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程序行政庭审作业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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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程序行政庭审作业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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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程序行政庭审作业流程
一般程序行政庭审步骤
在开庭三日前传唤当事人,通知诉讼代理人、证人、判定人、翻译人员等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通知其拟开庭审理案件时间、地点、当事人及案由等,对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还应通知其合议庭组成人员。
开庭前由书记员清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告法庭纪律:
书记员:
原告莆田市顺盛粮油贸易法定代表人陈金添是否到庭?
书记员:
原告原告莆田市顺盛粮油贸易委托代理人XXX、XXX是否到庭?
书记员:
被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法定代表人包逸生是否到庭?
书记员:
被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委托代理人XXX、XXX是否到庭?
书记员:
各方当事人还有没有新委托代理人?
原告:
没有。
被告:
没有。
书记员:
现在宣告法庭纪律:
1.到庭全部些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遵法庭秩序;
2.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乱串、不准呼口号、不准插话或当庭讲话;
3.未经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准进入审判区,关闭移动电话和传呼;
4.被法庭问话人在回复问题时,应自动起立讲话,答完自动坐下;
5.法警有权阻止不遵遵法庭秩序行为,对不听阻止,能够强行带出法庭;
6.为了对国家法制尊重,在审判人员入室、宣判、退庭时、公诉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等应该自动起立,其它旁听人员一律保持肃静。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席!
(审判人员入席后站立)
审判长:
请全体人员坐下!
书记员(站立,面向审判长):
汇报审判长:
本案当事人、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本案原告(被告、第三人)法定代表人XXX,原告(被告、第三人)委托代理人XXX,证人XXX,判定人XXX经正当传唤未到庭,其它当事人、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请决定是否能够开庭。
审判长(面向书记员):
能够开庭,请坐下!
审判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要求》第七条要求,原告或第三人应该在开庭审理前或人民法院指定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
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经人民法院准许,能够在法庭调查中提供。
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原告或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证据,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予接纳。
该案庭前已举行证据交换,原告和第三人亦没有申请延期提供证据,在庭审中,法庭不再接收各方当事人提交新证据。
审判长:
现在宣告开庭!
依据《中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之要求,XXX人民法院今天在XXX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莆田市顺盛粮油贸易不服被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一案。
本案依法由审判员XXX、XXX,人民陪审员XXX组成合议庭,由XXX担任审判长,XXX主审。
书记员XXX担任法庭统计。
审判长:
首先核实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身份。
主审人:
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说原告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审人:
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说你服务处所,职业,代理权限,执业证号并提交你《执业证书》
主审人:
原告(原告委托代理人)宣读原告[《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实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及《授权委托书》
主审人:
被告法定代表人,向法庭陈说被告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审人:
被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说你服务处所,职业,代理权限,执业证号并提交你《执业证书》]
主审人:
被告(被告委托代理人)宣读被告《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实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及《授权委托书》。
主审人:
原告(原告代理人),你对被告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有没有异议?
主审人:
被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你对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对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主体资格及身份和代理权限有没有异议?
主审人:
第三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你对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对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主体资格及其身份和代理权限有没有异议?
(如各方当事人对她方主体资格及其身份和代理权限均无异议)
审判长:
本庭确定,各方当事人含有本案诉讼主体资格,当事人、代理人身份真实,代理人含有代理权限,能够参与本案诉讼。
审判长:
依据《中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要求,当事人认为本案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或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回避。
但申请回避应该说明理由并要经过同意。
审判长:
原告方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
被告方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没有。
被告:
没有。
审判长:
下面由原告简述其诉讼请求及理由。
原告:
原告诉讼请求及理由以下:
1:
撤销“闽国税稽发[]015号税务处理决定书”(下称《税务处理决定书》)
2:
判令被告退还给原告补税款共508251.15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支付利息(自8月4日起算)
3:
诉讼费用有被告负担。
(原告诉讼理由)
审判长:
原告,你刚才陈说诉讼请求和你向法庭提交是否一致?
