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材料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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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材料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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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材料管理制度
项目材料管理制度
篇一: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及归档目录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及归档目录
(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文件资料管理,明确工程中有关文件资料的接收、分发、回收、存档的具体工作程序,划分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有关方均能及时获得,顺利进行工作,特制定本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适用于除政府部门批件原件之外的工程管理文件资料(办公室存档)及图纸;
1、管理内容及要求
文件资料的接收、分发
对施工方、监理方、质监站等相关单位发送至工程部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登记、分类、归档,需传递的及时传递。
设计院发来的的图纸和设计变更,资料员分类、编号、登记、并留一份原件归档,需发放的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按规定的份数分发至相关单位,并做好发放记录台帐,电子版及时报备集团工程部。
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图纸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重发现象,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备案工程部资料员;工程部资料员按报备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图纸。
版本更新
工程文件、资料、图纸均应做明显状态标识,以确认是
否为有效版本。
新接收改版文件、资料、图纸,如是整卷、整册、整袋改版的则在图纸袋上加注版次,如是对前版文件某一张(某几张、某一部分)进行改版的,要在文件袋上清楚的注明将前卷册文件哪一张(哪几张,哪一部分)作废更换。
图纸资料的补遗和索赔
图纸资料如遇交付清单不符、短缺,难以辩认等问题时,工程部应立即通知设计部门,限期补齐和更换。
如图纸资料未按合同日期提供,资料员应及时报告工程部经理,督促落实。
图纸不符的处理
收到图纸资料,工程部认为该图纸资料与工程项目不符不能执行应注明原因,及时将图纸资料送还设计部门。
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有关要求
工程部所有文件按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并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前应组编完毕,并作为验收必要条件,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验收。
归档文件资料要字迹清晰,图面整洁。
编制文件资料应打印或使用黑、红墨水书写。
在竣工后移交给有关单位和部门,移交单签字齐全后扫描件报备集团工程部。
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流程:
工程技术资料应采用国家统一的格式、表格。
3.工程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同步收集、整理、整编,应
做到齐全、准确、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对确认归档的资料,不得涂改、删除、更换。
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报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二)归档目录:
竣工资料
土建部分(工程前期资料)
工程报建申请表
参建各方合同
中标通知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工报告
施工单位企业资质
地质勘察报告
建设工程监督书(质量和安全)
取样员授权书
见证单位见证人员授权书
参建单位责任制一览表
施工图审查报告(包括消防审查)
消防审批意见书
施工管理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
各种施工方案
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变更
技术交底记录(土方、混凝土垫层、基垫模板、基础混凝土浇注、基础砖砌体、电渣压力焊、闪光对焊、螺纹连接、钢筋绑扎、主体混凝土浇注、填充墙、一般抹灰、水泥沙浆地面、混凝土垫层施工、细石混凝土找坡、涂膜防水层、面砖粘贴、屋面找平层、屋面保温层、卷材防水层、门窗安装等)
施工日记
材料试验部分
钢筋、水泥、砖及砌块、防水材料、屋面保温、外墙节能、油漆涂料、栏杆、雨水管、排烟道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砂石试验及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商混凝土出厂资料等;
施工试验部分
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核记录
沉降观测记录
原土、回填土干容重测试报告
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钢筋焊接试验报告
混凝土浇筑令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验收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排烟道抽查记录
屋面、楼地面蓄水试验记录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基础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主体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屋面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装饰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结构验收报告
其他施工验收记录
见证取样记录
混凝土浇筑令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检测部分
土壤检测
