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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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
区农林水局规章制度目录
一、作风建设制度体系
1、班子建设制度
2、干部队伍建设制度
3、党建制度:
党组织建设制度
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4、党委班子成员廉政勤政建设制度:
廉政制度
勤政制度
5、民主评议制度
二、经常性学习教育制度体系
1、中心组理论学习教育制度
2、干部培训制度
3、“三会一课”制度
4、机关干部周会学习制度
三、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体系
1、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2、局务会议制度
3、党务公开制度
四、全方位监督制约制度体系
1、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财务管理制度
3、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
4、请示汇报制度
5、保密保卫制度
6、工作制度
7、监督督察制度
8、档案资料管理查阅制度
9、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0、干部述职述廉考核奖惩制度
11、工作人员工作日饮酒规定
五、效能建设制度体系
1、工作职能
2、岗位职责
3、涉农行政执法办事程序
(1)涉农行政执法办证基本程序
(2)违反涉农法规规定的处理程序
(3)涉农执法全程代理工作流程图
4、涉农执法全程代理工作制度
(1)信息沟通制度
(2)回访制度
(3)奖惩制度
(4)学习制度
(5)廉政建设制度
(6)工作人员“十必须”行为规范
(7)工作人员“十不准”行为规范
(8)通报制度
(9)例会制度
5、五项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一、作风建设制度体系
1、班子建设制度
(1)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并认真落实各种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实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合理。
(2)领导班子团结,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形成核心;领导成员责任意识、配合意识、全局意识强,自觉维护班子团结。
(3)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强化正职对班子成员的监督,班子成员对正职的监督,分管领导对部门领导干部的监督。
(4)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支部每季度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加强调查研究,勤政务实,领导成员经常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2、干部队伍建设
(1)认真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坚持选拔的标准和条件,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干部结构合理,任用的干部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满意。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胆管理,严格要求,有强化激励机制,有过硬的中层干部队伍。
(3)抓好干部队伍特别是青年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制定有后备干部培训计划;建立起本单位后备干部队伍,积极向局党委推荐后备干部。
(4)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老干部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定期通报情况、走访慰问、联系老干部制度,组织和引导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全面落实离休干部的“两费”问题。
3、党建制度
党组织建设制度
(1)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
(2)积极发挥党员电化教育在党建中的作用。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尤其要注重发展3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入党,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4)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费收缴足额、按时,没有截留挪用现象。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参加评议党员达100%;严肃党的纪律,认真处置不合格党员。
(6)注重人才工作,成立领导组织。
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的客观能动性,积极为全区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为农业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服务。
(7)按要求完成各项党建工作任务。
内容包括: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党组织会议、征订党报党刊、填写报表、报送材料等;党内各种报表差错率小于2%。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并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者,会前应向党委书记请假。
(2)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内容一般在召开会议之前五至七天通知各成员,提前做好准备。
同时,提前一天报告区委有关部门,邀请有关人员参加指导,党委成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主持。
(3)党委成员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之间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提倡相互谅解、支持配合。
(4)党委民主生活会召开后,要把会议情况及时形成材料上报区纪检委、区委组织部。
(5)党委民主生活会要努力造成一个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6)党委民主生活会记录,均属“机密”等级,要专人保管,不得泄露出去。
外出党员管理规定
(1)外出党员应事先向支部、党委请假,外出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向支部报告,外出时间在一个月以上、三个以内的向局党委报告。
(2)外出党员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不能回单位参加组织生活的,由局党委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区或单位的组织生活用品,并严格服从管理。
(3)外出有固定地点或工作单位,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能参加本支部(党委)组织生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出所在地区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4)外出后如果工作流动性大、且无固定地点,应主动与本单位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每月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并按时缴纳党费。
(5)党支部应在半年、年终对外出党员进行严格考评,对那些未经批准外出或外出后不主动向党组织联系,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委班子成员廉政勤政制度
廉政制度
