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3510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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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3510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精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PSH3510-2000
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
Specificationforthe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
Petrochemicalequipmentconcretefoundation
主编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第四建设公司
主编部门: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批准部门: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2000-10-26发布2001-03-01实施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发布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文件
国石化政发(2000391号
关于批准《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
等27项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等27项石油化工行业标准草案,业经我局批准,现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为:
强制性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 准 名 称
1. SH 3008—2000 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代替SHJ8-89
2. SH 3011—2000 石油化工工艺装置设备布置设计通则(代替SHJ11-89
3. SH 3012—2000 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通则(代替SHJ12-89
4. SH 3038—2000 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力设计技术规范(代替SHJ38-91
5. SH 3504—2000 催化裂化装置反应再生系统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代替SHJ504-86
6. SH 3506—2000 管式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代替SHJ506-87
7. SH 3510—2000 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代替SHJ510-88
推荐性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 准 名 称
8. SH/T 3002-2000 石油库节能设计导则(代替SHJ2-87
9. SH/T 3003-2000 石油化工合理利用能源设计导则(代替SHJ3-88
10. SH/T 3013-2000 石油化工厂区竖向布置设计规范(代替SHJl3-89
11. SH/T 310l-2000 炼油厂流程图图例(代替SYJl002-81
12. SH/T 3102-2000 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图例(代替SYJl005-81
13. SH/T 3104-2000 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代替SYJ1010-82
14. SH/T 3105-2000 炼油厂自动化仪表管线平面布置图图例及文字代号(代替SYJ1012-82
15. SH/T 3107-2000 石油化工液体物料铁路装卸车设施设计规范(代替SYJ1020-82
16. SH/T 3108-2000 炼油厂全厂性工艺及热力管道设计规范(代替SYJ1024-83
17. SH/T 3112-2000 石油化工管式炉炉管胀接工程技术条件(代替SHJ1039-84
18. SH/T 3113-2000 石油化工管式炉燃烧器工程技术条件(代替SHJ1040-84
19. SH/T 3114-2000 石油化工管式炉耐热铸铁件工程技术条件(代替SHJ1043-84
20. SH/T 3115-2000 石油化工管式炉轻质浇注料衬里工程技术条件(代替SHJl045-84
21. SH/T 3116-2000 炼油厂用电负荷计算方法(代替SHJ1067-85
22. SH/T 3117-2000 炼油厂设计热力工质消耗计算方法(代替SHJ1069-85
23. SH/T 3118-2000 石油化工蒸汽喷射式抽空器设计规范(代替SHJ1073-86
24. SH/T 3l19-2000石油化工钢制套管换热器设计规范(代替SHJ1074-86
25. SH/T 3120-2000石油化工喷射式混合器设计规范(代替SHJl075-86
26. SH/T 3121-2000炼油装置工艺设计技术规定(代替SHJl076-86
27.SH/T 3122-2000炼油装置工艺管线流程设计技术规定(代替SHJl077-86
以上标准自2001年3月1日起实施,被代替的标准同时废止。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二OOO年十月二十六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国石化[1995]建标字269号文的通知,由我公司对原《石油化工装置设备基础工施工及验收规范》SHJ510-88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三个附录。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 标准的名称由《石油化工装置设备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改为《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采用新的混凝土强度分级方法,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取代了混凝土标号;
3 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
4 增加了钻孔粘锚地脚螺栓的内容;
