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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方案
目录
1、编制依据3
2、工程概况3
3、施工安排4
3.1建立健全测量管理制度4
3.2组织体系及人员配备4
3.3培训计划4
3.4任务划分4
4、施工准备5
4.1技术准备5
4.2仪器配备5
4.3现场准备6
5、主要施工方法6
5.1测量放线原则及要求6
5.2施工测量依据校核6
5.3建筑物的定位放线6
5.4高程控制网6
5.5施工过程测量控制7
5.6沉降观测9
5.7测量控制桩点的设置、保护及复测9
6、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标准10
6.1质量保证措施10
6.2质量标准10
7、主要施工管理措施11
7.1.测量管理制度11
7.2.复核验线制度12
7.3安全管理制度13
1、编制依据
类别
名称
编号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工程测量资料整理规定》
YSY217—89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50326-2001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地方
《建筑施工测量技术规程》
DB11/T446-2007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DBJ01-80-2003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09
其它
本工程施工图纸
本工程普通测量成果报告书
2、工程概况
本工程项目4#地块位于大厂开发区,北邻建设中的南湖公园植物园,南邻高压走廊,西邻福喜路,东侧首创大街,大福北路由用地中间穿过。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中基太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北京新纪元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102620.07m2(其中地上:
97490.15m2,地下:
5129.92m2)。
25栋叠拼4层住宅;小高层分别为:
7层2栋、11层5栋、18层1栋及裙房,地下1层。
建筑高度:
4层低密叠拼:
12.3m;7层小高层:
21.75m;11层小高层:
33.35m;
18层小高层:
55.7m;2层裙楼:
8.2m。
±0.00绝对标高:
20.65m。
室内外高差:
0.15m。
测量工作的重点:
本工程占地面积大、楼号多,平面测量定位是本工程的一个重点。
坐标计算要细心避免出差错。
3、施工安排
3.1建立健全测量管理制度
项目部在开工前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的《测量管理制度》,即[红线基桩交接]、[施测复查]、[内业复查]、[资料交接]、[仪器使用和保管]等一系列测量管理制度。
各分包单位的测量工作必须严格按项目部《测量管理制度》执行。
3.2组织体系及人员配备
3.2.1组织体系: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总工程师为首,在技术质量部领导下的测量小组。
3.2.2人员配备:
总包配备具有测量上岗证测量人员2名,土建劳务施工单位配备具有测量上岗证测量人员三名,测量工6名,装修阶段每个装修施工单位至少配备一名测量人员,一名测量工。
3.3培训计划
本工程施工测量过程较为复杂,为保证测量工作的准确度,项目部准备分阶段对分包施工测量人员进行测量培训,主要包括施工图纸的交底及测量方法的培训、新的施工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
3.4任务划分
3.4.1测量器具:
总包技术部主管计量工作的人员负责统一管理各分包单位所有测量器具并建立测量器具台帐,制订测量器具检测计划,确保测量器具处于有效期限内,并对测量器具进行例行检查,发现有效期内失准的测量器具,要立即组织修理、调整及校准;分包单位负责对所有测量器具进行标识,无法粘贴标识的,要用标志牌标明器具状况。
3.4.2测量施工方案:
技术部负责编制,总包单位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审批,项目部主管测量的人员负责对所有分包单位测量人员进行交底。
3.4.3测量实施:
总包单位负责接收甲方提供的红线桩和坐标、核验水准点并施测现场测量控制网(含平面主轴线和水准点)、地面标高方格网,测量放线均由项目技术部负责组织和主持,测量验线由项目质量部负责组织和主持,项目技术部负责向分包提供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的点位及数据,分包测量员负责具体施工测量放线,项目部对分包的测量放线工作实施监控和管理。
