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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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
XX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
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不断加强我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力争实现我区中小学生总体近视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到2030年,实现我区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以上儿童近视率下降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二、工作步骤
(一)试点先行。
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先选择1所小学、1所初中、1所完全学校共3所学校,打造“近视防控示范学校”,每个示范学校确定1-2个近视防控示范班,与有资质的眼科医疗机构建立近视防控联合体,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护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
在校内设立近视防控科普宣传专栏。
设置专门场地,或依托校卫生保健室,设立近视防控科普宣教室(或“爱眼屋”),室内摆放相关教具、模型、视力表,科普宣教资料,播放相关近视防控科普视频,供学校老师、家长、学生观摩学习。
每个教室张贴近视防控科普(眼保健操)图谱,设置标准视力表,以供学生随时自测自查。
(二)全面推进。
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可推广的综合干预模式,探索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有效措施,以点带面,积累经验,树立标杆,逐步推广。
自2020年7月起,在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全面推广试点经验,通过持续不懈实施综合防控措施,逐步实现预期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及防控措施
区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景区)办及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X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区政府领导、区教体局与区卫健委主体组织、学校具体落实、各乡镇街道(景区)与区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参与的联动机制,充分调动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长、学生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校协同、社会参与、综合防控、常抓不懈”的长效工作机制,创造有利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健康环境和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视力保护的重视程度。
(一)学校
加强视力健康管理。
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建立以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学生志愿者等为一体的学校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小组,明确和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相关行动。
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加强医务室(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
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严格依据国家、省、市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统筹管理年级组和学科组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但不得超过120分钟。
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
科学布置作业,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严格考试管理。
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
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怪考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
改善视觉环境。
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
加快推进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明显改善视觉环境,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
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
新建和改扩建学校要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光环境;老旧校舍要制订计划,分阶段完成光环境改造。
力争2021年底前,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达到100%。
按照各年龄段学生生长发育变化科学配备、更新相应标准的课桌椅,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快完成配备符合标准的可升降、可灵活拼接组合的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
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强化户外体育锻炼。
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
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不少于4课时,三至九年级每周不少于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不少于2课时。
确保中小学校开展“每天两个大课间”体育活动。
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
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安排学生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
学校体育场馆要首先保证向本校学生开放,未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对放学后滞留学校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适当延长清校时间。
加强学校视力健康教育。
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中小学校开足开齐每学期9个课时的健康教育课。
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
积极依托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
充分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
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学校要利用好每年全国“爱眼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近视防控知识宣传活动。
坚持护眼措施常态化和卫生习惯培养。
中小学校要建立并坚持眼保健操制度,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中小学校应对本校所有教师进行眼保健操全员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眼保健知识和眼保健操规范动作,确保动作规范。
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及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
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及时了解其视力情况。
教师在书写板书、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时要注意保证清晰可辨,字号大小适当。
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
学校应制定电子产品和教辅软件使用管理细则,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不连续安排学生网络课课时。
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定期开展视力监测。
建立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为每名学生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
学校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建立并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
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
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学校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的报告和统计分析,及时将统计数据报表报送区教体局。
重视学前儿童视力保护工作。
将视力保护工作关口前移至幼儿园,倡导科学的保育保教方法。
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
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
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
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严格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
纳入学校考评机制。
将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和班级管理考核内容,根据学生近视率制定出量化细则或考评标准,作为学校年终考核、班级评优评先、班主任与任课老师年度考评的依据。
(二)家庭
营造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
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
家长应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
0-6岁是儿童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家长应尤其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及时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
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
营造良好的家庭户外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户外体育锻炼或适当户外劳动,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
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减轻课外学习负担。
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经常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和心理健康,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疏导。
有意识安排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
控制使用电子产品。
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用手机刷屏。
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不在孩子面前玩电子游戏、观看娱乐视频等消费电子产品服务。
应尽量减少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机会和频率,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