5 补充施工缝留置与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6 删去了原规范中桩承台和防腐蚀工程及一些不适用的条文和附录等。
在修订过程中,针对原规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石油化工混凝土设备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实践经验,并征求了有关设计、施工、生产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我公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我公司的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天津市大港区世纪大道180号
邮政编码:
300270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
主要起草入:
李永渊
1 总 则
1.0.1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独立支承设备的现浇混凝土结构(以下称设备基础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配套工程的设备基础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不适用于支承设备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
1.0.2 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质量证明文件,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复验。
1.0.3设备基础的防腐蚀工程应符合现行《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
的有关规定。
基桩和承台的施工及验收应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执行。
1.0.4 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措施等,必须符合《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H3505的有关规定。
2 基 本 规 定
2.0.1 设备基础开工前,必须做好测量定位点、水准点的建点工作,并采取保护措施、做出明显标志。
2.0.2 设备基础应在地基或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
基坑验收应检查下列内容:
1 基坑中心的座标、基坑的尺寸、地基表面的标高和平整度;
2 地基的土质及地基处理情况;
3 桩位布置、桩顶标高、桩头质量和锚固钢筋:
4 桩基验收报告和地基处理技术文件。
2.0.3 基坑挖土应分层进行,高差不宜超过1.0m,挖出土方的堆置不得影响基坑边坡的稳定。
机械挖土时必须确保坑内的桩体不受损坏。
2.0.4 预制桩桩顶碎裂的混凝土必须全部凿除。
灌注桩桩顶松散和含有泥土的砼必须全部凿除。
2.0.5 冬期施工遇有承台底面土质受冻、膨胀鼓起及灌注桩混凝土受冻情况时,应将受冻的土和混凝土全部清除。
雨期施工时应将桩头及坑底的松土、积水清除干净。
2.0.6 基坑表面不应用松填土找平。
局部低于设计标高的低凹处,可用与基础垫层相同的材料找平。
2.0.7 设备基础应在邻近深于该基础的地下工程施工完毕,土方回填合格后施工。
2.0.8 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内部或建、构筑物附近进行设备基础施工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已有结构产生沉降或损坏。
2.0.9 当几个相邻基础深度不同时,应先施工深基础。
当浅基础的地基被扰动时,必须采取地基处理措施。
2.0.10 基坑验收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施工。
如经长时间停顿基坑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对基坑进行处理和验收。
2.0.11 地脚螺栓、预埋件、金属支承架等在安装前,应清除表面的油污、氧化物和泥土。
2.0.12 设备基础的沉降观测点应按设计文件设置,并应按《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3 沉降观测的时间,如设计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砼浇注完成、横板拆除后;
2 设备安装前;
3 设备安装完毕后;
4 设备水压试验过程中:
5 设备水压试验放水后或单机试车完毕;
6 如遇特殊情况,应增加观测次数。
2.0.14 基础交付设备安装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块体式设备基础,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2 框架式设备基础,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80%;
3 塔类设备基础,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
4 紧固地脚螺栓时,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00%。
2.0.15基础在交付安装前,应标出轴线和标高,并注明标高数值。
3 模板、钢筋、混凝土工程
3.1 模板工程
3.1.1 应按施工图确定模板的安装方案,以及模板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模板使用前应进行清理、修补和调平。
安装模板时,应对缝严密。
3.1.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在使用前涂刷适量的隔离剂。
露出地面部分基础的模板,宜采用不易污染混凝土表面的隔离剂。
3.1.3 安装模板时,应预先在混凝土垫层(或底板上放出基础轴线和外形线。
3.1.4 安装框架式基础的柱子模板时,柱模下端应预留清扫口,柱身模板每隔2m应预留操作孔。
采用钢模板施工时,可在需要处取下一块模板作为清扫口或操作孔。
如有结构断面小、钢筋密或操作困难的部位,应设通长操作孔,施工时边浇注混凝土边封模板。
3.1.5 墙式基础的两侧模板宜设置M12的对拉螺栓固定,对拉螺栓的布置间距应通过计算确定,也可按表3.1.5选用。
表3.1.5 对拉螺栓布置间距表
混凝土侧向压力(kPa螺栓间距(mm
≤20
≤40
≤60
3.1.6 设备基础内遇有安装管道用的各种沟槽,在安装基础模板时,可将预制好的混凝土沟槽安装在型钢支承架上与基础混凝土现浇在一起。
3.1.7 模板及其支架的拆除,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拆除模板时基础混凝土达到的强度,不应低于表3.1.7的规定;