(1)不准以任何名义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准以任何理由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在经济活动中为自己或子女谋取私利;不准利用职权以任何名义为配偶、子女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各种方便条件。
(2)不准在公务活动中以任何名义、形式接受对方或下属单位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资金和各种费用。
(3)不准用公款支付及接受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准工作时间打麻将和参与赌博活动。
(4)不准用公费出国(境)旅游或假借考察等名义变相公费出国(境)旅游;不准以学习、办班、考察等名义公费在国内旅游。
(5)不准为子女结婚大操大办、动用公车、大摆宴席、收受礼金;不准为家属或亲友的丧事大操大办、接受礼金。
(6)遵守工作纪律,不准接受任何单位的任何馈赠,不准自行决定和处理被管理单位的违纪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与局长沟通后决定,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
(7)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对在各种公务活动中必要的接待,要从严掌握标准,不铺张浪费。
(8)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不任人唯亲、严格按照干部管理程序办事,提拔任用干部坚持集体讨论不搞个人说了算。
(9)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勇于向腐败现象作斗争,尽职尽责地抓好分管股(室)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勤政制度
(1)刻苦学习,勤于思考。
党委成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积极进取,勇于开拓,甘当“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党委成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任劳任怨,圆满完成所分管的工作任务。
(3)热爱本职、勇于奉献。
敢于正视困难和挫折,以对全局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4)克服官僚主义,注重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克己奉公,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待人坦诚,搞好班子和同志之间的团结。
(6)工作雷厉风行,讲究工作效率,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7)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搞娱乐活动,集中精力抓好工作。
5、民主评议制度
(1)农林水利局系统所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为评议对象;评议内容是具有审批、办证、收费、罚款、检查等职能岗位。
(2)是否建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不给好处不办事”的现象。
(3)是否存在有法不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越权执法以及其他不正确履行职能的问题,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的现象。
(4)能否充分利用本单位工作职能为群众主动办实事、办好事,能否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否认真负责解决和办理;有无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是否作到为民全程服务、办事手续齐全时,让群众办一件事跑多次。
(5)是否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当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单位是否存在纪律松懈、管理不厌、整体综合素质不高的问题。
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
(6)是否公开征收审批、办事程序、流程图、服务对象、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办结时限、举报电话、投诉箱、投诉网站等,自觉自愿接受群众监督。
(7)各参评单位严禁向评议代表或评议工作人员请客送礼,安排娱乐活动;严禁扰乱评议工作;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严禁对批评、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进行刁难或报复。
二、经常性学习教育制度体系
1、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1)中心组理论学习成员。
局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中心组理论学习秘书一人,由办公室主任兼任。
(2)学习内容:
区委及区直机关党工委部署的学习内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规定和指示等。
(3)学习方法和时间:
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集体学习每季度一次,由局党委提出学习计划,经组长批准后实施,学习秘书负责学习的记录、考勤、督促检查和组织必要的辅导。
(4)中心组理论学习建立考勤制度,每位成员都要认真遵守学习纪律,中心组理论学习时间不得被占用。
在特殊情况下,如被占用要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补课,在学习时间内确有紧急公务处理,要经组长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后由学习秘书负责监督其补课。
(5)按照区委要求由局党委办负责建立学习档案,以记载每位成员学习、考试成绩和出勤情况,并做为学习考核的依据。
2、“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按时上好党课。
(2)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支部大会主要讨论如下问题:
单位工作计划;支部工作报告;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彰先进党员,处分违规违纪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销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3)支部大会一般应按期召开,必要时可提前或推后。
凡属需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一般都应作出决议或决定。
支部大会有权修改和否定支部委员会对某个问题的决议或决定。
(4)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党员教育、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发展党员、选拔干部、党员奖惩和工会、共青团及妇女工作等方面的问题。
(5)支部委员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大问题或单项问题时,还可召开扩大会议。
(6)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每月举行一次。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的党支部近期工作任务进行学习讨论、总结、检查,统一思想,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7)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
支部对党员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次党课由党支部集中组织,同时还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和党在现阶段的重大政策、决定等。
形式采取多样化,如:
集中讲课;根据某一阶段的中心工作开展学习;拟定某一题目,大家共同讨论,然后由书记、支部委员进行总结;通过电教化教育,组织党员观看党的知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电教片,在娱乐中受教育。
