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W23西成接触网吊弦线及弹性吊索技术规格书72.docx
- 文档编号:25769049
- 上传时间:2023-06-13
- 格式:DOCX
- 页数:36
- 大小:37.89KB
JCW23西成接触网吊弦线及弹性吊索技术规格书72.docx
《JCW23西成接触网吊弦线及弹性吊索技术规格书7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JCW23西成接触网吊弦线及弹性吊索技术规格书72.docx(3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JCW23西成接触网吊弦线及弹性吊索技术规格书72
新建铁路西安至成都客运专线(四川段)
四电集成工程自购物资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
JCW-23
吊弦线、弹性吊索
技术规格书
招标人: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西成客运专线四川段四电工程指挥部
二〇一五年七月
技术规格书
吊弦线、弹性吊索
1总则
1.1基本要求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人发出的招标书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
要求对技术规格书逐条应答,如有偏差,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并说明原因。
1.1.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同时要求投标人对本招标书中未包括但工程应用所必需的内容进行补充。
1.1.3投标人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设备、材料等(包括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规格书的规定。
1.1.4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经过国家权威机构认证和正常运转,并提供认证证书。
1.1.5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如若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招标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招标人利益。
※1.1.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对其用于本工程的产品的质量负责。
在工程实施期间及质保期内如果由于产品设计、制造、性能或接口方面原因出现不合格的部件或设备,中标人应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事故责任。
※1.1.7投标人应对其产品在本工程的兼容性和适用性负责。
在投标书中提出投标产品可能存在的接口设备及接口要求。
在技术联络阶段,主动与施工单位、相关接口设备厂家共同确定接口事宜,并将接口方案送招标人、设计单位确认。
投标人承诺因投标及技术联络阶段接口方案不同而导致的相关费用调整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承诺因设备接口或与工程现场不匹配等原因引起的设备零部件变更时,予以免费修正或更换。
1.1.8在招标及工程实施阶段,若有新的技术标准颁布,应按新的技术标准实施,投标人必须给予相应的技术支持,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9制造商应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
若为代理商投标,其同时应无任何经济纠纷和司法诉讼。
具体以技术条件要求为准。
1.1.10如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内容,与之冲突时,以商务条款为准。
1.2技术规格一般规定
1.2.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能在本技术文件“使用环境条件”下连续正常运行,如果产品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应申报偏差值。
1.2.2除技术条件中另作规定外,“近似”或“大约”一词则意味着偏差范围允许在±10%以内。
1.2.3除技术条件中另作规定外,应采用国际单位制(SI)来度量所有产品、材料。
1.2.4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招标设备和物资器材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IEC或ISO标准或中国GB、TB标准。
当采用其它标准时,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明确提出各项设备所遵循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内容并说明与上述标准的差异(需附证明材料)。
1.2.5设备或物资器材的金属构件表面除了加工装配和电镀表面以外,都应进行热镀锌、喷涂等防锈处理,户外易生锈安装铁件表面也应采用热镀锌处理。
在装配前,对封闭结构的内表面也要有必要的喷涂或进行热镀锌防锈处理,质量应达到GB8923-1988、GB8923.1-2009、GB/T8923.2-2008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有关涂漆颜色的详细情况,涂漆的颜色应在签订合同时决定。
所有设备在开始供货至质保期结束前生锈、掉漆应由生产厂家负责修补或更换。
※1.2.6投标人应承诺:
负责协调和统一同一包内各设备之间的接口,保证设备间接口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资料信息和设计联络会议要求;与既有及其他设备供应商相互配合,保证接口之间的兼容性及相互配合方面不出现任何问题。
1.2.7在技术规格中所述的相同的设备应是可互换的,设备零件也应是可互换的。