篇二: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潼西改扩建项目”)工程材料的管理,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本项目合同文件及《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创优实施大纲》、《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工程质量控制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克服工程材料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规范项目工程材料,确保工程使用优良的材料,提高整体工程质量,潼西改扩建项目材料实行准入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材料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钢筋、钢绞线)、水泥、沥青等。
第四条工程材料选定、进场、存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程材料的源头管理
第五条材料的推荐
各施工单位根据需求,每种材料推荐4~6家生产厂家或品牌,推荐的材料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且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且运输方便,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无不合格记录及质量事故记录。
国内及陕西省内著名生产厂家或品牌优先考虑。
第六条推荐材料的考察
施工单位推荐的工程材料应对其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确认合格后,经驻地办审核报总监办,由总监办组织管理处、项目组、中心试验室、驻地办相关人员共同对推荐材料的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工艺、规模、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进行现场考察。
第七条工程材料范围确定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材料。
某种工程材料厂家或品牌的范围确定后,每家施工单位可以在该种工程材料确定的范围内选定厂家或品牌作为本合同段备选材料,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的选购必须是选定范围内的,未选定的材料严禁进场,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第八条实行准入制的材料有:
钢筋、钢绞线、水泥、橡胶支座、混凝土外加剂、、锚具等。
第九条材料的变更
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材料料源或品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更换或调整:
材料生产厂家无法满足供货要求;
材料生产厂家所提供的材料质量不稳定或无法满足施工需要。
材料变更由施工单位提出,驻地办审核,按以上相关程序重新进行考察确定。
第三章工程材料的进场管理
第十条材料进场前,需要把进场关,具体程序如下:
1、每一批材料计划进场时,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应做好检验准备,并报告驻地办,在24小时内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到达现场。
2、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旁站下对原材料按规定频率和方法取样检验,监理工程师也应同时进行取样抽检。
施工单位检验合格后按照规定向监理工程师上报该批材料的进场申请资料(附该批材料的材质单和试验检测资料),监理工程师要对申请资料认真审查核对,并根据监理抽检试验结果决定该批材料能否进场使用。
3、当施工单位、驻地办、中心试验室检验结果不一致时,应以中心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为准。
若存在严重分歧,由总监办委托具有CMA认证的甲级试验室进行检验,邀请质检部门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各种原材料的检验要求
1、水泥
每批水泥进场时生产厂家应提供《水泥出厂通知单》和《水泥质量检验报告》,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水泥可采用散装或袋装,袋装水泥净重含量为50kg;且不得低于标质重量的99%,随机取样20袋总质量应不低于1000kg;标志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水泥包装袋上应清楚表明:
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
散装水泥进场时应有厂家铅封标志,并应出具与袋装水泥包装标志内容相同的卡片。
2、钢筋和钢绞线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和钢绞线,必须严格核实质量证明书与实物是否一致。
主要查看钢材表面标志(牌号、厂名、规格)和标牌(厂名、商标、炉批号、牌号、规格)。
直径大于1Omm的带肋钢筋表面必须轧印,有清晰可见的标志,内容包括牌号(等级号)、厂名、尺寸。
3、沥青
每批沥青进场时生产厂家应提供质量检验报告或质量证明书,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每罐沥青运输车到场时必须有厂家铅封标志,并应出具与质量检验报告或质量证明书内容相同的卡片。
4、石灰
进入施工现场的石灰必须提交质量证明书,证明书上应注明厂名、产品名称、等级、试验结果、批量编号、出厂日期。
5、碎石、中粗砂
运输车辆到场后,施工单位和驻地办应对材料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对于含泥量、粒径级配、风化石和针片状含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禁止进场卸车。
6、混凝土外加剂、锚具、桥梁支座、伸缩缝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以上材料,必须严格核实质量证明书与实物是否一致。
产品标志必须符合要求,包装或产品上必须印有商标。
出厂的袋装外加剂批号、生产厂家;日期必须打印清楚,发现不符合要求时,按退货处理。
每组锚具、每个支座、每道伸缩缝必须贴有生产厂家的标志,标志内容齐全清晰。
7、粉煤灰
每批材料进场时厂家应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粉煤灰出厂检验合格证应标明:
厂名和批号;合格证编号和日期;粉煤灰的级别和数量;质量检验结果;检验机构与人员。
粉煤灰不得含有凝固团块和其它杂质。
干湿粉煤灰都可以使用。
但湿粉煤灰的含水量不宜超过30%。
以上所有材料内容符合要求后,施工单位和驻地办、中心试验室应按照规定的检验频率和检验项目对进场的材料进行试验检测。
第十二条每种品牌或厂家的工程材料第一批进场前,中心试验室必须参与抽查验收。
原材料进场后,中心试验室应定期进行检查,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应随机进行抽查。
第四章质量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驻地办、施工单位须派监理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进驻碎石供应厂家对材料质量进行控制。
进驻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天负责控制集料含泥量、粉尘含量、杂岩含量。