3、机关干部周会学习制度
(1)组织机构:
由局机关党支部负责组织学习,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学习内容,宣传委员负责安排、宣读学习内容。
组织委员负责考核、落实学习纪律。
(2)学习时间安排:
正常情况下每周二、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特殊情况(如三夏、三秋禁烧工作期间、区委统一安排学习活动,按照区委要求增加学习时间)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时间。
学习具体时间下午上班时间后30分钟开始学习。
(3)学习内容:
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区委、区政府战略决策;各项目标任务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本部门的有关业务知识及常识。
(4)学习纪律:
①机关工作人员要按时参加每周的集中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组织委员请假,会后及时进行自学。
②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一次进行自我批评,连续两次领导点名批评,连续三次给予效能告诫一次。
③学习期间不准做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事情,认真听讲,积极参与学习内容的讨论、交流。
4、干部培训制度
(1)干部职工培训工作要有计划、有内容、有时间安排。
教育培训每季度至少一次。
受教育培训率达到95%以上。
(2)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要灵活多样,可采取电化教育、上党课、专题报告等形式。
(3)教育培训的内容:
党的基本路线和形势任务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革命传统和爱国注意教育、“中特”理论教育、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
(4)必要时采取考试措施。
(5)建立教育培训记录档案。
三、科学民主决策体系
1、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1)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因事外出可由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主持。
(2)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各成员应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3)会议召开前,应事先向党委成员通报会议内容,并做好充分准备。
与会者对研究的问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敢于坚持原则。
(4)党委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一切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经充分发表意见统一认识后,表决通过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搞一言堂或个人说了算。
(5)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党委做出的决议或决定,每个成员都应自觉执行,不得各行其事。
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以提出复议或向上级反映,但在决定改变之前,任何人不得顶住不办,故意拖延或擅自修改集体决定。
(6)会议必须由半数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做出有效的决议、决定。
如有缺席人员,会后召集人应及时向他们传达会议内容和决定。
(7)对党委会议内容要严守机密,除规定要向党员群众传达和公开外,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
(8)会议要有专人做记录,记录要真实、详细、无误。
2、局务会议制度
(1)局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局长负责召集。
(2)会议内容:
传达落实上级指示和决定;总结检查工作中目标运行情况;讨论决定全局重要工作部署;讨论通过局机关一些重要事项;通报局内重大决策事项;听取各股(室)负责人汇报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3)会议由办公室通知,并做好记录。
3、魏都区农林水局党务公开制度
为保证党务活动的阳光透明,畅通党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建立民主开放的党的建设长效机制,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党务公开制度。
(1)下列事项应当向社会大众公开:
①机构设置、职能、分布位置。
②办事依据、所需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工作纪律和服务承诺。
③工作人员相片、姓名、职务、职责。
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指示、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工作思路、党组织重要文件、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⑤效能投诉受理范围、办理程序。
⑥受理党员干部群众信访举报和办理程序。
⑦受处理党员、党组织申诉的范围及程序。
⑧加重农民负担、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投诉受理范围及程序。
⑨年度工作评比奖惩的条件和结果。
⑩发展党员的条件和程序、党费收缴标准、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理程序和其他应当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2)下列事项应当在党组织内部公开:
①机关内部干部任免的程序和结果。
②年度考核结果、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及评比奖惩。
③工作人员的工资调整结果。
④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⑤重大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购置处置、基建工程、大宗采购的决策和实施。
⑥招待费的开支情况。
⑦党员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⑧其他应在党组织内部公开的事项。
(3)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①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和举报箱,公布咨询、举报监督电话。
②印发办事须知或办事流程、示意图。
③墙上悬挂、桌上摆放、工作人员佩带身份牌。
④召开会议通报情况。
⑤其他适宜的公开方式。
(4)党务公开须严格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①拟订公开内容。
每年第一季度末前,由党委办公室编辑年度党务公开的内容、目录,征求党员群众代表及有关方面意见,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
②党组织审定。
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对公开内容讨论审定。
公开工作应予当年第一季度完成。
③登记建档。
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区农林水局党组织应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局党委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6)加强督促检查,明确责任。
把党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标准,每半年对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公开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终总评,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党务公开不断深化。
