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检评分细则1030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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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检评分细则1030分析
附件1
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状况评分细则
A级指标
B级指标
评分方法
责任单位
A1入学机会20分
B1.随迁子女就读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体系,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2分)2.实现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教育档案。
(2分)
3.完善在就学地参加中考和中招录取的办法。
(2分)
6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学籍档案、学生花名册),访谈学生家长。
C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体系,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得2分,否则得0分。
C2.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得1分,否则得0分;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教育档案得1分,发现一校未建立得0分。
C3.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学地参加中考和中招录取办法并得到有效落实得2分,否则得0分。
县级政府教育局
B2.留守儿童学习1.构建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2分)2.建立完善留守儿童档案,联系卡制度健全,结对帮扶、家校联系和心理疏导机制完善。
(2分)
4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学籍档案、学生花名册),实地查看。
C4.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得1分,否则得0分;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且成效明显得1分,否则得0分。
C5.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得1分,发现一校未建立得0分;建立结对帮扶、家校联系和心理疏导机制得0.5分,发现一校未建立得0分;配备心理健康室和心理辅导老师得0.5分,发现一校未配备得0分。
县乡政府教育局妇联团委
B3.特殊儿童教育1.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确认、登记和组织入学制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1分)2.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建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达到国家和省要求。
(1分)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5%。
(2分)
4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学籍档案、学生花名册),实地查看。
C6.有具体的残疾儿童少年确认、登记和组织入学制度得1分,否则得0分。
C7.按要求建有特教学校且办学条件达到办学标准得1分。
建有特教学校,但未达办学标准得0.5分。
未建立特教学校得0分。
C8.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以上得2分,每低1%扣0.4分,扣完为止。
县乡政府教育局残联
B4.学校招生1.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70%,并逐步提高。
(2分)2.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和划片招生。
小学45人、初中50人以上大班额班级逐年减少。
(2分)
3.不举办与升学和招生挂钩的各种考试。
(2分)
6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招生文件、统计报表),实地查看,访谈家长、学生。
C9.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的比例达到70%得1分,否则得0分;比例近3年逐年提高得1分,否则得0分。
C10.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和划片招生得1分,否则得0分;班额符合规定得1分,每发现一所学校班额超过规定人数扣0.2分,扣完为止。
C11.未举办与升学和招生挂钩的各种考试得2分,发现一校存在招生考试(测试、面试)现象得0分。
县级政府教育局
A2保障机制25分
B5.责任制度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举措得力、效果明显。
(2分)2.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对义务教育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指导的行政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2分)
3.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
(1分)
5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会议纪要、实施方案),实地查看、个别访谈。
C12.有县政府出台的“十二五”教育规划、学校网点布局规划(2010-2020)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2010-2020)得1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下达批复的学校建设用地得到落实得1分,否则得0分。
C13.人大开展教育专题执法检查,政协开展教育专题调研得1分,否则得0分;有教育督导工作方案、总结和督导报告得1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C14.督导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得0.5分,否则得0分;建立督导责任区并按要求配备督学得0.5分,否则得0分。
县级政府编办教育局督导室
B6.学校标准化科学制定学校规划布局,扎实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有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
(4分)
4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规划资料、年度计划),实地查看。
C15.科学制定学校规划布局,按计划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得2分,否则得0分。
C16.按计划完成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得2分,否则得0分。
财政局教育局
B7.经费保障1.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达到“三个增长”,地方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规定的比例。
(3分)
2.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按规定全部用于教育;城市建设维护税按10-15%划拨,并全部用于教育。
(3分)
3.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省定要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10%比例足额计提教育资金,并全部用于教育。
(2分)