原告:
一致。
审判长:
被告,法院向你单位送达诉状上原告请求和刚才原告陈说诉讼请求是否一致?
被告:
一致。
审判长:
被告,简述答辩意见及理由。
二、诉行政机关作为案件审理程序
1、法庭调查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审判长:
首先对原告是否含有诉讼主体资格及是否超出起诉期限进行审查。
主审人:
被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原告所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存在?
被告:
存在。
主审人:
被告,该具体行政行为是何时作出?
何时送达(通知)原告?
是否通知其诉权及起诉期限?
并提交对应证据。
被告:
主审人:
原告(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所述是否属实?
对被告所提证据给予质证。
原告:
(假如原告否认,应提交对应证据给予反驳。
但此项举证责任在被告方)
审判长:
原告是何时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是否申请复议?
何时提起诉讼?
和被诉行政行为有何法律上利害关系?
原告:
主审人:
被告方有没有异议?
对原告是否超出起诉期限有没有意见发表?
被告:
主审人:
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合议庭对原告是否含有诉讼主体资格及是否超出起诉期限进行评议。
)
审判长:
[本庭确定,XXX因XXX不含有本案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或起诉超出法定时限,依据《中国行政诉讼法》第X条裁定驳回原告XXX请求XXX起诉。
诉讼费XX元,由原告负担。
本院将在五日内向各方当事人送达裁定书。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于XXX中级人民法院。
闭庭
(书记员宣告:
请审判人员退庭。
各方当事人校对笔录)]
本庭确定,莆田市顺盛粮油贸易含有本案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起诉没有超出法定时限。
审判长:
下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正当性进行审查。
首先由被告方宣读或陈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内容。
被告:
主审人:
原告,被告作出行政行为和刚才宣读(陈说)是否一致?
原告:
(如原告否定应提交对应证据,并交由被告质证)
审判长:
下面对被告是否享受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职权进行审查。
主审人:
被告方,向法庭宣读并提交你们有权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或规章相关要求。
被告:
主审人:
该规范性文件是哪个机关何时经过(制订)?
是否向社会公布,以何种形式公布?
何时生效?
现在是否仍含有效力?
被告:
主审人:
值庭法警,将被告宣读规范性文件交原告质证,并对该规范性文件及被告方所述内容发表质证意见。
如有质疑意见应提交对应证据给予证实。
原告:
[假如有质疑意见(原告质证相关证据)
主审人:
被告方,对刚才原告质疑意见及所提证据有没有不一样意见?
]
主审人:
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对被告是否享受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职权进行当庭评议)
审判长:
经当庭评议,被告享受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职权。
下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依据证据是否确凿、充足进行审查。
主审人:
被告方宣读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已向法庭提交相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依据证据,并向法庭提交原件由原告质证。
(提交证据时能够分组或按份进行,应说明证据起源,搜集时间,证实事项等。
如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庭申请有证人、判定人或专业人员出庭,可请求法庭传唤出庭作证或说明情况。
)
被告:
主审人:
值庭法警,把刚才被告方向法庭提交证据交由原告质证。
(原告质证相关证据)
主审人:
原告方有没有质疑意见,如有应提交对应证据给予证实或申请法庭传唤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庭申请证人、判定人或专业人员出庭作证或说明情况。
原告:
[主审人:
被告方,对刚才原告质疑意见及所提证据有没有不一样意见?
被告:
]
主审人:
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合议庭当庭对当事人提交证据给予评议)
审判长:
经本庭评议:
被告提交证据XXX,原告提交证据XXX、,含相关联性、真实性、正当性、能够作为认定本案相关事实证据。
主审人:
下面由被告继续举证。
(根据被告举证,原告、第三人质证,合议庭评议次序,逐轮进行)
主审人:
各方当事人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还有没有证据向法庭提交。
原告:
被告:
主审人:
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审判长:
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依据证据审查结束,下面对被告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是否正当进行审查。
主审人:
被告方,对怎样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有没有程序性要求?