沉降观测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
各楼座定点采用全站仪进行放线,±0.00以上竖向控制采用激光铅锤仪,局部放线采用经纬仪和水准仪。
3.4.4测量资料:
所有测量资料由相应的分包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总包单位负责指导、收集整理并保证测量资料的完整、真实、正确、有效。
项目部及分包主管测量的技术人员必须监控测量工作的原始记录,施测人员必须签字,且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
对原始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由项目技术部妥善归档保管。
4、施工准备
4.1技术准备
4.1.1对测绘定位桩进行交接,根据图纸坐标及尺寸进行计算,并对桩点坐标进行校核。
4.1.2根据建筑物的位置、形状以及周边环境,确定建筑物的定位方法及施工控制网的布设方法,并对控制网的标准桩进行保护。
4.1.3熟悉与施工测量有关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文件(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基础平面图、首层平面图、地上标准层平面图及主要方向的剖面图),了解设计意图,对各专业图纸进行审核,核对轴线及相关细部尺寸。
4.1.4测量专业人员会同技术部门共同编制本工程的施工测量方案,经相关部门会签并审批后由技术部对测量人员进行测量交底。
4.2仪器配备
因本工程楼座较多占地面积较大,为保证放线的准确性,各楼座定点必须采用全站仪。
±0.00以上竖向控制采用激光铅锤仪。
局部放线使用精度较高的经纬仪和水准仪。
所用仪器及测量工具必须经过检验,并持有年检合格证。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精度要求
1
全站仪
BTS-802CA
1台
±(2mm+2ppm*D)
2
经纬仪
DJ2
3台
2″
3
水准仪
DS3
6台
4
激光铅垂仪
3台
5
钢尺
50m
6把
膨胀Ⅰ级
6
盒尺
5m
12把
7
塔尺
6根
8
线坠
1kg
12只
9
靠尺
6根
4.3现场准备
4.3.1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场地布置,保证测量工作要求的通视条件并清理妨碍测量仪器通视的障碍物。
4.3.2配合放线人员进行钉桩工作,对桩位及桩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标识要准确、醒目、清楚。
4.3.3对不能避开变形区域的控制桩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5、主要施工方法
5.1测量放线原则及要求
5.1.1整体控制局部,高精度控制低精度,长边控制短边(即:
以长定短);基础可采用外控法,地上结构测量放线的轴线投测采用内控法。
5.1.2钢尺量距两点定线要直,保证丈量的距离为两点间距的直线距离。
5.1.3丈量时尺身要水平,以保证丈量的距离为两点的间水平距离。
5.1.4前后测手拉力要准(即用标准拉力50N)、要稳。
5.1.5前后测手动作配合要齐,对点读数要快要准。
5.2施工测量依据校核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测量成果表及本工程的施工图纸,检查复核各桩点的坐标计算及实测点位是否正确。
用移高法校核工程水准测量成果提供的数值是否正确。
5.3建筑物的定位放线
根据测绘院钉桩成果及施工图纸进行工程定位,首先用全站仪将34个楼四个角点轴线定位并将轴线引至楼座外,进行妥善保护,作为平面定位的依据。
主要轴线的控制桩点,是建筑物定位、基础定位、工程到±0.000时的定位、以及±0.000以上各层结构定位与竖向控制的基本依据。
因此必须妥善保护。
5.4高程控制网
本工程占地面积大,施工前先对工程水准测量成果提供的水准点进行复核,确定无误后再在现场布设闭合水准路线。
基础施工时现场设10个水准点,布置在现场周围,并定期(15天)与BM1(25.455)、BM2(24.661)、BM(24.490)进行联测。
5.5施工过程测量控制
5.5.1基底标高控制
基础放线的允许偏差应满足测量规程(DB11/T446-2007)的规定。
长度L(宽度B)30m
允许偏差±5mm
30mL(B)60m
允许偏差±10mm
60mL(B)90m
允许偏差±15mm
90mL(B)120m
允许偏差±20mm
120mL(B)150m
允许偏差±25mm
150mL(B)
允许偏差±30mm
5.5.1.1校核设计图上的定位依据,定位条件,建筑物四周边界尺寸,审核建筑物的设计标高是否正确。
5.5.1.2定位验线合格后,用小白线沿已测设到地面上的槽上口线各拐点抻线,撒出灰线,白灰线宽度宜小于15mm。
5.5.1.3在挖出工作面后,先钉出距槽底1米控制桩,先校测现场高程控制点,两点间实测高差与名义高差之差小于3mm,取中为后视,改变仪器高度,重复上述过程,如小于2mm,即可使用。
