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压力管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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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压力管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易燃易爆压力管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通用型易燃易爆介质压力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促进企业提升应对通用型易燃易爆介质压力管道事故的能力,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指南。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1.3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企业编制通用型易燃易爆介质压力管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也适用于基层技术人员进行应急工作时借鉴和参考。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做好预防事故工作,切实加强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积极应对,立足自救。
努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体系,准备充分的应急资源,落实各级岗位职责,做到人人清楚事故特征、类型、原因和危害程度,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采取正确措施,积极应对、立足自救。
1.4.3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组长统一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处理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和各班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1.4.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方法、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4.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做好应对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搞好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技能。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1.1通用型易燃易爆介质压力管道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由使用单位应急领导小组、通信联络组、专家技术组、现场应急指挥部等组成。
可根据具体管理的区段分级设立二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应急指挥机构见图1。
图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2.1.2应急领导小组由使用单位领导、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是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2.1.3现场应急指挥部是事故发生后由应急领导小组派出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行使现场应急指挥、协调、处置等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抢险救灾组、疏散警戒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通信联络组、善后处理组等。
2.1.4应急办公室应设在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生产运行主管部门。
2.1.5地方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接受上级应急部门的指挥和领导。
2.2应急救援岗位职责
2.2.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订通用型易燃易爆介质压力管道设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人员、资源配备,应急队伍的调动。
(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6)管道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7)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物证、资料。
(8)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9)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2.2.2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根据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指令,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调集有关专家,针对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应急抢险方案,防止次生灾害或二次事故发生。
(2)如地方政府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和协调地方政府的应急救援工作。
(3)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保证现场与总部之间信息传递的真实、及时与畅通。
(4)负责整合调配现场应急资源。
(5)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地方政府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6)按应急领导小组授权,负责现场有关的新闻发布工作。
(7)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有关资料。
(8)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当地政府、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请示应急终止。
(9)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现场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2.2.3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
(2)突发事件时接受报告、信息报送。
(3)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家库与日常管理。
(5)组织联络应急状态下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
2.2.4专家技术组职责
(1)组织专家针对管道突发事故应急工作,提供应急处置方案建议和技术支持。
(2)根据应急指挥部安排,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或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2.2.5抢险救灾组职责
(1)负责现场抢险抢修作业。
(2)负责现场紧急救援。
(3)负责现场事故情况监测。
2.2.6通信联络组职责
(1)建立有效的通信网络,危险区域内提供防爆型通信器材,现场禁止使用手机等非防爆型通信器材。
(2)保障现场救援通信联络以及对外通信、联络的畅通。
2.2.7后勤保障组职责
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抢救抢险、生产恢复、事件调查的后勤保障工作。
具体包括:
车辆保障、接待上级、指挥部人员生活后勤保障和抢救抢险所需人力资源和资金支持、疏散人员避难场所安排等。
2.2.8善后工作组职责
主要负责现场恢复工作,在指挥部确定现场已无人身危险的情况下,组织抢修人员对现场其他危险设施、损坏设备进行排险抢险或抢修,尽快恢复正常生产;还负责事故善后处理、损失评估、保险理赔等工作。
3单位资源和安全状况分析
3.1单位基本情况和安全状况分析
3.1.1通用型易燃易爆介质压力管道概况
(1)性质、隶属关系、管道里程、场站位置及周边交通环境状况。
(2)当地的气象、环境资料,经过区域的地质、地貌、自然灾害、环境敏感区域等介绍。
(3)管道重要穿过跨越、交叉相遇状况。
(4)其他需要列表说明的事项:
管道经过区域、周边人口密度与数量、周边主要建筑物性质(学校、村庄、居民区、工矿企业、易燃易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等),与周边建筑物的距离等情况。
3.1.2管道设施基本参数
管道设施设计规格、长度、材质、压力、输送量、输送介质、防腐类型、维修记录、建设时间以及现在运行压力、输送量等。
3.2救援资源
3.2.1可按应急专业队伍和不同地区及区段的应急救援活动需要的资源类型(装备、资金和物资供应),配备救援设备及物资。
3.2.2根据通用型易燃易爆介质压力管道及场站可能发生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确定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一般包括:
抢险设备及工具、检测仪器、交通工具、气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以及其他保障物资等,各保管单位或人员要定期检查、维修与更新。
具体见附录F。
3.2.3根据通用型易燃易爆介质压力管道及场站可能发生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确定应急救援的人力资源配备、应急抢险队伍配置、人员分工与分布。
参与的应急专业队伍应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救援人员应当进行过培训,并有相应的上岗资格才能进行现场抢险施工。
3.2.4国内通用型易燃易爆介质压力管道专业抢维修单位企业、管道周边可以借助的社会资源的分布状况、联系方式。
4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
4.1危险源的管理
4.1.1危险源管理单元划定,为便于安全分析,应对通用型易燃易爆介质压力管道系统进行划分。
参照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D5001,按下述原则确定每个压力管道登记单元。
(1)按设计管线表编号从始端至终端的每条管道为压力管道登记单元。
(2)按物流输送的形式:
以物流从流出设备至流入设备之间的每条管道为压力管道登记单元。
(3)按装置、系统形式:
以装置和系统内、外进行划分,以装置和系统内每条管道为压力管道登记单元。
(4)采用工程编号为依据,确定登记单元。
4.1.2危险源基本情况
(1)设备情况:
使用登记的管道单元内的管道名称(编号)、规格、操作压力、温度、介质、管道材质、设备安装布置情况、安装修理改造情况、在线巡检情况、定检结果、存在的缺陷等。
(2)介质情况:
理化特性,燃烧爆炸特性。
(3)环境情况:
管道周围民居、学校、工矿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单位、重要基础设施情况,与周围建筑物的位置(距离)等。
(4)运行情况:
管道运行情况、日均介质供应量、操作过程中的危险因素等。
(5)事故情况:
事故情况、造成的危害、处理情况等。
?
