗费用和各种检查费,或未经收费,擅自给病人做检查、治疗。
⑤擅自介绍病人到院外治疗,到院外购药或作辅助检查等。
⑥工作责任心不强,给病人发错药、打错针、开错处方、开错票据、做错检查的。
⑦在货物订购中由于工作失误,药品中有假药、劣药进入临
床,引起纠纷或被有关部门查处。
器材型号、规格订错,品
名不符,造成浪费和损失。
⑧损坏医疗设备或其他设备,价值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
(3)三级处罚
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岗,超休假达3天以上。
②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上。
③服务态度差,经常吵架,引起医疗纠纷或顶撞领导,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④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经常发牢骚,讲怪话,影响医院形象,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
⑤工作极不负责,延误病人治疗,造成不良后果或发生严重差错。
(4)四级处罚。
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连续超休假5天以上,或累计超休假超过7天。
②一个月内连续2次三级处罚。
③私拿私分公家财物、药品、设备,造成不良影响。
④参与不法活动,受到公安机关传讯、拘留或受到医疗行政部门通报批评。
⑤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等不法行为。
⑥工作责任心极差,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医疗规章制度,发生严重差错,给病人造成严重后果,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
3、处罚标准
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20元从季度绩效工资中扣除。
依据医院积分实施细则的规定逐项处罚。
其中一级处罚中违反一项扣1分,二级处罚中违反一项扣2分;三级处罚中违反一项扣3分。
四级处罚中违反一项扣4分。
4、一票否决处罚指标
(1)出现一列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
(2)职工与职工闹不团结给单位或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个人和家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现计划外生育的。
(4)有问题和矛盾不直接向本院领导汇报,越级上访的,发生重大治安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的。
(5)不服从领导分工安排、无理取闹的。
五、奖励办法:
考核小组按职工所在岗位设立奖励积分档案,奖励等级分为四级:
即:
(1)优良奖;
(2)优秀奖;(3)优异奖;(4)特别贡献奖。
1、奖励条件:
(1)优良奖
①服务态度好,病人满意,并得到医院领导表扬。
②引进新技术,开展新业务,当月创造经济效益超过4000元以上。
③撰写医学论文,在省级杂志发表。
④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发现事故差错隐患,避免医院不必要损失,或及时纠正他人工作失误,避免医疗纠纷。
(2)优秀奖
①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收到病人的感谢信或锦旗等。
②全年无病假、事假。
③引进新技术,开展新业务,创造经济效益超过5000元以上。
④撰写医学论文,在国家级杂志发表。
⑤获得县级以上医学科技进步四等奖。
⑥及时发现他人的工作差错,避免发生医疗事故或避免给病人造成严重损害。
(3)优异奖
①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被省市医疗行政机关通报表扬
②引进新技术,开展新业务,创造经济效益超过8000元。
③撰写医学论文在中华医学杂志上发表。
④获得县级以上医学科技进步三等奖。
⑤撰写有关医院的建设和发展成就以及为患者服务方面的文章,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
(4)特别贡献奖
①一年内三次获得优异奖。
②工作表现突出,被省市有关部门授予光荣称号。
③服务态度好,工作认真负责,得到病人在省级报刊上的登报表扬。
④获得县级以上医学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
⑤工作成绩突出,为医院创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
⑥对医院建设和发展有重大贡献。
3、奖励标准
(1)优良奖,发给奖金100元,一个季度内连续3次获得优良奖加发奖金300元,一年内累计6次获得优良奖,年终可一次性奖励500元。
(2)优秀奖发给奖金200元,季度内连续3次获得优秀奖,可加发奖金400元,一年内累计5次获得优秀奖或3次优秀奖5次优良奖,年终可一次性奖励600元。
(3)优异奖,发给奖金300元,年内累计3次优异奖或一次优异奖5次优秀奖发给奖金800元。
(4)特别贡献奖,发给奖金500元,年内累计2次获得特别贡献奖发给奖金1000元。
(5)奖励性加分:
获得优良奖每项加1分;获得优秀奖每项加2分;获得优异奖每项加3分;获得特别贡献奖每项加5分。
注:
全年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我院根据《奈曼旗财政局、卫生局联合有关文件》精神,关于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
我院具体实施办法为档案工资中基础工资部分、国家津贴、地方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60%部分)已按规定按月发放,剩余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40%部分)作为本绩效工资考核主体,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年终时,考核组分别将前四个季度考核情况累计全年分值排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因工作不得力、医疗安全、计划生育等重大情况发生的被一票否决的,当年不能评为优秀。
考核结果档次界定:
优秀≥90分(优秀率≦15%),称职75-89分,基本称职60-74分,不称职<60分。
奖励性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关系:
优秀者发放120%奖励性绩效工资(超出20%部分由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个人调剂);
称职者发放100%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本称职者发放80%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个人绩效工资部分20%);
不称职者发放60%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个人绩效工资部分40%)。
七、考核的组织
1、成立义隆永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科主任及职工代表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决定卫生院绩效考核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绩效考核工作,对全院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和等次、奖惩方案进行审核,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领导小组成员的主要职责是,协调组织实施考核,综合考核信息,提出考核结果、等次认定,最终提交院长审定。
2、绩效考核每季度一次,季末后10内必须完成,按以下步骤和程序进行:
(1)制定各项目考核细则标准;
(2)对每一名职工打分时要认真评估;
(3)对考核不称职的要书面通知其个人,说明理由;
(4)每季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公示3天。
八、考核纪律与监督
1、严肃考核纪律,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考核对象、有关科组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组织提供虚假数据和情况;
(2)不准干扰和妨碍考核工作;
(3)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4)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5)不准泄露考核机密。
对违反上述一条以上者视情况撤销考核组成员资格,同时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
接受职工的监督,对考核不称职的可以向考核组人员咨询,要虚心接受本次考核结果,认真改进自身不足。
但不得妨碍考核工作,如发现对考核组有阻扰的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待岗处理,情节严重的上报卫生局建议调离本院。
3、对连续二年以上考核不称职的,给予待岗处理,并上报卫生局建议调离本院。
九、实施办法
l、实施本办法,采取定期考评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2、实施本办法的具体分工是:
科室主任负责对本科室人员考评,科主任由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考评。
3、各科室每季度将考评结果报医院管理委员会,由集体研究及实施奖惩。
4、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奖惩结果决定书由考核组组长向全体职工大会做报告并提请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5、本办法由义隆永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义隆永卫生院
201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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