被告:
主审人:
具体是怎样要求?
被告:
主审人:
你们是否根据该要求实施?
该规范性文件是由哪个机关何时颁布,现在是否仍含有效力?
被告:
主审人:
值庭法警,将被告宣读规范性文件交原告质证,并对该规范性文件及被告方所述内容发表质证意见。
如有质疑意见可提交对应证据给予证实。
原告:
主审人:
被告方宣读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相关程序性材料,并提交原件由原告质证。
如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庭申请有证人出庭,可请求法庭传唤出庭作证。
被告:
主审人:
值庭法警,把刚才被告方向法庭提交相关程序性材料交由原告质证。
(原告质证相关程序性材料)
主审人:
原告有没有质疑意见?
如有质疑意见可提交对应证据给予证实。
如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庭申请有证人出庭,可请求法庭传唤出庭作证
原告:
主审人:
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合议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是否正当进行评议)
审判长:
【经合议庭评议,被告提交XXX因XXX不具证据效力,不能证实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正当性。
被告提交XXX证据因XXX含有证据效力,能够作为证实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正当证据。
原告提交证据XXX,含相关联性、真实性、正当性、能够作为认定本案相关事实证据。
原告提交证据XXX,因XXX不具证据效力。
】
审判长:
下面对被告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使用方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进行审查。
主审人:
被告方宣读并提交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适使用方法律、法规相关条文内容。
被告:
主审人:
该规范性文件是有那个机关何时颁布,现在是否含有效力,是否向社会公布,以何种形式公布?
被告:
主审人:
值庭法警,将被告宣读规范性文件交原告质证。
(原告质证该规范性文件)
主审人:
原告对该规范性文件及被告方所述内容发表质证意见。
如有质疑意见可提交对应证据给予证实。
原告:
(假如有质疑意见主审人:
被告方,对刚才原告质疑意见及所提证据有没有不一样意见?
被告:
)
主审人:
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合议庭对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使用方法律是否正确进行评议)
审判长:
经合议庭评议,被告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XXX因XXX,确定被告适使用方法律正确[错误].
审判长:
下面对被告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目标进行审查。
主审人:
被告作出该行为目标是什么?
被告:
主审人:
原告方有没有异议?
原告:
主审人:
被告方,对刚才原告质疑意见及所提证据有没有不一样意见?
被告:
主审人:
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进行当庭评议)
审判长:
经当庭评议,被告无滥用职权情形。
[被告因XXX,有滥用职权情形]
主审人:
各方当事人是否要求人民法院一并处理相关民事争议?
(如各方当事人均同意,指导其就相关民事权益提供对应证据,并由对方当事人质证。
如有一方不一样意,结束法庭调查。
)
2、法庭辩论
审判长:
法庭审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争议焦点以言词辩论形式有秩序地发表自己意见。
辩论时不得责问、讽刺、挖苦、污辱对方。
辩论按轮进行,首先有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
审判长:
合议庭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
1、XXX;2、XXX;3、XXX.首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
审判长:
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被告:
(如当事人有新辩论意见,可进行第二轮、第三轮辩论)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
[审判长:
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就行政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主审人:
原告方陈说你调解意见。
原告:
主审人:
被告方陈说你调解意见。
被告:
【(有针对性地指出各方当事人应负担责任,进行第二轮调解)
: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就行政赔偿部分达成协议,本庭将在五日内向各方当事人送达《行政赔偿调解书》。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不能就行政赔偿部分达成协议,本庭将依法判决。
)】
3、最终陈说
审判长:
下面进行最终陈说,各方当事人最终简明扼要陈说自己请求及理由。
审判长:
首先由被告陈说。
被告:
审判长:
原告陈说。
原告:
审判长:
法庭审理结束。
休庭X分钟,合议庭退庭评议。
4、评议宣判:
审判长:
现在继续开庭,下面对庭审中未认证证据进行综合认证:
确定被告提交证据:
确定原告提交证据:
(庭审中已认证过证据不在反复认证)
依据上述有效证据本院可认定以下事实:
本院认为,
全体起立。
依据XXX要求,判决以下:
诉讼费XX元由被告(原告)负担。
本庭将在五日内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XXX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请坐下!
