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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优化生活空间
第五章优化生活空间
生活空间优化与品质提升是区域发展高级阶段追求的核心目标,也是体现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筑“宜居国土、和谐国土”的重要内容。
转变发展方式,重视生活休闲理念,逐步调整广东省城乡居民点配置格局;逐级完善配套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形成城乡融合、疏密有致、生态宜居的城乡生活空间。
1扩大城镇生活空间规模,形成以六大都市区为主体、城乡融合的总体格局
[05-01]总人口适度增长
广东省仍将是我国人口迁移的主要集聚地区之一,常住人口规模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
据预测,规划期内全省总人口将维持与“十五”期间大致相当的增长速度,年均增长约110-120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2020年全省总人口为1.1-1.2亿人。
主要通过劳动力市场的调节,抑制外来人口的过快增长。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促使产业发展由劳动密集型、轻纺加工业为主转向资金技术密集型为主,降低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弹性,优化人口结构,提高劳动力素质。
逐步转移和淘汰技术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环境污染严重的产业,减少对低技能、低素质劳动力的需求。
通过加强对劳动力的需求管理和就业岗位的总量控制等手段,调整外来人口的数量和结构,保持人口总量与经济发展及资源环境承载力之间的协调。
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外来人口和户籍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使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较低的水平。
2005至2020年,全省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重点是建立健全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模式,改变广东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尤其是农村地区人口生育率长期偏高的局面。
[05-02]提高城镇生活空间规模与比重
保持城镇生活空间与城镇化发展同步增长。
为了保障城镇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避免出现“重视生产空间、轻视生活空间”的问题,应根据对城镇人口增长态势的动态监测,相应增加城镇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的供给,并为未来10年的城市发展预留足够的生活空间用地。
城镇生活空间的规模和质量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相适应。
城镇生活空间规模的配置应基于日常生活圈的空间尺度,以免产生空间上的不均。
立足以人为本,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城镇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应不断改善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条件,相应扩大城镇居住空间和公共生活空间。
稳步提高外来人口的生活空间质量。
针对大量外来人口居住在工厂的集体宿舍或城中村内的出租房、生活条件简陋恶劣等突出问题,要稳步推进外来人口的本地化,逐步将常住外来人口纳入社会保障性住房的覆盖范围,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培育社会认同感和参与意识,使之逐步融入当地社区。
同时,确保外来人口的居住面积和生活环境质量达到基本的卫生和健康水准。
[05-03]构建生活空间总体格局
至2020年,广东省的城镇化水平将达71-73%,约有8000万人居住、生活在各级城镇。
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主体功能定位,合理引导人口的流动,优化城乡生活空间结构,逐步形成以珠三角中部(广佛)都市区、珠三角东岸(深莞惠)都市区、珠三角西岸(珠中江)都市区、潮汕都市区、湛茂都市区和韶关都市区等六大都市区为主体,以特色鲜明、设施完善的中心镇和中心村为依托,以永久耕地和生态功能区相间隔、城乡融合的生活空间格局(图5-1)。
2引导城乡居民点有序整合,构建疏密有致、特色鲜明的区域生活圈
[05-04]提升珠三角紧凑、高效的现代化大都市生活圈
珠三角是广东省人口密度最大的人口集聚地区。
在规划期内,全省新增总人口的60%左右仍将继续向珠三角集聚。
2020年,珠三角总人口约550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45-50%左右,城镇化水平达83-84%。
图5-1广东省城镇生活空间体系
强化珠三角三大都市区的有机整合。
通过以快速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为核心的城际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构建高效、网络化的大都市生活圈。
强化广州、深圳的综合服务职能,整合提升珠三角中部都市区和东岸都市区的发展档次。
以港珠澳大桥的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动西岸都市区的发展,加强珠三角三大都市区之间的功能联系。
加强高度密集的老城区的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生活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老城区的人口承载能力和环境品质。
在旧城区适当增加公共绿地。
统筹考虑地下空间的拓展开发,重视生活空间的立体化综合利用。
稳步推进东莞、中山等城市周边半城市化地区的优化整合和“城中村”的整治改造。
通过管理体制的创新,强化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推进半城市化地区向城市社区转变。
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结合新农村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和规划协调,因地制宜地推进迁村并点工作,加强村庄整治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05-05]壮大潮汕、湛茂新兴都市生活圈