避免不良用眼行为。
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
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保障睡眠和营养。
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
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全谷类、奶豆类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改变“重治轻防”观念,经常关注家庭室内照明状况,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用眼卫生习惯。
掌握孩子的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随时关注孩子视力异常迹象,了解到孩子出现需要坐到教室前排才能看清黑板、看电视时凑近屏幕、抱怨头痛或眼睛疲劳、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及时带其到正规眼科医疗机构检查。
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尽量在眼科医疗机构验光,避免不正确的矫治方法导致近视程度加重。
(三)学生
强化健康意识。
学生要树立“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并自觉向家长宣传。
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
养成健康习惯。
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保证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白天户外活动时间,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不玩电子游戏、不长时间使用手机刷屏,不在走路、吃饭、卧床时或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阳光直射情况下看书和使用电子产品,连续用眼20分钟左右应眼部放松一次,或有意识地眺望远方。
自觉减少使用电子产品。
(四)区教体局
完善机构建设。
严格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成立XX区学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我区各个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
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共同成立XX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健康管理指导中心,建立健康教育、监测预警、综合干预和动态管理于一体的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模式,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及科学指导工作,促进视力健康管理公益性服务。
掌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做好全区儿童青少年视力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推动体育卫生制度体系建设。
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
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
为户外体育活动提供帮助。
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
发挥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作用,优先优质向儿童青少年提供服务。
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夏令营、冬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加强督导检查和培训。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充分发挥各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在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控工作方面的作用。
督促学校上好体育课和健康教育课,保证体育锻炼时间质量。
加强校医和保健教师的培训工作,每年开展近视眼防治知识与技能专项培训,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校医和保健教师的业务水平。
督促学校改善照明环境。
会同有关部门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定期对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五)区卫健委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
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
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我区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
会同区教体局组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对我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供咨询辅助和技术支持,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加强监测与管理。
加强全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
严格实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落实国家有关强制标准和规范。
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六)医疗卫生机构
开展视力筛查。
严格遵照国家卫健委颁布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要求,规范开展视力筛查工作。
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
在区卫健委指导下,确定有资质的专科医疗机构作为筛查技术支持单位,对全区中小学生视力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由学校提供学生基础信息,由筛查单位提前导入智能筛查系统,即时为每个学生生成唯一的筛查ID号。
通过视力筛查,初步建立起学校、班级、学生的视力档案。
视力筛查内容包括裸眼视力、戴镜视力(如有戴镜)、非睫状肌麻痹下屈光检查,视觉健康影响因素评估。
筛查频率每学年不少于一次。
筛查当天即可由学生将其ID号(二维码)带回家,供家长第一时间扫码查阅筛查结果。
筛查单位及时向家长反馈筛查结果,并提出精准预防近视指导或转诊建议。
对临界性视力不良者,及时预警,建议家长及时就诊,重点干预,预防近视发生。
同时将检查结果反馈学校,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数、分年级分班级的视力不良和筛查性近视率发生情况,并与上学年检查结果进行比较。
建立视力档案。
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
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随学籍实时转移。
负责筛查医疗卫生机构利用智能筛查系统,及时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
班主任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及时提醒,象布置作业一样,督促家长及时查阅学生视力筛查结果,督促家长带学生到相关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和诊断,完善视光档案,并查验学生是否及时完善了视力档案情况,确保一人一档全员建立。
在视力筛查的基础上,医院根据诊疗规范对学生进行散瞳验光(只有散瞳验光才是学生真实屈光状态)、眼轴长度测量、眼底检查等,依托学校筛查已有资源及时完善视力档案。
在此基础上,每年由班主任督促,家长每学期带学生去医院复查一次视力变化情况,并将复查后结果上报班主任,医院实时更新视力档案内容。
医院根据学生视力健康状况,制订干预措施,预防近视发生,控制近视发展,特别是高度近视的发生与发展。
规范诊断治疗。
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
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
叮嘱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采用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
对于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
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
加强健康教育。
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纳入公共卫生管理。
以公共卫生服务为抓手,从健康教育入手,发动儿童青少年和家长自主健康行动,普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健康用眼知识。
组建近视防控健康教育干预工作队伍,成立XX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队或宣讲团,编制《近视防控健康教育核心知识》,在全区开展巡回咨询宣教活动,指导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健康教育干预工作。
开展近视防控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配合学校开展视力健康与近视预防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
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
在校园里组织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月活动,开展以近视防控为主题的文化娱乐活动和科普知识竞赛等活动,切实提高教师、家长和学生的近视防控核心知识知晓率,增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的意识和能力。
学校张贴近视防控宣传海报和设置宣传栏,播放近视防控知识语音视频节目,营造近视防控的浓厚氛围。
利用全国“爱眼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公众宣传活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
(七)区财政局
支持综合防控工作。
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近视防控干预试点、师资培训、视觉环境整治等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八)区人社局
完善评审政策。
会同教育、卫健部门,完善我区中小学和校医、保健教师、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
(九)XX工商分局、质监分局
加强市场监管。
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
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十)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加强近视防控宣传。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四、加强评估考核
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
区政府将与各乡镇街道(景区)、区教体局、区卫健委等有关部门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严禁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
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未实现年度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目标的乡镇街道(景区)和有关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将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实行考核评议制度。
按照国家评议考核办法,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每年进行考核。
在核实我区2018年近视率基础上,从2019年起,每年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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