审判长:
原告是否听清判决内容?
是否上诉?
原告:
审判长:
被告是否听清判决内容?
是否上诉?
被告:
审判长:
闭庭!
(书记员宣告:
请审判人员退庭。
各方当事人校对笔录。
)
一、审理两类案件均应遵照程序在开庭三日前传唤当事人,通知诉讼代理人、证人、判定人、翻译人员等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通知其拟开庭审理案件时间、地点、当事人及案由等,对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还应通知其合议庭组成人员。
开庭前由书记员清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告法庭纪律:
书记员:
原告XXX(法定代表人XXX)是否到庭?
书记员:
原告XXX委托代理人XXX、XXX是否到庭?
书记员:
被告XXX法定代表人XXX是否到庭?
书记员:
被告XXX委托代理人XXX、XXX是否到庭?
书记员:
第三人XXX(法定代表人XXX)是否到庭?
书记员:
第三人XXX(委托代理人XXX、XXX是否到庭?
书记员:
各方当事人还有没有新委托代理人?
原告、被告、第三人:
没有。
[原告(被告、第三人):
有。
书记员:
委托代理人姓名?
是否到庭?
书记员:
向法庭提交你授权委托书。
]
书记员:
现在宣告法庭纪律:
(略)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席!
(审判人员入席后站立)
审判长:
请全体人员坐下!
书记员(站立,面向审判长):
汇报审判长:
本案当事人、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本案原告(被告、第三人)法定代表人XXX,原告(被告、第三人)委托代理人XXX,证人XXX,判定人XXX经正当传唤未到庭,其它当事人、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请决定是否能够开庭。
审判长(面向书记员):
能够开庭,请坐下!
审判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要求》第七条要求,原告或第三人应该在开庭审理前或人民法院指定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
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经人民法院准许,能够在法庭调查中提供。
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原告或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证据,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予接纳。
情况一:
因为该案庭前未举行证据交换,现在是原告和第三人提供证据最终时间,原告和第三人还有没有证据向法庭提交?
原告、第三人:
没有。
[原告(第三人):
有。
审判长:
陈说证据名称,证实事项]
审判长:
原告、第三人是否申请有证人、判定人或专业人员出庭?
原告、第三人:
没有。
[原告(第三人):
有。
审判长:
证人、判定人或专业人员是否到庭?
陈说证人姓名,证实事项?
(如原告、第三人申请在法庭调查时提供证据,由合议庭依据其事由是否正当,决定是否准许)
审判长:
被告申请证人、判定人、专业人员是否到庭?
审判长:
请值庭法警将各方当事人申请证人、判定人或专业人员带到休息室等候。
(证人、判定人或专业人员未到庭不影响审理)]
情况二:
该案庭前已举行证据交换,原告和第三人亦没有申请延期提供证据,在庭审中,法庭不再接收各方当事人提交新证据。
情况三:
该案庭前已举行证据交换,原告(第三人)申请延期提供证据,因无正当事由,法庭未予准许。
在庭审中,法庭不再接收各方当事人提交新证据。
情况四:
该案庭前已举行证据交换,原告(第三人)因XXX申请延期提供证据,因其事由正当,法庭给予准许。
原告(第三人)能够在法庭调查中提供证据。
在庭审中,法庭不再接收其它各方当事人提交新证据。
审判长:
现在宣告开庭!
