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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职称申报工作的若干规定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职称评审管理办公室文件
中电投职称办[2008]25号
关于规范职称申报工作的若干规定
各二级单位:
为准确把握职称申报条件,正确履行申报程序,提高申报和推荐工作质量,现就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若干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职称申报的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职称评定
----申报中级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助理级资格年限满4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4年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2年,可申报中级资格。
----申报高级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中级资格年限满5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5年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3年;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中级资格年限满4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4年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2年;博士学位,中级资格年限满2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2年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1年,可申报高级资格(高级政工师除外)。
----申报高级政工师。
获得博士学位后,具有政工师专业技术资格满2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2年。
获得双学位、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具有政工师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8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政工师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0年。
大学专科毕业后,具有政工师专业技术资格满13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20年。
----申报高级会计师。
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除具备高级资格申报条件外,还需取得高级会计师国家统一考试合格证。
----军队转业干部和原国家公务员首次申报。
对于调入集团公司系统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原国家公务员,属于首次参加资格评定的人员,其“本专业年限”的基本要求为:
中专毕业后满15年、大专毕业后满7年、本科毕业后满5年,可直接申报中级资格;大专业毕业后满13年、本科毕业后满10年、取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取得第二个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满6年、取得博士学位后满4年,可直接申报高级资格。
----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申报者须提交有效的“外语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合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免试规定出具“免试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直接认定
----员级资格:
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助理级资格:
中专毕业且取得员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中级资格: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双学士学位在取得第二个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
----高级(副高)资格:
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3.申报以考代评确认
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确认中级职称须提交有效的“外语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合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免试规定出具“免试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关于个人申报材料的要求
1.评定
(1)申报人对照职称评审条件自查,符合条件者,按有关要求填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综合情况一览表》)。
申报政工系列人员要求填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申报政工职称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
(2)申报人组织评审材料,其内容和求如下:
①《评定表》或《申报表》一式二份(提供电子文档);
②《综合情况一览表》或《简表》一式二份(提供电子文档);
③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后续学历者须同时提供学藉档案复印件)
④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国家规定考评结合专业);
⑤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相关免试证明各一份;
⑥技术报告或论文(著)复印件各一份(答辩论文应提供电子文档);
⑦各类获奖证书或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
⑧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⑩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三张。
(3)申报人将评审材料(含电子文档)及各类证书原件交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并缴纳评审费。
2.直接认定
(1)申报人对照认定职称的学历、资历条件进行自查,符合条件则按有关要求填报《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确认)表》(以下简称《认定(确认)表》)。
(2)申报人组织认定申报材料,其内容和要求如下:
①《认定(确认)表》一式二份(提供电子文档);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③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④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三张。
(3)申报人将认定材料(含电子文档)及各类证书原件交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3.以考代评确认
(1)申报人填写《认定(确认)表》,并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①《认定(确认)表》一式二份;
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③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复印件各一份(仅限中级职称);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2)申报人将确认材料(含电子文档)及各类证书原件交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4.材料规范的要求
(1)申报材料要真实、规范、完整,能充分反映其专业水平、工作能力、业绩和成果。
(2)发表或经学术交流或经学术部门评选的“论文”或“论著”,申报时须提供书、刊的封面、目录(交流或评选的证书)和本人撰写的内容。
(3)“技术报告”应为申报者在当时完成专业技术项目之后,对完成或解决某项具体技术工作问题的报告,申报时须提供专业技术负责人的证明。
(4)评定表中填写的业绩、论文和获奖项目,必须有相关材料和证明,保证个人填写内容与提供材料相符。
(5)申报人提供的技术报告、论文、获奖证书、工作业绩和成果,均为现资格后取得。
三、关于申报材料的审查
1.真实性审查。