上面层集料水洗必须彻底到位,材料分规格堆放,发送每车材料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并要求监理工程师定期对筛网和锤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第十四条要求对运送到场的每车集料必须核对是否经料场监理人员签字,核对运输车号无误并检查材料规格合格后方可卸料,每合同段每料源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材质试验检测。
对进厂的材料每批按规范规定的频率检查有关指标。
当材质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全面的材质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第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不低于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当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随即进行试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并应经常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使用其他料场不合格材料等。
第十六条管理处、项目组、总监办巡查人员发现正在使用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应首先将该材料全部清除出场,责令施工、监理单位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已使用该批材料施工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跟踪检验,根据检验结果作出处理,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并依据《潼西改扩建项目质量巡查处罚实施细则》对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五章工程材料试验资料的管理
第十七条材料试验台帐的建立与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信息齐全的各种原材料的进场台帐和试验台帐,台帐上必须注明该批原材料的进场日期、品种、数量、批号、质量检验结果、使用部位等信息,同时将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等归档妥善保管。
2、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驻地办试验室和中心试验室应将各类试验检测资料按不同类别分别建立台帐。
第十八条材料试验检测资料管理
1、试验检测表格由总监办制定统一格式,并明确填写内容和填写方法。
2、各类试验检测的报告及试验记录,均应按不同类别和试验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3、各类试验检测资料的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签字齐全,不准代签,表格的填写字迹要清晰,并不得涂改。
4、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每月5日前应将上月的原材料试验检测资料予以整理保存,具备归档条件的要及时归档。
第六章罚则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料源管理规定擅自进场采购范围之外的材料,责令施工单位将材料清理出场,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万元。
第二十条监理工程师未履行监理职责,擅自批准施工单位使用选定范围之外的材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XX元,对监理单位罚款1万元。
情节严重,对工程质量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责任人清除出场并处罚监理单位5万元。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不按照规定程序和频率对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测,不及时通知驻地
1万元。
第二十二条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通知后,无故不能及时到场对原材料进行旁站检
1000元;因此对工程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责任人清除出场。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或监理人员弄虚作假、编制虚假原材料试验检测资料的,一经发5万元,对责任人罚款20XX元,对监理单位罚款1万元,对监理责任人罚款元。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中心试验室未按照要求建立原材料进场台帐、试验1万元,对监理单位和中5000元。
篇三: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工程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
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检查:
工程部资料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每月必检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资料,及时检查资料是否按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地方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与施工现场是否同步,原材料、试件等是否按规范留置、送检,发现有缺漏的,列出缺漏清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补齐。
必须检查的施工阶段:
项目开工前;基础、主体等各分部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收前二个月。
5工程资料的接收:
递件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接收,并应填写《工程资料接收记录》和《收文登记表》。
工程部或其它部门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建立工程资料接收总登记台账和分类台账(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室有权退回归档单位,归档单位应按资料室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归档资料。
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各项工程款的付款必须由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内由施工单位向建设方提交完整、准确、并经各参建方有关负责人签章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施工方要按合同约定的份数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到公司资料室,在取得资料室资料员接收资料的确认签字后,才能与公司成本部、财务部进行结算工作。