1.2.8投标人如有更新的技术和方案,在完成对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方案应答后,可对本技术文件的方案提出建议,供招标人参考。
1.2.9投标人应提供其产品寿命的说明,并提供产品在实际运行中的可靠和无维修时间。
产品设计寿命应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在寿命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2.10产品必须出具国家级CMA、CMC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属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国家3C认证生产和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3技术文件及清单
1.3.1一般要求
1.3.1.1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设计、施工、运营及维护等需要的完整的技术文件。
1.3.1.2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描述主要性能、技术参数、安装要求、相关的外观图纸/图片、原理图和安装图等内容。
上述文件和目录应是原件,非复印件。
1.3.1.3所有技术文件、图纸应用中文书写(对于进口产品应附中文翻译,中英文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产品铭牌用中文书写。
文件、图纸、产品铭牌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SI(国际单位制)单位、通用图形和符号。
其图幅应符合ISO标准公制“A”系列。
1.3.1.4投标人应承诺:
按照合同文本关于技术资料清单中所列的时间和内容,按时提交完整的技术文件。
对于每份合同,在合同生效后15天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招标人提供供货设备的详细安装要求及基础图纸、与接口设计有关的图纸及资料,确保工程设计的顺利进行。
在合同生效后的30天内向招标人提供8份技术联络所需的图纸资料,2套CD-ROM(电子文件为可编辑的电子文档)。
在验交前两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印刷文件及CD-ROM文件,内容包括操作手册和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和故障诊断手册、原理图和(或)电路图、组装图和(或)安装图以及其它有关使用、维护、保养所需文件。
(电子文件版本采用MicrosoftOffice系列及AutoCAD),以满足工程设计、施工、维护需求。
1.3.1.5出于设备维护和管理的目的,招标人有权复制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
1.3.2技术资料清单
除技术规格书中的规定外,中标人应随设备提供2套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A包装箱内应附下列文件
1)产品合格证;
2)产品使用说明书;
3)装箱清单。
B技术资料
1)系统工作原理图/或电路图;
2)组装图和/或安装图。
C说明书及手册
1)操作手册和使用说明书;
2)维护保养手册;
3)故障诊断手册;
4)其它有关使用、维护、保养所需文件。
注:
为便于使用和保管,以上资料汇总为安装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护说明书三册。
D测试资料
1)出厂试验报告;
2)现场试验手册。
E其他
1)所有零部件(包括备件)的有效使用年限;
2)保证系统及各部分正常运行所需的其他技术资料和技术数据;
3)保证本系统与其它系统之间交换信息数据的格式、内容、编码、接口通信协议等有关说明。
1.4设备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表
1.4.1除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备品备件的各类参数应与原件相同。
※1.4.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在安装、调试等阶段必需的专用工具及仪表要求。
1.4.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的必须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表。
如果投标人认为其设备无需备品备件、无需明确专用工具及仪表要求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将作为评标的一个重要环节。
※1.4.4投标人应承诺在2年质保期内,若备品备件数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投标人应继续免费提供增加的备品备件直至质保期期满为止。
1.4.5投标人应推荐质保期以外三年内使用的备品备件清单以供招标人选择,该部分不计入总报价。
投标人还应提供质保期以外三年内备品备件的承供保证书,承供书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1.4.6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对招标物资及备品备件的种类和数量提出补充或削减要求,投标人应承诺单价不变。
1.4.7无论投标人是否提供备品备件,均不能免除因自身产品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1.5技术服务与培训
1.5.1投标人的责任包括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以及现场技术指导、安装、设备间连接、调试直到整套设备交付使用并按技术条件正常运转。
在产品安装和试运行期间,投标人应派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到设备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协助设备交验开通。