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由单位和二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由所在单位初审,二级单位复审,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由二级单位复审后返还本人。
2.规落性审查。
所有申报材料应准确规范、完整,符合要求。
3.申报资格审查。
对于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审查,由所在单位初审,二级单位复审。
二、三级单位要依据申报条件严格审查把关。
四、关于职称推荐的要求
1.二级单位成立职称推荐委员会。
由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领导担任主任:
人力资源部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二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有关专业评议、业绩考核以及申报人的综合情况,分专业听取分管领导意见后,汇总各方面情况,提交职称推荐委员会讨论,分专业排出推荐顺序并形成推荐意见,报集团公司职称办。
3.中级职称专业评议由二级单位负责。
二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组织专业评议组。
专业评议组成员一般由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原则上不少于5人。
专业评议按以下程序进行:
(1)二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前将申报人的《综合情况一览表》或《简表》及答辩论文等材料分送各评议组成员。
(2)评议组成员逐一查阅申报人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情况,分析评价其答辩论文的专业水平,出具体人的专业评价意见,并按百分制计分。
必要时可以安排申报人进行专业答辩。
(3)评议组计算申报人专业评价的平均得分,其中平均得分80及以上者为“符合”,60分至79分者为“基本符合”,59分及以下者为“不符合”。
(4)评议组综合各成员的专业评价意见,记入《评定表》“专家评价意见”,评议组组长签字。
4.政工中高级职称业绩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
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四个方面按百分制进行打分。
所在单位须实事求是,对申报者进行真实地评价。
五、关于材料报送的要求
二、三级单位要规范填报相关内容。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和“二级单位审查意见”要准确完整,“推荐报告”和“评审汇总表”要清晰无误,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集团公司职称办。
1.申报评定提供的材料
(1)各系列中、高级职称的《评审汇总表》一式二份;
(2)二级单位《推荐报告》一式二份(简要说明本年度推荐情况,包括申报情况、推荐人数、各专业排序情况等);
(3)中、高级职称申报人评审材料一套;
(4)《推荐报告》、《评审汇总表》和申报人《综合情况一览表》或《简表》、《评定表》或《申报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材料交接清单》、答辩论文的电子文档。
2.申报中、高级认定提供的材料
(1)《认定(确认)汇总表》一式二份;
(2)二级单位《推荐认定报告》一式二份(简要说明本年度中、高级职称的考核认定情况,包括申报人数、考试考核情况、推荐认定意见等);
(3)申报人认定材料一套;
(4)《推荐认定报告》、《认定(确认汇总表)》和申报人《认定(确认)表》的电子文档。
六、关于以考代评确认的要求
1.根据以考代评确认条件,由二级单位负责以考代评确认工作,确认结果报集团公司职称办备案。
2.中级职称确认程序
(1)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按材料规范要求对确认材料进行初审,组织考核鉴定,填写《认定(确认)表》“考核鉴定意见”,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将申报人确认材料报送二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复审(证书、证明原件复审后退还本人)。
(3)二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召开职称考核确认会,填写《认定(确认)表》“确认意见”和“审批机关意见”,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字,分别加盖人力资源部门和单位公章。
(4)二级单位公布本年度以考代评中级职称确认结果,并报集团公司职称办备案。
七、关于初级职称认定(确认)的要求
初级职称认定(确认)工作,由二级单位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政策,采取适当方式办理。
八、关于职称破格申报
1.申报条件
不符合规定学历、规定年限和规定专业的申报者为破格申报(破格条件见附件一)。
破格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二级单位要严格破格申报条件,所推荐人选必须是专业技术水平拔尖、工作业绩成果显著和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做到宁缺勿滥。
2.破格申报的推荐程序
破格申报由二级单位严格履行推荐程序。
二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严格的专业评议和业绩考核,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向职称推荐委员会进行专题汇报。
职称推荐委员会要严格掌握破格条件、标准和数量,对于确具破格推荐条件的,要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并逐一说明破格推荐理由,报集团公司职称办。
九、关于转评同级资格
对于转评同级资格者,要求专业对口且取得现资格后从事申报专业连续工作满2年,其中拟转评国家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核的经济、会计等中级及以下资格者,只能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取得;拟转评经济、会计等专业高级资格者,其中级资格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取得。
十、关于跨系列高报
对于跨系列高报者,除一般应满足专业对口和资格年限要求外,同时还应满足取得现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3年及以上的要求。
1.申报高级经济师。
非经济专业或经济类相近专业的本科学历,具备经济师或工程师或统计师或会计师或审计师或注册会计师或律师(从事经济法、劳动法工作),可申报高级经济师。
2.工程系列。
一般应具备理工科相应学历和工程技术工作经历以及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
部分专业已开展工程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的,应参加考试并取证,以证明其已达到本专业水平要求。
对于原具备非工程系列中级资格并已满5年,现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且参加全国统考并取得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者,申报高级工程师,其现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应满3年。
十一、关于受托评审
系统外单位委托集团公司职称评审的,由委托评审单位向集团公司职称办出具委托申请函。
评审结果由集团公司职称办函告委托评审单位。
十二、关于纪律要求
1.参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工作人员和申报者个人,都有监督与被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2.申报人提供申报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和规范,出现弄虚作假,剽窃或伪造学历、获奖证书、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填写虚假专业年限的,经查证属实者,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吊销。
在追究申报责任的同时,还将追究二、三级单位相关责任部门及职称管理人员的责任。
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设立举报邮箱,随时受理职称评定工作中的举报。
附件:
1.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的有关规定(试行)
2、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的要求
3、关于有关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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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规范 职称 申报 工作 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