(6)安全防护情况:
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数量及完好情况、危险场所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安全管理情况等。
4.1.3管道安全状况评价:
根据设备情况、介质特性、环境因素、运行情况、事故情况、安全防护等各方面因素,综合分析各危险单元的管道安全性能,对其安全状况进行评价。
4.1.4危险区域划分:
按已划分的危险单元,将每个单元中的通用型易燃易爆介质压力管道作为危险源,以危险源为核心加上安全防护距离确定危险源区域。
4.2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
4.2.1能引起管道泄漏、火灾、爆炸及人员伤亡事故的危险、危害因素主要有:
(1)管道设计缺陷造成管道及附属设备的损坏;
(2)管道材料失效,内部腐蚀、外部腐蚀及应力腐蚀开裂等;
(3)管道制造缺陷及焊缝缺陷;
(4)违章作业、误操作等造成的管道破坏;
(5)管道设施或附件安装缺陷,压力控制和泄压设备、密封圈和O型圈、泵密封等的失效;
(6)管道自然灾害(包括地震、雷击)或外力造成的管道破坏。
4.2.2危险源分析(事故灾害后果预测)
管道事故主要包括泄漏、爆炸、着火及由此带来的人员伤亡、环境污染等事故类型。
企业应当对危险源进行分析,对一旦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和预测。
特别对连接着高温高压压力容器的管道,介质为易燃易爆、具有毒性的液化气体管道,出现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或严重环境污染的管道,更应当给以高度重视。
可从介质性质、设备规格、对重要设备、对人群聚集场所和环境等灾害影响范围及程度等进行多角度预测和分析,划分出不同的危险级别、危险状态、危险区域,以便提出相应的措施。
4.2.3应急计划区域(灾害影响范围)
要求有相应资质的评价单位对管道进行风险评估,模拟计算管道设施在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状态下的最大影响半径,并以此作为相应事故状态下的应急计划区域。
(1)若泄漏的易燃易爆介质没有燃烧,以喷射弥散方式扩散稀释,则在泄漏方向上可形成一定范围的可爆云气区域,应根据通用型易燃易爆介质压力管道的工作压力、管道破坏程度等条件,估算各种情况下的应急计划区域。
(2)若易燃易爆介质被直接点燃,则距火源中心点一定距离的范围内为热辐射的应急计划区域。
(3)管道发生严重变形或严重破坏,但未出现易燃易爆介质泄漏,需做换管处理时,应根据作业范围、灾害影响范围等来确定应急计划区域。
(4)应急计划区域的设定,还应考虑事故发生地当时的天气状况、大气压、发生地点等因素。
5预防和预警机制
5.1预防
5.1.1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通用型易燃易爆介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
(1)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3)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制度。
(4)企业日常(巡线)检查制度。
(5)事故隐患消除制度。
(6)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
(7)事故报告制度和突发相关事件信息收集上报制度。
(8)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9)地方政府、用户、周边群众等相关方的应急衔接与规定。
(10)与有关单位签订的互援协议。
(11)管理位置明示管道设施运行参数,妥善保存相关设计、施工资料。
(12)编制并严格执行管道设施安全操作规程、说明书。
(13)定期分析管道安全状况,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5.1.2遵守安全布置原则
(1)输送火灾危险性为B类介质的管道,不应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2)易燃易爆介质管道不得与蒸汽、热料管道相邻布置。
(3)易燃易爆介质管道之间,宜用不燃物料管道隔开或保持不低于250mm的间距。
5.1.3设置防火防爆安全装置
(1)在容易发生超压爆炸的管道上需设置安全阀等防爆卸压装置。
(2)在容易造成火焰传播的管道上需设置水封、砂封、阻火器或防火阀。
5.1.4加强防火安全管理
(1)认真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和防火措施。
(2)停车检修和开车前应按规定进行管道的排气置换作业,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检修或开车。
进行动火检修作业时,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严禁在危险物料管道和高温管道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质,需要散热的输送管道上严禁堆放各种杂物,以防止热量积累引起火灾。
危险物料输送管道的周围杜绝各种火源。
5.1.5严格安全操作
(1)生产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控制物料的输送温度、压力、流速等工艺参数,输送速度不应高于工艺值。
生产的要害部位,如加热炉口、塔底部、反应器底部、高温机泵等进出口处的管道和工作条件苛刻,受交变载荷的管道,要特别重视。
(2)及时清除管道内的污垢、沉淀等沉积物,并严禁采用铁质工具或能产生火星的器具疏通易燃易爆、易自燃的不安定沉积物。
定期清除管道以及周围的设备、设施上的积尘,以减少粉尘沉积。
(3)在冰冻季节前后,要注意管道的防冻和化冻,如积水弯、压力表的弯管、排凝阀等处,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保温防冻措施。
暂时不用的水或易冻的管线要将管内介质排净。
及时维修管道,严禁超负荷,超期和带病运转。