表3.1.7 拆模时基础所需的混凝土强度
项次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m 按设计强度百分率计(%
≤2 50 1 板(底模
2~8 75
≤4 75 2 粱(底模
>4 100
≤2 75 3 悬臂梁(底模
>2 100 4 块体式基础 - 40
2 拆模板时应按与安装相反的顺序进行,一般先拆侧模板,后拆底模板,先拆柱模板,后拆梁及平台模板。
3.2 钢 筋 工 程
3.2.1 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异常等现象时,应进行化学成分或其它专项检验。
3.2.2 钢筋的级别、直径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如需代换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3.2.3 钢筋的接头宜采用焊接,直径大于22mm的钢筋宜采用对焊连接。
钢筋焊接应符合现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有关规定。
3.2.4 动力设备基础受冲击力较大的部位,钢筋连接不应采用焊接接头。
3.2.5 钢筋安装前应按施工图核对钢筋配料单和料牌。
3.2.6 框架式设备基础的梁柱交接节点处的预埋螺栓与钢筋碰撞时,首先应保证螺栓安装位置正确,否则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3.2.7 梁或柱的箍筋弯钩迭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
梁箍筋弯钩迭合处应间隔地放在两根架立筋上,柱箍筋弯钩迭合处应相间地放在四角主筋上,梁、柱箍筋应与主筋垂直,箍筋弯钩应做成135°。
3.2.8 基础钢筋有上、下两层网片时,上层钢筋网片的定位可用钢筋、型钢制作支架。
3.2.9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保护层允许偏差符合表3.2.9规定。
表3.2.9 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mm
项 次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1 基础 ±10
2 柱梁 ±5
3 板墙 ±3
3.2.10 钢筋绑扎用的镀锌铁丝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绑扎直径小于12mm的钢筋,宜用22号铁丝(直径0.711mm;
2 绑扎直径12~25mm钢筋,宜用20号铁丝(直径0.914mm;
3 绑扎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宜用18号铁丝(直径1.219mm。
3.2.11 钢筋绑扎镀锌铁丝所需最小长度宜符合表3.2.11的规定。
表3.2.11 钢筋绑扎铁丝最小长度(mm
钢筋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5 28 32 直径
6 130 140 150 160 180 190 210 230 250 270 300 320 8 — 150 170 170 180 200 220 250 260 280 300 330 10 — — 180 190 200 220 240 250 260 280 310 340 12 — — — 200 220 230 250 260 270 290 310 340 14 — — — — 230 240 250 270 280 300 320 350 16 — — — — — 250 260 280 300 310 330 360 18 — — — — — — 270 300 310 330 350 370 20 — — — — — — — 310 320 340 360 380 22 — — — — — — — — 340 350 370 390 25 — — — — — — — — — 370 390 410 28 — — — — — — — — — — 400 430 32 — — — — — — — — — — — 450
3.3 混凝土工程
3.3.1 基础在浇筑混凝土前,下列检查项目应符合要求:
1 轴线、标高和方位;
2 模板和钢筋;
3 预埋地脚螺栓、预留孔模、预埋件和金属支承架等。
3.3.2 基础混凝土应有配合比试验报告。
3.3.3 同一基础混凝土应选用同一个工厂生产的同品种、同标号水泥。
3.3.4 钢筋混凝土中,禁止加入含氯盐的外加剂。
3.3.5 浇筑混凝土时,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钢筋上操作。
3.3.6 混凝土施工时,应预先考虑材料储量、搅拌和运输能力,并编制混凝土浇筑方案。
有条件时应使用预拌混凝土。
3.3.7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时,基础内外温差不应超过25℃,并选择下列适用的降温防裂措施;
1 采用水化热低的水泥;
2 加缓凝型或微膨胀型外加剂;
3 加粉煤灰,减少水泥用量;
4 水灰比不得大于0.55;
5 掺加15%~25%规格为200mm左右的毛石;
6 加强保温养护,使基础表面散热减慢,混凝土终凝后,可蓄水养护;
7 基础内预埋循环水管散热;
8 采用冰水搅拌;
9 砂、石料采取降温措施。
3.3.8 地脚螺栓、预埋件、预留孔模、预埋管附近的混凝土必须振捣密实,避免碰撞,施工过程中应检查位移偏差。
3.3.9 在常温条件下,混凝土浇筑完毕后12h内开始覆盖和浇水养护,浇水次数以保持混凝土湿润状态为宜,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
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时,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3.3.10 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试块的留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工作班不得少于二组;
2 每50m3混凝土不少于一组。
3.3.11 设备基础的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混凝土不得有裂缝、蜂窝、露筋等缺陷;
2 基础周围土方应及时回填、夯实、整平;
3 螺栓及预埋件应无损坏、腐蚀;
4 螺栓预留孔和预留洞中的积水、杂物必须清理干净;
5 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11-l和表3.3.11-2的规定;
6 由多个独立基础组成的设备基础,各个基础间的轴线、标高等的允许偏差,按表3.3.11-1的要求检查。
表3.3.11-1 块体式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mm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l 轴线位置 20 2 不同平面的标高(不计表面灌浆层厚度