粤东、粤西沿海地区是广东省沿海产业集聚带的重点开发地区,也是吸收和承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地区。
未来区域总人口将保持相对稳定并有所增长。
2020年,粤东、粤西沿海地区总人口分别为2000万和1900万,约占全省总人口的18%~17%,城镇化水平约为55%~65%。
确立汕头市作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地位,强化其综合服务功能,发挥其在粤东、闽西南及海峡西岸经济区中“门户”城市的重要作用。
以现代物流服务业、海西产业集聚区和中心城市的建设为契机,提高该区域的城镇化水平。
通过城乡居民点格局的调整,整合打造以汕头、揭阳为核心的粤东新兴都市生活圈。
理顺湛江市与茂名市的区域关系,确立湛江市在粤西沿海地区的中心城市地位,引导茂名市重化工基地建设和产业功能的错位发展。
通过湛茂都市区的一体化发展,引导以湛江、茂名、阳江为核心的粤西新兴都市生活圈的形成。
重视产业新区布局与城市生活空间的配套衔接。
要着力改变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交错混杂的局面。
新建生活空间的布局,应尽量依托现有城镇,集中布局。
新城区应适度集中功能,提高城市生活空间的综合配套服务设施水平,增强吸引力和整体竞争力。
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重视集约高效、快捷便利、安全宜居的生活空间网络的构建。
应避免工业开发区的无序扩张对生活空间和区域人居环境造成干扰和污染。
[05-06]粤北山区农村人口的转移
一方面,引导粤北山区农村人口向韶关都市区转移,另一方面,引导农村人口向沿海地区和珠三角的大都市区转移,从而逐步减少常住人口总规模。
粤北山区是广东省主要的生态保育区和水源涵养带,应适度控制人口与产业的过度集聚。
规划总人口年均净减少12万左右,规划期内净减少180万,在全省总人口中所占比重减少5-7个百分点。
采取据点开发、集约发展的模式,重点建设韶关等中心城市和一批中心镇,鼓励农村人口进入各级城市和中心镇定居,稳步推进城镇化。
2020年本地区城镇化水平约为50%。
加大省财政对粤北山区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迁村并点和以“村村通”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等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社区的出行便捷性和生活便利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图5-2)。
图5-2广东省人口转移主要方向
3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生活空间品质
[05-07]更新改造老城区
通过城市基础设施增容和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改造,以及引入有效的社区环境管理模式,逐步改善老城区居民的生活环境,缓解因居住密度过高带来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足的矛盾,保证满足基本的生活健康和卫生要求。
与城市再开发相结合,有序推动衰退城区的改造。
大力倡导节能省地型城市中心区居住模式,在保持较高居住人口密度的同时,适当提高开敞空间的比例,降低建筑密度。
重视城市文化和历史的传承,通过社区环境的改造和居民的新陈代谢,逐步提高社区的自我发展和更新能力。
一方面减少旧城改造的公共资金投入,另一方面,缓解老城区与新城区的经济和社会隔阂。
在重要的城市功能节点,重视地下空间和地上空间的立体式开发利用。
依托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的建设,实施高密度的开发。
引导商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公共交通站点集聚,促进人口布局与公共交通的协调,形成高效、现代化的城市空间格局。
[05-08]营造快速城市化地区的生活环境
设定明确的城镇增长边界,遏制建设用地无序蔓延。
在增长边界以外的地区,一方面实施对开发规模和开发类型的双重管制,另一方面要适当控制对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资金的投入,从而限制城镇空间的无序扩张,引导增长边界内部的土地高效利用。
同时,与区域生态空间格局相结合,明确水系、绿化隔离带、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多功能、板块与廊道相结合的永久性区域生态绿色空间,对城镇建设用地的扩张构成刚性约束。
合理规划与优化调整城镇空间结构,避免生产空间对生活空间的包围、干扰和污染,营造宜居的生活环境。
对快速城市化地区目前普遍存在的居住和工业用地混杂交错、工业区包围污染生活区等问题,通过城镇空间结构的优化调整和管理模式的创新,引导生活空间和生产空间的适度分离。
改变“重生产、轻生活”的发展观念,加强生活性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逐步形成紧凑集约、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城乡生活空间聚落。
深化农村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深化农村户籍、土地、管理体制、经济组织综合配套改革,改变“城中村”内房屋建筑密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等“脏、乱、差”现象,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村转变为城市社区,村民转变为市民。
合理引导农民公寓建设,鼓励农民到市区及镇中心区购房,引导农民从分散居住到成片集中居住。
[05-09]外来人口共建共享当地社区与生活空间
消除体制性障碍,促进外来人口本地化。
首先,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发挥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为农民工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有利条件。
系统地调查外来人口的居住需求,着力改善外来人口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将在本地生活了一定时间的外来人口纳入多层次社会保障住房的范围。
住房面积标准合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物业管理全面到位,提高外来人口对本地社区的认同感。