局党委采取定期不定期、明查与暗防相结合的方法对各单位进行督查,对在党务公开中不按规定办事,搞假公开、不公开的单位,限期整改,对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视其情况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四、全方位的监督制约制度体系
1、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各单位重大事项如土地的开发、所有权的变更以及重大固定资产的添置减少等要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行。
同时,工作进展情况也要随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2)局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对超出职权的问题,均要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汇报,对擅自超越权限的行为,出现问题自负其责,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外出一天以上要向局主要领导请假。
(4)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包括:
①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构建住房的情况;②领导更换、购买公车及家庭购买私车情况;③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④领导及配偶在国内考察、学习、培训、招商的情况;⑤配偶、子女因违法乱纪受到处分或判刑的情况。
⑥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含军队干部转业、战士退伍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调动情况;⑦其他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重大事项。
如有以上情况必须在事前10天内向局党委报告,并在事后填写重大事项报告表。
2、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财务手续,合理使用资金,遵守财经纪律,积极支持各方面的工作。
(2)认真做到报表真实,数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3)各项支出必须领导“一支笔”审批,10000元以上费用开支需经局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批。
报销单据必须有领导签字和经手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否则,不予报销。
(4)坚持会计审计监督制度,对违犯财经纪律或财务会计制度的开支,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并向领导报告,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的行为,要及时揭发反映。
3、车辆管理及使用制度
(1)汽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建立用车登记簿,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2)首先保证领导用车,各股室用车由办公室根据工作缓急和路程远近酌情安排。
(3)外单位用车需经主要领导批准,用车单位加油。
(4)禁止公车私用。
(5)无特殊情况,夜晚不安排出车。
(6)办公室按照用车登记簿核算行车里程定期加油,长途用车可随时加油。
(7)局车辆维修需经单位领导批准。
(8)严格遵守用车和派车手续,不经办公室和局领导批准不得运用车辆。
驾驶人员也不得随意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
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并追究驾驶员责任。
4、请示汇报制度
(1)各股、室、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要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以取得工作上的支持。
(2)各股、室、站和各级工作人员对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均要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汇报,擅自超越权限的行为,出现问题自负其责,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除特殊情况外,请示汇报均要按照隶属关系逐级进行,不得越级行事。
(4)主管领导对下级请示汇报的问题要及时作出答复和妥善处理。
5、保密保卫制度
(1)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2)实施文书档案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到人。
(3)各级文书档案不经本级领导批准,不准他人随意翻阅、借阅和抄阅。
(4)收发人员严禁开拆有指定收文对象的信。
(5)下班各类文书、文件要归档入卷,收桌入柜。
(6)夜晚和节假日必须指定专人值班,严防失窃和其它事故发生。
领导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问题追究当班人员的责任。
6、工作制度
(1)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工作效率,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2)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避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发生。
(4)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改进工作方法,胜任本职工作。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6)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7、监督督察制度
为严肃工作纪律、查处执法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的违法违纪行为,纠正局系统的不良工作作风,加强对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工作纪律和涉农执法人员的监督力度。
成立监督、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党委书记,副组长:
纪检书记和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成员由各股室的负责人组成,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2623169。
督察组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明查暗访,以确保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
(1)对工作目标任务每季度最后一月20日前后进行督促检查进展情况。
(2)对工作纪律和效能提升每月督察至少2次,不定期进行暗访。
(3)重大节日期间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每年不少于四次。
(4)不定期对涉农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深入到涉农执法服务对象当中进行民意测评,广泛征求意见,严厉查处涉农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8、档案资料管理查阅制度
(1)做好档案资料保密和室内安全工作,室内严禁烟火,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经常检查门、窗、电线,防止漏电、漏雨。
(2)保持室内整洁、卫生,柜子、案卷摆放应系统化、科学化。
(3)工作细心,档案用后及时入柜落锁,做好防盗、防光、防虫、防尘、防潮等工作。
(4)凡到档案室查阅档案资料,应持本单位介绍信,写明查阅内容和目的,否则拒绝查阅。
(5)查阅档案资料应在本室内查看,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办理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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