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上下游产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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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上下游产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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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上下游产业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1〕32号文件精神,按照加快建设郑州都市区、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的总体目标和建设郑州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的要求,实施开放、创新双驱动战略,全面提升开放水平,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创新引资、引智模式,引进龙头项目和高端人才,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二)发展目标
产业发展目标。
到2014年,全市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达到3000亿元。
到2016年,销售收入力争达到5000亿元。
产业结构目标。
到2016年,基本形成以新一代信息通信产品制造、信息家电、新型显示、半导体照明为支撑,以应用电子、信息安全为特色,以物联网、云计算、电子元器件、行业应用软件等为新增长点的全面快速发展格局。
企业发展目标。
到2016年,力争实现年销售收入超千亿元企业1家,超百亿元企业3家,超50亿元企业6家以上,超10亿元企业20家以上,骨干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配套支撑的企业发展格局。
三、产业布局
重点布局在郑州高新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金水区。
构建以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郑州高新区为核心的高端电子产品制造和研发“两大基地”,以金水区科教新城、郑州高新区为核心的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两大园区”。
(一)在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郑州高新区,打造高端电子产品制造和研发“两大基地”。
充分发挥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在体制机制、对外开放、服务体系、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优势,以富士康IT产业园为依托,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通信产品制造、新型显示、电子元器件等产业。
发挥郑州高新区电子信息制造业基础较好的优势,以格力电器、汉威电子等骨干企业为龙头,加强交通、物流、服务等配套功能区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信息家电、应用电子、半导体照明、集成电路等产业集群。
注重发挥重点企业、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力量,在上述两区域打造高端电子产品制造和研发服务基地。
(二)在金水区科教新城、郑州高新区,构建国际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两大园区”。
发挥金水区在交通区位、市政服务、科教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以系统集成、行业应用软件、电子商务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在金水区科教新城规划建设14平方公里的国际软件产业园,构建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核心区,将其打造成为河南省乃至中部地区重要的软件和信息服务园区;充分发挥郑州高新区在产业基础、科研资源、龙头企业等方面的优势,依托中国联通中原数据基地、中国移动河南数据中心及生产指挥调度中心等项目,建设10平方公里的IT产业园,重点发展物联网及云计算运用、信息安全、网络增值服务、行业应用软件等产业,构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
四、发展重点
我市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通信产品制造、信息家电、新型显示、应用电子、半导体照明等行业,鼓励发展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等行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支持物联网及云计算应用、信息安全、网络增值服务、系统集成、行业应用软件等行业。
(一)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及鼓励发展行业
1.重点发展行业
新一代信息通信产品制造。
重点围绕各类3G技术及3G演进技术,大力发展移动终端整机产品,包括手机、无线上网卡、家庭固定无线终端等产品。
同时依托终端整机项目,带动零部件及上游材料产业发展,重点发展终端用显示面板、天线、电池等产品,构建完整的新一代信息通信产品制造产业链。
信息家电。
重点发展空调、冰箱、电视、洗衣机、数码相机、便携式音频视频设备、便携式游戏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提高产品信息化水平,依托整机带动配套产业集聚。
新型显示。
大力打造“玻璃基板—液晶模组—显示面板”的完整产业链,加快有机发光二极管、激光成像等新型显示技术研发,重点发展TFT-LCD(薄膜场效应晶体管)液晶显示面板、模组,OLED(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产品及材料。
应用电子。
着力发展轨道交通电子、智能仪表和控制系统、医疗电子、汽车电子、金融电子等五大优势领域,培育一批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
半导体照明。
在发展节能灯、照明灯、装饰灯等产品与相关器材原料生产的基础上,重点向半导体光源、半导体晶圆、半导体管芯、芯片设计、加工制作、封装等产业链中上游延伸。
2.鼓励发展行业
集成电路。
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的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企业和配套企业,开发面向网络通信、数字视听、计算机、信息安全、工业应用等领域的集成电路产品。
电子元器件。
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引进一批物联网配套、新能源配套、新能源汽车配套、新一代通信技术配套和其他新型电子元件器件企业。
(二)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发展行业
物联网及云计算应用。
着力培育新型传感器、射频识别、芯片设计与制造、物联网智能终端与应用软件、物联网通信与组网技术等五个核心产业,带动通信传输、云计算、海量数据存储、行业应用、信息服务同步发展,加快推动物联网行业应用,打造在中部竞争力突出的物联网产业发展集聚区、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物联网应用示范先导区;推动云计算在金融、教育、医疗、在线支付、企业信息化等领域的应用,以及基于云计算的电子商务、政务的发展。
信息安全。
依托“郑州国家级信息安全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做大做强涉密移动信息安全产品,加大互联网涉密安全终端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加快发展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产品;积极开展信息安全服务,发展基础信息安全产品,拓展新兴信息安全领域,保持郑州信息安全领域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网络增值服务。
加快推进和发展3G、移动互联网、三网融合等新业务应用,重点推进政府行业的业务应用,积极实施电子商务“十百千万”工程,深化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和信息服务,加快建设一批国内外有影响有特色的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系统集成。
积极支持建设服务系统集成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中小系统集成企业之间开展合作、兼并重组,形成集高端IT咨询、软硬件解决方案与IT服务于一体的新型业务模式。
行业应用软件。
抓住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的机遇,保持在轨道交通、医疗卫生、地理信息等行业应用的领先优势,力争在卫星导航系统、工业控制软件、食品监控管理、物流管理等领域占据较大市场,形成一批行业特色明显的小巨人企业。
五、政策措施
(一)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1.大力引进重点企业。
鼓励全球500强企业、全球软件500强企业、国内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国内软件百强企业、国内外上市电子信息企业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公司,投资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项目。
对电子信息重点项目,优先解决用地指标,经市政府批准,对项目建设的部分行政性收费减半收取。
2.开展专业化招商。
集中全市力量,组建专门针对电子信息产业的招商队伍,依托重点园区开展产业链招商,根据新一代通信产品制造、信息家电、新型显示、半导体照明、集成电路等产业链发展,吸引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来我市投资。