5.5.1.4CFG桩基层,防水砼保护层防水保护墙线,底板下皮放线。
在轴线控制桩安置仪器,定出轴线交点,在此交点安置仪器,校测角度误差不得大于24″,如超出则调整此交点。
然后测设出各轴线交点、窗井墙中点,用各点间距校核,误差不得大于5mm。
合格后再放细部线,标高使用槽底1米高程点,用现场高程点双仪器法校测,2C之差不得大于5mm。
5.5.1.5底板上皮,地下一层放线,首层放线抄平
底板下皮放线经验线合格后,要沿横轴及纵轴方向做出轴线控制线,并将此控制线引至槽顶定桩保护,以此作为基准线,然后再放细部线。
首层放线验线合格后,根据流水段分段情况,将各大角处轴线或模板线引至墙外皮,用线坠吊线,然后弹墨线,为下层段及模板控制提供可靠依据。
以现场高程控制点为依据,采用DS3水准仪以悬吊钢尺法往基槽测设附合水准路线,将高程引测到基槽施工面上。
标高基准点用红油漆标注在基坑侧面上,并标明数据。
垫层施工前先校核轴线控制网,垫层施工完毕后将调整后的轴线控制网投测到垫层上,复验合格后进行细部放样,作为底板施工依据。
5.5.2地上结构控制
5.5.2.1平面控制
地上结构施工平面控制采用内控法,首层顶板作为上部各施工层主轴线竖向投测的基准,将控制轴线引测至结构外立面上在楼板中预埋钢板做内控点,每个施工段至少设3个内控点,且间距不大于钢尺长度。
首层以上各层楼板施工时,在内控点位置上空预留15×15cm的洞口,作为激光光束传播路径,在以后的施工中直接利用激光铅垂仪由内控点向上传递轴线。
首层放线验收后,将控制轴线引测至结构外立面上,便于后期装修阶段使用。
围护结构封闭前,必须将控制轴线引测到结构墙、柱上,作为室内装修与设备安装放线的依据,控制线采用平行借线法引测。
5.5.2.2高程控制
当首层结构施工完毕后在建筑物首层的四周测设一圈统一的建筑500mm水平控制线,各层标高利用钢尺由首层向上传递,为保证竖向控制的精度要求,对每层所需的标高基准点,必须正确引测,且在同一平面层上至少引测三个高程点,相互校测且互差不大于3mm,施工中取其平均值作为该施工层的控制标高点。
向上传递标高时必须经温度、拉力和尺长三差改正,以保证标高传递的正确性。
围护结构封闭前,必须将控制轴线引测到结构墙上,作为室内装修与设备安装放线的依据。
5.5.3装修测量控制
装修阶段重新根据楼层各部位地面做法弹出建筑1.00m线做为装修及设备安装标高控制的依据;以楼层上的轴线控制网作为平面控制依据。
首层放线验收后,将控制轴线引测至结构外立面上,便于后期装修阶段使用,装修工程施工前,对已经完成的结构进行全面测量,并将数据提交装修放样人员,以便依据结构现状进行放样工作。
装修施工的放线,应依据结构控制线施测,对地面、墙面、吊顶、屋面装饰测量基线应结合结构现状,按设计图纸进行必要的分格调整。
地面十字直角定位线及分格线量距精度高于1/10000,测设直角精度应高于+20",在结构四周墙面或柱面上弹测建筑1000mm水平线,作为地面和天花吊顶的控制线。
室内吊顶的标高由标高控制线,用钢尺量距至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测吊顶线,在结构顶板上按实际空间匀称确定十字直角定位线,有一条线与墙面平行。
5.6沉降观测
根据设计要求,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均须进行沉降观测,沉降观测的分包单位应由甲方委托具有二等测量资质的分包单位,我方将给予积极配合及合作。
5.7测量控制桩点的设置、保护及复测
5.11.1.测量控制桩点的设置
场区内的平面控制点和水准点采用永久点的方法来布设,在桩点位置浇筑400×400×600mm强度等级C20混凝土墩,中间预埋ф20钢筋。
在控制桩点周围用脚手架搭设护栏,并制作标识。
其布设形式如下图。
5.11.2测量控制桩的保护
在控制桩点周围用脚手架搭设护栏,并制作标识编号,写上“测量点位”的字样。
测量人员应经常去现场巡视桩点的情况。
5.11.3控制桩点的复测
控制桩点的复测应定期进行,基础施工分别在基础筏板、地下部分墙体施工完毕后进行一次整体校核,地上结构施工在首层进行一次整体校核,结构封顶进行一次校核。
6、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标准
6.1质量保证措施
6.1.1施工测量中应遵循先整体,后局部,高精度控制低精度的原则,即遵循主轴线—轴线—细部放线的放线原则,达到整体控制局部的目的。
6.1.2施工测量过程中,应遵循步步有校核的原则,即:
在轴线投测前应先校测轴线控制桩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投测,投测后还应用其他方法进行检查;施工层放线时,先校核轴线投测是否准确,再进行细部放线,细部放线完毕后,也应复核检查,这样做到步步有校核。
6.1.3为保证高程的准确性,每个施工层的高程点至少应传递三个,复核后较差在3mm以内,利用其平均点引测水平线;引测水平线时,水准仪尽量安置在测点范围内的中心位置,使用S3型水准仪应进行一次精密定平。
6.1.4施工中应坚持联合验线以及步步验线的原则,联合验线是指监理、总承包方、施工方等相关人员联合一起检查放线的精度,确定放线等级。