投标人应派遣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
A现场的技术指导服务。
B现场培训。
C现场调试,现场验收试验技术指导。
D现场验收完成并经招标人批准后,在接管单位人员参加下,设备将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的技术服务由投标人负责。
E质保期内的服务。
F技术规格书内规定的其他服务。
1.5.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由于设备制造、编程缺陷引起设备或软件修改,投标人应免费并及时提供修改所需的部件、备件、专用工具和设备以及修改后的软件。
工程技术支援阶段,投标人不应增加额外的工程及服务费用。
1.5.3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设备有任何缺陷,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之后一个月之内完成免费更换或维修。
如果在试运行中发生非人为因素的严重故障,投标人应及时免费解决出现的问题。
1.5.4根据技术规格书所约定的具体要求,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已经获得国外原型产品制造商授权生产的,应安排招标人及相关方在技术联络阶段去国外原型产品生产厂家及国外应用项目实地考察;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已经在国内类似项目上已经成熟应用的,应安排招标人及相关方在技术联络阶段进行实地考察。
技术联络阶段,招标人有权要求至少召开三次工程设计联络会议,投标人应负责招标人组织的与其产品相关的设计联络会议产生的费用(包括路费、食宿、会务等费用),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试验报告等,以保证招标人派出的技术人员有效地工作。
1.5.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对其设备(材料)进行现场安装督导(投标人自行安装的除外)和设备调试指导(现场技术服务),对安装质量进行确认。
投标人还应按实际需求进行首件设备的示范安装。
1.5.6投标人在投标时,应保证在设备安装及质保期期间,在招标人发出通知24小时内提供免费现场维护服务,免费调整或替换不合格的零部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1.5.7招标人根据设备的复杂程度视需要派买方人员到设备生产厂进行技术培训,其技术规格书所约定的具体人、天数和相关费用在报价表中报出人、天、单价及总价,并进入评估价。
如投标人认为自己的产品在技术规格书所约定的人、天数以外无需进行其他现场服务,或招标人认为超出技术规格书所约定的人、天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应提出并供招标人选择,不进入评估价。
凡声明提供免费服务的投标人,将被理解为其免费完成招标人的全部服务要求。
1.5.8如果需要扩充和调整设备数量或部分规格时,投标人应协助和配合招标人对设备数量的增减、设备配置及设备间联系等提出建议和方案。
1.5.9因过渡工程、临时工程需要,在供货设备中进行过渡工程及临时工程时,供应商应积极配合,负责相关设备的修改以及过渡、临时软件的编制等工作,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报价中应含本项工作产生费用,并在技术建议书中做出承诺。
1.5.10培训
1.5.10.1投标人应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条件,使买方人员完全掌握设备的技术,包括系统设备原理、安装和日常维护等。
1.5.10.2培训教师和教材
A投标人派出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技术资质。
B投标人应提供培训的详细计划及教材,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C培训教材应是最新版本,并且与所供设备相符。
应采用标准词汇和符号。
D培训教材应包括测试和维护技术。
E培训教材采用中文。
若培训教师采用除中文以外语种时,由供货商免费提供翻译人员现场翻译。
F投标人应提供培训所需的工具、测试仪表和装置。
1.5.10.3投标人应根据设备的复杂程度安排在工地现场提供有效的技术培训,且应提供培训手册,使买方人员掌握与设备运转和维护有关的技术。
1.16设备的通用要求
1.16.1各种零件的单件重量由投标者注明。
1.16.2通用技术标准及其它要求
(1)除注明者外,本章描述的工作条件和本通用技术标准要求适用于本标书中所有各零部件。
除本标准明确规定的具体技术性能和制造要求等各条款外,其余均按TB/T2073-2010《电气化铁道接触网零部件通用技术条件》、TB/T2074-2010《电气化铁道接触网零部件试验方法》、TB/T2075-2010《电气化铁道接触网零件》的规定,并参照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DL/T765.1-2001《架空配电线路金具技术条件》,其中DL/T765.1标准中若具体有与TB标准不一致的共同条款或细则,以TB2073、2074为准;TB2073、2074中未提及或未作明确规定的,而在DL/T765.1中又有明确要求的,参照DL/T765.1条款执行。
以上标准或以下规定中的未明事宜,参照GB/T2317-2000标准执行。
(2)零件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允许有毛刺及镀刺等缺陷。
(3)接触网零件对外观、表面粗糙度、防腐及镀层、焊接技术、尺寸极限公差及加工工艺的要求,零件所用的材料的牌号及依据等标准,均由投标者提供详细资料。
(4)采用螺纹连接紧固的零件,其紧固件应有有效的防缓及防松措施,以确保在大修期内紧固件不松动。
具体由投标者写明。
(5)采用铸造工艺生产的零件必须进行全数在线探伤检查,以确保零件的可靠性。
(6)所有铜合金零件及不锈钢螺栓应进行应力腐蚀检验,以确保零件在使用期内不产生开裂和其他影响使用的缺陷。