(二)全面提升开放水平
3.积极发展总部经济,鼓励电子信息企业总部和国际性、全国性组织(机构)落户我市。
4.支持电子信息领域国际性、全国性权威展会、会议在我市举行,吸引其永久会址落户我市。
(三)大力推进产业集聚
5.加强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建设。
将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布局纳入城市和产业规划,重点规划一批规模化、品牌化、特色化的电子信息专业集聚区,支持园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服务水平,鼓励争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电子信息业)。
6.鼓励电子信息企业向专业园区集中,积极引导电子信息企业集约用地、集聚发展。
(四)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7.选择一批有一定规模或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制定中长期梯度培育计划和发展目标。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企业百强和全国软件企业百强的企业,给予企业50万元的奖励。
8.支持本地软件及信息服务骨干企业积极参与我市各类应用信息系统建设,承担政府推进的电子政务、卫生、教育、养老、城市安全等各类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系统的日常维护与升级。
市属各级各部门政府采购软件及信息服务产品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产品。
9.积极引导电子信息企业本地化配套采购,鼓励我市电子信息企业为本地整机和终端产品提供配套服务。
对采购本地企业的零部件当年累计200万元以上的,按照本地化配套采购额当年新增部分的1%奖励采购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0.鼓励本市电子信息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性展会,经市政府批准,对参展企业给予不超过70%的展位租赁费用补贴。
对省市政府组织的重点专业性展会,经市政府批准,展位租赁费用可全额补贴。
11.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择优扶持符合条件的电子信息企业上市。
(五)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12.支持相关行政区和产业园区通过提供场地、公共设施和孵化服务的方式建立电子信息企业孵化器,降低创业企业的风险和成本,提高创业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
对经过认定的企业孵化器,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经费补贴。
13.鼓励电子信息重点园区建设软件开发平台、测试平台、仿真模拟环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为企业提供共性技术服务、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支持和软硬件测试验证环境的能力。
对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公共技术平台,给予单个项目设备投资额2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4.对通过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电子信息(电器)检测(检验)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60万元奖励。
15.充分发挥产业基地在用工企业和培养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形成稳定的专业技术培训和输送渠道。
加强校企合作,建立院校实训基地或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开展联合办学、定向培养、岗前培训合作等,促进学校和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
对其场地建设、设备购置、课程引进和师资聘请等投入超100万元的院校实训基地或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一次性奖励设备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认定我市一批重点软件企业为郑州市软件人才实习基地,鼓励软件相关专业的学生毕业前一年到实习基地实习。
(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16.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壮大创新团队,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
支持企业实施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快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17.引导企业注重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提升产品结构,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附加值高的新产品。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子信息类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由市级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各按50%的比例给予配套贴息或补贴,最高配套贴息或补贴不超过上级贴息或补贴。
18.根据全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情况,在重点发展的产业化领域,每年确定重大产业化项目专项,给予资金支持。
19.推进新型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化战略,鼓励电子信息企业积极参与技术标准制定。
20.加强产学研用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协调作用,在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建立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共同参加的产业联盟。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1.紧紧围绕引才、育才和用才三个关键环节,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对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所需的高端研发人才以及管理人才等实行重点招聘,不受地域、户口限制,优先引进。
加大力度吸引海内外高级研发人才和学科带头人来郑落户或就业,吸引港澳台地区高素质人才、留学归国人员到我市投资创业。
22.鼓励企业实施股权、期权奖励、技术入股、分红权等多种激励政策,培养一批本地的懂研发、擅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八)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3.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类企业进行项目建设、产品自主创新和产业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配套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支持电子信息产业专业园区和品牌建设等。
24.积极探索利用贴息补助等方式,加大有效资金投入。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信息制造业项目和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按新增设备(含专用软件)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0万元。
25.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加强服务质量和资质能力建设。
对于首次获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和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以上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五级50万元,四级40万元,三级30万元,二级20万元。
对于获得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26.组建我市电子信息产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扶持力度,主动开展工作,积极为模范守信的电子信息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27.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列入国家、省、市规划的电子信息产业化项目,推行适应电子信息企业的信贷服务品种,扶持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
28.鼓励境内外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电子信息类企业的投入,丰富我市的投融资渠道。
积极为品牌创业投资企业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电子信息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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