5.1.6通用型易燃易爆介质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负责区段内管道系统运行的日常监控,确定监控方法与工作内容,建立和落实巡管检查制度。
5.1.7定期检测及处置
(1)在用管道要遵照《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管道的泄漏和受损情况,防止和及时处置管道系统的跑冒滴漏现象。
(2)定期检测管道的受腐蚀情况,及时修复或更换腐蚀严重的部件,采取合理的防腐措施,如涂层防腐、衬里防腐、电化学防腐、使用缓蚀剂防腐等。
(3)消除定期检测中分析发现存在的管道残余应力。
(4)采取防静电措施,确保静电消除装置性能良好。
5.1.8定期研究通用型易燃易爆介质压力管道安全抢险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抢险应急组织机构及抢险应急队伍,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加强通用型易燃易爆介质压力管道安全的宣传教育及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5.1.9定期检查抢险专业人员、交通、通信工具、救援装备和物资、抢险器材设备及抢险工具是否落实;对抢险救援装备、器材等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5.2预警
5.2.1预警机制应当与确定的危险源的危险级别、危险状态、危险区域相联系,制定企业不同事故的预警级别。
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对企业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道突发事件在较短时间得到有效处置,并未造成生产设施停产的事故;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轻微影响的事故;易燃易爆介质少量泄漏,可以在线处理的事故等,应纳入预警程序,以便及时启动企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5.2.2企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划分预警的区域和范围,对专线、部分管线集中区域、重点防护位置及核心控制区域,明确报警责任岗位、人员和报警方式。
5.2.3明确预警启动程序、预警程序启动者、启动方式;明确报警、接警、处警及事态发展超出控制能力时外部报告的部门和第一响应队伍,明确其工作要求、工作方法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措施。
出现事故征兆,导致有可能发生Ⅳ级以上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
5.2.4预警处置
(1)管道使用单位应研究、运用生产运行监控、超限报警、自控联锁等先进的管道设施技术,加强管道设施重点设备的巡护,及时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隐患。
(2)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隐患,运行或监控部门应当及时发出预警。
运行及检修单位接到预警,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恢复正常后,解除警报。
(3)暂时不能消除的,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加大监控与处置力度,必要时采取紧急停止运行等措施。
(4)根据事故危险程度趋势发出的预警,应当分级。
能在企业控制范围内的事故征兆或者事故隐患,应当按企业预案规定的方式与级别发布警报。
对已发生的事故或者事故存在发生次生事故灾害的可能时,应当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事故级别分级发布警报。
5.3预警信息报告
5.3.1明确事故发生后的内、外部报告程序,明确报告的上下接口与方式,明确需要报告的政府机构、部门和相关应急机构(队伍)。
根据现场险情的不同程度等级逐级报告。
(1)确定管道系统本身的报警及响应系统和程序。
(2)确定管道报警方式及电话,确定位置、覆盖范围。
(3)明确现场及应急抢险人员紧急求援的方式。
5.3.2明确报警的基本原则,即最先得到事故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
报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
根据报警或现场事故报告,应当尽快判断事故类型,迅速报告有关应急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
5.3.3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泄漏、火灾、爆炸等)、输送介质、管道设施受损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对生产可能造成的影响。
(7)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抢险支援的有关事宜。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6.1.1应急响应级别一般按预警级别处理。
对企业可控的事故或事故趋势征兆,应当立即启动企业响应程序。
对发生的事故可能超过企业预警范围或有扩大趋势的,应立即报告政府和相关部门,由上级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
6.1.2发现危险状态(事故临界状态)时,事件现场(车间)最高职务人员是现场抢险指挥,有权决定现场抢险指挥事宜,并向上一级领导紧急报告,启动现场紧急处置程序。
6.2事故确认、分析和救援程序
6.2.1事故确认的内容包括事故地点、影响范围、事故类型及技术层面的要求;分析和救援程序的内容包括根据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初步分析事故趋势,确定应急迅速启动的程序。