提供给外来人口集中居住的各类宿舍、公寓,应满足基本的卫生和健康水准,符合最低人均居住面积标准和医疗卫生、文体活动、消防安全等基本公共设施配套标准。
充分考虑外来常住人口家庭对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商业等各类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使之与本地人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
充分利用儿童公园、文化广场、游乐园和文化活动中心等社区文化设施和公共娱乐设施,发挥社区的作用,推动外来人口与当地人口的交流,引导外来人口逐步融入当地社区,共建和谐社区。
[05-10]村庄整治
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协调。
近期要以新农村示范点建设为重点,遵循“先规划后整治”的工作方针,组织村庄开展改水、改厕、改路、改灶、改房等“五改”工作,逐步改善村容村貌。
规划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提高农村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条件下,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鼓励偏远地区、环境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居民向中心村、中心镇迁移。
按照城乡统筹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规范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道路交通、邮电通讯、防灾减灾等公共基础服务设施的配套水平。
特别要着力改善北部山区边远农村的交通出行条件,形成分等级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体系。
完善村庄生态环境建设。
鼓励各村各户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及农业废弃物。
4大力拓展城乡休闲空间,构筑网络化绿色生态休闲空间格局
高度重视区域性生态休闲空间建设,构建全省互联互通、配套成熟完善的绿道网,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积极通过多层级城乡休闲空间的拓展和休闲空间品质的提升,在全省范围内形成网络状的绿色区域生态休闲空间。
[05-11]区域与城市休闲用地和功能
进一步提高休闲空间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改善生活品质作用的认识,改变休闲空间不足、布局不均衡的现状。
通过土地功能转换、功能叠加等途径,大幅提高区域休闲用地比重,形成块状休闲空间、绿色生态廊道和森林公园等自然生态休闲区。
由沿海到内陆,打造海滨休闲、山地森林休闲、温泉度假、城镇商务会展休闲、乡村文化休闲等多样化的休闲空间(图5-3)。
规划
到2015年全省建成总长8770公里的省立绿道网,到2020年建设沿海海岸、江河两岸、高速公路及铁路三种类型共23条生态景观林带。
图5-3广东省生态休闲空间格局
针对珠三角核心城市群公共休闲空间不足问题,大力发展都市休闲服务业。
以广州、深圳等人口最为密集的大都市区为核心,加强公共休闲空间建设。
重点解决休闲发展与其他产业发展的用地矛盾,提升城市的休闲服务功能。
要重视现有城市绿地游憩功能的强化、休闲环境的改善和新的公共休闲服务设施的建设。
在城市中心区,倡导休闲商务区和休闲型社区的建设;在城市周边地区,结合区域绿地和生态建设,集中配置大型休闲绿地和郊野公园,形成环都市公共绿色休闲空间。
粤北山区土地资源相对丰富,应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生态休闲、乡村休闲产业的发展,为城乡人民提供充足的绿色生态休闲空间。
美化城市景观,提升生活空间品质。
通过休闲产业发展,突出特色休闲型城镇的特色和城市景观形象品牌。
在城市建设中,按照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现代时尚和谐统一的原则,塑造城市风貌。
将城乡居民的休闲需求有机地纳入城市设计当中,对城市街道、绿色廊道和景观节点进行重点设计,满足多样化的休闲需求。
[05-12]区域性度假休闲空间
合理利用海岸线,建设滨海(海岛)休闲带。
在海岸线利用上要充分考虑滨海休闲产业发展的需求,鼓励现代海滨观光、度假和休闲渔业的发展。
重点开发珠海横琴岛、南澳岛、阳江海陵岛、江门川岛、茂名放鸡岛、湛江东海岛等岛屿型休闲区,完善湛江雷州半岛、深圳大鹏湾、惠州大亚湾、汕头青澳湾、汕尾红海湾等滨海休闲度假区,形成完整的海岛型休闲区和滨海休闲带。
结合沿海港口建设,率先发展服务于高端休闲市场的邮轮、游艇旅游。
重视滨海红树林湿地休闲、渔业休闲、海洋休闲、海上运动休闲等产业的发展,形成融海洋休闲、现代服务业和现代文化产业于一体的滨海休闲产业带。
强化生态休闲服务功能,建设山区休闲度假产业带。
在严格保护生态、适度开发利用的原则下,积极发展自然生态公园,提供适量的小型低密度生态游憩空间,积极拓展生态休闲产业的新形式。
在北部山区,要以山区生态建设和主体功能区划为契机,依托优良的山地生态环境和多元化的生态环境,建设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山地运动休闲旅游基地。
在清远、韶关、河源等地区,依托独特的田园景观,优良的植被、水质、空气,以及独具特色的民居风格,建立一批生态休闲度假区,推动山区旅游由单一的自然观光向会议、度假、休闲等复合功能转变。
[05-13]乡村休闲空间
在珠三角以建设宜居乡村为目标,将新农村建设和乡村休闲发展相结合,改良乡村景观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营造乡村休闲服务功能。
要结合乡村环境美化、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和农业用地功能提升,鼓励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休闲农园区、休闲农庄的发展,建设亚热带农业休闲和观光旅游基地。
在北部山区,应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发挥示范村镇引导作用,积极发展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示范基地。
挖掘当地的乡土文化资源,培育特色休闲旅游村镇,带动乡村休闲产业的发展和乡村文化建设。
重视乡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树立特色文化品牌,营造良好的乡村休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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