依据《中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之要求,XXX人民法院今天在XXX依法公开审理原告XXX不服被告XXXXXX(案由)一案。
[XXX人民法院今天在XXX依法不公开审理原告XXX不服被告XXXXXX(案由)一案。
因该案包含国家秘密(包含个人隐私、法律另有要求),不宜公开审理。
]本案依法由审判员XXX、XXX,人民陪审员XXX组成合议庭,由XXX担任审判长,XXX主审。
书记员XXX担任法庭统计。
审判长:
首先核实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身份。
主审人:
原告(原告法定代理人、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说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工作单位、职业及身份证号码。
[(如原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
原告法定代表人(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说原告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
]
主审人:
原告委托代理人(原告法定代理人),向法庭陈说你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工作单位、职业、身份证号码和原告关系及代理权限。
[(如代理人是律师):
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说你服务处所,职业,代理权限,执业证号并提交你《执业证书》]
主审人:
原告(原告委托代理人)宣读原告[《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实书》、《律师事务所公函》]《授权委托书》
主审人:
被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说被告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
主审人:
被告代理人,向法庭陈说你姓名、工作单位、职业、代理权限。
[(如代理人是律师):
被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说你服务处所,职业,代理权限,执业证号并提交你《执业证书》]
主审人:
被告(被告委托代理人)宣读被告《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实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及《授权委托书》。
主审人:
第三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说第三人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工作单位、职业及身份证号码。
[(如第三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
第三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说第三人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
]
主审人:
第三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向法庭陈说你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工作单位、职业、身份证号码和第三人关系及代理权限。
[(如代理人是律师):
第三人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说你服务处所,职业,代理权限,执业证号并提交你《执业证书》]
主审人:
第三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宣读第三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实书》、《律师事务所公函》]《授权委托书》。
主审人:
原告(原告代理人),你对被告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有没有异议?
对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主体资格及身份和代理权限有没有异议?
主审人:
被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你对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对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主体资格及身份和代理权限有没有异议?
主审人:
第三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你对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对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主体资格及其身份和代理权限有没有异议?
(如各方当事人对她方主体资格及其身份和代理权限均无异议)
审判长:
本庭确定,各方当事人含有本案诉讼主体资格,当事人、代理人身份真实,代理人含有代理权限,能够参与本案诉讼。
(如任何一方对她方主体资格、身份或代理权限有异议,合议庭应休庭评议。
原告如不具诉讼主体资格,裁定驳回起诉,并交代其上诉权利,结束庭审;其它当事人不具诉讼主体资格,当事人或代理人身份不真实及代理人无代理权,责令其退出法庭。
如所以使庭审无法进行,给予休庭;如当事人异议不成立,口头驳回,庭审继续进行。
)
审判长:
依据《中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要求,当事人认为本案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或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回避。
但申请回避应该说明理由并要经过同意。
审判长:
原告方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
被告方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
第三人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如有当事人申请回避,应休庭,按《中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要求处理后决定是否继续审理;如没有当事人申请回避或回避申请被驳回,继续审理)
审判长:
下面由原告简述其诉讼请求及理由。
审判长:
原告,你刚才陈说诉讼请求和你向法庭提交是否一致?
(如一致,审理继续进行;如不一致,尤其是原告提出新诉讼请求,问询其理由。
如无正当理由合议后不予准许)
审判长:
被告,法院向你单位送达诉状上原告请求和刚才原告陈说诉讼请求是否一致?
审判长:
第三人,法院向你(单位)送达诉状上原告请求和刚才原告陈说诉讼请求是否一致?
[(如被告或第三人作否定回复)
审判长:
哪些地方不一致?
审判长:
原告,对被告(第三人)异议有没有需要解释?
]
(休庭合议后,作出是否准许原告提出新诉讼请求。
如准许,休庭,重新给被告和第三人以法定答辩期限;如不予准许,审理继续。
)
审判长:
被告,简述答辩意见及理由。
审判长:
第三人,简述参与诉讼意见及理由。
二、诉行政机关作为案件审理程序
1、法庭调查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依据《行政诉讼证据要求》第三十五条要求,对在庭前证据交换中当事人无异议证据,审判人员说明后无须在庭审中出示。
依据《行政诉讼证据要求》第三十八条要求,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有当事人质证;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由法庭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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