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规划新样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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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规划新样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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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规划新样板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规划审批表
审查意见
总监理
工程师
审批意
见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监理单
位技术
负责人
审批意
见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
位审批
意见
监理单位:
年月日
建设单位
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
年月日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规划
建筑规模
建筑平面呈“一”字型布置,17#楼建筑面积:
3040.4平方米;18#楼建筑面积:
2124.08平方米;19#楼建筑面积:
2124.08平方米;20#楼建筑面积:
2380.02平方米;21#楼建筑面积:
:
2380.02平方米;22#楼建筑面积:
:
2380.02平方米;23#楼建筑面积为:
2380.02平方米;24#楼建筑面积为:
2380.02平方米;25#楼建筑面积为:
2380.02平方米;26#楼建筑面积为:
3673.48平方米;27#楼建筑面积为:
3673.48平方米;28#楼建筑面积为:
3673.48平方米;29#楼建筑面积为:
575.00平方米;30#楼建筑面积为:
575.00平方米;31#楼建筑面积为:
575.00平方米;32#楼建筑面积为:
575.00平方米。
1、基本规定
1.1技术与管理
1.1.1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1.1.2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该项变更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1.1.3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
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订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1.1.4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企业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1.1.5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检测,除14.1.3条规定的情况外,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2、材料与设备
2.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2.2材料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核准,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在、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材料和设备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及各章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2.3、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2.4、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2.5、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
当未给出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的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2.6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
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温度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否则应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
3、施工与控制
3.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的要求施工。
3.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重复采用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 制作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面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3.3、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天中露天施工。
4、验收的划分
4.1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中。
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应按照表划分 。
2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以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3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
验收项目、验收内容、
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4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验收应单独填写验收记录,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巻。
序号
分项工程
主要验收内容
1
墙体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
2
幕墙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隔热材料;保温材料;隔汽层;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等
3
门窗节能工程
门;窗;玻璃;遮 阳设施等
4
屋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面层等
5
地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
6
采暖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调试等
7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低压配电源;照明光原、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审批表
审查意见
总监理
工程师
审批意
见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监理单
位技术
负责人
审批意
见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
位审批
意见
监理单位:
年月日
建设单位
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
年月日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
建筑规模:
建筑平面呈“一”字型布置,共16栋楼
总建筑面积:
32531.74平方米,基础设计为钢筋、混凝土、板带、红砖基础,基础设有钢筋砼基础QL一道。
上部结构:
该建筑上部结构为砖混结构,为节能住宅。
1、一般规定
本工程墙体采用外墙外保温节能工程。
2、主体结构完成施工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3、墙体节能工程应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4、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3)锚固件
(4)增强网铺设
(5)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6)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7)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8)被封闭的保温材料的厚度
5、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 等措施。
主控项目
1、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进行核查。
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试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3、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4、应对外保温使用的粘结材料进行冻融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该地区最低气温环境的要求。
5、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方案的要求。
6、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7、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保温板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接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要求。
(3) 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当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当墙体节能工程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时,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要求。
检查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保温材料厚度应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粘结强度和锚固力核查试验报告;核查隐蔽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8、当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制作同条件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
保温浆料同条件试件应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
核查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样制作同条件试块不少于3组。
9、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饰面层施工的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 缝,基层应平整、洁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
(2) 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
当采用时,其安全性与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砖应做粘结度拉拨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和规定。
(3) 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得渗漏。
当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具有防水功能或采取其它相应的防水措施。
(4)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核查试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1、 进场节能材料与构件的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 当采用加强网作为防止开裂的措施时。
加强网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表层砂浆抺压应密实,不得空鼓,加强网不得皱褶、外露。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m2。
3、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
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应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
检查方法:
对照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4、墙体保温板材接缝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板接缝应平整严密。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于5处。
5、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应采取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按不同部位,每类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门窗节能工程
1、 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2、 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3、 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3)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4、 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 建筑外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本规范第6 .1 .5条执行;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2、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核查。