然后由施工方的技术、质量验线,报施工总承包方验线,如有必要再组织联合验线。
6.1.5用钢尺传递标高时,钢尺必须经过检定,且测量过程中要进行三改,即:
尺长改正、温度改正、拉力改正。
6.1.6充分利用计算机AutoCAD技术,在电脑中模拟实际建筑做出模型,可减少大量的运算,降低错误几率。
6.2质量标准
6.2.1平面控制网的精度要求
等级
测角中误差
边长相对中误差
二级
12"
1/20000
6.2.2轴线竖向投测的允许误差
项目
允许误差mm
每层
3
总高H
裙楼
H≤30m
5
主楼
H≤90m
20
6.2.3各细部放线的允许误差
项目
允许误差mm
外廓主轴线L
L≤30m
±5
30m ±10 L≤90m ±20 细部轴线 ±2 承重墙、梁、柱边线 ±3 非承重墙边线 ±3 门窗洞口线 ±3 注: 表中各项误差均相对于控制轴线而言。 6.2.4标高竖向传递的允许误差 项目 允许误差mm 每层 ±3 总高度H H≤30m ±5 30m ±10 H≤90m ±20 施工层水平线 ±3 竖向标高传递用激光铅直仪在楼内通过楼板留孔向上引测,控制建筑物的垂直度,并特别注意电梯井的垂直度控制。 7、主要施工管理措施 7.1.测量管理制度 7.1.1本工程测量管理体系及传递途径: 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质量部→测量小组组长→测量小组 施工单位施测→自检并填写《测量放线自检表》及报验资料→专职验线人员复验→测量小组组长报监理。 7.1.2各级施测人员应认真学习与执行国家法令和规范,认真学习与审核施工图纸,做到按规范工作,按图施工。 7.1.3各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测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并服从于项目经理部测量组的业务协调。 7.1.4测量工作应严格遵循自检、互检、专检程序,合格后方可报上级管理部门复核验线。 7.1.5测量成果的记录要求做到: 原始真实、数据正确、内容完整、字体工整清晰,记录应当场及时填写,不允许先写在草稿纸上后再转抄,保持记录的原始性。 7.1.6草图、点志记图等,应当场勾绘,方向、有关数据和地名等一并标注清楚。 测量记录多有保密内容,应妥善保管,工作结束后上缴有关部门保存。 7.1.7测量计算工作要依据正确、方法科学、计算有序、步步校核、结果可靠。 7.1.8测量人员应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检定校核,确保测量仪器在受控状态之中。 7.1.9测量仪器的检定必须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有关检定规程并在受控的检定部门进行,一般测量仪器的检定周期为一年(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钢尺、水准标尺)。 7.1.10严禁测量黑器具在施工现场出现,作好现场测量仪器的登记、标识、记录等管理工作。 7.2.复核验线制度 7.2.1测量验线工作由项目技质部对施工测量工作统一进行管理。 7.2.2项目技术部测量组负责建立并复验本工程的平面控制网及高程控制网。 7.2.3复核验线规定如下: 各分包单位应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后再上报项目工程部,项目质量部复检合格后再上报监理单位,各级复核应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不合格者不得向上级复核单位报验。 如果发现未进行自检或者自检不合格,每次罚款1000元,如各分包单位拒绝交付罚款,则全部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7.2.4复核验线前,各分包单位应提前提交有关报验资料,包括: 坐标依据,高程依据,施测方案,待复核点与所用依据点的位置关系。 只有内业资料正确后,才能进行外业实测。 7.2.5轴线及局部点由各分包单位依据总承包方部测量组,提供的平面控制网、高程网(点)自行施测,分包单位对本身所测放的成果精度要严格控制。 7.2.6项目技术部测量队有责任协助监理对建筑物的主要控制轴线及建筑物主控点进行复测认证。 7.2.7复测标准应按《建筑施工测量技术规程》DB11/T446-2007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7.2.8复测监控过程记录应作为技术资料入档。 7.3安全管理制度 7.3.1轴线投测到边轴时,应将轴线偏离边1米,防止高空坠落,保证人员及仪器安全。 7.3.2每次架设仪器,螺旋松紧适度,防止仪器脱落下滑。 7.3.3较长距离搬运,应将仪器装箱后再进行重新架设。 7.3.4遵守现场安全施工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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