(7)采用奥氏体不锈钢的紧固件(螺栓、螺母、垫圈),其中螺栓和螺母的机械性能应符合抗拉强度σb≥700Mpa,规定非比例伸长σp0.2≥450Mpa,断后伸长率δ≥0.4d机械性能要求。
(8)当采用铝青铜材质时,在额定工作状态下,其局部受力点(静)工作应力≤屈服强度(δ0.2)的50%;当采用不锈钢材质时,在额定工作状态下,其局部受力点(静)工作应力≤屈服强度(δ0.2)的50%且≤200MPa。
投标者应提供所投零件中所用的各种材料的具体牌号、引用标准、化学成分及机械电器性能。
(9)满足行车速度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受流质量。
(10)当速度在一定范围内变化时,提供的装配形式具有一定的调节余量,使零件不致报废。
(11)当接触网支柱侧面限界在2.5m至3.6m之间变化时,提供的零件不致报废。
(12)接触网零件示意图未标出零件的所有细节。
投标人应负责零件的接口及技术条件。
(13)防松措施
对于绝缘子以内螺栓紧固的零部件,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止动垫片等可靠的防松措施:
a)当螺栓孔边缘的零件本体处具有直线段外形结构时;
b)当零件本体的同一平面上具有2个及2个以上螺栓连接时;
当零件的结构不满足a)、b)的要求时,应采用其它可靠的防松措施。
止动垫片的材质,采用06Cr19Ni10板材;厚度1~1.5mm;反复弯曲至裂的次数大于5次(单方向90°为1次)。
(14)投标者应注明设备的使用寿命。
但要求使用寿命应不小于30年,在使用寿命内不得出现质量问题。
1.7试验、检验、验收
详见第三节“技术条件”。
1.8质量保证
1.8.1投标人应保证产品质量,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条件。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含相应配件和材料)质量保证期为系统调试完成并且收到业主签发的工程接收证书之日起二年。
1.8.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现场发生系统故障,投标人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事故。
并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属投标人责任的,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发生故障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应从故障处理后重新算起。
1.8.3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按买方的要求免费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对买方人员的日常维护给予技术指导。
1.8.4招标人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的30天内签发的索赔文件均为有效文件。
1.8.5对产品施工工艺有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未注明的,视为认同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
1.8.6对产品维护有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未注明的,视为认同运营维护单位的维护方案。
1.8.7在本技术规格书及技术联络所确定的应用条件内(含环境条件、速度、张力、使用年限等),产品自身故障,投标人均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这一责任不因本技术规格书某一技术参数的偏差而减少。
认为本技术规格书个别参数存在偏差时,应书面提出完善建议并要求投标人澄清。
1.9包装、运输、储存
1.9.1投标人应负责将所供设备严密包装,防止潮气、锈蚀、淋雨和震动。
包装应牢固可靠,大型设备或机柜的包装箱需用钢带加固,应考虑到运输过程中,可能受到的最大加速度所产生的冲击,产品不松动、不损坏、不变形。
1.9.2对贵重设备和仪器应考虑与一般设备分开,采用特殊包装,并在箱上注明“小心轻放”等标志。
1.9.3产品装运前,投标人必须告知买方,同意后发运。
产品在装运后投标人应立即将装运通知送达买方。
1.9.4投标人应提供产品的详细运输和供应方案,保证工程所需产品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负责将产品运至合同指定的地点。
1.9.5产品在到达目的地后,招标人将进行初步检查,根据提货单校对包装数量,检查产品包装情况,在装运中是否有损坏。
随机出厂的附件应随主机一起包装,如因体积重量关系,必须与主机分开包装时,其附件、备件应有明确的标记。
1.9.6开箱验收将在现场进行,若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发现明显的或隐藏的损坏,招标人将立即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产品,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9.7在包装箱外应标明招标人的订货号、投标人发货号、产品名、到站名。
1.9.8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要求。
每件产品应至少附有下列出厂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出厂试验记录;
C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产品外形尺寸图及组件安装使用说明等);
D拆卸运输零件(如需要)和备件(如果有)一览表。
1.9.9招标人现场的保管温度为-25℃~+40℃。
1.9.10产品到施工现场的卸车费用由投标人支付。
1.10供货保证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供货计划满足供货合同中规定的供货时间要求,并提供供货保障措施,书面承诺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招标人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另行采购以确保工程进度,也可采取调整合同数量乃至终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11其它