0 -20 平面外形尺寸
±20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0 -20 3 凹穴平面尺寸
+20 0 每米 5 4
平面度(包括地坪上需安装设备部分 全长 10 每米 5 5
侧面垂直度 全高 10 标高(顶端
+10 0 6 预埋地脚螺栓 中心距(在根部和顶部两处测量
±2 中心线位置
10 深度
+20 0 7 地脚螺栓预留孔 孔中心线铅垂度
10 标高
+10 0 中心线位置
5 8 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 水平度
5 标高(平面
0 +5 中心线位置
10 9 预埋件 水平度
5
表3.3.11-2 框架式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mm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基础 15 1 轴线位置
柱、梁 8
每层 5 2 垂直度
全高 H/1000且不大于20
层高 0
-10 3 标高
全高 0
-20
4 截面尺寸 +8
-5 5 平面度(用2m直尺检查 8
预埋件 10 6 预埋设施中心线位置
预埋地脚螺栓 2
预埋管 5 7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10
注:
H——结构全高
3.3.13对影响混凝土结构性能的缺陷,必须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对基础表面缺陷的修理,还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4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
4.0.1 制作无粘结筋用的钢绞丝和钢丝应符合《预应力砼钢绞丝》GB5224和《预应力砼钢丝》GB5223的规定。
4.0.2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基础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还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4.0.3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基础底板的侧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承压板模板,宜采用木模或钢木结合的模板;
2 模板要按照设计图中无粘结高强钢丝束(以下简称无粘结筋的直径及位置弹线、编号与钻孔;
3 固定预埋承压板的模板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大于3mm。
4.0.4 无粘结筋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粘结筋的铺设应与普通钢筋的铺设综合考虑铺设次序、支架布置及穿筋预留孔等要素;
2 无粘结筋严禁有接头,且不得有折弯;
3 张拉端无粘结筋露出模板外侧不得小于500mm。
当无粘结筋长度不足时,首先应保证张拉端的外露长度;
4 锚固端离基础边缘的最大距离可控制在200mm以内;
5 无粘结筋的轴线与承压板垂直的长度不应少于500mm;
6若遇洞孔时,无粘结筋可按(图4.0.4所示施工,并在弯部加V形拉接钢筋;
图4.0.4 洞口处无粘结筋
7 无粘结筋铺放时应离结构边缘100mm;
8 无粘结筋的每个镦头必须紧贴锚固板,若有缝隙,须锤打锚固板,使其紧贴钢丝镦头;
9 螺旋筋安放离锚板或承压板50mm,并用铁丝绑牢在无粘结筋上;
10 无粘结筋应用铁丝绑扎,铺放平直,垂直方向允许偏差为5mm,水平方向允许偏差为30mm。
4.0.5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布料处应铺设缓冲板,防止大量的混凝土冲击无粘结筋;
2 振捣时严禁振捣锤碰撞无粘结筋、螺旋筋、锚固板、承压板;
3 混凝土一次灌筑完成,不留施工缝。
4.0.6 无粘结筋张拉时,混凝土的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的75%。
4.0.7 无粘结筋张拉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预应力张拉以控制应力值为主,并以变形值校核;
2 张拉时为减少无粘结筋的松驰影响,可采用超张拉方法,从零应力开始张拉至1.03倍张拉控制应力,且最大张拉力不应超过规定抗拉应力的75%;
3 施工前必须对油泵、液压千斤顶、顶压器和工具锚等机具及仪表进行校核,并根据计算伸长值,对油泵上的压力表进行标定;
4 楔形锚具在使用前,其组装件应按现行的有关规定进行静力试验,测定锚具的效率系数,检验锚具的锚固能力,并对锚具要逐个检查上油,严禁锈蚀;
5 张拉前应将承压板端的砂浆清理干净,并剥去外露无粘结筋的塑料套管;
6 张拉前必须按编号对无粘结筋的外露长度做好准确的测量记录,张拉后再做第二次测量记录,二者之差是实际延伸值。
实际延伸值应不大于设计伸长值的10%或不小于设计伸长值的5%;
7 无粘结筋张拉过程中,当有个别钢丝发生滑脱或断裂时,可相应降低张拉力。
滑脱或断裂的根数,不应超过结构同一截面无粘结筋总量的2%;
8 预应力张拉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站在千斤顶两侧,防止千斤顶后弹伤人; 9 张拉时宜采用对称张拉法。
4.0.8 无粘结筋的锚固区,必须有严格的密封防护措施,封端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础外应预留200mm长的无粘结筋,用无齿锯将外露的无粘结筋切除。
当用氧乙炔焰切割时,应预留250mm。
2 将预留的无粘结筋分散打弯;
3 将结构侧面混凝土凿毛洗净,灌筑与结构同等级的混凝土;
4 封端混凝土必须内实外光;
5将封端混凝土表面涂刷热沥青或其它防腐涂料。
5 预 埋 工 程
5.1 预埋地脚螺栓安装
5.1.1 地脚螺栓、螺母和螺栓锚板若设计对材质没有要求时,应采用未经冷拉的Q235-A.F钢制作。
5.1.2地脚螺栓与螺母必须配套加工,配合使用,松紧适度,没有乱扣、缺丝、裂纹等缺陷。
当设计无要求时,地脚螺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图5.1.2
(a直钩式螺栓 (bU型螺栓 (c爪式螺栓 (d锚板式
图5.1.2地脚螺栓示意
1 直钩式与U形螺栓的埋深不得小于螺栓直径20倍,直钩长度不得小于螺栓直径的4倍,U形螺栓的中心距离应与设备底座安装螺栓孔的中心距一致; 2 爪式螺栓的爪肢截面积总和不宜小于螺栓截面积的2/3,应焊接在螺栓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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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3510 石油化工 设备 混凝土 基础 工程施工 验收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