4.义务教育学校按规定编制部门预算,并细化到每个学校;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及教学点按100人核拨公用经费。
(2分)
10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预决算报表、帐目报表),实地查看。
C17.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单独列项得1分,否则得0分;近三年教育经费达到“三个增长”得1分,否则得0分;地方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得1分,否则得0分。
C18.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和地方教育附加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2%足额征收得1分,如达不到规定标准分别按(1分*实际征收率/应征收率)计算得分;城市建设维护税按10-15%划拨得1分,如达不到规定标准按(1分*实际征收率/应征收率)计算得分;以上征收税款按规定全部用于教育得1分,否则得0分。
C19.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省定要求得1分,否则得0分;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10%比例足额计提教育资金并全部用于教育得1分,否则得0分。
C20.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财政年初教育经费预算总量安排使用计划并细化到校得1分,否则得0分;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及教学点按100人核拨公用经费得1分,否则得0分。
财政局地税局教育局
B8.规范经费管理1.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不存在虚报学生人数套取教育专项资金情况;义务教育经费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
(2分)
2.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国家和省下拨的经费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
(1分)
3.义务教育学校无新的债务。
(1分)4.义务教育学校无违规收费现象。
(1分)
5.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1分)
6分
查阅相关文件(预决算报表、帐目报表),实地查看,个别访谈。
C21.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不存在虚报学生人数套取教育专项资金情况得1分,发现一起套取教育专项资金现象得0分;有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的财政投入政策或专项资金得1分,否则得0分。
C22.国家和省下拨助学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得1分,否则得0分。
C23.义务教育学校无新债务得1分,否则得0分。
C24.义务教育学校无违规收费现象得1分,否则得0分。
C25.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得0.5分,否则得0分;教育督导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得0.5分,否则得0分。
财政局教育局
A3教师队伍35分
B9.教师待遇1.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2分)2.教师“三保一金”和其他的福利待遇落实到位。
(3分)3.特殊学校教师特教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政策落实到位。
(3分)4.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能满足教师异地任教和支教教师住宿需要。
(1分)
9分
查阅相关文件(报表、拨款单、银行对帐单),实地查看,访谈教师。
C26.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得1分,否则得0分;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得1分,否则得0分。
C27.教师“三保一金”和其他的福利待遇得到落实得3分,否则得0分。
C28.农村学校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津补贴政策得到落实得3分,否则得0分。
C29.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能满足异地任教和支教教师住宿需要得1分,否则得0分。
人保局财政局教育局
B10.师资配备1.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核定教师编制,并按编制标准配备教师。
(2分)2.基本实现县域内所有学校均衡配置教师,学校内学科、班级教师配备合理。
近三年新招聘教师优先补充到农村、偏远地区学校。
(3分)
3.建立健全教师补充机制,无“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人员的现象;教师招聘按规定纳入全省统一招聘范围,按编制及时补充合格教师。
(3分)
8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核编材料、招聘材料、教职工名册),访谈教师。
C30.教师配备符合省定标准得2分,否则得0分。
C31.学科、班级教师配备合理得1分,否则得0分;近三年招聘教师优先补充到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得2分,否则得0分。
C32.近三年新补充教师数不少于自然减员数,无“有编不补”现象得1分,否则得0分;无聘用代课人员现象得1分,否则得0分;将教师招聘纳入全省统一招聘得1分,否则得0分。
编办人保局财政局教育局
B11.校长教师交流1.建立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队伍定期交流制度,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教师城乡交流、校际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10%以上。
(4分)
2.做到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和城镇新任教师均必须到薄弱学校或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
(2分)
6分
查阅相关文件、校长教师名册,访谈校长教师。
C33.有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队伍定期交流制度得1分,否则不得分;每年教师交流人数达到教师总数的10%得3分,每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C34.做到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和城镇新任教师,均到薄弱学校或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得2分,每发现一起不按此规定执行的事例扣0.5分,扣完为止。
编办人保局教育局
B12.师资培训1.建立在职教师培训制度,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开展教师培训。
(1分)
2.设有教师进修学校并与电教、教研资源整合,正常开展县域内校长、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全员远程培训参训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
(2分)
3.积极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国培计划”,教师参训率、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分)4.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足额用于教师培训经费,不存在挪用、套取培训专项经费行为。
(2分)
7分
查阅相关文件(财政预决算报表、培训计划),访谈校长教师。