3、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4、 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
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本规范篆3. 1. 5条执行
5、金属外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标准的规定,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应与的隔断热桥措施相当。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对照产品设计图纸,剖开或拆开检查。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 、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1樘。
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按检验批抽查30%。
6、 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満,并使用密封胶密封。
外门窗与副框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7、 外窗遮阳设施的性能、尺寸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位置正确、牢固,满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手板检查。
检查数量:
按本规范第3. 1. 5条执行;安装牢固程度全数检查。
8、 特种门的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特种门安装中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9、 门窗密封条和玻璃镶嵌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中的要求。
密封条安装位置应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槽,接头处不得开裂。
关闭门窗时密封条 接触严密。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10、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中空玻璃的均压管应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11、 外门、窗遮阳设施调节应灵活、能调节到位。
检验方法:
现场调节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屋面节能工程
一般规定
1、 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检验、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层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2、 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基层;
(2)保温屋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
(3)屋面热桥部位;
(4)隔汽层。
3、 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层受潮、浸泡受损。
主控项目
1、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2、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3、屋面保温隔热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次。
4、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或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书俩爱国:
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5、屋面的通风隔热架空层,其架空高度、安装方式、通风口位置及尺寸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
架空层内不得有杂物,架空面层应平整,不得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
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6、屋面的隔汽层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汽层应完整、严密。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一般项目
屋面保温隔热层应按施工方案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松散材料应分层敷设、按要求压实、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2板材应粘贴牢固、缝隙严密、平整。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称重检查。
检查数量:
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地面节能工程
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建筑室内地面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
包括底面接触室外空气、土壤或毗邻不采明空间的地面节能工程。
2、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3、地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象资料。
(1)基层;
(2)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3)保温材料粘结;
(4)隔热热桥部位;
4、地面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可按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
(2)当地面超过200m2时,每200m2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3)不同做法的地面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主控项目
1、用于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其品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和称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方法:
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2、用于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检查方法:
全数检查。
3、地面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方法: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次。
4、地面节能工程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使其达到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建筑地面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各层的设计和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施工方案施工。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方法:
全数检查。
6、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板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应牢固,缝隙应严;
(2)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3)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的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取20处,每处10m2;穿越地面的金属管道处全数核查。
7、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其节能保温做法不得影响地面排水坡度,保温层面层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
用长度500mm水平尺检查;观察检查。
检查方法:
全数检查。
8、建筑首层直接与土壤接触的地面、采暖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毗邻不采暖空间的地面以及底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地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检查方法:
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1、采用地面辐射采暖的工程,其地面节能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采暖节能工程
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温度不超过95OC室内集中热水采暖系统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2、采暖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系统、楼层等进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
主控项目
1、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设备、阀门、仪表、管材、保温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2、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器和保温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
(2)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
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散热器按其数量的1%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但不得少于2组;同一厂家的保温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资料不的少于2次。
3、采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4)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安装后,采暖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分栋热计量和分户或分室(区)热量分摊的功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4、散热器及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组散热器的规格、数量及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散热器外表面应刷非金属性涂料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按散热器组数抽查5%,不的少于5组。
5、散热器恒温阀及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恒温阀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明装散热器恒温阀不应安装在狭小和封闭空间,其恒温阀阀头应水平安装,且不应被散热器、窗帘或其他障碍物遮挡。
(3)暗装散热器的恒温阀应采用外置式温度传感器,并应安装在空气流通且能正确反映房间温度的位置上。
6、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规范第6.2.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潮层和绝热层的做法及绝热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室内温控装置的传感器应安装在避开阳光直射和有发热 设备且距地1.4m处的内墙上。
检验方法:
防潮层和绝热层按检验批隐蔽前观察检查;用钢针不同程度刺入绝热层、尽量尺量观察、尺量室内温传感器的安装高度。
检查数量:
防潮层和绝热层按检验批5抽查处,每处检查不少于5处,温控装置按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个。
7、采暖系统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力入口装置中各种部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热计量装置、过滤器、压力温度计的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并便于观察、维护。
(3)水力平衡装置及种类阀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并便于操作和调试。
安装完毕后,应根据系统水力平衡要求进行高度并做出标志。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进场验收记录和调试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8、采暖管道保温层和防潮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管壳的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的保温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或难腐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捆扎或粘贴2道 ,其间距为300~350㎜,且捆扎、粘贴应紧密,无滑动、松弛及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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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建筑节能 工程 监理 规划 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