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同名170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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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同名1700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同名1700)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Ms=N+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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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Kw=RqF
1A,2D,3C,4C,5B,6A,7,8b,9c,10b8wLGmv^
二、多选=G>Y9Sc
1AC,2AC,3BCD,4CD,5BC,6ABC,7ABD,8ABC,9ABC,10ABCU.Fs9F4M#
三、名词解释tI<6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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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累积投票制:
是指股东选举董事和监事的一种表决方式,股东的表决票数由自有的表决股东份数额乘以侯选的董事人数组成,股东可以将表决票数平均投给每一侯选人,也可将所有的票数都集中投给中意的部分或者一个侯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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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头背书:
又称为还原背书或逆背书,系以汇票上已有的债务人为被背书人所为的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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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破产申请:
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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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票:
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行的公司资本,公司将股票售给或充作红利配给股东,以证明股东拥有本公司股票票面价值所有权的权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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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答题TMD*-wYr
在什么情况下合伙人当然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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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关于当然退货,《合伙企业法》第48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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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W/.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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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rVI[kL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j>3Fwg9V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qga\icQr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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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退伙的生产日期,为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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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例题&j*Ylj}
答:
(1)《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意味着如果收款人进行了背书转让,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出票人对持票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通过背书、贴现、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服装厂只能向其直接前手行使追索权,或依票据法的规定提起诉讼。
通过民法途径实现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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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行拒绝付款的做法正确,依照《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
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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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能。
由于票据上记载不得背书转让,所以服装厂不能行使提示付款权。
其追索权的行使也有一定限制。
票据法规定,记载有不得背书转让字
灭抗辩权;而票据抗辩不仅是对票据债权人请求权的以抗,而且包括了根本否认请求人享有票据权利的抗辩,如票据绝对应记载事项欠缺而绝对无效的抗辩。
②是否可以延续抗辩。
民法上的抗辩具有延续性,即使债权转让,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对新债权人仍然有效,并随债本身而始终存在;而票据抗辩因票据为流通证券且为无因证券,故不具有延续性的特点。
第13条: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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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例题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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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本案中,《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法院应当支持周某的主张。
根据《公司法》规定,周某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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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有限责任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常云冠分别持有40万,20万,10万股表决权,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没有表决权。
《公司法》第104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有一股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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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符合法律规定;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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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规定,德毅章持有3%以上的股份,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内提出议案,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之日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且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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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合法之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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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只有5名董事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不是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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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临时会议应当在30日之前公告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而非15日gOk^("@
(5)A有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为奖励本会司职工回购自己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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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不妥之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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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能以税前利润收购本公司股份,应用税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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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回购股份后应当在1年之内转让给职工或作其他处理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
一、单项选择SHPZXJ{
1-5CAADC6-10BBBBBfI0L\^b%
二、多项选择on1mu't_;
1ABCD2ABCD3ABCD4ABC5ABCD6AD7ABCD8ABCD9ABC10ABCD"i*Gi\U
三、名词解释v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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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保险:
保险公司将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份分散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Y/1%Hp9
2、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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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告知义务:
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如实向保险公司陈述、申报或声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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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是指合伙企业在自身营业场所以外设立的,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本企业核定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活动的,从属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机构2=NYBOE
四、问答题y]\R0lR
企业破产财产清偿顺序9Au+mIN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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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U^0vLyqW^5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AjANuyUaP
(三)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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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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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例题
1、该合伙取名为“三义合”是合法的,只是名称不完整,缺少
(1)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化名称,
(2)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NV-9C$ 2、该抵押合同有效。 不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抵押合同,均为要式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即成立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如附条件或附期限。 0_D~n0rq,v 3、根据合伙企业法37条及其它相关规定,该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丁是否是善意的第三人,从本案来看,丁不知道丙是有限合伙人,故应认定该合同有效。 vV^GIWK 4、应该承担责任,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后的合伙企业债务均应承担责任。 BKd(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 一、单项选择 AABBC 二、多项选择 1ACD2ABC3BCD4ACD 三、名詞解释 1、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指合伙企业的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bgV 2、期后背书: 是在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以后,所进行的背书。 该种背书又称为受阻背书/? XfVhA: A 3、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是指合伙企业在自身营业场所以外设立的,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本企业核定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活动的,从属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机构。 CaJD* 4、保险合同: 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nG%j4r; 四、问答题 要约收购,是收购人向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发出收购的意思表示,待被收购上市公司发出承诺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但是,《证券法》指出,收购人在发出收购要约之前,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的收购报告,并载明以下事项。 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名称; 四、收购的目的; 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六、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 七、收购所需的资金额及资金保证; 八、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收购人还应当将公司收购报告书提交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的收购要约应予以公告,公告应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后进行,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收购要约公告后,在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收购要约。 如有修改,需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待批准后再予以公告。 五、案例 1,银行应当支付,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无须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 2,因乙不知情,乙属于善意持有人,银行应当支付。 3,因乙系无对价取得票据,银行可以行使抗辩权,可以拒绝支付。 《票据法》第十条规定: “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 第十一条规定: “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 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乙因赠与可以无偿取得票据,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 但是,其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甲的权利。 而甲取得票据时没有给付对价,因此不享有票据权利。 银行应拒绝支付。 六、专题讨论会。 请自己讨论。 ~#[ZuMO? zdDJcdbG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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