C35.有在职教师培训制度和教师培训规划得1分,每缺一项扣0.5分。
C36.有教师进修学校并与电教、教研资源整合,正常开展县域内校长、教师培训工作得1分,否则得0分;组织全员远程培训参训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得1分,每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C37.积极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国培计划”,教师参训率、合格率达到95%以上得2分,每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C38.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得1分,否则得0分;按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足额用于教师培训得1分,每低1%扣0.5分,扣完为止;发现一起挪用、套取培训专项经费行为此项得0分。
人保局财政局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
B13.师德建设1.建立完善师德考核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1分)2.每年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优秀教师表彰及走访慰问教师活动。
(1分)3.辖区学校教师无违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行为,师德师风社会评价好。
(1分)
3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问卷调查。
C39.有师德考核制度,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得1分,否则得0分。
C40.每年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活动、优秀教师表彰及走访慰问教师活动得1分,任意一项未开展得0分。
C41.无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等行为得1分,否则得0分。
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
B14.管理体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将县域内教师人事关系归口教育行政部门,实行统一管理,统筹配置。
(2分)
2分
查阅文件资料、个别访谈。
C42.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得1分,否则得0分;人事关系归口教育行政部门得1分,否则得0分。
县级政府财政局人保局教育局
A4质量与管理20分
B15.课程建设义务教育课程按国家规定开足开齐,认真执行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
(3分)
3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学校课表、作息时间表),访谈学生。
C43.所有学校开足开齐课程,认真执行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得3分。
每发现一校违反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
B16.巩固率1.县乡政府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认真落实“双线控辍”工作目标责任制。
(1分)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省定标准。
(2分)3.小学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
(1分)4.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
(1分)
5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统计年报、学生花名册、学籍档案),实地查看。
C44.推行“双线控辍”工作目标责任制得1分,否则得0分。
C4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以上得2分,每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C46.小学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得1分,每低0.1%扣0.2分,扣完为止。
C47.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得1分,每低0.1%扣0.1分,扣完为止。
县乡政府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
B17.规范办学1.不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唯一依据。
(1分)2.不设重点校,不以学生成绩分快慢班、重点班。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1分)3.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试题难度和学生作业量,学生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1分)4.不利用节假日补课。
(2分)
5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目标考核、评估检查办法),访谈家长、学生。
C48.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不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依据得1分,否则得0分。
C49.未设重点校,不以学生成绩分快慢班、重点班得0.5分,否则得0分;无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0.5分,发现一校存在此类现象扣0.1分,扣完为止。
C50.有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措施,学生课业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得1分,否则得0分。
C51.无利用节假日、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现象得2分,发现一起得0分。
县级政府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
B18.体质健康1.全面实施《国家学生健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及格率达到省定标准85%。
(2分)2.坚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
(2分)
4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访谈学生。
C52.全面实施《国家学生健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开展学生体质标准检测得1分,否则得0分;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85%以上得1分,每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C53.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得1分,否则得0分;学校每年举办一次校运会得1分,否则得0分。
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
B19.学校安全1.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机制健全,责任明确,设施齐全,措施落实,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有序。
(1分)2.学校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分)
3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