6.2.2接到事故隐患、征兆或事故发生的警报后,接警人员首先问明事件详细地址、事件基本情况(如有无泄漏、着火、爆炸等及事故隐患、征兆的严重程度)、报险人姓名、联系电话,做好记录,同时立即报告企业应急指挥部,由其决定启动响应的级别,并迅速通知应急响应队伍出动,采取相应的预防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升级。
情况危急严重时,由应急指挥部直接启动应急预案。
6.2.3应急响应队伍接到报警后须迅速调动抢险车辆,携带抢险设备、通信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等装备,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迅速对事件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查明事态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判明对事态的控制能力,预计灾害后果及对周边的影响并立即由现场指挥人员报告应急指挥部。
6.2.4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事态情况,决定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
6.2.5响应处置结束后,应在事故现场范围内进行全面检查,避免留有安全隐患。
6.2.6认真如实填写应急处置记录备案。
6.3事故外部报告程序
6.3.1事故确认后,企业在自身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通用型易燃易爆介质压力管道设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应应急指挥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
6.3.2当涉及到公共安全时,企业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通知周边单位及人员,配合疏散事故点周边群众,同时向上级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
6.3.3突发Ⅰ级、Ⅱ级事故以及涉及公共安全需要紧急转移安置厂区附近居民时,企业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安全监察机构接到报告应当按规定立即以快报形式,将突发事件的情况报上级以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部门。
6.4事故监控措施
包括监控和分析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是否有扩大危险趋势。
企业应当结合自身情况,配合应急处置机构,采用多种技术手段进行监控,及时提供准确信息。
6.5事故现场的警戒与人员疏散
6.5.1包括救援现场的警戒、设置现场警戒标识,救援队伍、物资供应、人员疏散的路线以及警戒开始和撤消步骤。
6.5.2事故现场无法控制或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时,车间人员应逆风或侧风向全部撤离到应急计划区外,初步判断事故可能威胁到泄漏点周边地区时应立即通知应急计划区内的群众撤离。
6.6应急救援中的医疗、卫生服务措施
可按照企业所在地政府和企业总体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
6.7保护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的准备和规定
6.7.1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的程序。
6.7.2根据事故性质,使用正确、合理的个人防护设备。
6.7.3应急救援人员在各种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措施。
6.8处理公共关系和求助程序
6.8.1应急过程中对媒体和公众的发布程序和原则。
6.8.2请求有关部门或救援队伍帮助的程序。
使用单位预案启动准备状态、预案启动状态的应急响应程序,见附录A。
6.9现场恢复
6.9.1撤离救援和宣布应急结束程序。
6.9.2重新进入和人群返回程序。
6.9.3现场清理和设施基本恢复要求。
6.9.4对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要求。
7应急技术和现场处置措施
7.1疏散、撤离程序
当易燃易爆介质大量泄漏事故发生后,危及到现场及厂区附近居民安全时,应立即拨打119、110、120求助,启动疏散程序。
该程序的启动是在应急救援部门未到现场前采取的应急行动。
当应急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按照地方应急救援部门的救援程序实施人员疏散、撤离。
当事态发展超出控制时,并按事故上报程序迅速向上一级报告。
7.1.1车间人员紧急疏散程序
(1)本程序第一负责人:
车间最高领导者;第二负责人:
车间安全管理员。
(2)车间现场人员应按照车间标明的逃生路线,撤离到紧急集合点,并对人员进行清点。
一方面报告应急办公室,同时向安全地点转移。
7.1.2厂区人员紧急疏散程序
(1)本程序第一负责人:
厂区最高领导者;第二负责人:
厂区安全管理员。
(2)厂区现场人员应按照厂区标明的逃生路线,撤离到厂区外紧急集合点,并对人员进行清点。
一方面报告应急办公室,同时向安全地点转移。
7.1.3附近居民紧急疏散程序
(1)通知地方政府,通告并指导附近居民进行疏散。
疏散通知应包含内容:
事故地点、事故种类、目前状况、疏散路线、第一集合点、疏散注意事项;若地方政府到现场,告知危险区域范围,由地方政府进行人员疏散、隔离、警戒。
(2)疏散路线应最大限度的避开危险源,发生易燃易爆介质泄漏事故和火灾事故的疏散集合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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