1.11.1产品生产之前,投标人应根据技术条件,按照招标人对技术联络要求(包括主要内容、人员组成、时间和地点)进行技术联络,对相关参数进一步确认后方可生产;根据实际情况生产厂应随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1.11.2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规格书的最终解释权。
若投标人对本技术规格书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应书面要求招标人澄清。
未有书面要求的,视为同招标人理解一致。
1.11.3本招标数量仅供参考,实际的数量以设备订货合同的数量为准。
设备技术参数在合同签订时最终确定。
1.11.4本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星号条款(“※”)为关键条款,不能满足其中任何一条将导致废标。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导致废标。
1.11.5本技术规格是对要求提供的产品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和有关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2名词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格书。
2.1破坏荷重
破坏荷重按规定的试验方法,零件承受机械荷重时产生破坏的荷重值。
注:
破坏是指零件发生断裂或者出现裂纹或试验荷重不能继续上升时等。
2.2最大工作荷重
零件允许承受的最大设计荷重值。
2.3滑动荷重
试验荷重因零件与线索、零件与零件之间产生相对位移(相对位移不超过1.5mm,螺纹锥套式线夹及楔形线夹类零件除外)而不能继续上升时的荷重值。
2.4拉伸破坏荷重
零件承受拉伸荷重产生破坏时的荷重值。
2.5耐拉伸荷重
零件按规定的荷重值,承受一定时间的拉伸荷重试验时,不产生永久变形等异常状态的荷重值。
2.6压缩破坏荷重
零件承受压缩荷重产生破坏时的荷重值。
2.7耐压缩荷重
零件按规定的荷重值,承受一定时间的压缩荷重试验时,不产生永久变形等异常状态的荷重值。
2.8疲劳破坏荷重
零件按规定的安装条件和试验方法,经过疲劳试验后,再对零件进行机械性能试验的过程中零件产生破坏时的荷重值。
2.9最大力矩
对零件的紧固螺栓或螺母施加扭矩,检查零件挠度、变形、破坏和线索夹紧状况等试验过程中,零件所能承受的最大扭矩值。
2.10接触电阻
零件与线索连接(或夹紧)时,规定测点之间的电阻值。
2.11允许温升
零件某一点的允许温度与基准温度(35℃)之差。
2.12载流量
零件在不超过允许温升条件下,长期通过的最大电流值。
2.13螺栓紧固力矩
用扭力扳手紧固时,施加于螺栓或螺母的紧固力矩值。
2.14破坏荷重试验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使用拉伸(压缩)试验设备,模拟零部件实际受力状态,测量零部件最大破坏荷重值的试验。
2.15耐拉伸(压缩)荷重试验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使用拉伸(压缩)试验设备,模拟零部件实际受力状态,检查零部件在规定的耐拉伸(压缩)工作荷重下,是否产生塑性变形、滑移、破损等的试验。
2.16工作荷重试验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使用拉伸(压缩)试验设备,模拟零部件实际受力状态,检查零部件在规定的荷重下,是否产生塑性变形、破损等的试验。
2.17紧固力矩试验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使用扭矩测量仪器对零部件上的螺栓缓慢施加紧固力矩,检查螺栓及零部件是否产生塑性变形、歪斜、破损、咬死等的试验。
2.18滑动荷重试验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零部件在承受接续元件轴向荷重时,测量零部件与线索、零部件与零部件间产生规定的相对位移时的最大荷重值的试验。
2.19振动试验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将零部件安装在接触网模拟试验装置上进行模拟振动,检查零部件相关机械性能、变形、破损及松动的试验。
2.20疲劳试验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将零部件安装在接触网疲劳试验装置上进行模拟疲劳,检查在交变载荷作用下零部件相关机械性能、变形、破损的试验。
2.21传动效率试验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将零部件安装在试验装置上,并模拟零部件的实际受力状态,测量接触网张力补偿装置动态机械传动效率的试验。
2.22接触电阻试验
在规定试验条件下,将零部件与配合的线索(按规定连接方式)连接紧固,测量(零部件电气连接处)规定测点间直流电阻值的试验。
2.23温升试验
在规定试验条件下,将零部件与配合的线索(按规定方式)连接紧固,检查零部件及其接续线索在规定的时间和试验电流下的发热状态的试验。
2.24电热循环试验
在规定试验条件下,对零部件电气连接部位采用通电加热和断电冷却的方式进行热循环,并经短路电流冲击后,检查零部件及其接续线索电阻值和温升是超否过标准规定值的试验。
2.25电热循环试验周期
对电气连接零部件从通电开始到处于热稳定状态,再断电冷却至30℃以下的全过程为一个热循环试验周期。
2.26镀锌层均匀性试验
将零部件浸入硫酸铜溶液中,检查零部件在规定时间和浸入次数内基体是否外露的试验。
2.27镀层厚度试验
测量零部件金属覆盖层厚度的试验。
2.28组装检查
对零部件的完整性、配套的统一性、组成件相互之间的互换性及拆卸安装的灵活性进行的检查。
2.29整悬挂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JCW23 接触 网吊弦线 弹性 吊索 技术 规格书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