C54.学校安全制度、机构、人员、设施健全得0.5分,发现一校任意一项不健全,扣0.2分,扣完为止;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有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网吧、电子游戏室等经营性场所,无非法经营报刊点和饮食摊点得0.5分,发现一校存在上述问题扣0.2分,扣完为止。
C55.学校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得2分,发生一起得0分。
乡镇政府教育局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
附件2
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基本办学要求评估表(小学)
县(市、区)小学学校类别:
评估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计分办法
指标值
县级自评
得分
扣分
说明
是否达标
A1
校
园
校
舍
建
设
25
分
B1.生均校园用地面积(㎡)
农村
学校
县城
学校
城区
学校
8
农村
学校
县城
学校
城区
学校
20
15
10
每少1㎡
扣0.5分
每少1㎡扣0.65分
每少1㎡扣1分
B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5.40
9
每少1㎡扣1.7分
B3.生均体育用地面积(㎡)
农村
学校
县城
学校
城区
学校
8
农村
学校
县城
学校
城区
学校
6.83
4.55
3.42
每少1㎡
扣1.4分
每少1㎡扣2分
每少1㎡扣2.7分
B4.寄宿制学校宿舍使用面积(㎡)
生均面积不小于3㎡
—
本项为单列评估指标,不设分值
A2
仪
器
图
书
装
备
36
分
B5.专用教
室配备
按要求配备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体育器材室、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图书室,并达到省定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9
七类专用教室每少一类扣1分;各类专用教室未达到省定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每类扣0.3分
B6.通用教学设备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按照《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配齐
9
随机抽查20种,核查配置情况。
随机抽查的20种设备中每缺1种(即配置率每低5%)扣0.45分
B7.计算机配置(生/机)
计算机配置生机比≤30:
1
9
生机比大于30∶1扣3分;大于35∶1扣4分;大于40:
1扣5分,以此递推
B8.图书配置(册/生)
图书配置册生比≥15:
1
9
生均藏书量(电子图书不计)每少1册扣1分
A3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26
分
B9.教职工与学生比例
农村:
1:
23.5
县镇:
1:
19.7
城市:
1:
18.4
13
教职工与学生比例中分母(学生数的相对值)每高一个单位扣1分
B10.教师学历达标比例
专任教师全部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学历合格率不低于99.5%
13
专任教师中每发现一名无教师资格的扣1分;学历合格率每低1%扣1分
A4
课
程
建
设
13
分
B11.开足开齐省定课程
开足开齐省定课程,执行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
13
查阅学校课表、作息时间表,查验教材教辅使用情况,了解掌握课程开设情况,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分值合计
100
——
——
——
注:
1.学校类别主要分农村学校、县城学校、城区学校三大类。
县城学校是指各县(市)政府所在地县城学校,城区学校是指设区市政府所在地的主城旧区学校。
2.B4为单列评估指标,不设分值。
寄宿制学校该项不低于3㎡,否则视为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不达标;非寄宿制学校此项不做要求。
3.B5多媒体教室可将“班班通”统计其中。
4.B级指标扣分时,直至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学校自查人员签字(包括校长):
年月日教体局核查人员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基本办学要求评估表(初中)
县(市、区)中学学校类别:
评估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计分办法
指标值
县级自评
得分
扣分
说明
是否达标
A1
校
园
校
舍
建
设
25
分
B1.生均校园用地面积(㎡)
农村
学校
县城
学校
城区
学校
8
农村
学校
县城
学校
城区
学校
25
20
12
每少1㎡扣0.4分
每少1㎡扣0.5分
每少1㎡扣0.80分
B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6.35
9
每少1㎡扣1.4分
B3.生均体育用地面积(㎡)
农村
学校
县城
学校
城区
学校
8
农村
学校
县城
学校
城区
学校
9.29
6.19
4.65
每少1㎡扣1分
每少1㎡扣1.5分
每少1㎡扣2分
B4.寄宿制学校宿舍使用面积(㎡)
生均面积不小于3㎡
—
本项为单列评估指标,不设分值
A2
仪
器
图
书
装
备
36
分
B5.专用教
室配备
按要求配备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体育器材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图书室等专用教室,并达到省定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9
九类专用教室每少一类扣0.7分;各类专用教室未达到省定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每类扣0.3分
B6.通用教学设备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按照《江西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配齐
9
随机抽查20种,核查配置情况。
随机抽查的20种设备中每缺1种(即配置率每低5%)扣0.45分
B7.计算机配置(生/机)
计算机配置生机比≤15:
1
9
生机比大于15∶1扣3分,大于20∶1扣4分;大于25:
1扣5分,以此递推
B8.图书配置(册/生)
图书配置册生比≥25:
1
9
生均藏书量(电子图书不计)每少1册扣1分
A3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26
分
B9.教职工与学生比例
农村:
1:
18
县镇:
1:
17.1
城市:
1:
16.7
13
教职工与学生比例中分母(学生数的相对值)每高一个单位扣1分。
B10.教师学历达标比例
专任教师全部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学历合格率不低于98.5%
13
专任教师中每发现一名无教师资格的扣1分;学历合格率每低1%扣1分
A4
课
程
建
设
13
分
B11.开足开齐省定课程
开足开齐省定课程,执行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
13
查阅学校课表、作息时间表,查验教材教辅使用情况,了解掌握课程开设情况,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分值合计
100
——
——
——
注:
1.学校类别主要分农村学校、县城学校、城区学校三大类。
县城学校是指各县(市)政府所在地县城学校,城区学校是指设区市政府所在地的主城旧区学校。
2.B4为单列评估指标,不设分值。
寄宿制学校该项不低于3㎡,否则视为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不达标;非寄宿制学校此项不做要求。
3.B5多媒体教室可将“班班通”统计其中。
4.B级指标扣分时,直至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学校自查人员签字(包括校长):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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