移交归档材料必须填好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和资料室接收人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各自保存一份,以备存查。
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资料室有权不接收。
凡不按归档范围、时间、要求归档的,资料室有权追查。
6工程资料的发放
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发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办理。
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资料由工程部(项目部)确定发放单位、部门及份数。
工程部分发的图纸资料应编制《图纸资料分发清单》,分发的图纸资料至少预留一份,连同《图纸资料分发清单》原件存档。
为避免工程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专人领取,并电话或书面通知部门资料员,剖门资料员填写《图纸资料发放领取登记表》。
7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统一由部门资料员按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分发并建立签收记录。
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归档保存。
8工程资料的保管
及时将收集的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归档的资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资料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做好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工作,档案柜必须加锁。
保存的工程资料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9声像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声像资料主要是指施工过程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影片、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公司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
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照片档案要求
技术要求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内容是指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从原貌、施工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活动中,用照片、录像等形式现场采集的有保持价值的工程声像素材以及后期整理成果。
录制、拍摄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实际工程相符。
应按照工程施工顺序进行拍摄,保持画面之间的有机联系。
工程项目如果为多个单位工程,各单位工程的名称必须标示清楚,各单位工程的内容应保持完整和连续。
工程照片必须是原版、原件,底片与正片相符,底片不得磨损、划伤、有污渍,胶卷、相纸应选择质地良好的产品。
(1)照片应当主题明确,画面清晰完整,色彩还原准确,无污染,被摄主体不能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
(2)照片规格为6英寸光面彩色照片,无需过塑,同时附照片对应的元数据光盘和文字说明。
照片文字说明包括拍摄照片的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
(3)数码照片应当使用不低于800万像素的数码相机拍摄,图像格式为JPEG格式,不能进行压缩、修改、添加、合成、挖补等xx处理(为提高画面质量、增强画面效果所做的技术后期处理除外)。
手机拍摄、电脑合成的照片不能作为归档的照片。
编制要求
分类:
同一工程项目内按照建设程序、问题等进行分类。
排列:
按照分类方案,结合时间和重要程度等进行排列。
编号:
照片号是固定和反映每张照片在整个工程项目照片中的代码,同一个工程项目的照片应连续编号,从“1”开始按顺序编号。
入册:
应按照分类、排列顺序将照片固定在芯页上,组成照片册。
应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照片册。
说明:
分单张照片说明和组合照片说明两种。
单张照片说明的格式:
每张照片要对应填写一张著录卡片,采用横写格式,分段书写。
其格式如下:
照片号(底片号):
即照片的编号
参见号:
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
题名:
简明概括、准确反映照片的基本内容
时间:
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XX1013
地点:
工程所在地点
摄影者:
一般填写个人,必要时可加写单位
每张照片要对应填写一张著录卡片,题名的正确书写:
工程名称+(栋、标段)十部位(详细施工内容)
组合照片说明的填写:
一组(若干张)联系密切的照片按顺序排列后,可拟写组合照片总说明。
组合照片总说明应概括揭示该组照片所反映的主要信息内容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总说明中应指出所含照片的起止张号和数量。
组合照片一般不宜越册。
照片册卷内目录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照片册脊背
卷盒封面无须填写,照片夹脊背的“案卷号”栏留空。
“题名”栏填写业主和工程名称,“年度”填写移交时所属年份,脊背要求用70g牛皮纸打印好后粘贴。
装具:
使用符合GB/T11821-1989/20XX标准的6英寸照片档案册。
照片说明、卷内目录、照片档案册脊背统一用黑白激光打印机打印。
视频档案要求
技术要求
工程录像档案资料应当主题明确,主题明确、内容真实、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
专题片一般按整个项目时间顺序制作。
(1)工程录像档案资料应当使用专业级别摄像机,配以合适稳固的脚架,记录信号为数字方式,清晰度在2k(1920×1080像素)以上。
(2)录像档案资料应配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反映录制时间、地点、内容、人物、背景及拍摄者。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素材全部做完后,应填写声像档案卷内目录。
录像资料需剪辑,根据工程项目等级制作成工程简介视频短片或专题片,视频短片配解说字幕、背景音乐,专题片还须人工配音。
字幕、图像画面要同步准确。
视频短片或专题片输出格式为高清格式,像素1920×1080,编码格式为HDMPEG-4AVCVIDEO或HDH264QUICKTIMEVIDEO,总比特率不能低于30mbps,帧速率每秒25帧或50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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